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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我的独家珍宝-第3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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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佳妤拿了瓶柚子茶和一个红豆酥饼递给他,“沈大哥,你都看了那么久了,都看出什么了?”

    “看个热闹罢了。”沈砚书咬了口酥饼,笑笑道,“不过我有个疑惑,你们视频的内容应该是早上,可是明明拍的是下午,到时候怎么改?”

    “康恺他们有办法改嘛。”叶佳妤平时从不操心这些,只知道个一知半解,倒不好对他班门弄斧,只好随意支应过去。

    她四下看看,嘀咕了句:“沈老板哪里去了?”

    “……你没见着他么,刚才不是和你在一起?”沈砚书咽了口柚子茶,也有些疑惑。

    叶佳妤一愣,猛的想起他来,忙跑去刚才那里找人,只看见他站在一棵大树下仰着头也不知在看什么。

    她走过去,拍了拍他的肩膀,“你在看什么?”

    沈砚行头一低,目光落在她洁白的手腕上,目光又是一闪,忍不住想起之前的场景来,一时竟是痴了。

    叶佳妤见他怔怔的,一时奇怪,顺着他的视线方向看过去,是自己手腕上那支翡翠镯,还是他替自己修补好的。

    “……怎么了?”她的手缩了回来,有些疑惑,又有些羞赧。

    沈砚行眼见着她那截手腕缩回到了袖子里,心里有些遗憾,但也有很多的不好意思,到底是自己失态唐突了她。

    于是他仓促的笑了笑,没话找话的问了句:“修过了到底不如之前牢固,怎么还天天戴着?也可以换一个来戴,女孩子不都喜欢换首饰么。”

    叶佳妤摇摇头失笑,“因为我最喜欢它啊,而且它还是家里送我的成人礼物呢。”

    “你生得白,戴一支羊脂玉的多好看。”他想也不想就脱口而出。

    叶佳妤略微愣了愣,心底有些诧异他今天似乎不若平时的冷静从容,好似多了些年轻人独有的那种莽撞,虽让人惊讶,却并不会让人反感。

    她笑笑,“一是我没有,二是我不需要,都说玉养人,其实玉也要人养,要是买来了我不戴,放在那里也是浪费,况且市面上好的羊脂玉镯多难得。”

    她的声音慢悠悠的,像是叮咚的泉水慢慢滴落在湖面,好听又让人觉得安宁。

    大概是真的不介意自己的唐突罢,沈砚行这样想着,心里安定了许多,他扭头笑了笑,“要是你喜欢,以后我多留意就是了,我从前见过一副,用整块羊脂玉雕出来的,细腻温润,是极品,以后未必不会再有这样的出现。”

    叶佳妤又愣了愣,略抬了抬头才看清他整张脸,他今日不知为什么看起来面目十分柔和,笑起来的时候睫毛也是垂垂的,没有杀伤力却像是要勾到她心里去。

    和她认得的那个沈砚行并不很相像,若不是她对他尚有几分了解,险些以为他被人点了包。

    叶佳妤颤着心肝冲他笑笑,“好啊,那麻烦沈老板了。”

    “佳妤啊,你真不考虑换个称呼?”沈砚行忽然转了头,“你叫我哥都是沈大哥,就不肯喊我的名字?”

    叶佳妤头一低,看着地板上的灰尘,“不,沈老板比较威风,沈二哥不大好听。”

    沈砚行闷闷的哦了声,一言不发的跟她往回走,不知道这丫头是真不知道自己意思,还是在装傻。

    傍晚六点多了大家才收工,罗老刀要赶回工作室去继续忙工作,其余人等原地解散下班。

    杨洛带着小外甥女儿回家,叶佳妤扭头看看身边两个高大的帅哥,又看看周围向这边投来的目光,歪着头问道:“那咱们呢,是各回各家,还是去吃饭?”

    “我们请你吃饭罢,上次在你家多得你招待了。”沈砚书看了眼不做声的弟弟,笑着提建议。

    叶佳妤想也不想的点头,“好的呀。”

    吃饭的地方是一家东北菜馆子,三个人点了白肉血肠、锅包肉和地三鲜,叶佳妤还继续往后翻菜单,沈砚行想说够了,还没出声,就听她跟服务员道:“再来个拔丝地瓜,三个白饭,谢谢。”

    服务员是个十分伶俐的姑娘,哎了声就走了,沈砚行想改菜已经来不及了,只好叹了声。

    叶佳妤疑惑的看着他,“怎么了,不够么?”

    “他是怕我们三个人吃不完。”沈砚书不由得失笑。

    “虽说东北菜大份,不过都到南方了,应该也会入乡随俗分量少些的。”叶佳妤安慰道。

    沈砚行笑笑,将目光转到了店里墙上挂着的电视上,里头正播着省内新闻。

    菜上得很快,一上来就让沈砚书忍不住笑了起来,他看看叶佳妤,就见她已经愣住了。

    沈砚行用鼻子哼哼两声,“看看,吃得完么?”

    叶佳妤鼓了鼓嘴,嘀咕道:“这家人是不是才来这里开店,这么实在的么?”

    沈砚书原是喝了口茶的,差点没让她逗得把茶喷出来,沈砚行无奈,心道,小祖宗你可闭嘴罢。

    他替她烫了碗,温声道:“这家都开了好些年了,你看看,这里都坐满了。”

    叶佳妤转头四周看看,发现还真是已经满座了,再看远处的门口,好像还有人在排队等位的。

    “拔丝地瓜趁热吃,凉了口味不好。”沈砚行见她东张西望,忍不住提醒道。

    叶佳妤将目光收回来,然后夹了块拔丝地瓜,软糯香甜的口感让他眼前一亮,再吃其他的也是满心欢喜,那道白肉血肠是用东北酸菜炖的,风味与南方的酸菜不同,越炖越好吃,她不爱吃白肉,也忍不住吃了两块。

    除了拔丝地瓜,她还格外喜欢锅包肉,家里头的阿姨是本地人,是不做这道菜的,她也做不好,只在外头吃过,却全都不如这家的好。

    色泽金黄显得好看,口味酸甜又合她口味,忍不住就一块接一块,米饭倒是没吃几口。

    “别光吃菜,一会儿口渴。”沈砚行突然有些觉得头疼,之前她也不这样啊,一直都吃得特别斯文啊,也不见挑食。

    然而他转念一想,或许她本来就是这样的呢,只是以前还不熟所以没表现出来呢,这样一想,他又忍不住有些窃喜。

    电视里的新闻忽然就跳到了另一件事上,“……冯淼被发现死于住所……”

    沈砚行一愣,“这件事被公开了?”

    沈砚书忙转过身去看电视,回过头来也是一阵疑惑,“不清楚,说不定是被邻居爆料的呢。”

    时下很多人都有舆论监督的意识了,很多事都动不动就曝光给媒体,小到跟邻居的鸡毛蒜皮,大到人命官司,不会再像以前那样藏着掖着自己解决了。

    沈砚行点点头,又继续低头吃菜,忽然听见叶佳妤哦了声,“这个人我见过的,他来过我家!”



    第29节

    兄弟俩一愣,忙看向她,“什么时候的事?”

    “两年前?差不多罢,我不大记得了。”叶佳妤握着筷子咬了咬,努力回忆当时的情景,“他跟爷爷是在个拍卖会上认识的,好像他还买了个……红色的瓶子?嗯,对,后来他还拿来给爷爷看来着,说是什么红……有个典故,说是宣宗皇帝要一套鲜红色的瓷器祭天,有个女孩子为了抗议督窑官的暴行跳进了窑炉里,等到后来窑工开炉,烧成的陶坯呈现出鲜血一样的红色,红色的祭器烧成了。”

    “这是祭红的典故。”沈砚行听她说完,笑道。

    叶佳妤连连点头,“对对对,就是这个名字,说是特别珍贵的。”

    沈砚行失笑,“祭红烧制难度极大,成品率很低,所以身价特高,不过有趣的是,对色釉富有经验的人可以巧妙地把一缸配好的祭红釉变成郎窑红釉,反过来也可以把一缸配好磨细的郎红釉变成祭红釉,不过现在也很难得见。”

    顿了顿,他又继续道:“这冯淼呢,他这件可不是祭红,是一件郎红,同样很稀罕难得,但总归是不一样的。”

    “那他知道么?”叶佳妤问道。

    沈砚书此时笑了笑,“他怎么不知道,没过多久就回过神来知道自己被打眼了。”

    叶佳妤啧了声,“那我爷爷不是被他哄了?”

    “那你回去给老爷子解释解释。”沈砚书道。

    沈砚行失笑,夹了块拔丝地瓜,东北菜口味重些,吃多了咸的,吃口甜的,那甜愈发的可口了。

    叶佳妤嘟嘟囔囔了两句,摸了摸溜圆的肚皮,眯着眼笑着道:“下回还来罢,还有好多菜没吃过呢。”

    “让阿行陪你来。”沈砚书心道自己可真是个好哥哥,随时随地都想着给他家老弟创造机会。

    沈砚行撩起眼皮看了他一眼,转头对叶佳妤笑了笑,“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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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4章

    前一天遇见沈砚行和沈砚书兄弟俩时; 叶佳妤的视频已经拍好了开头,她要开始拍整段视频中最重要的部分了。

    对于美食视频而言,开头结尾的故事、人物和布景灯光固然是加分项,但留住观众获得点击率的仍然是烹制食物的过程。

    案板上一条一斤重的白鲫鱼已经宰好洗净,半斤的嫩羊肉切片; 白鲫鱼用油和生姜煎香,再加适量开水煮至汤成乳白色; 再把切块的番茄加入汤中炖煮片刻,最后把羊肉片、葱及胡椒加入汤中; 至羊肉熟关火。

    鲫鱼含优质蛋白质和多种微量元素,易于消化吸收,与温补脾胃、补血温经的羊肉相得益彰,味鲜而营养丰富; 加上番茄含有多种维生素、番茄红素和有机酸; 葱姜和胡椒性温而养胃; 且能去鱼羊之腥骚味,使汤肉更加可口。

    鱼遇上羊; 是成就一场鲜味的邂逅; 也是一个母亲准备给女儿的至鲜美味。

    汤锅里白烟渐渐升腾; 餐桌旁小女孩晃着腿在玩她的小黄人玩偶,穿着围裙的年轻妈妈正端着碗弯着腰喂她。

    “妈妈; 汤里面有肉肉。”小女孩指指碗里。

    “是啊; 这是羊肉; 还有鱼哦。”

    “是很大很大的鱼吗?”

    “嗯; 鱼和羊在一起,是个鲜字哦。”

    当阳光慢慢滑过窗台,最终退出屋内那一寸见方之地,年轻的母亲将女儿抱在怀里,和她一起用玩偶玩过家家。

    她长大以后,或许会忘记今日玩过的游戏,也会忘了怎么学会写这个“鲜”字,可是她也许一生都将记得这道汤的味道,那是来自于母亲和家的记忆。

    叶佳妤站在屋子角落里看着拍摄场地里的一切,想起很多年前母亲还没有离开叶家的时候,她好像也是这样抱着自己,身上有淡淡的油烟味,父亲在客厅大声喊她们的名字。

    可惜已经过了太多年了,她已经记不太清楚当时是什么样的场景了,父母是不是在笑,又或者有没有再说其他的话,她已经完全记不得了。

    但后来的很多年里,她无数次喝到过母亲煮的这道汤,随着岁月逐日流逝,母亲炖的鱼羊汤越来越浓香醇厚,她们的面目也发生了改变。

    当年煮汤的人,已经年华逐渐老去,而喝汤的人,也褪去了婴儿肥,成为了大人。

    成长的代价之一,就是学会告别从前的自己,叶佳妤环着手臂想,就算要付出很多,可是……羊汤真好喝啊。

    “沈老板,喊上小莫,我们今晚去喝羊汤罢!”她想了想自己的饭搭子,选择给沈砚行发信息。

    沈砚行接到她的信息,有些错愕,如果不是她还提到了要叫上莫桦,他会以为莫桦已经提前跟她通过气了。

    “正巧,我刚要跟你说,莫桦今天买了新鲜的羊肉,晚上过来吃。”叶佳妤接到了沈砚行的回复,也愣了愣。

    随即她又高兴起来,觉得自己和莫桦真是心有灵犀,连刚刚冒出来的那一点关于成长的惆怅也消失殆尽。

    等到最后收了工,锅里的汤已经凉了,叶佳妤连忙开火,将汤热了让大家喝,“一人一碗,喝了热乎乎的回家。”

    康恺端了碗汤,也不坐,就这么站在那里,喝了一口后看了眼叶佳妤,“佳妤怎么不喝,难道嫌弃自己煮的难喝?”

    “去你的。”叶佳妤横了他一眼,然后又开心起来,“我要留着肚子,一会儿去喝羊汤吃羊肉。”

    康恺啧了声,“去哪儿啊?”

    叶佳妤眨了眨眼,“去朋友家。”

    “男朋友罢?”康恺呲溜的喝着汤,有些揶揄的看她,“昨天那两个帅哥,啊?”

    叶佳妤愣了愣,等反应过来他说的是谁,脸一下就红了,“胡说什么呢,吃都堵不住你这张嘴。”

    几年同事,康恺和她已经很熟了,于是他压低了声音道:“我看那两个帅哥都很好嘛,看起来也一副有为青年的样子,不过我好像看你和其中一个更熟?”

    “……你再胡说,下个脚本我不写了啊。”叶佳妤瞪了他一眼,有些被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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