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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幻:我真不是反派啊-第4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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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这个过程对叶连城来说顶多就起一个心理安慰的作用,但至少让他接受了这样一个吸收阴气的方法。这其中最大的好处莫过于可以更好地忽悠陈晨,叶连城之前就听自己老爹讲过,陈晨其实就是炎刀门的狗头军师,其谋略不得不重视,一直用陪葬品装水这种方式忽悠他,难免会被他看出破绽。
  明日,自己就准备启程返回铁剑门了。
  算算日头,自己也在暮光山脉中待了一个月了,虽然没有突破到一境武者,但由于叶连城内心深处想念某人的很,所以还是准备回去一趟。
  毕竟如今疏通筋脉有了妖丹的加持,不过是水磨工夫欠缺的只有时间。而淬体完成了练皮这一境界后,后面两个小境界在瀑布的帮助下提升并不大,还不如回到宗门去找几个帮手,说不定修行速度还要快上几分。
  敲定明日的行程后,叶连城就游回了山洞之中,这几日的风餐露宿让他早已习惯了在山洞这恶劣的环境中居住,躺在席子上没过一会儿叶连城就发出了呼呼的鼾声。
  再说回林昊,林昊自从穿上锁子甲昏迷醒来后,就正式迈入了一境武者。
  锁子甲的作用在林昊的慢慢开发后,渐渐的弄懂了其中的奥秘,那就是可以帮助别人淬炼体魄。
  这也是林昊在山林间猎杀野兽时无意间发现的,当时不知觉迈入了一境武者后,林昊就进入山林猎杀那一头他眼馋已久的野猪。
  野猪又非妖兽,两拳就被林昊打的鲜血横流,脖子一歪,结束了它在这大山之中称霸的一声。
  林昊本想将其打包回家时,鲜血不小触碰到了自己的皮肤。
  原本隐匿在皮肤下的铠甲此时居然浮现出来了,贪婪的吸收野猪的血肉,和上回一样林昊想要抽手都不能,只能以一个奇怪的姿势贴在野猪的身上,任由铠甲的摆布。
  片刻之后,野猪便化为了一具干尸,林昊也获得自己的身体掌控权。
  看着有些渗人的野猪遗骸,要是不触碰到锁子甲看到了的场景的缘故,林昊都要怀疑这是否是一件邪物了。
  虽然失去了一顿丰盛的晚餐,但其中的好处也是很多的。
  天赋异禀的林昊很快就发现自己的肉身又强上了几分,气血充沛的他觉得浑身都是力气,这头野猪带给他身体上的加持抵得上半个月的吸收灵气淬炼体魄,如果是寻常武者的话,这个数字更会夸张的达到三个月。
  吸收了血肉的铠甲微微颤鸣,此时浮现在了林昊的身体表面,还未收回。
  为了测试一下铠甲的强度,林昊用背狠狠地撞向了一旁的大树。
  一声闷响后,大树便节节破碎开来,倒在了地上。
  将才之一撞林昊完全是凭借自己的肉身力量,没想到出了背部微微发麻,自己就毫无其他的感觉。
  林昊眼睛一亮,这铠甲真是神奇至极,要不是手上没有兵器,不然还得去测试他的抗锐器能力。
  不过就这样明晃晃的挂在身上一副铠甲,要是被当初自己父亲的仇人给看见了岂不是暴露了自己的身份?
  林昊可没忘叶连城对他的好心提醒,告诉他仇家的势力很大,自己的父亲也是因此宁愿忍受病痛也不要出山漏出风声。
  于是林昊心念一动,控制着铠甲继续隐匿在自己的皮肤当中。
  这铠甲就像开了灵智一般,乖巧地藏在了自己的皮肤表面。
  光看着自己的皮肤是瞧不出什么门道的,而却除了第一次穿铠甲,林昊接下来就感觉铠甲就是自己身体的一部分一般,并未有异物藏在自己身体里的感觉。
  林昊是一个沉得住气的人,父亲曾说过外面的世界很大,且莫觉得自己有点本事就看低了外界的一切,这样迟早会害了自己。
  人外有人,天外有天,这个道理林昊还是懂的。
  谨慎的他在地上挖了一个坑,将野猪怪异的尸体埋葬在了其中,做完这一切后,林昊还不忘将一些杂草铺在上面来掩饰挖掘的痕迹。
  一境武者还不够,林昊摇摇头,这锁子甲的特性对于自己来说最好发挥作用的地方就是有妖兽的地方。
  可惜自己长大这么久,还未见过妖兽,这一切都是自己从父亲留下来的书籍上了解到的信息。
  假有时日,还得去找人询问一番。
  这时清秀少年的脑海里突然浮现起了一人,似乎是想到了这世上为数不多让自己钦佩的人,林昊脸上挂起了微笑。
  若是世人皆像叶公子那般谦虚有礼,且身附大衣,那恐怕就是太平盛世了。


第96章 黑石城
  这方圆千里内,除了铁剑门与炎刀门,当属这黑石城占地面积最广,也是这境内的一块要地。
  夹在两座山上门派中间的这座城池中很多官道都从中蔓延出去,算的上交通枢纽。山中百姓也会在特定的日子里前来采购一些别的地方运过来的物资,所以这桌城池虽然算不上大,但却是热闹非凡。
  光是城门口就排起了一长串的入门队伍,穿戴整齐的两队甲士站在城门两边,负责维持秩序,顺便收一收入门的费用。
  若是登记在案的老百姓入城,则只需检查身份,无需缴纳费用,光凭这一点就可以看出城主的治理清明。
  除了城内的世家和朝廷中的官员,其余人都需要缴纳两钱来当做入门费。
  当然世俗口中的仙师也不列外,两钱而已对于他们来说,随便一道清洗用的符箓就够让他们一辈子进出城门无阻了。
  叶连城此时早就没了刚下山时的意气风发,经历了大大小小多次逃生后,叶连城的专属装13的白袍也破损不堪,换洗的衣物也没了,所以胡子拉碴的他只能穿上上回在村子里购买的那件粗布麻衣。
  满脸胡茬的他不紧不慢的跟在入城的队伍中,一点都不显眼,若不是洁白如玉的皮肤,怕是就会被人当成一名想要入城的农民了。
  叶连城看着城内热闹的景象喃喃道:“之前在山上时,不曾觉得酒肉的滋味如何,他娘的,现在光是闻着那股气,就觉得肚里的馋虫开始闹动静了。”
  站在他前方的那位汉子回头撇了叶连城一眼,只当是精神不好的年轻人,饿久了产生了幻觉了。
  这一切虽被叶连城看在眼里,却从未放在心上,他现在只想早点入城。
  此番并未直接回到铁剑门,专门绕路来到黑石城,就是因为昨晚与陈晨交易时,从他口中得到了一个关于他们组织的隐秘。
  这种事情叶连城不知道还好,但知道了却总是忍不住想要去管一管,上回赤霞村村民无一生还,对他来说心里一直留着一个疙瘩。
  很快,队伍到达了叶连城这里。
  甲士匆匆撇了一眼叶连城,随后盘问道:“可是登记在案的佃户?”
  叶连城抹了抹鼻子,自己这样子有这么寒酸吗?
  “不是。”
  “那就缴纳两钱铜币,记住黑市城中禁止闹事,违者杖棍五十。”甲士从叶连城手中收走了两枚铜币,就挥手示意下一个人来。
  就连甲士都没检查叶连城身上是否带着违禁品,叶连城只好悻悻离去,进入了热闹非凡的城内。
  刚入门小贩的声音便此起彼伏,但与灵市的氛围却不相同,浓浓的市井气。
  恍惚间好似回到了前世的早餐铺子,许多为生活而奔波的人都会选择在此解决三餐。
  叶连城看着早餐铺上热气腾腾的大肉包,咽了一口唾沫,快步走到了那个早餐铺前。
  “哟,这位爷可是想买肉包?”小二瞧着叶连城的装扮就看出不像是一位有钱人,但还是一脸谦卑的模样询问叶连城。
  “给我来十个肉包。”叶连城盯着蒸笼里的大肉包双眼放光,自己这些天没有却猎杀妖兽,只能啃饼,嘴里都要淡出鸟了。
  小二一愣,随后笑道:“这位爷,我们铺子最讲究诚信,这肉包分量足的很,十个就是十枚铜币,是不是有点多了?”
  这句话咋一听是提醒叶连城买的太多了,好心提醒吃不完,实际上重心还是再猜忌叶连城是否揣有这么多钱。
  市井百态,活过一世的叶连城见怪不怪,掏出了十枚铜币依次排在了案板上,那阔绰劲,让人看了还以为摆在案板上的是金子。
  掏出银币后叶连城伸手就要去拿蒸笼上的肉包子,好在小二眼疾手快,拿着一块晒干泛黄的荷叶迅速捡了十个肉包,用细绳打包后就交给了叶连城。
  小二表面在笑,实则已经渗出汗水来,眼前之人穿着破烂,若是被人看见了他用手抓肉包,难免会觉得不干净心生芥蒂。
  叶连城一笑,接过肉包就开始吃了起来,看破不说破,他虽是反派,但却不弑杀,笑呵呵地啃着包子离开了这桌铺子。
  十个包子对于叶连城来说小菜一碟,何况在完成练皮淬体后,饭量更是大了一倍,隐隐约约地有向果果看齐的趋势。
  手拿热腾腾的肉包,叶连城迈着悠闲的步子向着黑石城内最大的酒楼前行。
  酒楼名为‘花雨楼’,光听名字还会让人以为是什么不正经的地儿,不过人家经营的却是实打实的正经生意。
  叶连城虽未来过黑石城,但在山上修行的日子就听闻花雨楼的酒菜是一绝,铁剑门的厨师长还是从花雨楼后厨的一个下手给挖过来的。
  看着气派的酒楼,叶连城心情渐好,自己今天就要去领会一下这花雨楼的酒菜到底如何。
  行走间,自己突然被一只枯瘦手臂给拽住,叶连城一惊就拜托了那只手臂,看见了蹲在地上的一位蓬头垢面的老乞丐。
  老乞丐头发花白,长的让人看不清面容,衣衫褴褛,面前一个破碗和身旁一根拐杖确定了他的身份。
  叶连城一惊,自己神识一直释放在身旁一米左右,怎么会被一位乞丐给在没有查觉得情况下抓住衣角。
  于是叶连城释放出神识想要探查一二,没想到却是只是一位普通老者,于是叶连城收回了神识,对着这位老者问道:“老人家拽住我干嘛。”
  老乞丐嘿嘿一笑,“小伙子一个人吃十个肉包子怕是有点多吧。”
  原来是馋自己的肉包,好在不是钱,不然没有了铜币的叶连城只能施舍银币那样简直不要太亏。
  此时荷叶包着的肉包只有五个了,叶连城也解了馋,不如将其赠与老者,自己再去酒楼潇洒。
  如此作想,叶连城便将包子都交给了这位老乞丐。
  老乞丐也不客气,开始狼吞虎咽起来,叶连城看着他瘦弱的身子,有点害怕他一个不留神,呛住了就这样嗝屁了。


第97章 老乞丐
  老乞丐一看就是饿坏了,捧在手里的五个大肉包还不到一炷香的时间就被他依次吃干净。
  这也是一个随意的主儿,用袖口擦干嘴角油渍后,老乞丐对着叶连城嘿嘿一笑,“这位公子还看着我作甚?”
  叶连城摇摇头,一开始他只是猜忌这人是未出世的高手能神不知鬼不觉的突破自己的神识,但观察了这么久之后,他还是不能看出个所以然来,干脆去花雨楼吃饭去。
  高人神龙见首不见尾,就算被自己瞧出马脚又如何。叶连城并无节外生枝的打算,给这老乞丐丢下了一锭银子后,就迈步走向隔壁热闹非凡的花雨楼。
  老乞丐一把拿过落在地上的银锭,双眼放光的他用大黄牙在上面一咬,确定是真的后,立马漏出了一幅笑脸,对着叶连城乐呵呵地说道:“这位爷请留步。”
  叶连城身形一顿,莫不是看上了我的绝顶天资,这位隐藏不漏的高人要收我为徒,如此作想的叶连城自然乖乖的回过头去,又来到了老乞丐的面前。
  为了以表自己的尊敬,叶连城还专门蹲下,将自己的身位与坐在地上的老乞丐放在了同一水平线上。
  路过之人看见两人,皆以为这是两个苦命的乞丐。
  好心人家的大家闺秀见了蹲在路边的两人,还吩咐身旁的丫鬟向老乞丐面前的破碗里丢了几颗铜币。
  这一幕落在两人眼里皆有不同的表情,老乞丐笑容愈加灿烂,而叶连城则是更加古怪。
  人靠衣装马靠鞍,虽这么说,但自己这貌比潘安的长相也不至于穿了身破衣服就被当成乞丐了呀。
  老乞丐将钱收入自己怀中,只留下一个空荡荡的破碗,如此作为是防止想要施舍之人看见碗中有钱就断了施舍的念头。
  枯瘦的手臂颤颤巍巍地抓住叶连城的大臂,随后开始上下摩挲,就像是抚摸自己的小媳妇一般,再配上老乞丐不怀好意的笑,让叶连城感到有些反胃。
  “喂,我说老头,你这是作甚啊?怪恶心人的呀。”
  叶连城不动声色的向后挪了挪,避开了老者的手臂。
  “嘿嘿。”老乞丐一耸鼻子,猥琐一笑,解释道:“自从遇见了公子,我就饱餐了一顿,还由此收获了不少钱,指不定公子就是我的福星呀,这不想着沾沾福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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