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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零年代拖油瓶-第12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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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几年徐美珍存了不少钱,虽然她也舍得花钱,但杨立廉的工资涨了不少,现在一个月有150块了,加上她自己还有工资。两个人的工资加起来,每个月也能富余五。六十块钱,十年下来,也存了快五千块。
  花一千五买间房子,还是很轻松的。
  “好。”高适办事也爽快,让徐美珍回去等消息,他现在就去找人。
  高适当天就有了消息,约好第二天给钱办手续。
  徐美珍第二天带着钱,对方看在高适和乔三顺的面子上,也不多事,徐美珍最后花了1350。
  这个价格,徐美珍是挣大了。
  之后便是打扫卫生,重新粉刷。
  因为是放暑假,连杨暖冬都跟着来干活。
  除了杨家的人,高适和郝佳玉一家子都来了,因为人多,卫生一天就做完。
  等粉刷的时候,姚虹把徐美珍拉到了二楼的窗户边上。
  “美珍呐,你看到街拐角的兴平国营饭店没?”姚虹指着远处问。
  “看到了啊。”徐美珍道。
  “那家国营饭店的生意,可是咱们平城里最好的一家,咱们的饭店开在这里,能有生意吗?”姚虹知道儿媳妇的厨艺好,但开饭店是第一次,她还是有些顾虑。
  徐美珍却是很有信心,“妈,你就放心吧,酒香不怕巷子深,更何况我们开在人多的地方。只要我的味道好,总能吸引到顾客。”
  “再说了,以后在外吃饭的人会越来越多,指不定一条街会有好几家饭店呢。”
  “这怎么可能呢,挣钱多不容易,哪里有那么多败家的人。最多也就是请客之类的吧。”姚虹的观念不一样,“不过你也不用压力太大,妈就是随口问一句。生意能做起来自然好,做不起来也没事,咱们买下这间房子就是挣了。”
  徐美珍笑着说是,这个位置的房子,以后迟早要拆迁,不过是要再过一些年的事。
  这两年的住房问题越来越多,现有的城市房屋资源已经不够用,平城虽然不是一线省会,却也算得上二线大城市。
  婆媳俩在楼上说完,也加入粉刷翻新的工作中。
  徐瑶带着她二哥去买汽水,杨听夏提了两打汽水,兄妹俩并排走出供销社。
  “二哥,你重不重?”徐瑶问。
  杨听夏摇头,“还好。”言简意赅,他这两天话更少了。
  “我还是帮你提一打吧。”徐瑶转身准备去拿汽水,却看到远处急忙忙走来的孟萍。
  “听夏!”孟萍是出来买东西,没想到会碰到二儿子,高兴地招了招手。
  杨听夏皱着眉看过去,他并不想多搭理,但去路被拦住。
  “让开。”
  “听夏,好巧啊,我们竟然在这里遇到了。”孟萍直接忽略了杨听夏的那句让开,低头看了下二儿子手里拿的汽水,让自己笑得更温柔一些,“这个天,还是吃雪糕比较解暑,妈妈带你去吃雪糕好不好?”
  杨听夏站着没有动,“我已经成年了,谢谢。”不是一句带你去吃雪糕就能哄走的。
  在见到亲妈之前,杨听夏并没有像大哥一样,有多仇恨亲妈。他更多的是好奇,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不要他们三兄弟了。现在见到了,每一次的见面都让他感到烦躁。
  事实证明,他并不喜欢孟萍这个人,既然如此,也就没必要再接触。
  孟萍疑惑地看着二儿子,没听懂二儿子的潜台词,反而继续道,“你再大也是妈妈的好孩子,和成不成年没有关系。”
  就在这时,一直跟着孟萍出门的于春艳才跟了上来,听到孟萍说的话,再去看杨听夏时,惊艳到瞪大了眼睛。


第110章 
  春夏秋冬四兄弟的长相都很不错; 四人有相似的点,但因为性格不同,又有不同的气质。
  杨听夏喜欢读书; 平日里也比较少出门,是四兄弟里最白净的一个。优越的五官,加上读书人特有的斯文气质; 确实很讨人喜欢。
  比起大哥和三弟,最多女孩喜欢他了。
  于春艳的眼睛都看直了; 拍拍孟萍的手,“孟萍; 不是……孟阿姨; 这就是你儿子啊?”
  孟萍点点头; 看看于春艳; 又去看自己的二儿子; 在外貌上着时不般配。
  但想到此行的目的; 硬着头皮介绍,“春艳; 这是我二儿子; 叫杨听夏,是个大学生。”
  “听夏,这是你于叔叔家的女儿,她是第一次来平城,你可以带她去玩玩。”
  “好啊好啊。”于春艳没等杨听夏发表意见就说了好,冲着杨听夏笑出牙齿,“你这模样; 比我村里所有的知青都好看。你叫听夏是吧,你的名字也很好听; 你可以叫我春艳。”
  在杨听夏面前,于春艳不由自主地掐着嗓子说话,只是她嗓子本就粗,这会越是刻意,就越做作难听。
  杨听夏不明所以地看了眼于春艳,直接拒绝,“我不要。”
  “为什么啊?”
  于春艳急了,“你是不是觉得我不好看?还是你嫌弃我胖?”
  杨听夏满脸疑惑,这都什么和什么?
  一旁的徐瑶倒是看出来了,这个叫于春艳的黑妞看上她二哥了。
  见于春艳越来越往前,徐瑶插话道,“二哥,我们快点回去吧。”
  杨听夏如获大赦,“好,我们回去。”
  但于春艳不肯放人,她的目光粘在杨听夏身上,伸手要拉杨听夏胳膊,可她一碰到杨听夏,杨听夏就如同惊弓之鸟甩手,一不小心砸碎了一打汽水。
  “你干什么?”
  向来好脾气的杨听夏,冲着于春艳大声怒吼,“你这人听不听得懂人说话,我又不认识你,拉拉扯扯做什么。好歹是个姑娘家,知不知道矜持两个字怎么写?”
  “我……”于春艳被杨听夏吓到了。
  也有路人听到吼声看了过来,目露好奇,问怎么回事。
  孟萍愣了下,回神后打圆场,“听夏你别生气,春艳就是想和你交个朋友,她心地单纯,没有其他想法。”
  “那我不想和她交朋友。”杨听夏看了眼地上的汽水瓶子,更加气愤地看着孟萍,“你知不知道,因为你的出现,让我的生活多了非常多的不开心?”
  “我……”孟萍语塞,看着儿子气红了脸,她深吸一口气,“听夏,妈妈当年是有苦衷的,你听妈妈说,其实妈妈心里一直想着你们,只是没有机会回来。”
  “妈妈求你了,你给妈妈一个机会,好不好?”
  杨听夏长到那么大,从没那么生气过,他瞪着孟萍,涌出非常多的疑惑。
  而围观的人里,开始有人帮孟萍说话:
  “小伙子,这毕竟是你妈妈,她都这样求你了,你怎么还这样任性?”
  “是啊,她可是十月怀胎生了你,不管怎么样,她都是你的恩人。”
  “你这小伙子,也太犟了点,你妈这个样子,我看着就不像是坏人。反而是你,怎么听不进去人……”
  这人没说完,徐瑶就忍不住大声打断,“什么叫毕竟是妈妈?”
  “你们不知前因,不知现状,就纷纷指责我二哥,你们知道我二哥从三岁后就被他亲妈抛下吗?又知不知道这女人的目的是什么?”
  “未经他人苦,莫劝他人善。今天指责我二哥的,我祝你们有一天也被人抛弃。”
  说完,徐瑶就拉住杨听夏的手,大步走出人群。
  围观的人本意是看个热闹,却被徐瑶数落一顿,现在徐瑶和杨听夏走了,他们没热闹看,只好讪讪离开。
  于春艳却对杨听夏念念不忘,拽着孟萍想去追,“你还愣着干什么,没看到他们走了吗?”
  “我可告诉你,我现在就看上听夏了,你一定要让他娶我。”
  杨听夏长得好,还是大学生,如果能嫁给杨听夏,于春艳想想就会笑。
  孟萍啧了一声,“你没看到听夏的反应那么大么,现在追上去,只会让他更讨厌你。走吧,我们先回去。”
  于春艳不甘心,但杨听夏已经走远,现在想去追人也不行了。
  她跟着孟萍回到招待所,刚关门就板着脸道,“我可告诉你,是你答应我爸,让我嫁到城里来,我爸就和你离婚。如果我不能嫁给杨听夏,你就一辈子待在小山村吧。”
  孟萍跟着钟庆华被下放后,实打实地过了两年苦日子,每天下地种田,还吃糠咽菜,住的还是破土房子。
  忍了两年,她实在忍不下去了。
  好在她有点姿色,于春艳的爸爸是生产队大队长,对她有那么点意思,和钟庆华离婚后,她就和于春艳在一起了。
  那会的孟萍很清楚,她没有其他地方可以去,寄回家的信都石沉大海,说明家里并不原谅她。
  所以她选择跟于春艳爸爸生活,刚开始两年,因为于春艳爸爸有实权,她的日子也还不错。直到七六年后,时代发展越来越快,她每次进城看到别人的生活都很羡慕,不再甘心待在小山村。
  孟萍开始和于春艳爸爸闹离婚,一开始于春艳爸爸是不同意的,后来看孟萍铁了心要走,便提出条件,让孟萍把于春艳嫁到城里来,就同意离婚。
  而孟萍能想到的,就是自己的三个儿子,还有哥哥家的儿子。其他的人,她也不认识,这才带着于春艳来平城,想着如果能修复关系就更好了,等她离婚后也能帮帮她。
  只是孟萍没想到,回到平城的这段日子,她一直在碰壁。
  “春艳啊。”
  孟萍看着坐没坐相的于春艳,长叹一声,“我不是和你说了,姑娘家要有姑娘家的样子。矜持,你懂什么是矜持吗?”
  “之前我教你的那些,你见到听夏时,怎么都忘了?”
  “我……我可学不来你那些狐狸精做派。”于春艳是全都忘了,看到杨听夏时,一心想嫁给杨听夏这种大帅哥,她哪里还记得住孟萍教的那些东西。
  孟萍:“你!”
  “我什么我?我说得不对吗?”于春艳撇嘴道,“我妈才死了一个月,你就和我爸勾搭上。这么些年,我爸对你可不错,你却要离婚。既然要离婚,就拿出点诚意来,反正我非听夏不嫁。”
  说到杨听夏,于春艳的唇角又勾起笑意,“他长得可真好看啊。”
  孟萍有种烂泥扶不上墙的感觉,原想着是借着血缘关系先和儿子们打好关系,到时候再介绍于春艳,便不会被反感。
  现在听夏那个样子,怕是很难办。剩下两个儿子,又不在平城。
  如果于春艳嫁不出去,她就离不了婚。在小山村那种地方,要是于春艳爸爸真不愿意离婚,把她关起来,村里人也会帮着打掩护。
  她是真的,不想在小山村呆一辈子。
  哎。孟萍在心里叹了口气,她怎么就那么倒霉呢?
  原以为跟着留过学的钟庆华能过好日子,结果钟庆华被下放,后来跟了个农村人,她才不想一辈子待在农村。
  趁着自己还不是太老,还有机会搏一搏的时候,她得为下半辈子做打算。
  就算是劝不动听夏,那也有其他办法。总而言之,孟萍为了离开小山村,什么都愿意做。
  另一边的徐瑶和杨听夏重新买了汽水,回去的时候,杨听夏特意让徐瑶别提到孟萍。
  杨听夏:“家里人忙着装修店面,正是高兴的时候,我不想因为她的事,影响大家心情。”
  “还有,刚刚谢谢你帮我说话。”
  “二哥和我客气啥,我们是一家人,就该互相帮助呢。”徐瑶笑着道,“你说的我记住了,如果你觉得心烦,可以去朋友家住一段时间。”
  “我没有朋友。”杨听夏是真的朋友,他的娱乐就是看书,平常也没社交的习惯,所以身边没有亲近的朋友。
  他会玩的,也只有家里的兄弟姐妹,和兄弟姐妹的朋友。
  听杨听夏这么说,徐瑶又有了想法,“那去朱旺家吧,他家那么大,又只有他和他爷爷奶奶。你和他也熟悉,搬去那里,你可以安安静静地看书,其他的事就别管了。反正孟萍是要找你们哥三,只要你躲起来,我就不信她有钱一直住招待所。”
  杨听夏:“这个嘛,让我想想。”
  “没事的,朱旺也会很高兴有人陪他。”徐瑶和朱旺一块长大,让朱旺帮个忙肯定没问题。
  两个人回到店里,奶奶问怎么去那么久,徐瑶说看了个热闹给岔过话题。
  店里的翻新没那么快,姚虹带着杨暖冬先回家做饭,其他人则是继续忙活。
  第二天姚虹去买菜时,又在家属院门口遇到了孟萍,她气得破口大骂。但孟萍说只要再见杨听夏一次,她就会离开。
  本来杨听夏想着见一次就能解决,他都要答应了,但徐瑶建议不要见面。
  根据徐瑶看过的小说和电视剧,什么最后见一次,最后再说几句话,一般这种时候,提议的人都有另外的目的。
  她说既然杨听夏不在乎孟萍的想法,那就别给孟萍机会,如果家里心烦,那就去朱旺家。
  徐瑶还是那句话,她不信孟萍能有钱一直住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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