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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我为人类社会做贡献[动物快穿]-第10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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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车秋平起身往后厨房走去,不一会儿就拎着一袋子牛肉干出来,众人见状,纷纷露出疑惑来,看着老班长带好头盔,穿好防护衣,里三成外三成把自己包裹成一个大球,哪怕棕熊一掌拍过来也能凭借着一身肉装保住性命,然后拖着那一大袋子牛肉干走了出去。
  幸运和酒国熊在外边喊的嗓子都干吧了,才见里面走出来一个怪模怪样的人,但人奇怪无所谓,他手里的东西可太馋熊了。
  幸运激动地探进来大半个身子,一爪拎着尸体,一爪对车秋平手里的大麻袋比划:交换,交换,快跟我交换。
  车秋平挑眉,见这样子自己八成猜对了,于是一边小心翼翼靠近,把牛肉干交给大棕熊,一边接过大棕熊手里的敌军尸体。
  整个交易过程不到五分钟,两头棕熊叼着麻袋开心地跑掉了,而作为交换的尸体……。
  车秋平低头一看,不忍地扭过了脸:“太惨了,你说你怎么这么想不开,跑到我们的地盘干啥,哎,赶紧联系人接下去烧了吧。”
  另一边。
  幸运和酒国熊非常不公平地8:2分了牛肉干以后,它就带着战利品跑去狼群准备跟大家分享美味的牛肉干,狼妈妈非常喜欢这一口,对幸运挤到自己身边的行为表现了稀有的友好,它一边啃着牛肉干,一边跟幸运闲聊:最近过的好不好呀?
  幸运:好哒,有吃饱饱。
  狼妈妈:见到人类有没有逃跑?
  幸运:有哒,人多了我就蹽。
  狼妈妈点点头,又问:最近有没有见到弟弟妹妹们呀?它们生活的好不好?
  幸运摆着脚丫子数:呔王妹妹已经回来啦,她的两个崽崽儿比之前胖了好大一圈。花豹妹妹最近看上了一头公豹,离开领地好几天了。宠儿最近在猫群里威望很高,它们好像要搞什么族群联盟,我听不太懂啦,反正好厉害的样子。大家都过的很好很好,只有虎子弟弟和妞妞妹妹过的不好,它们被外边来的人类打伤了,被另一波咱们的人类送到山下治疗去啦。
  狼妈妈咀嚼的动作一顿,眼睛危险地眯起来,浑身的黑气腾腾,吓得幸运一下子卡壳了:妈,妈妈?
  狼妈妈眯着眼睛微微一笑:好孩子,告诉我,哪个王八犊子敢伤我的崽儿,老娘带队弄死他。


第88章 特招军犬哈士奇
  禁区阿重山
  *
  经历过三天的紧急调查; 潜伏进华国境内阿重山内的境外势力有十六人,其中九人被擒被击毙,七人在逃; 其中雪海边防哨所擒获三人,一死二活捉;蓝天边防哨所擒获一人、峭岩边防哨所擒获两人、烈风边防哨所击毙两人、惊雷边防哨所擒获一人。
  共六人活捉、三人死亡。
  我方七人受伤、一人失踪。
  失踪的小战士叫卫念,是蓝天边防哨所的一名新兵,今年才19岁,去年高中毕业后应征入伍,当年地方招兵到边防; 小伙子高考结束后,成绩都没看就跑来报名了; 各项体能达标、政审合格就入伍参军去了; 在部队训练一年; 被分派到阿重山蓝天边防哨所; 成为了一名优秀的边防战士。
  虽然家人对孩子的选择很支持,但是高考成绩下来那天还是忍不住去查了,632分; 当时家人的心情有点复杂; 不过孩子都去部队了; 只能继续支持。
  卫念对自己的人生计划也很有规划,虽然没有去大学,但是在部队也可以参加军校考试,小伙子都计划好了,23岁前都可以报名参加部队组织的军校考试; 他今年才19岁; 在部队也一直没有落下学习,只不过想要圆站边防、守国门的梦想才延后了报名时间。
  等边防服役结束; 他就去报考,毕业后继续回到部队为祖国效力。
  在昨夜之前,卫念对守护祖国的概念一直都停留在守国门、技术报效祖国的理念里,从来没有想过自己会有杀人的一天。
  他躺在潮湿的地上,大腿被子弹打透,左肩膀也挨了刀伤,而旁边死去的尸体已经凉透了,正在聚集好多小蚂蚁过来啃食。
  蚂蚁波及到小战士的脸上,看着虫子啃咬着那个佣兵的脸,卫念吓得哭出来。
  他杀敌时不畏生死,保家卫国的念头与生死之间激发出来的蛮力占领上风,早就没空想害怕是什么东西,真就凭着一腔热血将在部队里学的所有制敌手段全都用出来了,能够弄死这个佣兵属实凭了几分运气,对方的轻敌是他的致命伤,卫念当时都觉得自己肯定完蛋了,但就算死也得拉上敌人,抱着同归于尽的决心,然后就稀里糊涂先把对方弄死了——地上那根残留的竹尖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
  杀了人之后的感觉并不好,哪怕那是侵入国家领土的敌人,在军营里对于即将上战场的战士都会进行心理建设,对下战场的战士也会进行心理疏导。
  战后创伤一直都是部队非常重视的阶段,有些尖子兵就折损在了这里,不得不退下一线。
  卫念还没有进行过这方面的学习,他刚入伍一年,刚派到边防哨所没几天,就遇见了这样的事情。
  十九岁的大男孩,在死亡面前、在杀人的心理负担下,终于忍不住咬着下唇呜呜哭出来。
  他的通信器在战斗中坏掉了,信号弹也不知道掉到哪里去了,他的战友们也在追击敌人,现在根本不知道是个什么情况。
  “呜呜呜,班长。”小战士一把眼泪一把血,泥血混合物糊了一脸,被眼泪一冲更是狼狈不堪,他还不敢大声哭,怕招来大野狼和熊瞎子。
  早晨的阳光十分温和,驱散了森林里的黑暗与寒意,照在小战士的脸上暖洋洋的,无声地安抚了慌张的小战士。
  就在这温暖的晨光中,一头大野狼出现在了小战士的头顶上,黄金一般漂亮的眼睛好奇地看着他。
  小战士吓得都没事儿了,瞪大眼睛惊恐地看着头上的野狼。
  莎莎站在小战士头顶,看着这个奇怪的人类,它低头嗅了嗅,血腥的味道刺激的它口水分泌,湿热的舌头舔了一口小战士脸上的血污。
  莎莎心里想:我不吃,我就尝一口。
  小战士屏住呼吸,一动不敢动,他听人说过,装死能避免被野兽吃掉,他也忘记是针对什么野兽的了,反正死马当活马医,干脆一闭眼一屏气,假装自己死掉了。
  可没一会儿,他就感觉到一个毛茸茸沉甸甸的大脑袋趴在了他的胸口,卫念紧张的握紧拳头。
  而莎莎趴在人类的心口听了一会儿,抬起头松了一口气:吓死我了,幸好还有心跳,这孩子不会是晕了吧?赶紧点回去救治一下。
  阿重山的人类莎莎都认得,这个小战士莎莎还远远地看见过,当时来到阿重山的时候,他身上还带着浓浓的奶香,对于野生动物来说,有奶香就证明这还是个没断奶的崽儿,而对人类来说,有可能是他上车之前喝了杯牛奶。
  莎莎想起自己养了这么多幼崽,还没养过人类的呢,如今又有幼崽在它面前落难,莎莎的母爱瞬间爆棚,它低头咬住卫念的肩章,决定把这个小东西拖回狼群好好养大(?)。
  卫念怕的发抖,可半点反抗的力气都没有,他发出虚弱的哭声,眼泪哇哇流。
  等到狼妈妈拖着小战士离开后,躲在远处的幸运蹑手蹑脚地跑出来,走到佣兵尸体前,左右确定没有其他小动物发现后,一把拎起尸体就跑了——太棒了,又可以换牛肉干了。
  卫念一路被拖着,这一路上他想了很多事,响起了家里的父母和还在上初中的妹妹,想起了家里的老猫,还有班长、战友们,他喜欢看边防线上初升的太阳,可是以后再也没机会看到了,他死的这么惨,一定不能让爸爸妈妈妹妹知道。
  也不知道他这么个死法能不能当上烈士。
  卫念越想越难过,哭的越来越惨,莎莎还以为他是疼的,跑的更快了——快点到家,快点治疗。
  一路上卫念那叫个万念俱灰,等被拖到狼群,被一群大野狼围观的时候,孩子都麻木了。
  狼妈妈把卫念拖到自己的狼窝,就地一趴,抱着卫念先把他的脸舔干净,狼弟狼妹也凑过来,好奇地嗅着卫念的味道,一边学着妈妈的样子舔他身上的污秽。
  狼弟狼妹一边舔一边问:妈妈,这是我们的新弟弟吗?
  狼妈妈温柔地看着怀里这个已经长大成年的人类,虽然是成年了,可闻味道还鲜嫩的很,而且它十分确定自己第一次见到这个人类的时候,他身上的奶香味儿浓得让狼无法忽略,由此可以判断——他才是个刚断奶的崽崽儿啊。
  面对儿女们的询问,狼妈妈点点头:是哒,弟弟受伤了,你们要好好照顾他。
  狼弟狼妹哇呜一声,往卫念怀里爬,大脑袋凑到卫念脸上仔仔细细把他瞧了个清楚,大脑袋往人胸口一压,差点没把卫念压没气儿了。
  疯狂摇摆的尾巴暴露出狼弟狼妹有多开心,它们居然有人类弟弟了,说出去特有面子。
  狼群圈养的梅花鹿群已经比春天的时候胖了一大圈,因为栖息地被狼群包围,别的天敌根本进不来,狼自己也不吃,远距离看守这些梅花鹿,梅花鹿们今年可算是过了一个食物丰富又心宽体胖的一夏。
  而狼群的领地也彻底迁都到了这里,但今天狼群们并没有将心思花在守护梅花鹿上,它们分散在阿重山各处,寻找胆敢伤害它们伙伴的可恶人类。
  找到这些侵入者对狼群来说十分简单,阿重山边防哨所的战士们基本都被狼群围观过,对他们的体貌特征和味道狼群都认得,就连山下的林业局和村民狼群也大概有个印象,而且幸运已经将那伙人的衣着和味道特征告诉给它们,狼群们剩下的工作就是把藏在阿重山的这些人给揪出来。
  狼群负责寻找猎物目标的斥候狼们已出动,狼妈妈路上捡回来的人类同伴就成了大家伙等待消息前的消遣,卫念被舔干净了头脸,冰冷的身体也被狼给温暖过来,他肩膀和大腿上的伤被把他带回来的母狼不知道哪儿找来的草叶子糊上了。
  看着母狼往他伤口上吐黏糊糊的草泥浆的时候,卫念都惊呆了。他确实听说过阿重山上的野狼很聪明,但怎么也没想到过居然能这么聪明,但转念一想也不意外,野生动物确实会识别草药治疗伤口,东北虎还会在受伤的时候咀嚼草药给自己敷药泥呢。
  虽然这种行为并不超出动物的本能行为,但亲身经历还是让卫念惊讶了好久,直到他疲惫的身体再次发出悲鸣的叫声,他才一边忍受着抽搐的胃痛一边舔着嘴巴——昨晚上本来就没吃晚饭,跟敌人搏斗一番下来消耗了不少提议,到现在一口水还没喝上呢,身体早就饿的受不了了。
  卫念肚皮的叫声太过响亮,狼妈妈支棱起耳朵看着他,把卫念看的都不好意思了,它才起身出去溜达了一圈,很快叼着一条新鲜的兔子跑回来。
  狼妈妈撕开兔子皮,掏出新鲜的肉条在卫念惊愕的目光下嘴对嘴的塞进他的嘴巴里。
  卫念都吓蒙逼了,狼妈妈直接扒开他的嘴巴,噗嗤将肉条吐进去,然后捂着他的嘴巴用眼神催促他赶紧吃。
  卫念眼泪汪汪地咀嚼着嘴巴里的生肉,里面含满了血腥和狼妈妈口水的味道,那股混合味道简直了。
  生肉虽然会有寄生虫的危险,但是血和肉都富有矿物质与蛋白质,能够快速的补充体力,哪怕这是从狼嘴里吐出来的,哪怕卫念从来没有吃过生肉,为了生存,他还是努力吃了下去。
  第一块肉后,再来一块就容易多了,为了避免狼妈妈过分的热情,卫念坚持用自己还能动的手挖着血粼粼的半只兔子啃起来,啃的旁边围观的狼弟狼妹直舔嘴巴。
  卫念一边啃一边想:狼不吃掉他还给他食物,是为了把他养肥了再吃,还是狼也有“军民一条心”的想法了?
  打死他卫念都想不到狼妈妈把他当儿子了。
  当狼群斥候回来告诉同伴们找到目标的时候,卫念刚刚啃完一整条兔子,兔子皮正在被狼弟狼妹互相撕扯。
  狼妈妈站了起来,交代两个儿女好好照顾人类小弟弟后,杀气腾腾地带着狼群出发了,被留下来守家的狼群立刻变得单薄起来,卫念在狼窝里努力抬起头看着外边,他好奇地看着消失的狼群,很好奇母狼带着狼群干什么去了。
  干什么去?
  当然是干人去啊!
  狼这种生物最是记仇,惹了一个就是惹了一群,那些潜入华国领地探查军事机密的佣兵们打死也想不到他们的同伴揍了几条军犬能惹到阿重山最恐怖的存在。
  尼肯思作为Hornet(马蜂)佣兵团团长,如今趴在水洼里啃青蛙,他从来没有如此后悔地接了这笔生意,同行都说华国是佣兵禁区,可他从不将这话放在心上,就那帮一辈子可能连血都没见过的童子军能是他们这些刀枪火海讨生活的佣兵对手?开玩笑呢。
  像这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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