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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级秘书-第7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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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叫孤儿院的,都会变成杀人犯?不对,她说的是,到我手里都会变成杀人犯。
  呵,迂腐。
  ……
  两分钟后,我烦躁地起身出门,去了孤儿院。
  我琢磨着,我要是能把孩子养成杀人犯,那也叫一种本事。
  4。
  我一眼就看中了那双大眼睛。
  不为别的,就在她那双颜色极浅,清澈透亮,好像镶了两个玛瑙石头的眸子。
  她手脏脏的,握着不知道从哪掏出来的树枝。
  “喜欢我们十七吗?”孤儿院的阿姨看出来我的心思,笑眯眯地过来,“四岁半了。”
  冲动之下出门,到现在人被彻底吸引住。心情转换地让我有点不知所措,“她,她叫十七?”
  “是啊,十七。”阿姨说,“十七号那天捡的,正好又是来我们这的第十七个女孩子,所以就叫十七了。”
  “这样……”
  谈话间,那个数字姑娘抬头看了我一眼,又低头摆弄她手上的树杈,好像我只是随便来得一个过客。不似别的孩子那样眼巴巴地瞧着我。
  阿姨在旁边调笑,“你们盯着叔叔干什么?”
  有小孩子趴在她耳边说了点什么,阿姨又乐得不可开支,“原来因为叔叔长得太帅了啊,哈哈哈哈哈。”
  听到他们说话,数字姑娘又抬头看了我一眼,那眼神……好像说了个“就这”,让我顿时尴尬地笑了出来。
  我径直走过去,完全忘了要找“杀人犯”这个初衷,蹲下身子,跟她平视,“十七?我这么叫你可以吗?”
  数字姑娘稍微皱了下眉,貌似有点嫌我挡光。
  “那我当你默认了哈。”
  我还怪不要脸的。
  “十七,要不要跟我回家?”
  风吹过来,她头发遮住了目光。待风停下来时,她已经怔怔地看了我半天了。
  我以为她在害怕,强调了一下,“我是好人,超级好的那种。”
  说完,数字姑娘依旧看着我。
  阿姨过来提醒我:“这孩子有点个性,之前来了好几个,都没跟人家走。”
  我再次看向她,没想到小小年纪,她才是那个掌握选择权的人。
  倒是特别。
  我也挺倔。
  我非要再试试,我想我那空出来的小屋,应该跟她很合搭。
  抽走她手里的树枝,我从兜里掏出来副白色手帕,双手握着她的两只小手,一点一点擦着。
  她开始缩回去了,我便纳闷地抬头看她。
  我们对视好几秒,不知道她是被我盯怕了,还是被我目光里的真诚打动了,几秒后,又端着两个小手放了回来,示意我继续。
  非常不想承认,我在心里偷着笑了。
  两个小手被擦的干干净净,我不嫌弃地把手帕塞回兜里。没什么好说的,我便说了一点我自己的情况,万一她听懂了呢,还有后悔的余地。
  “我……我不会照顾人。”
  操,我怎么开篇就把大实话说出来了。
  “但我想以后我会的。”我立刻纠正我自己,“我家庭环境,也可能没有之前那几位好,但我为你空出来了一间屋子。”
  “我不敢说我是个好的归宿,但未来我会用性命保护你。”
  “我会蹲下,你永远不用仰视跟我说话。”
  “我会让你的小手永远干净。”
  我低头讪讪地笑了笑,“怎么样,考虑一下跟我走么?”
  5。
  她居然跟我走了。
  去办收养手续的路上,我全程单手握方向盘,另一只手掩着嘴。生怕我笑的像个傻子,被这姑娘嫌弃。
  不过一会得去一趟家具城了,买个单人床(听说上下铺那种很好),再买点毛绒玩具(或者洋娃娃,看她喜欢什么),再买个好看的书桌……书架也要吧,那是不是一会还得去躺书店?
  得买个地毯,万一磕了碰了怎么办?买地毯就要买个吸尘器。
  哎等下,是不是得先去买点衣服?
  还得再买个衣柜……
  一天下来能完事儿吗?
  红灯停下,我看向副驾。
  十七她好像有点过分安静了,两手抓着窗沿,仔细地打量外面的环境,两只眼睛瞪得可大。
  没有想象中的哭闹,她的短发垂在肩上,跟着车一起一伏。
  “咱们在北方,外面马路上种的都是松树,四季常青。”我解释道。
  十七一声没吭,巴巴地望着,也不知道听没听见。
  看来小姑娘有点内向。
  我又尝试着跟她说说话,可她依旧不愿意回应我,只给我露一个头发漩。哪怕是外面一个小飞虫,都比我更能吸引她。
  我开始怀疑我自己了,她别是讨厌我吧?
  但又不像,她说要跟我走的时候,还挺认真的。
  难道是我哪句话说错了?
  我吓得再不敢乱讲,但同时又很理解她。毕竟对于这么大点的小姑娘,不理会像我这样的大叔,又是一件很值得表扬的事情。
  安静之下,我突然冒声:“很好,小姑娘防范意识挺高!”
  这下她终于回应我了。
  回我了个大白眼。
  办完一切手续,我们踩着尾巴进了家具城。我又问了很多遍她喜欢什么,想不想要这种款式,可她什么都不说。
  她会捡起家具城的名片,看上面的电话号码,我试图逗她:“小小年纪能看懂么?来,我教你,这前面0开头的四位数代表区域——”
  我被名片糊了一脸。
  十七似乎觉得我有点傻逼,一个人插着兜走了。
  嗯……本来挺温馨的一件事,我现在也觉得自己傻逼了。
  后来,我只好订购了一下着急的,比如说单人床什么的……最好拆卸便捷一些,谁让我刚丢了工作,不知道还要搬到哪去。
  但尽量还是不要搬,听说这样会对小孩子影响很大。
  带她在小区门口吃了点拌饭,她兴致不高,没吃几口就扔下了。
  我一度头疼,怕给孩子饿坏。又不敢直接问,怕她防备我,只好在附近便利店门口转悠两圈。
  !
  看看!
  我就知道!
  她一定是相中那块巧克力了,来回两趟,她已经瞟了好几眼了!
  我半蹲下来,问她:“想吃巧克力?”
  十七避开我的视线,舔了舔嘴唇。
  好!买它一百块!
  我兴致勃勃地拿了一小盒,每个款式的都装了几个。
  买一百块那属实是疯了,就算我有意惯着她也不行,那不容易长蛀牙吗?
  十七好像不理解我为什么这么开心。
  直到离开便利店,我把巧克力盒往她手里一塞,她突然有了表情。
  我道:“拿着。”
  十七茫然地眨了眨眼:“给,我的?”
  “对。”
  十七捧着盒有点吃力,两只手一直向下滑,她好看的眉毛飞速地皱了下,“那我,我可以尝一口吗?”
  我笑她可爱,“全都是你的。”
  十七低头,不知在想些什么,盯着巧克力盒很久。
  太阳落山了,天边晚霞像撒了满地的橘色油桶,光辉飞溅到我俩的脸上。
  到了家门,我想是时候给她一个身份了。
  于是我蹲下来,面对着她,郑重其事地说:“小家伙,我希望你能明白,你以后跟我姓,我姓温。”
  她摆弄着手里的巧克力盒,闻言,瞅我一眼。
  我补充:“温暖的温。”
  我又补充:“我叫温璋。”
  补充完了,我决定立下规矩:“你以后要叫我——”
  呃,叫什么呢?
  爸爸?会不会太突然了?
  叔叔?太不亲切了!不行。
  谁想我就犹豫了这么一会儿,就酿成了大错。
  在傍晚,19:45分,十七主动跟我说了第一句话:“温先生。”
  温先生。
  也……行……
  她喜欢就好。
  我长舒了一口气,刚想站起来,手却被突然攥了一下,我怔了一怔。
  十七已经比我先进去了,我一个人站在原地,就着夕阳,缓缓张开了手。
  上面摊着她给我的,一个巧克力豆。
  6。
  我积蓄不少,但要养活孩子,要养活自己,过些日子还要送她上学,这就不够了。
  我要去找一份工作。
  这期间我前领导碰见过我,试图劝我回去,我说不了,家里人不支持我在搞这些研究了。
  前领导诧异:“你都有家里人了?”
  我说对。
  反正一个家的,平常一桌吃饭,就是家里人。
  我不接受任何反驳。
  前领导说:“怪不得呢。”
  我说:“怪不得什么?”
  “雅凡同志这些天越来越丧心病狂了,提案的野心越来越到,很多时候都没被人接受。”前领导小声说,“……原来是为情所困,爱而不得。”
  我:“……”
  还真是抬举我了。
  被雅凡惦记,确实会让我心里有那么一丝丝的痛快,但那些痛快在我晚上回家看到小十七的时候,就已经消失不见。
  我跟十七在一起的时候,一般想不到雅凡。
  更别说我当时把她接回来的目的了,我自己想想都觉得我当时,太叛逆了。
  带闺女的日子过得惬意又闹腾,十七经常会因为一些小事情不理我,会把自己关进屋子里(后来被我严令禁止)。
  我也会做一点点饭,最拿手的就是荷包蛋。
  不过有一次时间没算好,意外做成溏心的了,十七拿勺子戳开的时候我吓了一跳,刚想再放回锅里,她就把我拦下了。
  “就这样。”她说。
  我只好顺着她:“那你尝尝,不好吃就赶紧吐掉,我再去给你煎一个。”
  这回我算好时间了,把荷包蛋煎的外焦里嫩,绝对不会出错,还险些煎过了火。
  可等我信心满满出来的时候,发现十七已经把盘子都舔干净了,正油着小嘴朝我笑。
  怎么办,我一点也不生气。
  只觉得她好可爱。
  渐渐地,十七也会在某个寂静的下午,坐在沙发上陪我。
  我找了份教师的工作,这两天在忙着写教案,地毯上的A4纸呈地毯状散落,我头秃地在沙发上翻著书。
  十七就会在我最烦躁的时候,悄没声地走过来,小身子往我怀里一靠,不吭不响地干自己的事。
  这个季节起静电,她头发丝沾在我毛衣上好多根。
  我真想照她小脑袋瓜揉一圈。
  7。
  我给她想好名字了,当时办手续的时候就想好了,只不过一直没告诉她。
  等终于上小学,我告诉她,“你叫温有之。”
  她问我为什么。
  “因为你是天下最富裕的人。”我说,“你什么都有。”
  她点了点头。
  小孩子太好骗了。
  其实哪有那么多原因,不过是因为这两个字好写,以后我闺女要是出名了,签字都比别人快。
  8。
  今天出了件大事,我要记录下来,9月6日,十七她头一次跟我分享,她小女生的心事。
  卧槽这感觉太棒了。
  她说她走错了教室,做到了人家的座位上,还喝了一口人家的水,她感觉自己丢死了人。
  我一直忍着没敢笑。
  十七问我:“什么时候能忘掉这种事?我想了下,我记不住我两岁以前的事,是不是记忆就能保持四年?那我十岁的时候估计就能忘了。”
  我笑出来了。
  傻孩子,长大你就知道,根本不会忘记。只会越来越觉得这件事不过如此。
  我们漫步在回家的小路上,我终于能领着她的手。
  其实这也是因为上了学,她看别的小孩子都领着家长,所以自己也想有人领而已。
  那就领。
  领到她长大为止。
  领到我走不动为止。
  9。
  在同一个城市就是一点不好,我会经常偶遇雅凡。
  前几次我都躲得远远的,后边实在躲不开了,迎面撞上了她。
  明明才几年没见面,我们却恍如隔世。
  她再也不扎麻花辫了,而是高高地竖起马尾,嘴唇涂得鲜红,比我更像个严师。
  街上不是叙旧的地方,我们去了最近的一家咖啡店。
  没什么好唠的,唠唠研究所,唠唠近况。
  她说她最近教了一个男孩子,一个天才。我不干示弱,我说我有了个姑娘。
  姬雅凡当时的吃惊程度,不亚于知道我逃婚隐退在乡下娶了个老婆并生下三胞胎。
  她问我哪来的?我说孤儿院。
  我听到了一声冷笑。
  时间真是个好东西,能让我完全不在意别人的看法,面对前女友的致命嘲讽,我能淡然一笑。
  我搅弄着咖啡,接下来她说了什么我都没听进去。无非跟她先前的那些言论一样没用。
  最后听到了关键一点。
  她说她带的学生放学了,正在往这边赶,她要走了。
  我赶紧说:“慢走不送。”
  她好像听懂了我的催促,表情瞬间冷了下来,又叫我大名:“温璋。”
  “在。”
  “祝你女儿以后不会像你一样窝囊。”
  我点了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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