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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信-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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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厨仍然一腔他乡遇故知的热忱,告诉亦辰他给这家酒店的餐厅供应餐后甜点。

    他点头与大厨闲聊,远远看到颂颂从走廊尽头遥遥走来,套头毛衣,平底鞋,没有那件浅棕色带牛角扣的大衣,只有一件大方格的半袖风衣,但仍然披了那条浅棕色的围巾,走起路来一颠一颠,步伐轻盈。

    他向颂颂介绍:“这位就是那家著名烘培屋的主人。”

    颂颂双眼充满惊喜和景仰:“香菜蛋糕好吃得匪夷所思!”

    大厨颇得意,拍亦辰的肩:“怎么样,波士顿,我说的没错,女孩子都喜欢吧?排一个多小时的队也绝对值得。”

    他没来由地耳根发热,又说不出解释的话。幸好颂颂似乎并没留意,大厨又说起他正研究新口味,说下次不用波士顿来排长队,请他们一起来试吃,说得颂颂连连称好。

    大厨不怀好意地朝他眨眼,用法语对他说:“elle est adorable。 ton amoureux; eh? (她很可爱。爱人吧?)”

    他忙不迭地否认:“non。 ”

    大厨反倒笑得更欢:“ils ne sont jamais au début。 ”(一开始都不是的。)

    他瞬间认真起来:“elle ne sera jamais。 ”(她永远不会。)

    大厨不以为然地笑,和他们挥手告别。他觉得万分尴尬,幸好颂颂没什么异样,大约她听不懂法语。他还要完成贝克布置的任务,回头负责地问:“夜宵想吃什么?”

    她扬着脸想了想:“什么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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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说:“大老板亲自放话,公司请客,我只是奉命行事,你不用客气。”

    她抿着嘴角笑了:“那我想吃酸菜牛肉面。”

    结果他们打车去了南山路,还是她的朋友老郭的那家“乌龟”酒吧。

    一走进门暖风扑面。陈亦辰注意到墙上的数字变成了整数“200”,天花板上挂着红色的气球,颇有点张灯结彩的意思。酒吧里人不少,好几桌人过来和颂颂打招呼,他才知道原来她是来给朋友庆祝好日子的。有人嬉皮笑脸地开颂颂的玩笑:“这么晚才来?哟,约会去了?”

    颂颂大大方方地朝那人笑:“哪有,我可是名花有主的!刚刚才下班,这是我老板。可别乱说啊,我老板特腼腆,你会把他吓坏的。”

    不知她从哪儿看出他腼腆。只见她朝吧台后面喊:“老板,来两碗酸菜牛肉面。”

    老郭从吧台后面探出头来,笑着过来和他们打招呼,眼神淡淡扫过他的身上。

    他从不知道酒吧里还能供应面条,结果上来的是两个大碗,好象就是煮熟了的方便面,里面加了两个鸡蛋和几缕青菜。他对着大面碗笑了笑:“这还不如给你发晚餐补贴。明天老贝问起来我可怎么交代。”

    颂颂扬眉,说得煞有介事:“这可不是一般的方便面。”

    他配合地问:“为什么?”

    她解释:“我和老郭是住院的时候认识的。那时候我们的病房在走廊的两头,他有一个超大数码相框,病友就凑去他那里看电视,看《舌尖上的中国》,大家边看边憧憬,一个说等我出了院,就去吃火锅,另一个说等我出了院,就去吃油爆虾。老郭说,我如果能出院,就去吃酸菜牛肉面,要外加油焖春笋。”

    颂颂停下来,顿了顿才继续说:“那时候我觉得可心酸了,他说的是‘如果’。你没见到那时候老郭的样子,几个月前还是风光大律师,一转眼头发全掉光了,人瘦得皮包骨。医生说他可以活半年,那时候是七月份,没人知道他还能不能吃到油焖春笋。”

    酒吧里灯光昏暗,桌上点了小小的蜡烛,火苗一跳一跳,阴影落在她脸上。她低着眼,睫毛在阴影里微微颤动,两手捧着面碗,笑容恬淡:“今天庆祝200天,来的人都是老郭的病友,比300天时已经少了好几个,真是人生苦短,生命无常,分分钟都可能面临和亲友生离死别的局面。”

    他觉得一颗心毫无征兆地倏忽一沉,有点心慌,还好她一抬眼,已经换了话题。

    “陈亦辰。”她眉头一皱,咬着筷头直呼他的大名,“我们以前到底是不是认识?”

    他迟疑一刻,低眼说:“见是过见过几面,不过不熟。”幸好这个问题他已经被问过一回,早有准备,可是就这样说出口,仍然心虚。

    “几面?在哪儿?”她追问。

    “在医院……”他说,“有段时间我常去医院看病人,遇见过你几次。”

    她释然地“哦”了一声。一定是她住院那次。那段时间过得浑浑噩噩,整天被头疼折磨,见过几面的人又不记得,实属于正常。

    他不给她多问的机会,说起其他的事:“你头受伤住院,到底怎么回事?”

    她倒丝毫没有隐瞒的意思,爽朗地笑了笑说:“说起来真是狗血事件。那次是我喝醉了酒,摇摇晃晃地出门,从楼梯上摔下来,据说从三楼一直滴溜溜滚到一楼,很不幸,磕到了后脑勺。”

    他心里暗暗一惊:“喝醉酒?为什么?”

    她遗憾地说:“真不记得了,据说……”她淡然笑了笑,“……是男友忽然离开,伤心的吧。”她抬眼,似乎努力思考了一下,最后说:“我想也不是没这个可能。”

    他不禁沉默,心里暗暗寻思这起事故可能的原因。这时候背后的台上忽然热闹起来,刚才那个开颂颂玩笑的大哥执着一把吉他跨上台,对着话筒“噗噗”吹了两口气,大家忙笑着捂住耳朵。吉他大哥说:“今天是老郭的大喜日子,我来献歌一首。”

    大家一起鼓掌。吉他大哥嗓音沙哑,唱的是“生如夏花”,惊鸿一般短暂,象夏花一样绚烂,不免有几分伤感,唱完了台下一片唏嘘。还是老郭在吧台后面喊:“喂,这唱的什么呀,忒tmd不吉利了。颂颂,上,给咱们唱一个欢乐的。”

    环顾四周,这里大多是中年人,大概要数颂颂年纪最小。下面响起一片起哄声,颂颂“哎!”了一声站起来,走到台上话筒前,一副委屈样:“你们都知道我不会唱歌,还偏起我哄,不就是欺负我有仇也记不住。”

    台下一片笑声,陈亦辰跟着也笑。没想到她还调侃自己。不过女孩子大多喜欢谦虚一下,说不会唱歌不见得真的唱得不好,这样才能给人惊喜。



    第8节

    颂颂低头跟吉他大哥耳语几句,对着话筒清了清嗓子。她唱的是hey jude,充满正能量的一首歌。她的嗓音清脆婉转,十分好听,不过唱了几句陈亦辰就发现,她说自己不会唱歌,可真不是谦虚,忽快忽慢忽高忽低,简直曲不成调,变化之多端,吉他伴奏根本跟不上她,中间忘记歌词,还现场乱编,唱到后来已经变成了“乌龟你好漂亮,嘿,老板,来一瓶伏特加”。

    只是她丝毫没有难为情的样子,所有人都热情高涨,一边笑一边打节拍,好不容易唱到了“呐呐呐呐”,大家一起跟着“呐”,连陈亦辰也跟着唱了两句。

    老郭说不到十二点谁也别想走,所以过了午夜才散场。陈亦辰和颂颂打了一辆车,先送颂颂回家。这次总算是他和颂颂并排坐在后座,到车里他还忍不住笑意。

    她抱怨:“你贼笑什么?”

    他低笑:“昨天你告诉贝克,你是说的比唱的好听,我今天才算见识到,差距也太大了。”

    她也笑了,抿着嘴角,那两个梨涡象张开了翅膀的蝴蝶。她笑着说:“彩衣娱友嘛,豁出去了呗。”

    从市中心到西郊其实路不远,白天交通高峰能走上一个小时,夜深人静时才不过二十分钟。出租车总是有种阴暗狭小的氛围,前座和后座之间隔着铁护栏,车里充斥香烟的余味。他们两个坐在逼仄的后座,不过窗外繁星满天,夜色明亮。记得那位卖帐篷的售货员说今晚有流星雨,摄影爱好者大概都向往拍到漫天繁星纷纷坠落的样子。

    车开到她家楼下,她说了声再见,回头下车,一眨眼已经走出好几步。

    “颂颂。”他摇下车窗叫住她。

    她好奇地回身等着他说话。其实他真不知道自己想要说什么,也不知道为什么会叫住她,停了半晌,最后才说:“对不起,今天耽误你和a。j。去看流星雨了。”

    她低头浅浅地笑,黑夜里目光一闪,忽然说:“pas de problème。  prochaine fois peut…être。

    (没关系,总有下一次。)”

    他失声:“你会说法语?”

    她笑着说:“大学第二外语学过,说得不好。”

    他却觉得她语音标准,着实比他还强些,局促地不知说什么好,而她已经转身,踏着小径往回走。繁星入疏树,路灯是淡淡的黄色,映在路面上成斑驳的树影。她背着一个大包,踏着星光,背影忽高忽低,步伐轻盈。他脑子里忽然无端端冒出一句话:o; she doth teach the torches to burn bright。 (啊!火炬远不及她的明亮。)

    说来奇怪,小时候他最痛恨的除了中文课就是学校的英文课,连小提琴练习都要往后靠,现在竟然还能想起来《罗密欧与朱丽叶》里面的台词,大概还是中学英文课本上的句子。

    回去的出租车上一下安静了许多。车在无人的街道疾驰,他一个人坐着漆黑的后座,一伸手,摸到什么,原来是她忘记了那条围巾,触觉柔软,似乎还留有几分主人的体温。他第一个反应是拿出手机想打电话给她,然而握着手机停了停,还是改了主意,隐身去颂颂的空间。

    果然,她在两分钟前发了日志,写道:

    “《百年孤独》第四章,布恩蒂亚担心时间不走了,哭哭啼啼地说,‘你瞧瞧空气,听听太阳的声音,一切都跟昨天和前天一模一样。今天还是星期一。’哈哈,很搞笑。

    如果时间可以不走,大家都可以象乌龟一样长命百岁,那多好。

    所以失忆也挺不错,医生说忘记的也许是我不想记起来的事。那就让生命停留在最美好的时刻。”

    他百无聊赖地望向窗外,觉得有点茫然。他们过去的许多交集属于被颂颂遗忘的部分,那些不想被记起来的部分。他对着窗外空旷的夜色长舒一口气,心想,其实这样最好。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raysnow的地雷,raysnow和棉花糖的营养液。

    今天大双子作者君的生日,打滚,求祝福。

    第14章 生如夏花(4)

    说到亦辰的童年,确实让人不忍直视。

    陈家是世家大族,祖上出过满清名臣,曾经官至两江总督,体仁阁大学士。虽然后来族人大多移居国外,但直到他曾祖父那一辈,他的曾祖叔祖们都还保持着些满清遗老的风范。

    他家是嫡系正枝,他又是长子长孙,从小被寄予厚望。他至今还记得三岁时被逼着背三字经的情景,曾祖父坐在红木大书桌后面,一手端茶杯,一手持家法,他只要打个磕巴,甚至头摇得不够有节奏,立刻会有家法从头顶挥过。

    当然,和投身洋务运动的祖先一样,曾祖父也是相信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所以他的祖父就读牛津,在纽约炒了一辈子地皮和股票,让陈家跻身金融大鳄的行列;而父亲入的是麻省的藤校,结果成了传染病学界的名医,曾经有一度甚至成为议员的热门人选。不管中学西学,有一点万变不离其宗:玉不琢,不成器。再者,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因此长辈对他的期望一直是:所有功课都必须考第一名,和功课有关的竞赛都必须参加,参加必须得头奖,连学乐器都必须学最难的小提琴。将来按部就班,进父亲的母校,也许步入政界,那都是最基本的要求。

    他所有时间都在学习中度过。小说?对不起,没兴趣,也没时间。游戏?对申请藤校有用吗?小朋友喜欢的运动都和他不一样,所以除了家人,和他相处时间最长的不是人类,大概是他家的狗。

    他的小哈士奇还是堂姐陈亦萱给起的名字,英文叫slowpoke。他起先不知道为什么,因为他的哈士奇十分活泼好奇。后来他才得知,一个动画片里有个同名的小兽,中文叫呆呆兽,也不知堂姐是不是故意影射他。

    他唯一一次离经叛道的行为,大概是那年离家出走。

    五年级的期末,所有学生要一同去宿营一次,为期三天。对大部分小朋友来说,这是第一次离开父母独立生活。他们要去的那个地方叫“暖岸营”,图片上有大片沼泽和沙滩,沙滩上可以骑马,海岸边可以游泳,岸边森林和沼泽里的生物群形态多样,他看了许多书,一字一句研究过宿营指南,包括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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