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周垚走向距离自己最近的那个姑娘,又看了眼被姑娘抓着手的小伙子,显然这两人是一对。
周垚晃了晃手里的花:“好看么?”
姑娘点头:“好看。”
周垚又晃了晃:“想要么?”
姑娘不说话,盯着捧花欲言又止。
这么矜持啊……
周垚笑了,手一甩,那捧花就跌进姑娘的怀里。
“要幸福哦!”
姑娘立刻笑开了花。
~( ̄▽ ̄)~*~( ̄▽ ̄)~*~( ̄▽ ̄)~*
离开宴会厅,走过两个拐角,周垚才停下来。
靠着墙,她曲起一条腿,扬起下巴望着天花板,长长的吐出一口气,这才觉得没那么憋闷了。
脸上的笑容没了。
耳边响起的是方才那低沉的嗓音。
“你风光的站在台上向我炫耀,可这些在我眼里,从不值得一提。”
是啊,不值一提……
即使手里一个筹码都没有,也不要紧。
她还有一颗永远不服输的心。
虚心求教,学会那些阴人的技能,但永远都不要低头,不要下跪。
她犹记得在那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中,有个人点起了一根烟,火星像是在黑暗中戳了一个洞,他靠在床头,和她说了意思差不多的一句话。
“记着,即使那些婊|子再风光秀给你看,你也要扬起蔑视的笑容,告诉她们,这些在我眼里根本不值一提。”
那个人还说,这是他一个哥们说过的话,是他觉得最牛逼的话。
是啊,是很牛逼,很治愈。
还陪她度过了从美国回来后那最难熬也最扎心的大学四年。
她一直以为,高中的那些伤害是最致命的,以至于她在美国度过了这辈子最荒唐可笑的日子。
但想到那些伤害致命的不是当下,而是对那后来那四年的后坐力。她变得那么不可爱,充满了攻击性,明明只想做一个安静的女子,却根本停不下来。
别人夸她有个性,她有时候却觉得,自己只是个神经病。
可她没忘,哪怕全世界都不爱她,她也得自爱,要把自己宠上天。
嗯,就是这样。
……
想到这里,周垚又一次长长的吸了口气,再吐出,拨了下头发,准备进场。
充电完毕,一切都很完美!
可周垚才转过身,却撞上一道清瘦的身影。
他就那样站在拐角处看着她,也不知看了多久。
是郑竞。
周垚的眉头一下子打结了,为这种被人偷窥的不舒服,为那些高中毕业前发生的不愉快。
可开口时语气很轻松:“嗨,你也出来了?”
周垚边说边往前走,要绕过他。
可两人交错时,郑竞却突然伸出手,一把将她扯住。
就像是预感他会这样做,周垚几乎是立刻将他甩开,并迅速退后一步。
“干嘛?”
狼狈自郑竞脸上一闪而过:“垚垚,我想和你谈谈。”
“谈什么?”
不用想都知道他要说什么。
这种愧疚的表情,这种欲言又止的肉麻,她在别的男人身上见多了,又不是情窦初开的小姑娘,早过了会因为这种表情就觉得自己是主角,是独特唯一存在的年纪了。
郑竞脸上一阵红:“我觉得,我欠你一句对不起。”
周垚翻了个白眼:“没必要。你没做过对不起我的事。”
“可,可那年咱们……我……”
“行了,郑竞。”
周垚叹了口气,真是一点生气的动力都没有。
“我说了没必要道歉,你不欠我。这话是真心的。当年的事是你误会了。我当时家里出了事,我又是个傻白甜不知道怎么面对,想找个人陪我一起扛。靠,结果该陪我的好闺蜜好朋友也伤害了我。你说我能怎么办,我没办法,只能随便拉个倒霉蛋,就是你——谁让你那时候刚好跟我告白呢?我也没多想,就问你要不要一起离家出走……可我没想到你会答应。”
缓了口气,周垚望向有些呆若木鸡的郑竞。
她觉得好笑,就笑了。
“真的,你答应的时候,我特么的也慌!可我要面子啊,不好意思反口,心想着让伤害我的那些傻逼担心一下也好啊。为了不让你觉得我是耍你玩,我那天还背了蜡烛、烟花炮竹和打火机,以为和你去个小公园放个烟火,说点肉麻的话,再被公园的管理员揪去警察局,这场闹剧就能收场了。结果你……我靠,你特么的居然带我爸我妈来捉我!”
陈年恩怨一股脑说出,还很特么的痛快。
周垚感觉终于培养出一点算旧账的心情了。
“你知道那天晚上我过得多心累么?我爸我妈,一个上半夜跟我道歉,一个下半夜数落我,我困得生不如死了还不让我睡觉!我和他们说,我就是想放个烟花就回家,没有人信,他们还以为我带着那么多易燃物要闹自杀……”
“后来的事你也知道了。毕业典礼我一句都没跟你说,原因特简单,就是因为你出卖了我。真的,和伤害一点关系没有,你那点伤害还真不够看。但你得承认,你是个叛徒。”
……
良久良久,郑竞才有些恍然。
他张了张嘴,终于找回声音:“原来不是要私奔?”
他愧疚了这么多年,一直以为自己伤害了一个单纯无辜的小姑娘,一直以为自己是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周垚:“最多裸奔,私奔个蛋!”
郑竞又是一愣,为她不文雅的用词。
他别开脸,小声道:“我还以为,咱们是初恋,所以……”
周垚也有些呆愣,想了一下,不好意思的摸了摸鼻子。
“呃,这个事嘛,我也得和你说清楚……本来呢我也以为你是我初恋。呵呵,年少无知嘛,以为拉手亲嘴就是爱……但后来呢,我去美国的时候才醒过闷,初恋呢是要那种要两个人都喜欢才能算的。咱俩当初那段最多只能算接触了一下,要是没我家里那些事,你和我告白我还真未必答应……”
真是难得见到周垚也有心虚的时候。
郑竞适应了好一会儿,才问:“那这么多年,你怎么从不来参加同学聚会。”
周垚又是一个白眼飞过来:“换做是你你能来吗?你们这群人见过我这辈子最狼狈不堪的样子,只要看到你们,我就会想起那个傻逼的过去!我不参加,特么的是正常的生理反应,我没法忍受有一群人时刻提醒我这件事,懂么?要是能杀人灭口不坐牢,你以为你们能活到现在么?”
呃……怎么讲呢……
突然之间,郑竞也松了一口气,为周垚如今的豁达,为他多年的愧疚。
但同时,又有点小难过。
他试探的问:“那以后咱们还能做朋友?”
第27节
周垚很果断:“不能。”
然后补刀:“你是黑历史,只配拉黑。”
话音落地,周垚连最后一眼也懒得再看,径自绕过郑竞,走向宴会厅。
突然间,连空气也变得可爱起来了!
再见,高中同学们。
再见,我的黑历史。
作者有话要说: 大学解决完了。
高中解决完了。
→_→要走向社会了。
有句话很俗,但是还是想说,与大家共勉:
垚垚:不要低头,皇冠会掉;不要流泪,傻逼会笑。
☆、chapter 18
婚礼上的各种小插曲很快就被任熙熙拿来当笑话听,她兴致勃勃的脑补如果自己在场会怎么做,最后被周垚一盆冷水当头浇醒。
“你是纸巾糊的,方晓一个能撕你十个。”
任熙熙想反驳,可是转念就想到周垚当年也被方晓玩的一愣一愣的,便说:“也是,你当年也是她手下败将。”
说完,任熙熙就有远见的立刻退到安全距离,为了掩饰心虚,还随手翻开墙上的挂历。
谁知周垚没生气,只是窝在沙发里横了她一眼:“嗯,感谢天感谢地,感谢方晓祖宗拔苗助长,感谢她妈在天有灵。哦,也得感谢从天而降的挫折,感谢强|暴过我们的生活,感谢……”
周垚的语气意兴阑珊,说到这里突然顿住。
她的目光笔直的瞪着挂历——任熙熙刚好翻到了六月,露出上面一个被蓝色水彩笔勾勒画下的大圆圈。
——六月三日。
“感谢……曾经救过我,爱过我的人。”
……
六月三日是个神秘的日子,每年这一天周垚都要去见一个人。
最初在大学那些没心没肺的日子里,任熙熙就问过周垚是谁,是谁这么重要即便那天有再重要的课,一直保持全勤的周垚也一定会消失一天。
周垚永远只是笑着说:“是这个世界上最在乎我的人。在全世界都抛弃我的时候,就ta还在。”
这个ta,任熙熙第一时间认为是个男人,但转而就推翻。周垚身边的男朋友一任接一任,那个ta得有多强大的心理素质才能当睁眼瞎?
后来,任熙熙又想应该是个女人,心里有点小介意,还以为自己是周垚最好的闺蜜,结果被排到第二。但话说回来既然大家都是朋友,怎么也不介绍她们认识?
再后来,任熙熙终于知道,那是个死人。
一谈起那个人,周垚总会变得很柔和,原本生动的五官线条一旦宁静下来,会让人移不开眼。
可任熙熙不喜欢她这样,很不喜欢。
任熙熙也没有告诉周垚,其实大三的时候她就知道和有关ta的事,这才没有继续追问。
~( ̄▽ ̄)~*~( ̄▽ ̄)~*~( ̄▽ ̄)~*
任熙熙的表姐在机场做地勤,大三那年的某一天开车到学校接任熙熙回家,在宿舍里见到了只穿了抹胸和小短裤蹲在地上收拾东西满头大汗的周垚。
周垚没想到有外人会进来,随手捡了个薄外套穿上,可表姐仍是看见了从周垚右边肩胛骨上方的那道疤。
面积不大,约莫六、七公分长,三、四公分宽。
形状像是某种图腾,表面的增生凸起,比周围的肤色都要白一点,显然是烧伤的。
再看这姑娘的长相,一张清水脸,乍一照面时的面无表情,在听到是任熙熙的表姐后瞬间像是变了个人,微笑时眼睛弯弯像是月牙,既开朗又健谈。
没有浓妆艳抹,没有夸张的叛逆造型,但尽管如此任熙熙的表姐仍是一眼就认出了周垚——那个在机场和人打架打的一脸血的姑娘。
在回程路上,表姐对任熙熙说:“要不是因为那疤,我还真认不出来。我记得那次在机场见她,那姑娘耳朵上穿了好多洞,头发一边长到肩膀,一边用推子剃了一小半,化着烟熏妆,一身庞克装,整个人瘦瘦小小,就剩把骨头了,看人的眼神特别凶。”
任熙熙简直不能相信,周垚分明是那个头发又黑又长,随时潋滟红唇,只穿裙子和高跟鞋的女孩啊!
可表姐再三保证绝不会认错,绘声绘色的讲了事情经过。
~( ̄▽ ̄)~*~( ̄▽ ̄)~*~( ̄▽ ̄)~*
那天在机场那姑娘怀里抱着一个包的严严实实的包裹,在取行李的时候被一个五大三粗的男人撞的摔在地上,她没有立刻爬起来查看自己,而是扑向那包裹。
里面的东西是瓷的,好像碎了。
那男人也没道歉,只问了一句“诶你没事吧”,就转头去拿自己的行李。
表姐正好经过要扶她时,却被那姑娘将包裹塞进怀里,还听到她小声说:“麻烦您帮我拿下。”
接下来的事,所有人都惊呆了。
表姐说,她还是第一次见到女人打男人是用撕咬的,像是要那个男人命。
一个熊腰虎背的男人就那样弯着腰哀嚎着,怒骂着,可是那姑娘一旦沾了上去就扯不下来,仿佛斗兽场里最凶猛的小兽。
那姑娘眼睛怒红,涂着黑色指甲油的指甲明明不长,却像是长进男人的肉里,男人挣扎的随手去抓,扯掉她耳朵上的环。
耳垂被扯豁了,鲜血直流,她连眉头都没皱一下,就拽着男人滚在地上。
那些血顺着脖子留下来,沾到脸上,以至于地勤和保安们赶到时都吓了一跳,花了十几分钟才将两人分开。
那姑娘的外套全扯烂了,露出里面的肩膀,皮肤不是一般的白,右边肩胛骨上挂着一块疤。
表姐还说,她后来才知道,那包裹里是骨灰,以为是那姑娘亲人的,远渡重洋从美国带回来要入土为安,怎知在机场被人碰撒了,连句道歉都没有。
虽说亲人的骨灰遭此变故,是该生气,可这姑娘的气性也太大了,能把是她身材两倍的男人打成那样没准就是法制节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