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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会在夏日去见你-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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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来乔姝才知道,阮廷颐根本就不是什么普通的小模特,他是港城餐饮行业巨头阮氏的小公子,来当模特不过是心血来潮随便玩玩。
  但初入职场的那两年,乔姝确实阴差阳错得他照拂很多,因此这些年两人的关系一直不错。
  乔姝今天要参加的晚宴,便是由阮氏发起的一场私人晚宴。
  晚宴发起人是阮廷颐的大哥,请帖数量稀少,满打满算只发给了不到二十人。
  说是晚宴,其实不过是港城顶层圈子的一次小型聚会,Yee会来参加这场晚宴的消息,还是Alice透漏给她的。
  上次Alice将Yee的地址发给她之后,她去他家里堵过几次人,但每一次都落空了。
  后来她才知道,他最近不在容城,而是回了港城。
  到底怎么个牛法,Alice没细说,但从她讳莫如深的态度里,乔姝也能窥见一二。
  以至于,她一开始还想过这个Yee会不会是江知野,到现在,已经完全不怀疑了。
  连买个柔顺剂都要思索半天的男人,怎么会是住在太平山顶含着金汤匙出生的贵人?
  乔姝转过身子,将身上的披肩又往里裹了裹,车里空调开得太低,她身上的汗毛都要竖起来。
  她揉了揉眉心,言简意赅地解释自己的来意:“《女士法则》的金九封面,不是每个人都有机会拿到,我第一次就出问题,你想我被时尚圈封杀?”
  阮廷颐虽然现在没再做模特了,但这种道理也不是不晓得,只是习惯性地去抱怨。
  这会儿见乔姝态度认真,终于闭嘴,干巴巴地叹气:“我就说你不如同我一起去纽约创业,做这劳什子的模特有什么趣味?”
  乔姝眼睛瞥过去,不知想到什么,眼里带了点软和的笑意:“去同你一起卖你那做了半个月亏掉五百万的葡萄酒?”
  “……”阮廷颐被戳到痛处,终于闭嘴。
  。
  车子驶过最后一个弯,最终停在阮家老宅的门口。
  半西式半中式的老派建筑,高而宽阔的红砖砌成的墙头,黑色的雕栏金属门。
  门两边各站了一排黑色着装的安保,见阮廷颐的车子开过来,便有一人伸手拦住,要看请帖。
  阮廷颐降下车窗,对方显然认出了他,站直身体唤:“小公子。”又抬眼看了看乔姝:“这位是?”
  阮廷颐抬抬眉骨,做出一副纨绔模样,转头看她,吊儿郎当朝她笑:“乔乔宝贝,告诉他你是我什么人?”
  话音落,身后有一盏车灯照过来。
  黑色的宾利驶进院门,安保的目光在车牌上停驻一瞬,便立马丢开阮廷颐和乔姝跑过去,动作极尽谄媚。
  阮廷颐打后视镜瞧一眼,轻轻咂了下嘴,不由得骂道:“……这人,怎么过去这么多年还是这么骚包?”
  “谁?”乔姝闻言,下意识便转头往后看,那人坐在后座,被司机挡住半个头。
  车里光线昏暗,细弱的灯光里,只能瞧见一小截骨骼分明的下颌。
  “还能是谁?你要找的那位摄影师先生呗。”在乔姝收回视线之前,阮廷颐猛踩刹车,开进了院子里。
  今晚,同乔姝一样以“女伴”的身份混进来的人不算少。
  大家混进这样的聚会里,一半是为了人,一半是为了资源,一进场,便如花蝴蝶般游曳在会场的每一个角落。
  阮廷颐进门后,就被他大哥阮廷玉叫走了,乔姝一个人坐在角落里,心不在焉地回小西的微信。
  【小西】:怎么样怎么样?进去了吗?见到了吗?
  【乔】:进了,还没见到。
  【小西】:说说,港城富豪的大宅什么样儿?
  这些年,小西跟着乔姝也参加过不少宴会,其实对这种场地也没那么好奇,但她估计是怕乔姝紧张,便想着法子逗她放松。
  乔姝也知道她的心理,拿着手机对着会场拍了张照,正要发过去,手腕却倏地被旁侧一个男佣攥住:“抱歉,小姐,这里不允许拍照。”
  力气有些大,攥得她手腕轻微的一折。
  乔姝皱了皱眉,并不想在这里招惹是非,于是小声说:“不好意思,我这就删除。”
  男佣直愣愣点了点头,还想说什么,乔姝另只手腕却从另一侧被人握住,阮廷颐将她拉至身后,横眉冷对地睨那个男佣:“怎么回事?”
  “这位小姐在会场拍照——”
  “拍照就是你随便对人动手动脚的理由?阮家就是这样教你们的?”
  他在乔姝面前惯是好脾气,从来都是一副好好说话的大少爷模样,虽然偶有些骄纵之气,但大体上还算温和。
  这是乔姝第一次看他这样发脾气,纵然平日里表现得再随和,但骨子里那种“上等人”居高临下的优越感却尽显无疑。
  乔姝眼睫低下去,余光瞥见周围的人已经在看他们,小声道:“没关系,是我先破坏了规矩。”
  阮廷颐转过身,弯腰捏起她方才被男佣攥住的那只手腕,手指点了点她皮肤发红的位置,哼笑道:“就你好心,疼不疼?”
  “还好。”乔姝有些不适应这样的阮廷颐,不动声色地收回手,她转了转自己的手腕,抬目,却猝不及防撞进一片月牙白的衣料里。
  他今天并未像旁的人那样精心打扮,只着一件月牙色的薄衫,侧对着栏杆而站,露出的一小截侧脸里,下颌线漂亮且棱角分明。
  约是听到了他们这边的动静,他轻侧过头,神色里压着几分惫懒往下看。
  四目相接。
  有一个瞬间,乔姝觉得自己好像是耳鸣了。
  四周喧嚣倏尔静止,流转的光华里,她好似闻到了冬雪落在香杉上的气息。
  很奇怪,他常抽的那款烟,与他们买的那款盗版的柔顺剂混杂在一起,竟然冷冽如香杉。
  她觉得好闻,夜里睡觉时,总喜欢埋进他胸膛。
  那时她的个头还没有这么高,细细弱弱的一小只,她太瘦了,手摸上去只剩骨架。
  她面对着他睡,一只腿搭在他平直的双腿上,如同八爪鱼一样抱着他。
  夏日天热,屋子里只有一扇他们从二手市场淘来的旧风扇,咯吱咯吱地苟延残喘着。
  风很小,没多久,他们就满身都是汗。
  男人皱起眉,轻啧了声,就着被她抱住的姿势脱掉上衣,想了想,又将她的上衣也扯掉。
  他们的窗帘也不遮光,外边的路灯照进来,温柔的光线笼在她白皙的面庞上,粘腻的汗水交织在一起。
  她不舒服地嘟囔了声:“这样更热。”
  话音落,唇齿被男人用手指撬开,他的手指长得也很矜贵,手掌宽大,但手指很细,骨节匀称而漂亮。
  那时还不流行“手控”这种说法,乔姝只觉得他连手长得也很禁欲。
  令人想到伊甸园里漂亮的禁果,越不能吃,越让人心痒难耐。
  她顺从地张开嘴,咬住他的指腹,听他沉声问:“去洗澡?”
  “不是洗过了?”她含混着答一声。
  他便笑,从床上坐起来,按住她的双腿。
  她的后背不可控地撞到身后的床头上。
  金属的床头,没有任何软垫作为缓冲,她疼得一皱眉,与他因用力而发出的喘声混在了一起。
  于是她的呼痛声也因他的动作而不由自主地咽进了喉咙里。
  要流汗,就大汗淋漓吧;
  要发疯,就疯到尽兴吧。
  乔姝从回忆里抽回神,脑海里不知怎么突然冒出这句话来。
  与江知野在一起的那一整个夏天,这句话几乎日日在她耳边回荡。
  有没有人是真的把每一天都当作是末日来度过的?
  有没有人是真的把每一天都当作是末日来相爱的?
  她是。
  乔姝抿了抿唇,未发觉自己因情绪过于激动而红了眼眶,在一旁的阮廷颐察觉到她的异样,揉搓了一下她腕上发红的皮肤:“乔乔?”他唤她。
  乔姝仓皇收回目光,心不在焉地看了阮廷颐一眼。
  阮廷颐问:“你怎么了,发什么呆?”
  于她好似有一个世纪那样漫长的对视,于别人而言好像只有短短几秒。
  她轻轻吐了口气,余光里,瞥见那人好像进了屋。
  站他旁边的某个善会察言观色的男人跟随他后面进屋,悠悠转动着手里一枚金色指环,下颌朝外一抬,看看江知野又看看阮廷玉,笑笑。
  “你弟弟那女朋友,好面善嘅。”
  作者有话说:
  备注:文里地名均为架空,用了真实地名的也一堆私设。职业等等也全是私设,经不起考究。


第3章 白瓷碗
  这样的晚宴,是没有人会将这样一段由无关紧要的人引起的小插曲放在眼里的。
  但江知野于二楼扶栏处那短暂的一露面,却让整个冷寂的场子热络了不少。
  乔姝端了杯果酒,坐在角落里,听见满场话题全都变成了江知野。
  “嗳,你看见了吗?”
  “乜嘢?”
  “江家那位喏!”
  “先时站阮大少和黄生中间嗰个,是江知野?不是说他近年都在大陆定居,怎么突然又回港城?”
  粤语夹杂着普通话,乔姝勉强能听懂。
  “不晓得咯。”这人又说,“听人讲是欠阮大少什么人情,为还人情才过来,否则这样的场合,他一向是不屑参与的。”
  “他那样的家世,能欠阮少什么人情?”有人质疑。
  “唔知。不过——”说话的声音顿了顿,语气里透出一点缱绻的神往来,“算一算,这还是这许多年来,我第二次见到他。”
  “噫,你头先见过他?”
  不怪这人惊讶。
  自从成年礼过后,江知野就很少在人前露面了,包括殊野,被推到台前的老板也另有他人,他只做幕后人。
  这也是这么久以来,乔姝始终不知他才是殊野真正老板的原因。
  “系喔!大约是两千零三年?记不清了,他十八岁生日那一天。”
  说话的女人声音又停顿片刻,似在回忆当日的情景。
  “我还记得,那日港城大街小巷,但凡你眼睛能看得到的地广路标,全都铺满了为他生日的祝福。”
  “那时我正拍拖的男友,恰好是他同学,我随他一起去参加他的生日宴。”
  “在丽都,江家好大手笔,将整个酒店都包了下来。”
  “我去卫生间的时候,不小心迷路,你晓得,丽都是花园型餐厅,我在园子里转了好半天,正准备打手机叫人来接我时,从旁边小道里突然走出几个人。”
  “我记得很清楚,他那日穿了身白色的西装,戴一块银色宇舶,被几个同他年龄相仿的男孩子簇拥在中间。他的衣服应当是找人专门定制的,我没认出是哪个牌子。”
  “他那天的头发全都梳了上去,眼睛好亮好清澈,我从来没见过比他更好看的人。”
  “他多细心,比旁人都更早发觉我的窘境,绕过他们走过来,他好高,身材是顶漂亮的,声音好温柔地问我是否是迷路了。”
  女人长长叹气:“那一幕我记了许多许多年。”
  她微微眯起眼,端起一盏酒送到嘴边,坐她旁边的女人赞叹:“好好浪漫,像那些小说家在爱情故事里写的桥段,后来呢,你同他后来就没有发生过什么故事吗?”
  “冇啊。”女人说,“你抬头看天上,会记得月亮,但月亮不会记得你。他那样的人,怎会将一个普通女子记心上?”
  ……
  围绕他而展开的对话,最后又落到绵长而又唏嘘的叹息声里去。
  乔姝攥着杯子的手指无意识地收紧,自从方才与江知野猝不及防地重逢后,她整颗心就一直在七上八下的跳。
  未曾想过会在这里碰见他。
  她与他相识于2005年的初夏,分开于2006年的暮春。
  认得他时,他是苏城却之路上给人跑车运货的临时工,大多时候只穿一件简单的棉质背心,以及一条从火车站旁边的小商品市场买来的牛仔裤。
  买过的最奢侈的东西,是一台二手的柯尼达,花了大几千元,买完相机后,他们过了好一段连吃泡面都嫌奢侈的日子。
  ——那样的人,怎么会是住在太平山顶,皱一皱眉就能令无数人胆寒的人?
  或许只是长得比较相像的两个人罢——她宁愿这样想。
  乔姝又想起方才匆匆对视的那几秒里,他望向她的眼神,轻飘飘好似夏雨降临之前,蜻蜓落在荷塘藕叶上的速度。
  那样陌生又淡漠,就好像他们从来不曾相识过。
  也许。
  也许真的不认识。
  方才那位与他有过两面之缘的小姐讲得对。
  人人仰头看明月,明月只有一个,所以人人记得明月。
  但明月看人人,人那样多。
  他不记得她也正常。
  。
  得益于阮廷颐的关系,她今夜能在阮家客房里留宿一晚。
  原本信心满满想同Yee讲条件,让他为自己拍照,结果见到他本人之后,她一退再退,却再也没有信心去说服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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