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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温柔的向我开炮-第4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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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筠朝他看,不觉得脸上的皮肉紧绷了,他是快乐,所以笑了,摇摇头。继续喝粥,不苦了。
  林秋笙还有工作不能天天陪他,原筠并不闹,也许是怕林秋笙生气。上个案子果然如原筠所说,犯人是年年。不过不可能根据原筠猜测办案,最后还是林秋笙看监控,发现了漏洞,找出了证据。
  剩下的几天,原筠养了病,没事时就画画,好像终于想起来他是个画家。他画了窗外的绿色,画得断断续续,画一会,不想画了,就停笔。
  林秋笙没事时就来陪他,逗着原筠玩,原筠不觉得怎么开心,林秋笙伸手捏了捏原筠的脸:“筠筠,我大学有个朋友,读心理学,现在是心理医生。我们去和他见面好吗?聊聊看。”
  原筠麻木的看他:“你觉得我有病?”
  林秋笙看他,反而笑了:“只是去见面,聊天而已。”
  原筠看林秋笙一会,伸手要他抱,林秋笙抱住他,原筠把脸在林秋笙胸膛上蹭了蹭,忽然说:“我想吃个冰激凌。”
  “好的,就想想吧。”
  原筠一听,往林秋笙喉咙上咬了个牙印,又舔了舔,很悒郁的说:“不能喝酒,也不能抽烟,吃个冰激凌也不能吃。”
  “你还想再发烧一次?医院打针技术特别好是不是,还是病号餐好吃。”林秋笙捏着原筠的手:“自己看看,都快扎成刺猬了,手背上青一块紫一块。”
  原筠看了看自己的手,输液输了几天,他皮肤就这样,稍一碰就容易青紫。但闻言还是不愉快,又拿林秋笙的脖子磨牙,被林秋笙不轻不重的捏了下后脖颈。?
  第九十七章:好友
  “坐下吧。”
  【星期五,早上起来,我看见院子里的水池里有一只死猫。】
  林秋笙和大学好友寒暄了几句,对方客气让他坐下,林秋笙看见医院窗户外的人工喷泉,不知道怎么就想起来这句话。
  为了更了解原筠,他得知原筠在小时候写过日记,就找出来翻看,原筠写得很简单,只有这篇日记让林秋笙印象深刻:
  【星期五,早上起来,我看见院子里的水池里有一只死猫。我有点害怕,白鸟站在窗前,正微笑的看着,我问他在笑什么,白鸟却告诉我该吃早饭了。】
  林秋笙问原筠:“白鸟是谁?你小时候的朋友?”
  原筠被问得一愣,神情瞬间狰狞起来:“你怎么知道的白鸟?”
  林秋笙下意识用手捏着日记上的纸,他从原筠过激的反应里似乎知道了什么,但他没有试探,而是实话说:“你日记里写的。”
  原筠皱着眉,抢过日记,粗暴的翻着,似乎在确认没有什么内容是林秋笙不能看的,而看他本人的反应,“白鸟”这个人他是完全不想让林秋笙知道的。
  果然,原筠态度不耐:“不知道,可能是小时候的朋友。”
  原筠似乎完全不记得自己小时候写过什么日记,林秋笙没有深问。对于原筠这种性格,他只能慢慢来,把原筠逼急了,就像在干草堆上放一把火。
  去看心理医生的事,原筠没给林秋笙一点好脸色,就差踹林秋笙了,见他这么反感,林秋笙只好先退一步,自己先去见见,顺便和老同学叙旧。
  林秋笙和对方也有两三年没见过了,上学时关系不错,但后来慢慢也就淡了。对方倒是没什么变化,书卷气,挺斯文戴着一副眼镜。
  “林秋笙,喝茶还是咖啡?”叶翷问,手上却已经倒起了咖啡。
  林秋笙忽然一笑,似乎忍俊不禁。
  “怎么了?”叶翷喝了一口咖啡。
  “想起了原筠,他也喜欢咖啡,问别人想喝什么,转头就全布置自己喜欢的。”
  叶翷闻言,笑了笑,推了下眼镜。
  他们闲谈了一会,体育,经济。甚至还约了下次一起打球。林秋笙不好谈原筠,主要是不知道该怎么说。
  叶翷可能是专业的,倒是很轻松的问:“你们之间有什么问题?吵架,还是性|生活不和谐?”
  林秋笙有点尴尬,于是笑笑:“不怎么吵架。”不合的事现在也不吵了,主要是林秋笙不敢跟原筠吵,原筠心思敏感,林秋笙说了一,原筠能添油加醋到一百。至于性|生活…林秋笙没觉得有什么不好,孩子都有了。
  叶翷大概听了听:“那你们这不是挺美满,干嘛还来咨询?”
  林秋笙不可置否,又无奈笑了笑:“筠筠…心思比较重,又敏感,有些事不爱跟我说,但他一琢磨过的事,又老让他伤身体,他吧…有点偏执。”
  叶翷笑了笑,把咖啡放下:“靳原筠,艺术家吗,都这样。”
  “你知道他?”林秋笙笑了。
  “知道,我还去看过他的画展,只是没想到他结婚这么早。”叶翷往后坐了坐,靠在沙发上:“说起来,我也算他的粉丝,你说得这些我了解了,有些人是会对心理医生排斥,这样吧,下次打球约他一起来,只当闲谈,不收你咨询费。”

第14章节2
  林秋笙好笑:“看看吧,我不一定能说得动那个祖宗。”
  叶翷也笑了。
  林秋笙走时,客气的问了问:“一起吃个饭吗?”到饭点了。
  叶翷故意笑:“你请客?”他一挑眉,让林秋笙从这双眼睛看出来点熟悉感。叶翷又玩笑:“你请客我也不去,中午我可是佳人有约。”
  林秋笙笑了笑,和对方握了个手,他离开时,叶翷目送他,然后把眼镜摘下来,又倒了杯咖啡。
  以前他有这么喜欢咖啡吗?林秋笙却想不起来了,他们说是朋友,没准校友更合适,两人之间有个共同的朋友就是萧柚。萧柚最近也不见面了,一是有事,二来清楚萧柚对他的心思,不见面对彼此可能更好。
  说起咖啡,原筠是真喜欢,不健康的东西,他都喜欢。
  林秋笙恨恨的一想,微舔了下槽牙。又觉得原筠的孩子气实在可爱,病的这些天控制饮食,吃得清淡闹了好一会脾气。不能抽烟,喝酒,差点又折原筠半条小命。林秋笙看了看,连锁甜品店里有一款点心是原筠爱吃的。
  林秋笙走进去。
  “你好,要点什么?”
  “奶酪月饼。”
  “奶酪月饼卖完了,刚才一位客人全买走了。”
  林秋笙不由有点差异:“全买走了?”
  “对的。”
  林秋笙内心叹息。问:“做新的了吗?”
  “还得一个小时。”
  “那我等会。”林秋笙心里可惜,但原筠爱吃,就等会吧。
  门被推开,欢迎光临的电子音程序的响起。进来的男人很高,黑色头发微鬈,皮肤很白,眼窝很深看起来应该是混血。林秋笙之所以注意到男人,不如说注意到他的工作服,这人是个医生…白大褂袖口的徽章是…和叶翷一家医院。
  林秋笙看了一眼,又收回目光。
  “会员卡,忘给我了。”
  “不好意思杨医生,新来的实习生忘给您装了。”
  对方拿了会员卡,放进口袋里就走了。林秋笙等了一会,接到了原筠的轰炸电话,听到林秋笙在买点心,原筠才平和点,冷冷道:“你回来时买点排骨,我要吃麻辣香锅。”
  “你吃什么辣?”林秋笙忍笑般问他:“你忘了吗,喝药忌食辛辣。”
  原筠一顿,声音颇有点恼羞成怒:“你给不给我做?你不做我让林婶给我做!”
  “林婶回来了?”林秋笙蹙眉。
  “嗯。”
  “我得给林婶发个微信,不然她宠你又惯着你瞎吃瞎喝。”
  “谁管我?”原筠冷笑:“我愿做什么做什么。”
  林秋笙忙着给林婶发微信,没空理他。
  原筠挑衅无果,更加恼怒:“你做不做麻辣香锅。”
  “现在做也来不及了。”林秋笙给他顺毛:“我也没买虾,不放虾不好吃。先买点排骨,烧烧给你吃。”?
  第九十八章:开始了
  原筠还是没有吃上烧排骨。
  新闻上简直炸开锅了。酒店砍头案,拉起的警戒线,林秋笙戴上手套,把证件给现场警察看,他神情严肃,省里上一次出这么残忍的案子时,还是几年前的魔女案。
  “头被砍下来了,剩下的身体还没有找到。”
  来侦查案子的年轻警察,有的刚毕业,第一次上一线就碰上这么刺激的,胃里涌了几下就捂着嘴出去吐去了。
  林秋笙半蹲下来,看着床单上的头颅。
  很奇怪。
  “头儿…”孟正明叫了一声后,看着床上的头颅不禁有点起鸡皮疙瘩,于是改口:“林队,被害人是今天刚才有旅客想要入住酒店才发现的,这的工作人员,酒店老板一直认为这间是空房,没有人入住。”
  “嗯…”林秋笙答应了一声,算是回答。
  “你问的那个经理说谎了。”原筠不知道什么时候过来的,看见床上的头时不由恶心的皱眉:“谁能把那玩意从床上拿走?”
  林秋笙没搭理他,用手摸了摸被砍下的头上的头发。
  原筠的表情看起来像吃了苍蝇一样,觉得十分恶心。
  “原哥,你怎么知道的?难道是那个经理做的?但看着他也不像能杀人的样子,要砍头,犯人必须得强壮吧,毕竟要把人的头砍下来。”说着做了个砍东西的动作。
  原筠冷眼旁观:“经理说谎只是为了掩饰他不知道这个房间到底有没有进入过,万能房卡只有经理有。而东区分一张万能房卡,西区分一张。他之所以不知道,是因为本该在上午打扫房间的保洁,和他搞上床了。所以这些空房间根本没人打扫过。”
  孟正明诧异:“你怎么知道的,原哥?”
  “我不瞎。”原筠语气生硬,皱眉道:“在你询问的时候,经理看了四次那个保洁,保洁身上喷着带有白麝香的香水正好在经理身上也能闻见,你一看那个经理,他就心虚不止的看自己的无名指,而无名指上的婚戒明显不太合适了,应该是中年发福。但他还戴着不合适的戒指,不是因为他爱他的老婆,而是因为这份工作很可能是靠他老婆得来的,综合他上班时间也要戴着,他老婆应该也在这上班并且是他的上司。戒指勒得手指发红,如果是一直戴着戒指,就算是不合适但只要能带进去,也不会红得半根手指都是红色的,只能说明他是匆忙戴上的,而且不超过半个小时。”

第15章节2
  而半个小时前,正是这个经理带客人入住而发现尸体的时间,孟正明在心里唾弃,渣男。
  “你干脆和他闭眼接个吻好了。”原筠恶毒的朝林秋笙小声说。
  “别闹。”林秋笙声音平常。
  “头…林队;看出什么来了。”孟正明问他,周谭也忍不住凑过来想听听林秋笙的看法。
  林秋笙站起来,把手套摘掉,也许是因为蹲得太久,膝盖有点酸,他捏了捏,说:“我们要找的是一个连环杀手。”
  孟正明大吃一惊:“不会吧,我草啊…”他说完,眉头紧皱不松。
  周谭也叹气:“这种杀人手法,如果是连环杀手,我们恐怕要加班了。”
  “林队,你怎么确定的,真的是连环杀人犯?”孟正明心里抱一线希望。
  “这是两个被害人。”林秋笙说,他的语调不显急促,很平常的讲话:“砍下的头,和一个被扒了脸的受害人。如果仔细看,会发现在耳后顺着后脑勺,这个人脸是被缝上去的。”
  “靠!这么变态。”孟正明一眼都不愿多看这满脸是血的头颅。
  “也就是说,我们现在最少有两个被害人。”周谭蹙眉手环在胸前。
  “我们要找的,是精神病反社会杀手。砍头是一种示|威,给警察也想给民众造成恐慌,他想让人害怕他。把砍下来的头在没人知情的情况下放到酒店的床上,这是炫耀,他在炫耀自己的能力,以及愚弄酒店和警方,能看出犯人有幻想的倾向,很自恋,杀人能满足他的这种自恋,等什么时候这种感觉消失了,我们就会出现新的受害人。”
  林秋笙看着床上的头颅继续说:“同时犯人是反社会人格,能砍下人的头颅,并且剥下被害人的脸,再缝上其他被害人的脸,可以证明有幻想倾向。但手段残忍证明犯人有精神病,可能还有妄想症。但砍头其实是一件很精密的事,尤其是砍得这么整齐,说明犯人很可能是自制了刑具,剥脸和缝上的脸,都显示了犯人对人体有一定的知识,缝针的手法很有经验,我们如果对付的不是一个医生,就会是一个很有经验的连环杀手,有经验的连环杀手,这就不会他的第一个受害人。”
  众人心情沉重,呼吸里仿佛还残留着血腥味。
  林秋笙转头跟法医说:“我看了下被害人,我觉得死了可能有一段时间了。头颅没有再流血了,我觉得这具尸体曾被整体的冰冻过,或者做了别的防腐处理,应该也放过血。被缝上脸有些针口有愈合的倾向,但最后还是出现了排异反应,很可能这个受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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