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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真的着急了,汉人的军队竟然这么快就跟格家穿一条裤子了。
真是他最不愿意看到的事情。
疯狂的恨意涌上阿旺的心头,他顿了一下:“传我的命令,加紧攻击葫芦嘴儿,务必要全歼格吉鲁。
就算是明军跟格家穿一条裤子又怎么样?
只要老子把格吉鲁给干掉了,凭着格家老祖那老不死的都八十多了,身子进黄土都要到脖子的人了,还能有什么力量,跟老子做对。
到最后,明朝的汉人要想侗区长治久安,还是得回过头来跟老子合作。
否则的话,就别想有安稳的时候。”
阿旺的眼里射出两道寒光,闹芪У乃娲佣嫉拖峦啡ゲ桓腋难酃饨哟ァ�
“让剩余的狼兵,迎战汉人的援军,务必要死死的顶住明军的进攻。
最低也要一个时辰,记住,这是死命令,哪怕是狼兵死光了也在所不惜。
为歼灭格吉鲁争取最大的时间,就是你们的使命。”
狼兵队长用大手捶击了一下胸前的牛皮铠甲:“领命!请主人放心,我们狼兵一定会给明朝人一个下马威。
不就是两千多人吗?
跟我们人数不相上下,小人有把握击溃甚至全歼他们。”
说着,领命而去。
狼兵队长的话,听起来很提气。
阿旺心里是有底的,这些人都是他一手调教出来的。
个个都是以一当十的狠人,狼性十足,只要是一交上手,不把对手咬死是不会罢手的。
希望,这一次给明军一个惨痛的教训,以后等老子灭了格家,就不信你不在老子面前服软。
想要没有后顾之忧的统治侗区,统治这十万大山,离开了我阿旺是根本不可能滴!
天空中的星星渐渐的暗淡了下去,
太阳快出来了,这是黎明之前的黑暗。
只要老子能够挺过去,一切都是向好的。
阿旺的嘴角露出了一丝微笑。。。。。。
第564章 黎明前的杀戮
格云豹是心急火燎,不住的催促着郑长生:“姑爷,你看咱们是不是在加快一下行军速度呢。
我家老爷,可是在葫芦嘴儿那危在旦夕啊!”
郑长生真想上去一脚把他踹倒,山路行军比不得平原地带。
本来就很是费体力的事情,况且郑长生已经是按照实战化展开部队,尽量把速度放到最快了。
这还能再怎么加快啊?
前面的探子已经放出去了,一路上探报不断。
行军打仗,不能有丝毫的马虎。虽然他没有指挥过大规模的战役,但是也是懂得行军布阵的。
这可不是演习,这是临阵对敌。
而且是平生第一次指挥作战,要是有了闪失,可不是他一个人的事情。
这几千人马,可都看着他呢。
一将无能累死三军,他可不想做那个“无能”的将军。
“格大哥,莫要心急,这眼看就要到地方了,马上就要跟敌人接战了,你还是退到后面,不要干扰军心了。”
郑长生说的已经很是委婉了,要是别人的话,军棍伺候是少不了的。
临阵对敌之际,最是忌讳干扰指挥者。
格云豹脸色涨的通红,虽然郑长生现在是格家的姑爷了,可是人家是大明军队的指挥者,并不是他们家的私兵。
自己的话很显然在人家面前没有什么威慑力。
好吧,他也不得不承认,明军的速度已经是够快的了,他也是心急大伯的安危,这才有了不断的催促。
刚拐过前面的路口,一个探子快马扬鞭的边跑边喊:“伯爷,敌袭!”
靠,三个探子回来一个。。
郑长生一把抽出绣春刀:“三千营占据有利地形,长枪手靠前,刀盾兵其后,做好接敌的准备。
听候本伯的命令,否则不得轻举妄动。”
明军训练有素,呼呼啦啦的瞬间展开。
山势陡峭,不利于大规模的展开部队,这就是山地作战跟平原地带的不同之处。
郑长生也算是明白了,当年的蒙古人的快马弯刀是怎么折戟沉沙的了。
沉着、冷静是为将者必须有的素质。
否者,领头的先乱了阵脚,那这仗也就不用打了。
忠武校尉李长山指挥人手御敌,他心里也是很紧张的。
说实话,他虽然身经百战,可是也是第一次面对山地作战。
之前都是平原作战,策马奔腾,或者是攻城拔寨。
山地作战,地形不利于大规模的展开,这就使得兵力的优势抵消掉许多。
长枪兵八百人,所谓一寸长一寸强,这还是有优势的。
这也是在冷兵器时代,长枪一直是军队的标配的根本原因。
对方并没有弓箭手,迎面而来的是一队甲胄齐全,手持弯刀的战兵。
装备很是精良,就算是大明的军队也不是全部都有皮甲装备的。
只有出征作战的部队才有装备,一般的地方守军和后备军力是没有的。
可是这两千多人竟然人人都有装配,在这个时代,也算是武装到牙齿了吧。
郑长生挥了挥手,传令的小旗官会意,手中的火把左右摇晃了一下。
这是告诉火枪营的三百人准备的意思。
狼兵接到的命令是拖延时间,不惜代价的阻敌增援。
他们目前已经牢牢的守住了对方前进的道路,这目的已经初步达到了。
要想上前去增援格吉鲁,就得先把他们这些人打败,否则的话,哪怕还有一兵一卒,他们也不会放进去一人的。
对方守住路口,竟然没有主动的发起进攻,这让郑长生有点郁闷。
他还等着对方进攻的话,他们打一个防守反击之类的战役出来呢。
看来,还是兵法看的有点多,没有很好的活学活用啊。
当然这也不能怪他,对于一个从未有过真正参加过战争的人,面对和敌人的突然遭遇。
要想打好遭遇战,那首先是得先防守住自己的阵脚不乱才行。
伺机反攻,这没毛病。
可是对方并没有走寻常路,郑长生不进攻,他们也不动。
考,郑长生看了看前面的地势。
要想跟平原地带那样,大规模的一拥而上是不可能的。
不过也好,大规模的战斗不能进行,可是两三百人的小规模冲锋是完全可以的。
锦衣三千营的三百战兵被郑长生调到了阵前列队。
郑长生手指着前面的阿家狼兵大声的说到:“兄弟们,看着没,前方三百步,考验你们的时候到了。
拿起你们手中的火枪,记住你们的使命。
大明的战兵,只有前进死,没有后退生。
给本伯打出一条通道,上刺刀!”
他的话音刚落,咔嚓声不断,长长的刺刀在火把的映照下泛着寒光。
齐刷刷的指向前方。
王大龙悄然走了过来:“伯爷,您退到后面吧,卑职指挥火枪营,一定杀出一条血路。”
郑长生看了看王大龙:“不,本伯亲自指挥!”
说到这里,回头看了一眼李长山:“忠武校尉,你带弓箭手跟上,一百步距离上自由射击。后面的弟兄们,听候本伯的命令乘势攻击。”
遭遇战,变成了进攻作战,进攻的部署随之调整了一下。
火枪开道,弓箭手远程狙杀,差不多之后,步兵乘势掩杀,可谓相得益彰。
狼兵有些纳闷,隔着三百步的距离,明军要是想要步兵冲锋,他们完全有时间反应过来。
可是,貌似明军根本就没有冲击他们防线的打算。
明军火把的映照下,他们看得清清楚楚。
大概三百来人,排着整整齐齐的队伍,分成三列。
每一个明军的手中,端着明晃晃的长把的锋刃。
他们没有见识过明军的新式火枪。
还以为长长的刺刀,是明军的冷兵器呢!
郑长生扫视了一眼对面阿家狼兵的反应,不禁暗自感叹。
冷兵器时代的人,是无法想象热武器的厉害的。
就像当年波兰的骑兵对抗德军的坦克,根本就是以卵击石。
“射击准备!”
郑长生不在犹豫,时间就是生命,诚如格云豹所言,格吉鲁现在危在旦夕,不能有半点的犹豫了。
哗啦!明军手中的燧发枪齐刷刷的平端起来,枪口对准了阿家最后的屏障………………狼兵。
郑长生,长刀所向之处,
“第一排准备,开火!”
“砰砰砰……”
一场血腥的杀戮开始了……
第565章 杀,杀,杀。
郑长生面沉似水,手中那把很拉风的黄金绣春刀,斜指三十五角冲着阿家狼兵方阵。
口令一个接一个的吼出。
三百人的排枪队伍,没轮齐射一百发弹丸。
随着整整齐齐的砰砰声,呼啸着飞过去。
每一轮的齐射,都收割掉大片的生命。
锦衣三千营的这几百号人,就像是机械铸就的一般。
有战争就会有死亡,格云豹在明军方阵的后面,看的心都在打颤。
这根本就不是什么战争,这就是单方面的屠杀。
郑长生和郑小刀、郑小斧凭借着三个人的力量,全歼了二十来号黑衣杀手。
他是亲身经历者,当时情况紧急,他们是绝地反击。
不是你死就是我亡,当时他心系格云朵的安危,并未对郑长生以少胜多感到很惊讶。
当然也或许是人数比较少,他才会不放在心上吧。
可是这次不同,一轮齐射一百发弹丸,甚至还有一枪发出去射倒多人的情况出现。
阿家的狼兵,铠甲鲜明,方阵整齐的把手着路口。
按照常规的冷兵器的打法,必定是要短兵相接,以身肉搏的。
可是,明军的竟然是远距离,不接触敌人的热武器打法。
等待着他们的就是待宰的羔羊的命运。
浓浓的血腥味道,铺天盖地的涌来。
饶是格云豹也算是见识过大场面的人了,可是依旧是不忍直视。
太惨了,惨不忍睹啊!
说是血流漂橹是有点夸张,血流成河有点过分,但是血染大地是绝对说的过去的。
锦衣三千营的兵卒们,此刻在他们的眼里,只要是胆敢阻拦大明兵峰所向的,都是死人。
最起码是应死之人。
下手没有丝毫的心慈手软。
不间断的射击,硝烟的味道刺激着他们的神经。
他们此刻就是代表着地狱的使者,每一枪的射击,就要带走一条鲜活的生命。
否则,不足以彰显其平时训练的扎实功底。
军队是国家的暴力机器,是平定一切不稳定因素的最后杀手锏。
凡是能够动用他们的时候,他们就只有一个目的。
那就是杀!杀!杀!
兵者凶器也,非万不得已不得轻动,动则毁天灭地,生灵涂炭。
这是儒家思想所不倡导的。
可是也有该出手时就出手的说法,到了紧要的关头,就是军人们大展身手的时候了。
现在这种局势和场面,他们就是国家利益的最后保障,是大明在侗区能否站稳脚跟的催化剂。
此一战,不光是单纯的杀人那么简单。
救出格吉鲁,跟侗区和谈,继而改土归流。
这牵涉到政治的意图,别人不知道,就算是大多数的明军,他们也是没有那么高的思想。
但是,郑长生是心中有数的。
局势已经发展到这个地步了,也只有这一条路可以走了。
如果不打疼,甚至来说不歼灭阿氏家族的力量,侗区是没有一个真正的平稳过渡的环境的。
你们阿家不是自认为狼兵天下无敌吗?
那好,老子就把你们的狼兵打翻在地,使劲的摩擦。
打到你痛,打到你服为之。
三百来步的长度,随着明军锦衣三千营的步步紧逼,已经渐渐的在缩短两军之间的距离了。
从三百步打到一百步的时候,后面明军的弓箭手发威了。
八百弓箭手,随着一阵梆子声响起,弓弦震动的嗡嗡声就像是无数的蜜蜂一般,铺天盖地的覆盖了下来。
本来被打急了的狼兵方阵,在狼兵队长的组织下,奋勇反抗,他们不断的向前冲击。
可是,却无法突破明军的火枪阵的打击。
好不容易,组织了几百号人,准备冒着枪林弹雨冲上去肉搏的时候。
明军的弓箭手又跟上来了。
一百步的距离,加入不算上伤亡,一直跑的话,也就是几十秒的时间。
这段时间,弓箭手正常的情况下,可以射击五到八次,也就两军相接了。
可就是这八次的齐射,加上火枪手的火力,一百步就是一段死亡禁区。
无数的人被弓箭和火枪射翻在地。
根本就无法跟明军接阵。
俗话说,功夫再高也怕菜刀。
饶是阿家的狼兵,在冷兵器的战场上威武雄壮,无人能挡。
可是面对如此的打击,也是望洋兴叹,如增奈何。
这就是差距,就跟鸦片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