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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仅在等你,还想问问,你是真的要读书,还是忌惮那些夏州府兵?”楚云和直爽道,“倘若是因为那些人,你大可不必担心,我来解决。”
楚溪客不由愣住。
他怎么都没想到,楚云和会主动提出帮忙。他是前程远大的侯府嫡次子,而他只是一个如蚂蚁般微末的街边小贩,他帮他肯定不是图他什么……
除了感动,还有对于自己此前左右权衡的愧疚。
楚溪客执手,郑重见礼:“弟先行谢过了,倘若真有为难之处,定会与兄直言。不过,这回确实是为了读书,原本我资质愚钝无法开蒙,好在这些时日开窍了些,阿翁便兴起了教导我的想法。”
“如此便好。”楚云和似乎松了口气,露出招牌式的飞扬笑容。
楚溪客看着他帅气的脸,不放心地叮嘱道:“往后也不知道还有没有机会碰到,云和兄,请多保重。”
楚云和啧了声,洒脱道:“说得好像永不再见似的,平康坊就这么大点儿,指不定哪天我就转悠到你家门口了,到时候可别吝啬一杯茶水!”
楚溪客故作为难地皱皱脸:“茶团那么贵,我得卖多少饼子才能买得起啊?”
“你小子!我自带行了吧?”
“那就恭候云和兄大驾了。”
两人相视一笑,各自道别。
楚溪客哼着小曲回到梧桐街,站在蔷薇小院门口,默默给自己打气:“新的一天,不能露馅。来,跟我一起念——你是个小傻蛋小傻蛋小傻蛋……”
刚刚重复到第十遍,院门就被拉开了,门后露出老楚头一言难尽的脸。
第9章
楚溪客缩头缩脑地蹲在大石墩上,像个被雨水打湿的小鹌鹑。
不用怀疑,刚刚那些“露馅”啊,“小傻蛋”啊之类的话老楚头肯定听见了,现在楚溪客已经脑补到自己被当成“借尸还魂”的厉鬼,即将捆到柴火堆上烧死……
“想听故事吗?”老楚头突然问。
楚溪客怔了怔。
他怎么都没想到,老楚头没有苛责,没有质问,而是用平静温和的语气,率先坦诚相待——
“大概十五年前,长安城北边有一处大宅着了火,家里男女老少几十口人全都烧死了,只剩下一个三四岁的小娃娃。一个年少轻狂、不知愁苦为何物的少年刚好经过,救下了这个苦命的小娃娃。
“现在想想,这少年真是不知天高地厚,自己还没长大,却敢担负起另一个孩子的人生。
“好在这少年还算有几分小聪明,起初几年虽然过得颠沛流离,却也有惊无险,小娃娃越长越大,也越来越讨人喜欢。
“直到有一天,少年突然发现,这娃娃似乎和别人家的娃娃不太一样,长到好几岁依旧不爱说话,背不过诗文,就连最基本的大字都写得歪歪扭扭……大夫说,这是天生的‘痴傻症’,治不好的。
“少年怎么肯认命?他的小娃娃明明聪慧又可爱,两岁的时候就会抱着他的大腿念‘有美一人,清扬婉兮’了,而他的生身父母更是那般光风霁月的人物,岂会‘天生痴傻’?
“于是,少年带着娃娃一家医馆挨一家医馆地进,一个大夫不行就换另一个,不知吃过多少亏,受了多少骗,一次次燃起希望又失望,直到盘缠花光,身无分文,少年自己亦身染重疾,命不久矣。
“这个时候,反倒是小娃娃变成了少年的依靠,单薄的肩膀背了少年整整一夜,把他背上山顶的佛寺借住,恰好遇到了云游的一了大师。
“一了大师对少年说,小娃娃没有病,更不是痴傻,而是灵台上缺了最要紧的‘一魂一魄’,这才显得与旁人不同。
“一了大师还说,那一魂一魄就散失在这万丈红尘之中,用心去寻,许能寻到。
“其实,少年原本是不信的,但又抱有一丝期待,只要能让他的小娃娃好起来,哪怕有万分之一的可能他也要试试。
“就这样,少年再次背起行囊,带着他的小娃娃上路了。雍州、秦州、甘州、凉州,甚至苏州、泉州、潮州、崖州……整整十年的时间,少年带着他的小娃娃走遍了半个大昭。
“只是为了寻找那一魂一魄。”
楚溪客久久回不过神儿。
如果老楚头的故事不仅仅是“故事”,如果原身就是那个“小娃娃”,他是不是可以理解为,他自己就是那丢失的“一魂一魄”?
这就说得通了,为什么他无父无母,即使DNA信息录入系统十几年都没有找到一位血缘相近的亲人,为什么他从小身体虚弱,时不时就要昏睡几日,仿佛丢了魂儿……
原来,这一切都是因为他不是一个完整的人,原身在寻找“一魂一魄”,而他也在等待他的“身体”。
楚溪客抬起头,用很轻很轻的声音问:“故事的最后,那一魂一魄,找到了吗?”
老楚头望着他,笑意温和:“是‘他’自己走回来的。只是不清楚,先前‘他’遗落在哪里。”
楚溪客哽咽道:“我猜,应该是很远很远的地方,比凉州更远,比崖州更远,所以走了好久好久,这才走了回来。”
“他欢喜吗?”
“欢喜的,能有一个家,他很欢喜。”
两个人心里都明白了,老楚头就是故事里的“少年”,楚溪客就是他救出的“小娃娃”。
“回来就好。”老楚头的万般情绪,最后只含蓄地化为一句感慨。
楚溪客小心翼翼地确认道:“阿翁相信我就是我,没有‘借尸还魂’,也没有占用‘小娃娃’的身体吗?”
“煮羊汤一样只放盐,生炭盆一样要开那扇窗,就连心虚时的小动作都是一模一样,不是我的崽崽,还能是谁?”老楚头望着他,温柔又笃定。
压在楚溪客心头的那块大石彻底落了地,一身轻松。
楚溪客生出更多勇气,提起穿书那天的详细经过:“我听到一阵猫叫,还有好听的梵音,睁开眼就在这个身体上了。”
老楚头似乎想通了什么,说:“一了大师曾说,丢魂失魄大抵是因为受了莫大的刺激,要想找回,也要有相应的刺激才行。”
那天,老楚头听说一了大师云游归来,打算去青华山上寻几株草药做拜礼,谁知就是这么巧,数十年都不见猛兽的青华山突然就出现一头黑熊,不由分说地扑向老楚头。
或许是濒临死亡的危险,也或许是亲眼看到在意的人被黑熊所伤,原身受到了足够的“刺激”,总之,“楚溪客”成了完完整整的楚溪客。
就……这么简单?
“那您为什么叮嘱我不要请大夫?”楚溪客不死心地问。
老楚头道:“我自己的伤自己了解,附近这几家医馆坐堂大夫的水平我也知道,还不如我开的方子吃着有效。”
“不让我解开衣服又是怎么回事?”
“伤口太深,怕吓着你。”
楚溪客:“……”
所以,根本没有什么秘密喽?
楚溪客悄悄瞄了眼老楚头日日缠着的喉结,这个又怎么解释?
老楚头顺着他的视线摸向喉间的缎带,低声道:“这里早年间被‘狗’咬过,留了疤。”
楚溪客分明注意到,老楚头在说到“狗”字的时候格外的咬牙切齿。
不过,他聪明地没有追问,包括老楚头可以用药水洗掉的胡子、忽而白嫩忽而苍老的手。
谁还没点小秘密呢,他也没把“上辈子”的事告诉老楚头不是?
其实吧,两个人都在“假装”。
老楚头要假装完全把眼前的楚溪客当成他亲手养大的“小娃娃”,楚溪客也要假装和原身一样对老楚头依赖与亲近。
这并没有什么不好,愿意假装,至少说明是在乎对方的。只要有了这份在乎,日子就能有商有量地过下去。
总有一天,总会有那么一个契机,老楚头不再把他当成记忆中的小娃娃,重新认识真正的他;楚溪客也不会再受原身的影响,而是以自己的视角接纳这位“阿翁”。
在此之前,随遇而安,就是很好的生活态度了。
第10章
和老楚头摊牌了,楚溪客不用再装傻,终于可以明目张胆地计划以后的生活了。
书肯定是要读的,这个时代读书人的地位可比后世高太多了,哪怕为了生活便利也应该有点子文化在身上。如果再努力些,考个功名出来,还能免了赋税和徭役。
当官就别想了,楚溪客太了解自己了,智商一般般,情商一般般,还天生咸鱼不勤奋,考到八十岁都不一定能当上官。
所以,还是摆摊卖烧烤来得实在。
其实吧,能有这么一个安身立命的手艺,楚溪客已经很知足了。别说古代了,就连科技发达的现代,多少人还挣扎在温饱线以下呢!
不过,楚溪客没有独自做决定,因为呀,现在他不是一个人在生活了,也有商量家庭大事的长辈了。
这个认知让他心里暖暖的,很认真地把计划写到纸上,拿给老楚头看。
标题很新颖:“读书烧烤两手抓,摆摊造福平康坊。”
至于字迹嘛……
足足过了两刻钟,老楚头才从那一个个“狗爬字”中艰难地择出视线,先是看着窗外的翠竹洗了洗眼睛,然后才开口:“嗯,确实应该两手抓,至少目前来看,与读书相比崽崽的厨艺还是更好一些。”
可以说是相当委婉了。
“不过,不能光是纸上谈兵,还需要展示一下实力才可以。”老楚头话音一转,“倘若做的好,我就把原本打算给你娶妻生子的钱拿出来,让你先立业。”
这就是老楚头的教育方式了,鼓励加引导,并且尊重,必要的时候还会给予适当的支持,这一点即使现代的很多家长都做不到。
“我真幸运!”楚溪客默默对自己说。
幸运的楚溪客一个高兴,就决定好好露一手。
光是准备工作就做了足足三天,三天的时间,楚溪客几乎跑遍了平康坊的大街小巷,还去了西市一趟,挑选食材、进购香料、晒制半成品,每日起早贪黑,激情满满。
三天后,各种各样的小吃摆了满满一桌,桌旁还有一个系着围裙、戴着厨师帽、努力装作一本正经的楚溪客。
老楚头忍俊不禁:“还没吃,我就已经被崽崽的‘食力’说服了。”
楚溪客努力忍住不骄傲:“阿翁还是尝一尝吧,万一味道匹配不上颜值呢?”
老楚头纵容道:“这些吃食我从未见过,崽崽可否介绍一二?”
楚溪客瞬间被鼓励到,开始了他的表演——
“第一道是烤面筋。阿翁可还记得,咱们之前在卫河码头吃的那碗面筋汤?”
大约是在原身十来岁的时候吧,祖孙二人坐船南下,不料被水匪截了银钱,乘坐的大船也被水匪占了。走到卫河码头,祖孙两个又冷又饿,那位摆摊的老人家心善,请他们吃了两碗热腾腾的面筋汤。
因为这段特殊的经历,面筋在原身的记忆中一直是温暖、香软、饱含着善良与情谊的,于是楚溪客把它放在了菜单的第一位。
老楚头显然是记得的,因此品尝起来更多了几分期盼:“唔,不太像,面筋汤更松软,多气泡,有酸味;这例烤面筋显然更劲道、更凝实,撒上花椒粉和茱萸碎,刚好把酸味遮盖住了……”
楚溪客听出来了,老楚头更喜欢烤面筋。
这让他信心大增:“我考察过了,面筋似乎是卫河码头的‘特产’,其余州府从未见过,长安也没有。如果我在烧烤摊上卖,一准儿是京城头一份!”
老楚头笑着点点头,继续尝第二道菜,是用竹签穿成的,乍一看像是肉串,吃起来又不是猪肉或羊肉的味道。
“阿翁可知这是什么做的?”楚溪客神秘兮兮地问。
“像是某种禽类的皮,入口酥香,内里软嫩,细细咀嚼又有种奇异的弹滑口感,吃完一口会忍不住想吃第二口……”老楚头说到这里,当真拿起第二串吃了起来。
楚溪客嘴巴半张着,缓缓竖起大拇指:“阿翁,您说的比我做的还好吃,有了您这段‘广告词’,不愁咱们这串烤鸡皮卖不火!”
“是鸡皮?”老楚头大感惊奇,显然没想到看似薄软的鸡皮能有如此劲道厚实的口感,“会不会很贵?”
“恰恰相反,几乎是白捡的。”楚溪客眨了下眼,“那些大酒楼的食客们嘴巴金贵,只吃肉丁不吃皮,这些鸡皮多是被帮厨们拿去下酒吃。我用区区几个铜板就买来十几张,够烤好些串了。”
老楚头指尖顿了顿,曾几何时,他,包括面前这个侃侃而谈的少年,也是“嘴巴金贵”的那类人。
“很好吃。”短短三个字,包含了太过复杂的情绪。
楚溪客笑嘻嘻地在小本本上打了个勾。
……
试吃结束,最后,楚溪客选出十几道串串,既照顾到长安人的口味,又符合当下的时令,在楚溪客看来,已经相当圆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