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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迷信,以为这些都是毒物,以毒攻毒的话有避邪保平安之意。
郑长生看着母亲激动的样子,知道这在母亲心中是大事,马虎不得,于是也老老实实的不在顽皮。
李秀英眼眶湿润,口中喃喃自语:“铁山哥,咱们儿子就要入族谱了。。。。。。”
第5章 李秀英教子
郑长生入了郑氏族谱宗碟,李秀英如愿以偿的获得了菜地。
尽管只有几分地,可是土地却非常的肥沃,原来这里是一片水洼浅滩。
水干涸了之后,淤泥晒干,土翻一下就可以种东西。
不用上肥料,菠薐菜、韭菜等时令菜蔬只要种下去就蹭蹭的长。
李秀英每天都背着手去菜地看一下自家的菜,就像是大将军检阅自己的士兵似的。
蔬菜一天一个样,昨天的还是刚出土的苗,今天就已经窜的老高了。
就跟儿子一样,郑长生也是一天一个样。
现在已经能够满地跑了,而且说话贼顺溜,虽然爬高窜低的整天弄的跟泥猴一般,但是很懂事,见了村里的大人先称呼在说话。
人家对儿子大加赞扬,这让李秀英非常的自豪,老娘教出来的儿子就是行。
看着儿子茁壮的成长,她很欣慰,觉得吃在多的苦都值得。
尼采说过:一个人知道自己为什么而活,就可以忍受任何一种生活。
生活哪怕是凄苦的,可是奔着目标走总是有希望的。
儿子就是她的全部,就是她的一切,她就是为了儿子活着的,只要儿子能够健康的成长,她什么都无所谓。
。。。。。。
连月来,李秀英的面偶已经成了集市上的一景了。
当然也有跟风制作的,但是她的名头已经打出去了,而且制作精美,她要是不卖完,别家就开不了张。
卖的人多了,这就产生了竞争,这是规律。
有了竞争那价格自然而然的就降下来了,这也是规律。
现在家里的余钱已经有十几贯之多,已经是一笔巨款了。
一万多钱是个什么概念?这对于生产力低下的封建社会的,底层穷苦百姓来说,已经算是大富之家了。
每天李秀英回到家里第一件事就是数钱,而郑长生则是蹲在旁边陪同母亲数钱。
一枚一枚的拿在手心里用麻布小心的擦拭干净,扔进钱袋里,发出叮当一声脆响。
这个时候的郑长生是安静的,李秀英是满足的。
仓里有粮,口袋有钱,儿子聪慧,夫复何求啊?她脸上泛起幸福的微笑。
“娘亲,这四个字是洪武通宝。”
郑长生小手挨个的指着铜钱上的字奶声奶气的道。
李秀英愣了一下,随即喜上眉梢:“我儿识得铜钱上的字?”
“嗯,听娘亲说过几遍,孩儿就记下了。”
这个消息如同炸雷一般的把李秀英轰的七荤八素。
难道我儿是天才?仅凭我说几遍他就能识得?
也不怪李秀英惊讶,因为这个时代的人大多愚昧,斗大的字不认识一升,扁担倒了不知道是个一,当然这也跟封建统治者的愚民政策有很大的关系。
统治者都希望治下之民傻不拉几的安守在土地上耕作,有哪个统治者希望民智大开,可以和他们的皇权神授理念做斗争?
他们只需要少数精英读书人巩固统治就够了,农民嘛,还是老老实实的在地里干活来的轻省。
这个时代,尤其是刚经历过元末的动乱,能读书识字的人还真心的不多,要不是家中富裕的,谁家能供养的起一个学子啊。
别的不说,就光是蒙学的费用也不是一般家庭能承担的,就更不用提消耗很大的笔墨纸砚了。
上学说白了就是一个耗钱的事情,对于刚能温饱的穷苦百姓来说,这就是可望不可及的。
明朝立国之初,非常重视文教。
在全国各地的府、州、县设置县学,又在防卫区设卫学,在乡村设社学。
为适龄的孩童入学提供便利,可是就这也不是谁家都能上的起学的,关键是没钱。
李秀英一把搂过儿子,激动的眼泪都下来了。
“我儿乃天才也!”
她自身是识文断字的,家还没破的时候,曾跟随家中的塾师读过蒙学的典籍。
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至今她都记忆犹新。
虽然她学的只不过是简单的蒙学书籍,也没有学过更高深的儒家经典。
但是教授自己三岁的儿子识字,这已经是足够了。
李秀英此刻已经没心思数钱了,匆匆的把钱收起放好。
在院中平整了一块地方,找来沙土覆其上,拿起一根细竹子在上面写下“洪武通宝”四个大字。
然后把竹子递到儿子手里:“儿子,写下来。”
说完,一脸期盼的看着稚嫩的郑长生。
这有点小题大做了吧?郑长生心里暗道。
作为一个苦逼的文学青年,儒家蒙学的文章三、百、千不说倒背如流也差不多了。
他心中好笑,可是又不得不打起精神,装模作样的,就权当是慰藉一下母亲好了。
于是郑重的一笔一划的写下“洪武通宝”四个字,尽管笔顺有点不对,故意的,也尽管写的歪歪扭扭的如同虫子爬,可是好歹完整的写下来了。
这可把李秀英乐坏了,嘴巴都合不上了。难道我生了个文曲星不成?
她是乐美了,郑长生可就倒霉了。
此后的日子里,再也不能跟小伙伴出去耍子了,每天的任务就是跟着母亲读书习字,李秀英甚至连面偶都不做了。
就连郑狗蛋他们几个小伙伴来找自己玩,都被母亲很凶的拿着鸡毛掸子撵的远远的。
李秀英就像是一只护雏的老母鸡,守护着儿子,生恐耽误了儿子读书识字,这大概就是普天下所有父母望子成龙的心态作祟吧。
虽然说教育要从娃娃抓起,可是这未免也太早了吧,刚三岁的孩子,正是鸡嫌狗不爱的年纪,猛然间束缚了起来还真是不习惯。
如果郑长生不是穿越而来还好说一些,再说了母亲教给他的这些东西,他都会,甚至比李秀英理解的还要透彻。
但是没有办法,谁让自己是三岁孩童身呢,只得咬着牙坚持着。
熬吧,日子就这么一天天的过去,可是这什么时候是个头啊。
村东头树上的老鸦窝郑狗蛋摸不摸不知道,可是怀远堂后院的马蜂窝,这家伙一定是捅了的。
单从听到郑狗蛋杀猪一般的哭声来推断,就知道这厮肯定被马蜂蜇的不轻。
哎!本来想在重温一遍童年趣事的,可是一切都徒劳了。
为了督促自己读书识字,母亲李秀英是寸步不离,甚至就连麦子的收割她都忍着痛咬着牙,拿出一百个钱找人代收。
这就可以想象的出李秀英对郑长生的监管有多严厉了。
李秀英常说一句话:“吃的苦中苦,方为人上人。”
貌似郑长生不吃苦,不把铁砚磨穿就不足以彰显她的大道理似的。
另外她还用“慈母多败儿”这句俗语,时刻的提醒自己,一定要对儿子严加教导。
于是她每天手里拿着一根鸡毛掸子,虎视眈眈的站在儿子的身后,每每这个时候,郑长生后脊梁都冒凉气。
他要是不好好的习字,李秀英可是一点都不含糊,那是真打。。。。。。
第6章 童年
第0006章童年
二婶儿很烦躁,每当听到郑长生背诵三字经的时候,她都莫名的发出一股无名的怒火。
尤其是看到宝贝孙子郑狗蛋的时候,这家伙拖着两桶大鼻涕在她面前晃悠,她都忍不住想揍他。
凭什么人家才三岁多就把书念的这么好?
这到底是怎么了嘛!天老爷呀,我家的狗蛋比她家长生还大呢,屁字儿都不识得一个,整天的跟钻天猴一样的爬高窜低的。
这不公平啊,不公平。
还有,郑家娘子整天的跟个大公鸡一样,走起路来昂首挺胸,虎虎生风,见人就显摆她家的长生,就跟谁家没有男丁似的。
牛气什么?不就是认识几个字吗?
不行,得赶紧给老头子说说,把狗蛋送到学堂里去。
再这样下去,自己就在郑家娘子面前连头都抬不起来了。
等俺家的狗蛋读了书识了字,看你郑家娘子还敢不敢在我面前吹嘘你家的儿子。
怎么着俺家的狗蛋还比她儿子大两岁吧?就是论年纪论个头也比她儿子大,识起字来怎么着也比她儿子强吧?
想到这儿,她心里似乎平衡了一点,一把拽过郑狗蛋,疼爱的道:“狗蛋儿,明儿叫你大送你去学堂念书好不好?”
郑狗蛋懵逼了,每天玩的好好的,开心的跟吃了蜜蜂屎一样,进学堂可没这么爽了,听说念不好书,先生是要拿戒尺打手心的。
想起同村里的孩子手肿的连筷子都拿不稳当,他心里怕极了。
“奶奶,我不要念书,我要玩儿。”郑狗蛋撒娇的道。
平常的撒娇很管用,可是不知道这次是怎么了,似乎疼爱他的奶奶一点都不爱他了,要抛弃他了似的。
二婶儿一听,啥玩意儿?不念书,你还想翻了天了咋滴?
她的火儿腾的一下三尺高,揪着郑狗蛋的耳朵,劈头盖脸的就是一顿揍。。。。。。
郑长生的日子过的有点恓惶,他跟小伙伴招猫逗狗的设想,都没来得及实施,就被李秀英彻底的扼杀在摇篮里。
几个平素里要好的小伙伴被李秀英,每人一块饴糖收买了,彻底的“背叛”了他,再也不来打搅他了。
每日里除了背书就是习字,在李秀英的眼里他是日渐的成才。
初始他习字是在地上用竹枝,继而拿毛笔蘸水在青石板上,再后来李秀英从集市上买来纸、贴和墨供他练习。
现在的郑长生,只几个月的功夫,大楷的功夫已经初露端倪。
在后世,作为书法爱好者,他的水平不敢媲美大师,可是也小有所成,只不过现在所书写的,由简体字变成繁体字罢了。
第一次写的是一首唐诗《咏柳》碧玉妆成一树高,万条垂下绿丝绦;不知细叶谁裁出?二月春风似剪刀。书法大气磅礴颇具颜真卿之风。
其实啊,唐诗三百首他会的比母亲李秀英要多,可是却不能表现出来,要不然真解释不清楚。
所以情况就是,李秀英用小楷写下,一字一句的教授,他是一字一句的跟读,继而达到随口就能背诵的效果,在用心的写下来。
李秀英很满意,儿子的字写的真好看,怎么看都那么顺眼。
不行,一定要拿去给学堂里的先生瞧瞧。
本来她想让儿子去学堂就读的,可是先生却说年龄不合适,等到五六岁在送来。
这让她颇为的不满,老娘的儿子,那是天上少有,地上难寻的天才,那是文曲星下凡,将来是要登堂入室,君前奏对的。
让你教是给你脸,你却推三阻四的,又不是缺少你的那点束脩。
这次就让你看看什么叫天才,你看这字写的,啧啧。。。。。。都堪比之前俺家的私塾先生了。
她为什么着急让郑长生入学呢?原因无他,她现在的水平已经教不了儿子了。
蒙学的典籍《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儿子已经可以倒背如流了,而且自己所会的唐诗宋词也都全部教给儿子了。
她现在已经黔驴技穷了,可是儿子就像是一块永远都吸不满的海绵似的。
孩子现在正是吸收知识的时候,可不敢因为自己而耽搁了。
无形中她很好的贯彻了后世的一个理念:教育从娃娃抓起。
她喜滋滋的拿着郑长生的“大作”,向学堂走去。。。。。。
郑长生总算是解放了,母亲放他半天假,可以找小伙伴耍子了。
村口的一颗桑葚树上,郑狗蛋吃的满嘴满脸都是,这厮的牙都被酸倒了。
成熟的桑葚吃光了,那些半生不熟的也不放过,不过就是有点酸。
可是孩子们哪里在乎这?
他每天都来观望,只要发现有了红的,不等变成紫色就摘下来吃掉。
每到这个时候,他就神气的很,所有一起耍子的小伙伴,只有他一个人会爬树,也数他的年龄最大,所以他就是大将军,所有人都得听他的。
不然的话,摘的桑葚就只让听话的小伙伴吃,不听话的闻闻味道都不行。
郑长生来到树下,郑狗蛋有些慌张,他站在树上远远的观望了许久。
“生哥儿,你娘怎么放你出来了?莫不是你背着婶婶,偷着跑出来的?那你还是赶紧回去吧,不然的话以后我们就没有饴糖吃了。
话说,你家的饴糖真的很好吃呀!”说着这货砸吧了一下嘴,连口水都流出来了。
我去,看来这厮被母亲的胡萝卜加大棒完完全全的给驯服了。
要想打破这家伙的“忠诚”,看来要不施展绝招不行了。
“狗蛋,你想不想吃山楂?”
这厮一听到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