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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一个字,烧!
烧火炕,烧壁炉,二十四小时日夜不停的烧,反正他储备的木柴多得是,反正火旺无湿柴,他还就不信了这个邪,有本事你雾十天啊!
吃完名义上的早饭,实际上可能是午饭,李斯文就斗志昂扬的出门了,先搞烂尾工程,让安全屋名至实归再说。
他现在不比之前,30点的力量,80点的体力,完全可以长时间,大数量的搬运一千多斤的大石头,通常搬运两三块,就能堆垒一立方米甚至更多的空间,哪怕他一个小时只能搬运八九趟,这效果也是立竿见影的。
一口气搬到天黑,大雾仍旧弥漫,他差不多就把基坑的第二面给填平了,当然这里面也有淤泥太多的缘故,不过如今都这样了,还苛求细节做什么?
只是这样的天气外出劳动真要命啊,体力值下得嗖嗖快。
正常情况下,李斯文搬一天的大石头,哪怕顶着高温烈日,也就消耗个60点体力值就非常厉害了。
结果现在他算上中间恢复的,足足消耗了80点。
这意味着什么,是疾病,是劳损!
他是有火炕,有热水,有充足的食物,每隔一个小时就会回房间里舒舒服服的呆上一会儿。
别的人,或者别的生命有这个条件吗?
就拿莽汉领主来举例,累死他们也做不到啊。
所以七天之前,那哔哔蚊族,以及其他虫子向北迁移是正确的。
雨季实在是太操蛋了。
“嗯?”
李斯文忽然回头,开山斧就来到手中,半晌,他才哑然一笑,豹爷居然回来了,嘴里叼着一头大角鹿,目光,格外冷峻。
“啪!”
大角鹿扔在李斯文面前,豹爷轻盈一跃,跳到阳台上,自顾自舔着身上的皮毛,哎呀我凑。
李斯文心花怒放,这才是一个合格的租客,给你五星好评。
拿着这接近三百斤的大角鹿尸体返回房间,片刻后他剁了鹿头和一条鹿大腿扔给豹爷,毕竟他是个厚道人,嗯,仁义无双李斯文。
当晚,李斯文就把大角鹿的骨肉给全部分解下来,骨头炖汤,肉切成条挂在壁炉里,如今这天气诡异的很,食物什么的还是烤干了存放比较放心。
“哎,豹爷,要不进屋里坐坐?我这里有火,烤起来舒服着嘞!”
刚喝完骨头汤,吃完大块鹿肉,正剔牙的李斯文忽然想起来外面餐风饮露的豹爷,就赶紧热情地喊道。
结果外面一如既往的安静。
哈!
有志气哦。
往火炕上一躺,李斯文舒服得直哼哼,现在嘛,睡觉!
第八十五章 人族野怪?
又是新的一天,但大雾仍旧没有散去,反倒是气温开始下降到个位数。
湿气弥漫,像是冷桑拿,李斯随便在阳台上站了一会儿,全身都湿透了。
“这节奏,感觉像是一场秋雨过后的样子啊,不不不,不可能的,冬天怎么可能这么快就来?”
李斯忽然有点慌,毕竟他一直都是拿冬天做最大的假想敌呢,特么的,感觉夏天还未结束呀。
“豹爷,我在这里给你搭建一个棚子你看如何?”
李斯转移思路,忽然开口道,豹爷这一身黑色缎子一样的皮毛真让人羡慕,这么大的湿气露水,愣是不怎么沾水,这若是
黑豹:目光冷峻中
“算了,我没兴趣管你。”
李斯算是自讨没趣,因为他忽然想到,其实真正影响豹爷这种森林独行野怪的绝对不可能是一场雨季,或者是什么大雾,瞧瞧人家这一身皮毛,怕冷吗,怕冻吗?怕水吗?
凑,总不能真的是为了报恩而来吧,哎哎哎,豹爷啊,每天一头大角鹿,我就很知足了,其他就算了。
李斯回房间准备早饭,而豹爷则不声不响的溜了,难得的勤快,看它离去的方向,仍然是北面,唔,鹿肉,真好吃!
按照这种积蓄食物的进度,就算冬天时有豹爷加入进来,食物也绝对够用了。
果然合作才是共赢呀!
豹爷,真汉子!
吃过早饭,李斯例行砍树,现在他不需要保留生机值的树木了,所以每天只需要砍个一个小时的树,就能获得至少40点的生机值。
这些生机值都是拿来催熟进化药草以及狗尾巴草。
药草主要是消炎草,止血草,然然草,五个老铁毒草,数量不多。
唯有狗尾巴草是他重点催熟进化的,很可惜的是,就算是三代狗尾巴草,仍然算不上李斯记忆里的谷子,不过可以吃了,煮起来涩涩的,不香,很粗糙,像是在吃草。
唯一值得称道的地方就在于,催熟三代进化的狗尾巴草消耗的生机值极低,只需要一点。
而且狗尾巴草是一丛丛,一簇簇生长的,催熟一棵,基本就全覆盖了。
也就是一点生机值就能得到七八个,甚至八九个谷穗,虽说这谷穗个头不大,但加起来也有两斤左右的种子。
李斯不清楚,在老家的狗尾巴草是如何进化的,他现在也没时间多研究,每天都要催熟至少二十丛狗尾巴草,获得接近四十斤左右的种子。
选择其中一小部分饱满的种子种下,能不能发芽萌土看天气,剩下的留着,冬天再吃。
忙完了农田这边的事情,李斯就继续去搬石头,每隔一个小时就回安全屋一趟,给火炉,壁炉里塞满木头,确保日夜不停的烧,现在他的房间里已经不那么潮湿了,这是好事。
而且雾气似乎也在消散,这更是好事了。
这大石头一搬就是一整天,李斯顺利的把西面的烂尾基坑给填平,接下来就剩南面了。
只要填平基坑,就可以按照原计划,在安全屋外面堆垒一座五米宽,九米高的巨大石墙,嗯,想想就壮观,那才是完整的安全屋呀。
等到李斯返回树屋,豹爷也前后脚的返回来,只是今天它叼回来的不是大角鹿,而是一个人,快死了的人,气若游丝,另外,有点眼熟。
上前一看,他就愣住了,这不是那谁吗?那谁来着,莽汉领主手下最忠诚的小马仔,伐木小组的小组长,高级士兵宋虎,哦,他眉心处还有一道火焰护符呢,只是此刻他这火焰护符非常黯淡,不仔细看都看不见。
李斯很好奇豹爷是从哪里捡来的这家伙?但他知道问也是白问,豹爷大概率是想把宋虎当食物来的。
“救?还是不救?”
斟酌片刻,李斯决定救,原因很简单,只要宋虎离开莽汉领地超过二十四小时,就会被神像认定为叛徒,到时候宋虎额头上的火焰护符爆发,把宋虎变成一个怪物,那么他就可以用正义的名义将其杀掉,摸天工值发大财,这操作难道不香吗?
只是,豹爷你那目光是什么意思?
李斯与豹爷对视良久,终于确认了一件事,那就是豹爷绝对没有想吃掉宋虎的意思,它把宋虎叼回来,只会有几个原因。
第一,包素珍在报恩,所以爱屋及乌,呕!草,李斯绝对会剁碎了豹爷下酒喝!这种事情绝对不可能。
第二,豹爷认为这个人值得一救!因为他很有价值。
那么是什么价值呢?
能够被豹爷这个独行野怪认可的价值也就那么几个。
其一,宋虎也成了野怪,这必须是首要条件,否则别说冷峻的豹爷就是李斯也会第一时间动手的,野怪与合法的NPC那是天然势不两立的。
其二,宋虎当时正在做的事情得到了豹爷的认可,所谓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如果不同那还谈个屁,咬死算逑!
其三,宋虎曾经救过豹爷,于是包素珍在报恩,我呸!
“好吧,先救下来再说。”
救人什么的,对于目前的李斯来说相当简单,拿了一枚消炎果,一枚止血果给宋虎塞嘴里就行了。
嗯,豹爷,你在瞅什么?
想吃果子吗?
想吃你就说呀,你不说算了,给你一个。
扔给豹爷一个可以恢复体力的消炎果,豹爷激动的一跃而起,目光都变得不那么冷峻了。
凑,这厮留在这里果然是有原因的,但是,你吃了我的果子,那么每天送回来一只大角鹿,这要求不过分吧。
接下来,李斯就把宋虎扔到阳台右边,与豹爷做个邻居,想进屋那是不可能的,至于能不能扛过这阴冷潮湿的夜晚,全看运气。
身为野怪,这可是入门的基本功。
第八十六章 自由的野怪
李斯说是不关注,其实还是掌握着宋虎的一举一动。
毕竟长夜漫漫嘛!
而如今因为前几天的雨,以及这两天的雾,整个森林里都找不到可以杀的小动物,连哔哔蚊和红头苍蝇都不见了,所以想凑灵魂值加点灵魂开发度都做不到。
至于说离开领地太远这种事情,想都别想。
所以难得有点有趣的事情
哈哈,主要是他怕到手的天工值跑掉,那岂不是太浪费?
不过好像豹爷也在时刻关注着宋虎,生怕李斯会随时杀出来干掉这厮一样,凑,这是什么事儿啊!
总之,半夜时分,宋虎就从死亡边缘挣扎了回来,这固然与李斯给的果子有莫大关系,但最主要的一个原因还是他自身的实力很强大。
醒过来的宋虎很安静,就躺在阳台上,动也不动,但他的呼吸很平稳,情绪稳定得可怕,这让李斯松了口气,他都已经准备好白痴神药,随时给这家伙来一份了。
一夜无事。
早晨的时候,李斯淡定的做早餐,吃早饭,然后才打开房门,先看了看天色,发现今天比昨天更亮了一些,看来大雾消散之日就在眼前啊。
好消息。
接着,李斯瞅了瞅目光冷峻的豹爷,它就蹲在阳台上,保持着进攻的姿势足足一夜,而它盯着的目标是宋虎。
“好久不见!”
最后,李斯才看向靠着阳台角落坐着的宋虎,他很憔悴,但至少死不了了。
“你你认得我?”
宋虎沙哑开口,目光里满是迷茫,不似作伪。
李斯眉头微微一皱,这可是一个新情况,于是他跳了个问题。
“你从哪里来?”
听到此话,宋虎那迷茫的目光里终于清醒许多,似乎在回忆什么?
良久,他才惨然一笑,“我忘了,领主大人死了,我一个人逃了出来,我发了烧,脑子像是要烧掉了,但是后来下了大雨,好几天几夜的大雨,不断的浇着,让我的脑子没有被烧掉,于是我活了下来,前天的时候我遇到了这个黑豹,我想吃它,但没吃掉,昨天我饿晕了,醒来后就在这里了。”
“那个莽汉死了?你在说谎。”
李斯敏锐的捕捉到宋虎说的话,还有他说话的神气,这家伙有所隐瞒啊。因为莽汉领主建设经营领地不行,但是对于增加自身的实力这种事情却是非常上心的,宋虎这个菜鸡都死不了,他怎么可能死!
宋虎抬头,与李斯的目光相对,但他的眼底深处却满是痛苦与愤怒,没有半点的悲伤。
“他死了,我亲眼所见。”
“骗鬼呢,还是说,你那位领主大人是不是变成了什么怪物?”李斯忽然心中一动,故意问道。
果然这一次宋虎神情大变,警惕的看过来,但旋即就长叹一声,“是的,一头青狼率领狼群袭击了领地,足足上千头灰狼,而我们就几十个士兵,眼看领地就要被攻破,领主大人忽然痛苦的喊了一声,就变成了一头几丈高的赤红怪物,重创了那青狼,击退狼群,领地得救了,领主大人又变回了原来的样子,但那已经不是我的领主,所以第二天我就找机会逃了。”
宋虎的叙述相当清晰,李斯则是露出早知如此的表情,或许唯一的惊喜就是,宋虎这家伙运气不错,他额头上的火焰护符肯定在他逃离二十四小时后激活了,却正好遇到那五天四夜的大雨,硬生生的用雨水把他从死亡线上给救回来。
想来,这也是豹爷为什么要把这宋虎给救回来的原因吧,大家都是野怪,当然,也可能还有别的原因,但那不重要了。
“你们的领地在哪里?”
李斯又问了一个问题,也是他最关心的。
“不知道,真不知道,因为这几天大雨,我的脑子烧得厉害,就浑浑噩噩的走,到昨天才记起大多数的事情。”宋虎摇头。
“嗯,你们的领地是不是在大河边,南边是森林?”
“不是,那是我们最初的领地,但后来经常被河水倒灌,于是领主大人就带着我们迁移到了领地东边的一座山岗上,那里有一座山洞,挺宽敞的,不过我记得那是二十多天前的事情了。”
“明白了。”李斯点头,毋庸置疑,莽汉领主还活着,但是却比从前更加厉害了,因为,他的人类的身体已经成功孵化出了一个更恐怖的生命体,现在,他的领地已经不属于人族的领地了。
难怪他之前一门心思的就提升实力,确实,不是人类,何必遵守人类的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