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缠娇-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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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捉钦犯是官差的事,抓了钦犯才有我们的事,我们何必急着去多管闲事呢,还是多想想如何明哲保身吧。”
  荀馥雅收起折扇,轻敲了一记她的脑门,开门进房,随手将折扇丢到一旁。
  玄素摸摸脑门,在身后犯愁嘀咕:“哎,这都什么事呀,好好的怎么惹上了官非,真倒霉。”
  她挠了挠头,又想到了另一个问题:“小姐,玄素实在搞不懂,我们不是要上京找老爷吗?为何来这里开起店来?”
  荀馥雅觉得咽喉有些干,正要倒茶喝一杯,闻得此言,脸色暗沉了下来。
  上京寻亲是万万不可的,那是所有人走向万丈深渊的起步。
  上一世,玄素护她上京,却被人害成人彘,逼得她不得不含泪结束了玄素的痛苦。
  至今回想那撕心裂肺的一幕,仍心有余悸。
  为了断其念头,她只好垂眉撒谎:“玄素,其实我爹早就死了。我怕阿娘受不了刺激,才一直骗她的。”
  玄素一时之间没反应过来,等回过神来时,手上的鱼叉掉地了。
  她惊得有些不知所措:“老爷早、早、早就死了?天呐,那可如何是好?我们去何处找个活着的老爷给夫人啊?”
  荀馥雅低眉,转动着茶盅,若有所思。
  依照阿娘那个性子,不寻得荀况是誓不罢休的。若告知人死了,阿娘也会上京查个明白。这便是她有家归不得之由。
  如今,玄素的无心之言,倒是给了她主意。
  “为今之计,我们只能努力寻个相似之人陪我们回家演一场了。”
  玄素愣了愣,领会过后眉头深锁:“可这店开在荒漠,别说人了,便是动物亦少见,小姐您确定我们在有生之年能找到那个人?小姐,我们上京城盘个店来做,岂不更好?”
  荀馥雅勾唇一笑:“你觉得五十两在上京城能盘个店?”
  “对不起,小姐,是奴婢肤浅了。”
  玄素捡起地上的鱼叉,颇为苦恼地退到房外。
  关起房门的那一刻,荀馥雅终于如愿喝了口香茶,润了润干燥的咽喉。
  沙漠的天气干燥恶劣,令她难以适应,咽喉时不时地发炎,她又何尝想呆在这?可此处能让她远离那些人,不再遇见谢昀。
  上一世她憧憬着阖家团圆,为了得到荀况的认同,为了给王思语拿回正夫人的位置,她由乡野丫头蜕变成克己守礼的才女,对荀况言听计从,为荀家四处收拾烂摊子,可到头来不过是旁人争权夺利的一颗棋子,身旁之人皆因她而死,而她亦屈辱而死。
  往昔如泡影,她怕了,累了,只愿此生身旁之人一切安好。
  那么,接下来,如何找个与荀况相似之人回去跟王氏交差呢?
  沙漠里毫无藏身之所,白日里既不会为你提供一点阴凉,夜里又让你在寒风中毫无遮蔽。
  立在窗前许久,荀馥雅始终想不出法子,觉得乏了,便睡去。
  这一觉依旧睡得不安稳,前世之事犹如碎花纷飞般一点一点地侵袭她的梦。
  梦里,那双透着偏执的森冷眼眸总在眼前晃过,耳边响起低沉的嗓音总透着讥讽:“雅儿是否亦鄙夷本将军是个只会打打杀杀的粗汉,耻与本将军为伍?可本将军总有办法让你离不了我。”
  天启重文轻武,导致国家积弱,屡遭异族侵犯。当年犬戎王桑吉领兵十万屠戮天启三城,谢家亦被屠杀殆尽,谢昀一怒之下斩杀陈县县令,领兵斩杀犬戎十万大军,砍下犬戎王桑吉首级,夺回三城。
  天启皇帝为了威震异族,顺应民意,将谢昀封为大将军,掌管朝廷十万精兵。一时之间,谢昀风光无限,可因他是个寒门出身的武将,一言不合便动手,难登大雅之堂,众人皆惧怕他,文武百官皆鄙夷他。
  他向来不屑与弱不禁风的文人为伍,从不在意,可与她在一起后,他每回醉酒后总说这般自轻自卑的话,总会在□□上折腾她,用层出不穷的法子逼着她承认自己离不开他。
  似乎,因她是才华横溢的首辅嫡女,他变得多少有些在意。
  翌日晨起,荀馥雅醒来,只觉得一阵头昏脑涨,咽喉干得有些发疼,却又忍不住连续咳嗽了几声。
  “咳咳咳!”
  这一咳嗽,咽喉的干燥感似乎缓解了些,可疼痛感更甚,她赶紧倒了几杯茶水喝下去,感觉好了些许。
  来到荒漠,她的喉咙似乎变得娇贵,隔三差五便发干发炎,日夜折腾着她。她想回去,可又怕一脚踏回去,又重回上一世的噩梦当中。
  她烧了些开水,从抽屉里找了些上回大夫开的金银花,将其放进去,而后站到窗边,眺望远方。
  茫茫沙漠如泼墨寒山,连绵不断。炎日下的沙砾,透出一丝丝热气,热浪滚滚。随处皆是单调的黄色,连棵树都没有,沙漠的广袤令人深感疲倦,好像永远走不出去似的。
  她开始想念那潺潺流水,巍巍高山,绿树红花,似锦繁华,却不知何时把家还?
  “小姐,你怎么哭了?是又做噩梦吗?”
  客栈发生了些事,玄素敲了几下门皆无人应答,便着急地推门而入,却见荀馥雅独自垂泪,顿时担忧起来。
  “你总是做噩梦对身子不好,不如奴婢请个大夫来瞧瞧?”
  荀馥雅不欲多加解释,只是挥了挥手:“咽喉又疼而已。”
  她见金银花已泡得差不多,倒了几杯来喝,干燥难忍的咽喉顿时如得清泉滋润,舒畅了些许。
  她用帕子擦了擦嘴角,朝玄素抬眼:“客栈可有事发生?”
  玄素闻言,只得压下疑惑,凑近告知:“小姐,死人了。”
  荀馥雅神色一顿,暗暗搓着帕子:“是钦犯?还是官差?”
  玄素往前靠了靠,附在她的耳边道:“都不是,是一名女房客。”
  帕子瞬间被抓得皱起来。
  怎么会有无辜之人牵连着进去?
  荀馥雅赶紧起身:“走,去看看!”
  她娴熟地拿起折扇出门,心绪不宁。
  女房客究竟是怎么死的?是钦犯杀的?还是那些刻意伪装的官差?
  作者有话说:
  修改了错别字


第4章 、修四
  女房客死在天字二号房,玉体横陈,衣衫凌乱,身中多刀,眼球凸起,死状恐怖。尸体已呈现尸斑,因身上皆是激烈欢愉留下的痕迹,围观者议论纷纷,眼神鄙夷。
  荀馥雅瞧见女房客的长相,总觉得与自己有几分相像,那不堪入目的死状让她想到上一世自己濒临死亡的画面。
  “少爷,奴婢记得住在这的是位男房客,这女房客并不住这,这是——”
  “呕!”
  荀馥雅觉得恶心,一把推开凑近的玄素,捂着嘴跑了出去。
  及至走廊窗边,呕吐不止,泪流满面。
  上一世她受尽□□而自杀,死后是否亦遭受世人的指指点点?谢昀瞧见她那副模样,是否亦觉得恶心肮脏?
  时近午时,太阳高升,晒得沙漠直冒烟,看疼了人眼。
  她转头瞧见女房客的尸体被官差毫无遮掩地抬出房门,心口仿佛被人不轻不重地揪了一下,酸且涩,不禁撤下帘布为其盖上。
  不料,此举引来了官差的怀疑:“你认识死者?可知与死者有牵扯的男人去向?”
  面对官差的围堵,荀馥雅惊疑片刻,冷眼反问:“她衣不蔽体,替她遮羞,需要认识她方可做吗?”
  想到上一世,那些人或许亦如这些官差,视她如草芥,任由她衣不蔽体,她满眼心酸,忍不住激愤质问:“大人,她死得如此屈辱,你这般不顾她的体面,难道不怕她化作厉鬼,午夜来寻你吗?”
  “你——”为首的官差被喷得一脸灰,恼羞成怒,“把她抓起来!”
  荀馥雅昂首挺胸,冷傲灵动的眸里透着倔强劲儿。
  玄素见官差欲对荀馥雅动手,手持鱼叉护在她身前,大喝一声:“谁抓我家少爷,我叉死他!”
  玄素天生凶相,力大无穷,如今手持鱼叉,怒目圆瞪,宛如恶鬼夜叉,气势甚是吓人,一时之间将人给唬住了。
  伙计们见荀馥雅要被抓走,顾及营生,纷纷上前替她解说清楚。
  几位官差眼神交流片刻,确定荀馥雅与死者素不相识,不欲声张此事,悻悻而去。
  人群中,一位表情肃杀的玄衣青年悄然跟上那几位官差,临走前,他若有所思地看了荀馥雅一眼。
  玄素暗自松了口气,见荀馥雅心事重重地回房,赶紧提起鱼叉跟上。
  “小姐你怎么啦?是怕那群不知好歹的官差回来抓你吗?别怕,他们来一个奴婢叉一个,来一群奴婢叉一群。奴婢在村里叉鱼可厉害了,一叉一个准——”
  “他们不是官差。”
  荀馥雅捧着茶盅,垂眸浅啜,淡淡地说了句。
  那些人的眼神空洞冷漠,身上沾染着血腥,不是公门中人该有的,而他们勃颈处若隐若现的火焰图纹,她前世见过,是她爹荀况培养的杀手所拥有的。
  “啊?”正欲滔滔不绝的玄素愣了片刻,不明所以,“那他们是什么?”
  荀馥雅掩着唇咳嗽几声,压低声线回应:“杀手。”
  玄素惊得目瞪口呆,差点拿不住鱼叉了:“那、那女房客是他们杀的?”
  “他们要杀的是天字二号房的男房客,女房客……”话到此处,荀馥雅眼眸暗了暗,“恐怕是被男房客推出去挡刀的。”
  玄素不可置信地瞪大眸子,气得一脚踩凳,脱口大骂:“靠他娘的人渣!呸!”
  言毕,她鄙夷地往地上唾沫。
  一连串的动作如行云流水,做得十分娴熟。
  荀馥雅皱了皱眉:“注意言行!”
  并非她嫌弃玄素粗俗,她只是不想如此率真可爱的女子因没教养被世人嘲笑鄙视,招来横祸。上一世,玄素便是因为言语粗俗遭怀淑公主记恨,一个不慎遭受其害的。
  玄素为自己粗俗的言行心虚,赶紧收脚低头:“对不起,小姐,是奴婢失德了!”
  荀馥雅揉了揉额间,暗自轻叹。
  这该死的宿命,躲到这里都能遇见荀况的人!
  虽不知他派出杀手追杀何人,但她总有一种预感,那是前世与她有所牵扯之人。
  要不,尽快离开西南客栈?
  西南客栈西北边的长平郡是个穷山恶水,人烟稀少的偏僻小村。这天夜里,村落与沙漠的交界处,人影浮动,火光在黑夜中游移不定,似乎在为亡灵引魂。
  这里漫天黄沙,气候干燥,罕见人迹,可此刻黄沙之中,却站立着上百号人马。他们宛如风中的白杨树,直立不动,目光却投向南面,似乎在等待某位大人物的到来。
  “世子爷向来不屑与权贵相交,究竟是何等人物,让世子爷在这里等?”
  “能入爷世子的眼,还能有谁?”
  “莫非是……那位曾经将西南王宫搅得天翻地覆的谢小阎王?”
  “正是。”
  “也对,这次王爷交代世子爷办的事颇为棘手,也只能找这位相助了。”
  西南士兵在低头交谈时,脑海里立马勾出那人的形象。
  鲜衣怒马少年郎,骁勇善战,却手腕阴狠,做事雷厉风行,从不心慈手软。
  曾经以游侠的身份挑战西南十大高手,在西南遭到胡人骑兵的围攻时,少年骑着烈驹,一身铠甲,眉眼间充满了自信和傲然。
  “区区一万胡人骑兵,何须惊慌失措。”
  少年仿佛是天生的战神,与世子带领五千精兵奔赴战场,浴血奋战。
  须臾之间,落日似乎被鲜血染红,天边的火烧云像是印证着此时战场上的血腥,沙场像是被烧焦一般,硝烟四起,浑浊不堪。
  陌生而惨烈的战场,倒在地上的尸体尽是胡人骑兵。眼见手下总是毫无征兆地倒下,胡人将军惊惧了,望风而逃,然而,血海中,满身鲜血的少年踏过一具具的尸体,一步步朝着他走去,冷酷地斩下他的头颅。
  少年拎着血淋淋的头颅,眼底猩红,犹如从地狱中爬出的恶鬼般,一字一句厉声道:“胡人骑兵,何足为惧!”
  少年张扬自傲,不可一世,却又心系百姓,有血有肉!
  ……
  “来了来了!”
  人群中,不知何人发出了惊叫,西南士兵回过神来。
  远处,一阵排山倒海的马蹄声传来,风沙蒙住了他们的视线。
  待到尘土散去,只见人群中,一个鹤立鸡群的身影,出现在他们的视线中。
  少年握着缰绳,高昂坐于马上,垂下双眼,蓦然看向他们,冷漠又高深莫测。
  他身上的肃杀之气浓重,仿佛下一刻便会化身为浴血修罗,大开杀戒。
  这,便是他们口中的谢小阎王,谢昀!
  时至三日后,风轻云淡。
  杀手自那日后,不曾现身。
  窗外无边的戈壁荒漠,被烈阳蒸腾得热浪滚滚。一条条干沟毫无生气地横卧其上,除了些麻黄、沙拐枣等耐旱植物点缀其间,鲜少有动植物,大有“穷荒绝漠鸟不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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