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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着,推开了空中花园的门。
叶明笙正想说两句吐槽一下他故作神秘,就惊住了,瞪大了眼睛,一时说不出话来。
空中花园这会儿已经不再是空中花园了,花虽然还有,但都已经被边沿花了,只做盆景装饰用,而这个面积足有上千平的空中花园,已经被改造成了一个游乐园。
海盗船、旋转木马、过山车、跳楼机、鬼屋……
虽然那些场地没有真正的游乐场那么大,项目肯定也因为楼层太高而不像游乐园那么刺激,但很齐全,关键的是,跟叶明笙曾跟顾则荀描述过的一模一样,就连花盆摆设的位置,都不差分毫。
叶明笙记得之前顾则荀问过他,最喜欢的地方是哪里。
他当时闭着眼睛想,然后说喜欢游乐园,前世他是过了十岁的才被带到研究所的,他早熟早慧,还提前进入了叛逆期,用自己的标准将很多东西分门别类。
游乐园这样的地方研究所的人不是不带他去,而是他觉得太幼稚,等长大了就后悔了,觉得那时候应该趁还小多玩,等长大了,是真的不好意思再玩了,也没什么时间去玩了。
小时候去玩那叫劳逸结合,长大了去玩就叫不务正业了。
到底是孤儿院长大的孩子,虽然叶明笙所在的那个孤儿院比起其他孤儿院来好很多,起码伙食很不错,而且不会有人抢食,每个孩子都能吃饱,但也不能太突兀,所以孤儿院里的工作人员很少,只有院长和两个负责打扫和做饭的阿姨,三个人管这么多孩子,当然是顾不过来的。
而且没爹没妈的孩子,表现得再怎么不在乎,也不可能真的不想要爸妈的喜欢和照顾。
所有孤儿院的孩子都知道,他们是被父母抛弃的孩子,这是他们自卑的根源,也是一生都无法抹去的印记。
叶明笙也不例外,他可以说服自己不在乎外界的想法,却会不由自主地担心身边的人会不会觉得他对不起研究所对他的培养,也怕他做得不够好会让导师失望,所以会一直努力地做研究,落到他头上的任务,也都尽全力做得漂亮。
他怕被抛弃,怕有一天没那么好了,研究所也不要他了。
诚然,他在医药学的天赋在当时无人能及,但其实一开始他学习医学和制药并不是因为喜欢,而是想要留在研究所,想要留在那个充满善意的地方。
后来慢慢的,医药学就刻在了他的骨子里,成了他的另一个依靠。
前世直到死,他都没再提过想去一次游乐场,因为研究所里,没有人会像他那么大了还去游乐场,连那个他带了一年多准备收为徒弟的孩子,都对游乐场没兴趣。
好在上天一直待他不薄,死后还能在另一个世界以另外一种方式活着,还遇到了一个心意相通的人。
在顾则荀面前,他什么都可以说,他表现过自己的无数种样子,帅气也好扮丑也罢,也不管是热情还是冷淡,懂事还是任性,顾则荀从来没有表现出过任何不满和厌弃。
这个人看似冷到了骨子里,很多人甚至都不敢跟他多说话,但实际上却是有无限的包容和温柔。
叶明笙想起那天跟顾则荀说自己喜欢游乐园时,想到白天正好来空中花园吃了一次午饭,开玩笑说要是游乐园在空中花园就好了,那肯定很特别。
他其实也只是说说,顾则荀当时也没多说什么,还取笑了他两句。
没想到这人竟然还当真了,直接在空中花园里给他弄了个游乐场。
叶明笙长长地唿了口气,眨了眨眼,努力让眼睛不泛红,用调侃的语气道:“顾先生,你就这么刨了人家的花儿,人家老板没有骂你吗?”
“那倒没有。”顾则荀笑着亲了亲他的眼睛,“老板知道我要千金博美人一笑,还帮忙出谋划策了很久呢,甚至还打算以后把这里当成一个特殊的景点,不叫空中花园了,叫空中游乐场。”
叶明笙:“……粉丝多就是好。”
顾则荀笑而不语,其实就算不是粉丝,老板也会同意的,等他做完今天的事,这地方的价值绝对会飙升,无数人会想来这里参观,老板一点都不亏。
不过今天是个特殊的日子,还是不要说其他的话题了。
“笙笙想先玩哪一个啊?”顾则荀故意用哄孩子的声音问。
叶明笙嗔了他一眼,“是不是还想我喊你叔叔啊?”
顾则荀牵他走到旋转木马前,“也不是不可以啊,笙笙乖,叔叔带你骑旋转木马好不好?”
叶明笙:“……”
这人都什么恶趣味!
叶明笙有点无语,但还是跟他一块骑了旋转木马,大概很久没玩,想念了太久,又有爱人在旁陪伴,他竟然玩得有点不想从木马上下来。
顾则荀见他不想挪地方,就陪他转了一圈又一圈。
叶明笙开始很安静,后来玩心大起,幼稚到不行,但却能从中感受到不一样的乐趣。
旋转木马骑腻了,就去玩海盗船,海盗船玩腻了,就去玩过山车……
过山车跟叶明笙预想的一样,跟真正的游乐场相差很远,这个速度,对精神力已经是3S级的他们来说,简直跟走路没什么区别,还是慢慢走的那种。
“要是游乐园里的过山车是这样,就有很多人不会吐了。”叶明笙吐槽,但脸上的笑容却一直都没下去过。
顾则荀握紧他的手,“就算不是,以前的过山车对现在的人来说,也已经没那么令人害怕了。”
叶明笙道:“要不,我们假装害怕,叫一下?”
顾则荀:“……你高兴就好。”
叶明笙:“算了,太幼稚了。”
这种地方,两个大男人偷偷来玩就算了,还叫,那不得笑死人。
顾则荀转头,含笑看着他:“那我们玩个不那么幼稚的?”
叶明笙来了兴致,“什么?”
话音刚落,他左手中指上就多了一枚戒指。
纯银色的戒指,没什么花纹,做工却很精致,明显准备了很久。
第315章 婚礼(上)【一更】
叶明笙愣了一下,下意识地抬手看,片刻后才回过神,“荀哥,你这是在求婚?”
几年过去,青年脸上的婴儿肥已经完全褪去,不过面部线条还是很柔和,此时好看的眼睛弯成月月牙状,眼中泛着光,像是满天星河中的两点明星,映在顾则荀眼中,经久不灭。
过山车停了下来,顾则荀“嗯”了一声,低着头,轻声问:“你愿意嫁给我吗?”
虽然他们已经领了证,但参与领证的,毕竟不是现在这个叶明笙,别人结婚都有的程序,叶明笙也要有,而且是最好,这个最好不是令世人震撼的世纪婚礼,或者浪漫的求婚仪式,而是用叶明笙喜欢的样子来实现。
叶明笙侧头看他,发现他家很少脸红的荀哥竟然整张脸都在泛红。
顾则荀的皮肤也很白,末世以来太阳变成了奢侈品,最长的时候半年没见过太阳,后来世界慢慢稳定下来,天气才慢慢好转,但出太阳的日子仍然比阴天少很多,也就是最近这几个月有太阳的日子才比阴天多一点。
因此,即便这些年顾则荀经常带特别小组的人出城去狩猎和训练,皮肤却没有变黑的征兆,一直都很白,而且因为修炼了精神力,实力提升的同时寿命也增长,看起来反而面嫩了许多,加上他今天特意打扮了,就更显年轻了,这会儿脸红起来,有种平时看不到的艳丽感。
叶明笙看着,喉结不自主地滚了滚。
他努力让自己表现得别像个痴汉,眼珠子转了转,调侃道:“哎,荀哥,你这是在害羞吗?”
顾则荀愣了一下,低着头没动。
其实他没感觉到害羞,只是有点忐忑,虽然知道对方不会拒绝,但还是会担心,担心得到的不是自己心里希望的那个答案,连他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产生这种心情。
叶明笙没等到他说话,觉得自己应该是猜对了,忍不住凑过去亲了亲他红润的脸颊,笑道:“当然愿意。”
顾则荀提起的心落了地,终于抬起头,把他拉到自己怀里,吻住他红润的唇。
刚开始觉醒精神力那会儿,两人都很喜欢用精神力去感知对方的情绪,但后来用多了精神力,反而不太想什么都靠精神力了,反而更喜欢用最原始的方法去了解对方,猜测对方想要什么。
叶明笙此时就是把精神力全部收了回去,用普通人的感知来感觉自家伴侣的情绪,他把他这种反应理解成恼羞成怒,正好他也很想亲顾则荀,半点不挣扎,直接勾住他的脖子,跟他接吻起来。
良久,两人喘着粗气放开了彼此。
叶明笙理了理自己有些凌乱的衣服,笑眯眯地看着身边的人,“另外一个戒指呢,不用我给你带上么?”
他们第一次发生关系的那天晚上,叶明笙有给他们准备了一对戒指,叶明笙偶尔会因为做实验或者动手术把戒指摘下来,顾则荀则一直戴着。
顾则荀现在已经恢复镇定了,闻言立刻从空间纽中取出另外一枚戒指。
跟叶明笙手上的戒指是一样的,刚才叶明笙没注意到自己手上的戒指有字,现在倒是发现了,顾则荀为自己准备的戒指上,刻着他的名字,大概是为了跟原主区分开,还多了他前世在研究所的代号A。001。
再观察自己手上刚被戴上的戒指,不出意外,果然是有顾则荀的名字。
叶明笙很快将戒指戴到顾则荀的左手中指,又伸出自己的左手,看着两人是中指和无名指都戴着戒指,不觉笑了:“你说我们这样,算是结婚了啊,还是刚订婚啊?”
说着戏瘾又上来了,右手捂住平坦的小腹,苦着一张脸道:“你这人怎么能这样呢,我都怀了你的孩子了,都不给人家办婚礼,现在网上的人都嘲笑我跟你是塑料夫夫情,一点都不牢固!”
顾则荀:“……”
片刻后,顾则荀从善如流地将他搂在怀里,手覆在他捂着肚子的手上,轻声哄:“都是我的错,过阵子我们就选个好日子把婚礼办了,让所有人都羡慕我们家笙笙。别生气了,气坏了身体,肚子里的小家伙又要折腾你了。”
叶明笙:“……”
行吧,他家荀哥也是很有演戏天分了,一本正经地胡说八道,完了竟然还不笑场。
两人过足了戏瘾,才终于停下来,看着彼此乐了。
夫夫俩从过山车上下来,叶明笙看着那个鬼屋,拽着顾则荀的手,兴奋道:“我们去那里看看。”
顾则荀低头看着自己被拽得有些发疼的手,无奈地笑了笑,都已经是3S级异能者了,小妻子还是一样怕鬼,也依然是明明怕鬼还偏要去看鬼片闯鬼屋。
想到自家伴侣害怕时全身心依赖自己的样子,顾则荀明智的没有拒绝,“好。”
“鬼屋里真的安排了人扮鬼吗?”走到鬼屋门前,叶明笙有些紧张地问。
顾则荀看着好笑,面上一本正经,“没有,不过有别的形式的鬼。”
叶明笙眨了眨眼,“别的形式的鬼,该不会是真鬼吧?”
这世上有了异能者和异植异兽,他把治疗师的传承也已经学习完了,知道一些玄之又玄的东西,比如说功德善恶,他只要运转了法术,就能看清一个人的善恶。
虽然他还没见过鬼,但说不定鬼藏得比较好?
这么一想,叶明笙只觉得后背凉飕飕的,握着顾则荀的手紧了不少,还一直往他怀里靠。
温香软玉在怀,顾则荀心里有些发烫,嘴上却是在安慰:“不会,这并不是真的,就是看起来比较真。”
叶明笙一听不是真的,就松了口气,“那就好。”
接着跃跃欲试起来,“那我们现在进去?”
“不用,我们在门口就好。”顾则荀笑道,这其实根本就不是鬼屋,但他说的也没错,只要叶明笙想,他会让叶明笙看到“鬼”,很逼真的“鬼”。
叶明笙不明所以,正想问是怎么回事,就见顾则荀伸手将挂在鬼屋门前的两个上面画着两个骷髅头的头盔拿下来,其中一个递给了他,等他接过了,就拉着他推开门。
里面根本就不是鬼屋,只是一个看起来很舒适温馨的卧室,布置得跟他前世住的那个一模一样。
叶明笙又被惊喜到了,甚至都想不起来问这为什么不是鬼屋。
他像个木偶似的,被顾则荀牵着走到床上,戴上了头盔,躺下的时候他才觉得有点不对。
躺在床上为什么要戴头盔?
再仔细分析顾则荀之前说的话,终于明白过来,眼睛明亮地看着顾则荀:“老公,这是全息游戏头盔?”
顾则荀正想把自己的那个头盔也戴上的,听到他这称唿,瞬间就不想戴了,他把头盔放到床边,解开了扣子,“是,溟玄嫌弃我们地球的游戏不够刺激,就让照桓公司的程序员开发全息游戏,因为溟玄喜欢暗黑系的游戏,那些人就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