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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零之捡个失忆男人当老公-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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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小春撅撅嘴,“我才不要你干活呢,有手有脚的,为啥要你帮忙?”
  姜秀秀张了张嘴,想说是感谢她的。但这段时间一起干活,她也明白苏小春的思维跟寻常人不太一样。
  “特别痒,经常反复长,一长就是一身对不对?”
  苏小春不再看姜秀秀,她站起来,说出几个点。
  “对对对,就是这样。”姜秀秀连连点头。
  “湿疹,不过长湿疹的情况有许多,可能是过敏也可能是太热了或者生活环境太潮湿了。”
  她又蹲下身,检查了下小男孩的腿,发现了更严重的问题,“他有风湿,最好别住河边。”
  “风,风湿?”姜秀秀很茫然的重复,见苏小春表情严肃,明白了这估计是更不好治的病。
  “因为长期生活在潮湿的环境中,患风湿的几率就会增大,你看他的关节是肿的,跟寻常人不一样。”苏小春捏捏关节处,小声问小鹿,“是不是下雨下雪这些天气,你这里会很疼啊!”
  小鹿点点头,“疼,疼的,像好多蚂蚁在咬我。”
  姜秀秀脸一白,把小鹿扯过去,心疼得眼泪都要出来了,“你怎么没说过呀?”
  小鹿对对手指,吸了下鼻子。
  “爸爸养我很辛苦,疼的话忍一忍就过去了。”
  ……
  因为还要上工,了解了小鹿的病情后又匆匆赶回晒谷场。
  好在她们刚到就响了上工的铃声,这次回来倒没看见蔡素芬,不知道她去哪了。
  朱玲翻稻捆的时候翻到苏小春身边,跟她提了个醒,“蔡素芬说她今天被你气到了,下午的活就叫吴小芳帮她干,自己回去休息。”
  “你别怕,我看她走的时候好好的,也就吴小芳一个傻子,给她挣工分呢。”
  朱玲是找吴小芳好好说了一顿,但人家记着蔡素芬说的叔叔,硬说人家是县里的医生,比苏小春专业多了。她不想得罪了蔡素芬看不到那个医生,只能得罪苏小春。
  苏小春没把这事放心上,很随意的摆摆手,“在县里做医生肯定很厉害的,只要能把兰花治好就行啦。”
  梦里的‘苏小春’刚上班时,有些家长看她太年轻不信任她,哪怕她的号不用排队,也不愿意来找她治病。‘苏小春’也不在意,她说不管找谁看病,只要能把孩子治好,就可以。
  所以苏小春虽然会有点难过吴小芳没选择她,但最重要的,就是兰花能把病治好呀!
  她说话的语气一点芥蒂也没有,和平时是一样,朱玲见她真的不在意,反而只希望兰花能治好病。想到了她给小山喂盐糖水,自己当时的反应。
  好在这孩子单纯又善良,根本不把这些事放心上。
  ……
  下了工以后,苏小春和姜秀秀一道去摘草药,小鹿身上的湿疹可以用马齿苋打出汁涂抹,恰好马齿苋是农村田边非常常见的野草,随手一摘就是一大把。
  姜秀秀摘得很卖力,还仔细问苏小春有没有别的需要注意的。
  “其他都不用特别注意,就是不能继续住河边了。湿疹还算好治的,等大点抵抗力强了就不会复发。可风湿不好治,他这么小就已经有明显症状,再拖下去以后可能都不能走路。”
  苏小春对小鹿的风湿情况比较忧心,她知道这是一种很难治疗的病症。
  听苏小春这么说,姜秀秀咬着唇,难掩焦虑告诉苏小春,小鹿父子不是他们生产队的人,是60年闹饥荒的时候逃难来的。因为他脸上的疤痕,生产队的人觉得他以前是干土匪的,不愿让他进生产队。就只好在离生产队稍远的地方找个空地,简单起了间房子容身。再搬,能搬到哪去呢?
  “他肯定不是土匪,因为他人特别好的。”
  姜秀秀说得笃定,因为自己有次落水,是被那个男人救了。一个能好心救人的男人,怎么可能是凶神恶煞的土匪呢?
  “哦,你喜欢他。”
  苏小春掐了把马齿苋,笑嘻嘻的说道。
  姜秀秀脸一红,没否认的把马齿苋拢了拢,用随手捡来的稻杆绑起来。
  “既然他不是土匪,你就去找文叔,让他搬到生产队嘛!”苏小春很天真的说道。
  姜秀秀摇头,“生产队没有多余的房子,他要搬过来就得起房子,起房子要很多钱的。”
  苏小春往她身上一指,“你有房子啊!”
  “你看我在河边捡了个男人回来,你也去河边,把他们父子俩捡回来嘛!”
  “嘿嘿,这样你又有男人,又有儿子啦!比我还多一个哩!”
  姜秀秀看着高高竖起一根指头比划的苏小春,这个话说得可真轻松自由毫无顾忌啊!
  性格面团似的姜秀秀捂着砰砰砰直跳的心脏。
  她觉得,苏小春说的,真是个好主意!


第13章 
  赵翎的伤好了许多,包括脑袋上的,但是伤好了,他的脑子里还是没有一点关于以前的记忆。
  既来之则安之,没有记忆的赵翎反而开始开始热衷于探索自己的本能。
  这种本能赵翎将他称之为身体记忆。
  比如早上起来后,他举起手想要伸个懒腰,身体却在他抬手的时候,自动自发的安排他打一套拳法。他没有这套拳法的记忆,然而他的身体却将这套拳法行云流水的进行下去。
  打完拳的他神清气爽,感觉自己的身体得到释放。
  但这种释放还不够,似乎还没到极限般。在他走出院子后,他遵从自己的身体记忆,开始跑步。
  他的手下意识的握拳,提到腰际,约与腰带同高,拳心向内,肘部稍向里合。跑动时,上体微向前倾,两腿微弯,两臂自然摆动。他清楚的知道,自己这个姿势和一般人跑步的姿势不一样,或许和他的职业有关,但他怎么去想,都想不起来自己究竟是谁。
  沿着生产大队不停的跑,一直跑到中午,汗流浃背的感觉让他直呼过瘾。
  做好午饭给苏小春送去,下午的他很自然的跑去了自己观察过的山上。
  向阳生产大队依山傍水,只是山都不高,较为平缓。这种山不会有老虎之类的凶猛猎物,却容易出现野鸡野兔等小动物。
  他答应过要对苏小春负责,这几天接触下来,他知道苏小春很瘦弱,脸色也不好看。但家里条件实在不好,这几天下来,除了三只母鸡勉勉强强一天下一两个蛋,其余可吃的东西都快要见底了。
  赵翎认为,抛开必要的上工挣工分,他首先要做的,就是不能让苏小春跟着自己饿肚子。
  但他也观察了目前所处的环境,洪水肆虐过后,只有小部分粮食还在,这部分粮食哪怕分下来,全生产队这么多户人家,还是不够吃的。养牲口种菜又都是有定量的,不允许超出,超出就是薅资本主义羊毛。
  对于他和苏小春目前的状态,只有打猎才能最快获得回报。
  从山上提着一只野鸡下来时,太阳已经西沉。大片绚丽晚霞晕染着天空,瑰丽而绚烂。
  当然更绚烂的是野鸡尾巴,非常引人注意。
  ……
  刘爱红和苏望山正下工,混在人群中的她提着大妮儿的耳朵,那耳垂被扯得通红,大妮儿疼得眼泪鼻涕一块往下淌。
  “妈,我错了我错了,我会把弟弟看好的,再也不偷摸出去玩了。”
  见她实在可怜,边上也有看不过眼的帮着说话。
  “大妮儿才几岁,也就比小虎大两岁而已,又要做饭又要洗衣服还要看着小虎,没见过你这么使唤孩子的。”
  刘爱红眼睛一横,凶巴巴说回去,“不舍得你把她带回去养啊?她不干活要我来干?我不挣工分她能吃饱肚子?”
  旁边有人拉了下刘爱红,指着不远处走过来的赵翎。
  “那是小春捡来的男人吧?哟,手里还提了只野鸡呢!”
  刘爱红手一松,大妮儿呲溜下就跑了。她眯着眼睛往前面看,果然看到远处走来的高个男人,手里提着只尾巴艳丽的野鸡。
  “自己逮的啊?真厉害。”
  “野鸡这种能飞的家伙都能抓到,还没□□呢!”
  大家都羡慕得很,这几天哪家不是勒紧了裤腰带吃喝,偏偏他们除了会种地,整个生产队就没一个能打猎的。眼瞅着赵翎提着只野鸡回来,晚上就能鸡肉喝鸡汤,谁不眼热啊。
  有人见刘爱红眼巴巴看着,就乐意看她难受,故意挤兑她。
  “刘爱红,你之前还想把小春卖给刘铁牛,说想小春以后不缺吃喝。看看,人家自己捡的男人也能打猎呢,照样不缺肉吃。”
  “你把小春得罪那么狠,人家吃肉,你连汤都喝不了咯。”
  刘爱红哼一声,“我怎么也是小春亲婶婶,一家人,但凡是懂点事,也得分我半只鸡。”
  “那你去要啊,看人家给不给?”
  被激得一上头,刘爱红挤开人群,“去就去。”
  ……
  赵翎并不觉得自己提着只野鸡是什么值得高兴的事,实际上他心里正在懊恼今天错失的几次机会,原本不是一只野鸡的,应该有两只野鸡和一只兔子。可惜他心急了点,只抓到了一只。
  下次可以考虑做些简易的工具,好过本人蹲守。
  迎面而来一个笑得谄媚的中年女人时,他并没有认出来是小春婶婶。
  目前为止,他认识的人仅限于隔壁李秋萍一家,以及晒谷场的朱玲和赵慧莲。不过这种认识,也只有几句简单到不能再简单的交流,多数以他的嗯尴尬结束。
  所以面对刘爱红,他冷着一张脸,面无表情的走过。手里提着的野鸡倒是嘎了一声,稍微扑腾了下,只是在他铁爪下,再怎么扑腾都是徒劳。
  刘爱红都打好了词,比如先热情喊他一声,再哄一哄,识趣点的话,不就得叫他们一起去吃鸡喝汤。好歹也是亲戚,都在一个生产队,苏小春她不长脑子说不通,这个富贵总长了脑子吧?他一个逃难来的得清楚自己的地位,想融入可不是那么容易的。
  然而她设想挺好,就是没料到,赵翎完全不理他。
  刘爱红转个身追上去,没好气的指责。
  “富贵,你这个小伙子怎么这么没礼貌,看到人都不知道叫一句?”
  赵翎被拦住去路,闻言默不作声的看了她一眼,微微点了下头,冷淡如金石嗓音响起,“你有事?”
  刘爱红之前没太注意到他,虽然扫了那么几眼,印象里他病恹恹的。不像现在,站直了高得不行,身板还很壮。穿的就是队里大多数男人穿的粗布做成的黑色短裤短衫,其他人穿普普通通,他穿却不一样,硬朗得很。
  再看他的脸,是清俊的,明明没啥表情,却无端透出一股凛然冷冽的感觉,还挺吓人。
  刘爱红脖颈莫名的有点凉,她眼馋的看了眼这只野鸡。挺肥的,不管是炒了还是炖着都香。想着想着她口水都要出来了,赶紧砸吧砸吧嘴,扬起个笑脸。
  “我是你婶婶,你还记得不?哎呀,还是小春眼光好,比我强多了,都能逮野鸡呢。这野鸡能有个三斤吧?”
  赵翎看了眼天色,下工了,小春肯定也饿。
  也没听清刘爱红说什么,他随口嗯了一声。
  刘爱红见他应了自己,心说这是个识趣的,赶紧说明来意,“上回闹得不太好看,其实我就是放心不下小春,想给她找个好人家。毕竟那孩子脑子不好,傻的。现在有你这么能干的照顾她,我是放心了。你看要不今晚你和小春到我那吃饭,就是我家没啥好招待的,刚好你逮了只,我拿去把这鸡炖了,咱一家人好好吃一顿。”
  她算盘打得啪啪作响,理由合情合理,要是个懂事的,还要亲戚,这鸡不就给她了。至于晚上炖不炖,鸡都杀了,她把肉舀出去,留几根鸡骨头不就行了。再把肉留给小虎吃,正好这孩子馋肉呢。
  刘爱红的话说得忒不要脸,后面过来看热闹的人们都想骂她不要脸了。鸡到她手里还有小春吃的?想得美呢。
  众人眼神闪烁,都想看看小春捡来的男人要如何应对。
  不答应吧,人毕竟是亲婶婶,小春是傻的,敢跟她闹。可你只是小春男人,对亲婶婶肯定要尊重的。不答应吧,多少有点不会做人了。
  赵翎没像他们想的那样给出反应,他只是疑惑的皱了皱眉。
  “你招待我们,用我抓的鸡?”
  刘爱红厚着脸皮笑,“那不是婶婶家没好东西,只能这样了。”
  赵翎点点头,“那你可以不用招待,等你家有好东西了,我们一定到。”
  “噗嗤。”
  有人憋不住笑了起来,看着刘爱红僵硬转黑的脸,别提多高兴了。
  可不是,招待人家用人家逮的鸡,到底是谁招待谁啊。刘爱红这个臭不要脸也碰到个铁板,偏偏人家还只是阐述个事实。甚至你有好东西招待的时候,他们是可以去的。
  旁人笑得越大声,刘爱红脸就越黑,她气得上手就要去抢野鸡。
  “你这孩子,还有没有我们这些长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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