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嫁给偏执大佬给偏执大佬治病的日子(快穿)-第15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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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文冤枉的很,但一句话也不敢说。
  他能说什么,卖身契都在人家手里拽着,这辈子只能是个废人,能过一天是一天,万幸现在他有了女儿,有了盼头。
  原主存了生儿子的心,夜里找宋文也勤快很多。
  宋文这些年任劳任怨,不停为她挣钱,身子早已垮了,有心无力。
  饶是努力了好几个月,原主的肚子依然没有一点动静。
  原主自己去看了大夫,大夫说她没问题,她又带着宋文去看大夫。
  宋文身体太差,需要好好调养,否则很难再有孩子。
  原主气急败坏,觉得自己当初花两百两银子买他,亏大发了。
  宋文也不敢多说什么,原主让他喝药,他就喝药,让他干嘛,他就干嘛。
  日子就这样过去两年,原主肚子还是没有动静,原主想生儿子想疯了,于是生出了卖宋文的心思。
  宋文虽然已经二十多了,但他长相出挑,再次发卖的话,也能卖个好价钱。
  原主四下打听,卖去当小倌最挣钱,他那样的也能卖两百两。
  原主动了心思,两百两啊,可不是小数目,这笔钱够她再买一个更年轻体壮的男人回来生儿子。
  田恬就穿到女主刚准备发卖男主的时候。
  上辈子原主不顾众人劝阻发卖了男主,任凭男主给她下跪,她也没有心软,也是如此,男主对她恨之入骨。
  待到宋文发迹之后,第一时间回来手刃原主。
  这件事情被传的家喻户晓,也是如此,对宋文的为官路产生了极大的阻碍,让他终生没有前进一步,最终郁郁而终。
  田恬这次的任务目标就是宋文,阻止他杀害妻子,成全他的锦绣人生。
  作者有话说:
  新故事第一章 有红包哦,宝贝们按爪哈,晚安,么么哒。


第108章 上门婿
  宋文不起来; 她没有答应,他哪里敢起来。
  先不说他舍不得女儿桥桥,就说小倌院那种肮脏地方; 是专门为好男风的有钱之士开设的,那些有钱之士怪癖极多; 以前家族没败落之前; 他就听说过一个好男风的公子哥; 一个月至少玩死三四个男童; 手段相当残忍。
  他若是进了那火坑,命也就到头了。
  “夫人,我愿意为你做牛做马; 求求你不要发卖我。”心里纵然有滔天恨意,恨不能立刻拿刀捅死她; 可现实面前; 为了女儿,为了自己; 他都不能。
  他只能低声下气,伏低做小。
  小宋桥感受到宋文的情绪,再次哇哇大哭起来。
  在场众人看在眼里,心酸至极; 纷纷开口为宋文求情。
  田恬已经不是原主,不说她自己的想法; 就算为了任务也不会发卖他。
  她只是缺一个契机,一个维持原主人设,合理不卖他的理由。
  如今众人再次开口求情; 契机来了。
  “好了好了; 大伙不要再说了; 今天我看在大伙的面子上,先不卖了。”话落,嫌弃至极的看着宋文:“若是三个月内,你身体不能增重十斤,我依然把你发卖出去,绝不留情。”
  田恬这话意思很简单,如果三个月内没有养好身子,不能让她生儿子,她还是会把他踢出门。
  她的话,完全符合原主平时的为人做派。
  田恬初来乍到,宋文和她生活了三年之久,对她的性格了如指掌,如果她突然间性格大变,肯定会引起怀疑。
  异世崇尚鬼神,若她真的被当做异类烧死,那就惨了。
  不怪她不谨慎,实在是原主做的太过,太狠,宋文眼瞧着对她事事恭顺,心里肯定恨死她。
  若他现在就能发迹,肯定第一时间让她气绝当场。
  若他发现她的不对劲,肯定也会第一时间收拾掉她。
  “谢夫人,宋文一定会在三月内增重十斤,绝不辜负夫人厚爱。”宋文喜不自胜,激动的眼圈通红。
  在场众人也为宋文松了口气。
  田恬模仿着原主性格,对宋文的回复爱搭不理。
  此事已了,众人三三两两散去,院子里只剩下他们一家三口。
  宋文从地上起来,见时辰不早了,微微躬身对田恬道:“夫人,我先带着桥桥出去买些菜回来。”
  田恬直接道:“这些小事,你自己决定就好,我只要中午能吃到像样的饭菜就行。”
  “是。”宋文恭敬回应,不由的多看了她一眼,不知为何,总感觉现在的妻子,和之前有些不一样了,具体哪里不一样,他也说不上来。
  宋文不再多想,牵着女儿的手,去镇上买菜,之前一直是早上去买的,今天因为陈禾禾要卖他,所以才把买菜的事情耽误到现在,眼见都要正午了,也不知道集市上还有些什么菜。
  家里只剩下田恬一人,她不由打量起现在居住的房子。
  原主家没败落之前,是白峰镇有名的富户,现在虽然落魄了,但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她居住的房子也是三进的宅院,相当宽敞。
  只是因为年久失修,看起来很破败,不过不影响住人。
  三进宅院呈目字型。
  第一进是门屋,主要给下人居住,第二进是厅堂,厢房,游廊组成,主要用于宴请宾客以及用作书房,外男留宿等。
  第三进为私室,女眷住的地方,除了家里的亲人外,外男不能随便入内。
  第三进院落里,还种了一棵高十几米的柿子树,长相繁茂,绿叶依依,夏天在树下乘凉最舒爽不过。
  陈家落魄之后,原主用度奢侈,很快养不起奴仆,如今诺大的宅子里,只有他们一家三口居住。
  田恬在宅子里转了一圈,院落打扫的很干净,应该是宋文的功劳。
  说起宋文,那真的是没有什么可挑剔的,自从和原主成亲后,一直都是任劳任怨,不仅要伺候她的饮食起居,还要出去挣钱养家,试问没有谁家丈夫能做到他这一步。
  原主还那么狠心,苛责虐待他不说,还把他卖进了小倌院,那种地方,但凡进去,就没有活过二十五的,也难怪宋文把她恨入骨髓,发迹之后,第一时间把她杀之而后快。
  如果换做是她,她估计不会比宋文下手轻。
  田恬转完院子,就见宋文牵着小宋桥,提着菜篮子买菜回来了。
  “夫人。”宋文微微躬身。
  原本做为丈夫,是不用给妻子行礼的,但原主一直没把宋文当成丈夫,在她眼里,他就是一个可以随便打杀的奴仆,所以要求他见到她,必须行礼。
  田恬有些别扭,想让他不要行礼,但又想到原主的行事做派,她还是忍了。
  来日方长,慢慢改变才能不引起注意。
  小宋桥好像很怕娘亲,小小身子一个劲往爹爹身后躲,葡萄般的眼睛警惕又恐惧的看着她。
  田恬理解小孩子的害怕,原主收拾宋文,根本不看地方,宋文每次挨打受罚,小宋桥都是亲眼看到的,她肯定害怕。
  田恬没有管宋桥,对宋文微微颔首,扫了一眼篮子里的菜,有青菜,豆腐,还有一小块猪肉。
  她没说话,径直回自己房间。
  宋文已经司空见惯,揉了揉女儿的发顶,牵着女儿进厨房做饭。
  “爹爹中午给桥桥做青菜炖豆腐。”
  小宋桥笑的双眼眯起来,满足的不得了。
  原主住的屋子是整个宅院最好的房间,里面不仅大,而且还布置的很漂亮,最重要的是还有铜镜。
  田恬一直没见过原主长什么样,眼下兴致勃勃,立刻走到梳妆台前,端详自己的长相。
  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镜子里涂的脸色粉白的女子是谁?
  那脂粉厚重的,就好像随时都能掉一层粉。
  穿着也是不敢恭维,上身是大红色,下身是大绿色,虽然衣服料子不错,但怎么穿怎么俗。
  头上的发鬓也很难看,戴了两朵粉色的牡丹绒花,旁边斜插两根银簪,配上她那一身穿着,简直土气到了极致。
  原主的品味,她真的欣赏不来,不敢想象宋文每天对着这样一张脸,到底是怎么过下去的。
  田恬仔细端详了一下自己,约莫一米六多一些的身高。
  身姿匀称,因着生养过的原因,身材十分丰腴。
  不过她的身材属于该有肉的有肉,该瘦的地方瘦,那腰细的就像是小姑娘的腰似的,一掐就能断了。
  这点田恬倒是挺满意的。
  在仔细看脸,透过脂粉看五官,五官标致,如果洗干净脸,肯定也是个清秀佳人。
  她的房间收拾的很干净,窗户大开,四面通风,空气里还有股淡淡的青草香,是外面院子里的青草味,微风进来,染了一室,味道虽然不如花香那样惊艳,但是让人身心舒畅。
  宋文每天都会进来打扫,帮她洗掉脏衣服,伺候她就像伺候大小姐似的,就差没把她当祖宗供起来。
  田恬真的觉得原主命挺好的,是她自己不懂得珍惜,最后不仅害死了自己,也害苦了宋文。
  如果她好好对待宋文,夫妻俩相敬如宾,以后宋家翻身,宋文发迹,她也跟着妻凭夫贵。
  躺赢的人生,可惜。。。。。。
  半个时辰后,宋文站在门口敲门:“夫人,午饭做好了。”
  “端进来。”田恬冷冷道。
  “是。”宋文去厨房把准备好的饭菜,端到她的桌子上。
  青菜炖豆腐,还有一小碟子葱焖猪肉,一碗白米饭,看起来很有食欲。
  田恬拿起筷子就开始吃起来。
  宋文和小宋桥两人,都是在厨房吃的,他们俩根本没有资格上桌。
  宋文是因为原主觉得他是买来的,是仆从,不配和她一桌吃饭。
  小宋桥让她在生产时难产,吃尽了苦头,差点命都丢了,打小她就不喜欢她。
  午饭过后,宋文牵着小宋桥进来辞行:“夫人,我先带着桥桥去上工了,晚上回来给你做饭。”
  原本上午就要去上工的,陈禾禾要卖他,根本不让他去,如今她改变了主意,他就得去上工挣钱,要是月底交不出银子,等他的又是一顿磋磨。
  他受磋磨没关系,他不想苦了女儿。
  田恬见他带女儿一起去,也没说什么,冲他们挥挥手,示意他们赶紧去。
  之前小宋桥一直是放在隔壁的婶子家,让婶子帮着看孩子的,每个月给一百个铜板做为酬谢。
  后来有一次原主没钱,打起了卖女儿的心思,宋文被她吓到了,从此以后,他去哪里都要带着女儿才安心。
  原主也真的是狠心,就因为难产吃了苦头,就把怨恨全部加注在小孩子身上,甚至还动了卖人的念头,简直禽兽不如。
  父女俩一走,田恬有些困了,打算睡会儿午觉。
  打了一盆冷水,洗干净脸,露出精致的五官,皮肤白嫩,找不到瑕疵,杏眼桃腮,风情灼灼,竟然比她想象中还要漂亮三分。
  田恬很是惊喜。
  洗了脸躺在床上,就是舒服,少了那种粘腻感,清爽的很。
  如今刚刚进入初夏,还不是很热,开着窗户睡觉,丝丝凉风进来,沁人心脾。
  田恬现在顶着原主的躯壳,她什么也不能做,唯一能做的就是,好吃懒做,维持自己的人设。
  为今之计,只有不暴露,才能谈以后的事情。
  一步步的来。
  黄昏时分,宋文带着女儿回了家。
  到家的第一时间先是给田恬请安,然后钻进厨房做饭。
  田恬坐在柿子树下乘凉,微风轻拂着她的脸,乌黑的发丝随风不停翻飞,凉爽极了。
  视线扫过厨房,不经意看见他在厨房里忙来忙去,还挺养眼的。
  宋文虽然穿的粗布麻衣,但他长相俊美异常,身材欣长,一等一的美男子。
  这样的美男子不多见,也是如此,当年原主才会在见到宋文之后,不惜花费两百两银子,重金把他买下。
  那时候陈家已经相当败落,两百两银子几乎是原主全部的家产,为了得到宋文,她算的上是倾家荡产了。
  不过在她看来,这个宋文买的值,能伺候人,能挣钱,还能照顾孩子,就算放到现代,那也是二十四孝好老公。
  晚饭宋文做的稍微简单些,白米饭加青菜,没有肉。
  田恬也没啥好挑剔的,家里的银子都由原主拿着,她可不是用在一家三口开销上,而是给自己买胭脂水粉,各式衣裳。
  别看原主打扮的其貌不扬,但她爱漂亮却是实打实的,只是不会打扮罢了。
  她一向心高气傲,薛公子退婚另娶她人,一直都是她心里的结,所以她老是想和薛夫人比较。
  薛夫人穿的绫罗绸缎,她也想跟着穿。
  薛夫人施了粉黛,她也不会落下。
  反正面上怎么也不能差她一筹。
  也是如此,宋文挣的银子,才老是不够她花。
  宋文不仅接了账房的活计,还趁着中午歇息的空闲时间,去富户家中做西席,晚上还不敢歇息,日日抄书至深夜。
  这样一月下来,至少有三两银子。
  三两银子在寻常人家中,怕是大半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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