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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问我谁是迪斯科[八零]-第10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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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头一次被人喊姐夫的狄思科:“……”
  难怪会被于童招进公司,瞧瞧人家多有眼色!
  一下子就树立起他这个老板家属的核心地位!
  有前途啊!
  狄思科放下行李,笑着问:“你认识我啊?”
  “认识,”周春晖指了指墙上新贴的海报,“您这张海报还是金金姐让我们贴上去的呢,她说您是童姐的对象。”
  狄思科又在心里狠狠称赞了一番杜金金。
  小面包和干炸虾段没白投喂,金金同志还是跟他统一战线的!
  沈小双倒了一杯茶给他,也学周春晖的样子,叫他一声“姐夫”。
  “姐夫,我也是被童姐新招进公司的,我叫沈小双,以前是戏校的学生。”
  狄思科将茶接过来,心想,他来了于童公司这么多次,这还是第一次有人给他倒茶呢!
  他在不大的办公室里重新巡视一遍,新人新气象,这办公室终于有点正经公司的样子了!
  而后望向了坐在角落里一直没怎么说过话的最后一位陌生人。
  这位女同志三十来岁的样子,穿着一身亚麻色收腰西装,看气质不太像这俩新员工的同事。
  难道是要跟于童合作的演员?
  这年纪偏大了吧?
  不过,于童不走寻常路,连郭美凤那个年纪的演员都能合作,签个三十来岁的女演员也不算什么。
  狄思科心说,让人家这个年纪的同志喊他姐夫,属实有点为难人了。
  于是,他主动打招呼问:“这位大姐也是新来的吗?怎么称呼啊?”
  “我姓尹,”尹蔚如收回打量他的视线,“叫我阿姨就行了,我是于童的妈妈。”


第66章 
  狄思科用三秒钟时间, 快速回忆了一遍自己进门后的言行。
  除了在两位新员工喊他姐夫的时候,没能控制住暗爽表情,似乎没什么不妥之处吧?
  他收敛心神, 尽量自然地跟对方做了自我介绍, 然后带着些歉意说:“阿姨, 抱歉啊,您卸了舞台妆以后, 我没能认出您, 还以为您是童童新签的青年演员呢。”
  “你以前见过我?”
  被年轻小伙子隐晦地拍了一记马屁,尹蔚如心里却毫无波澜。
  她是个舞蹈演员,身材和皮肤比同龄人保养得好。
  这种奉承,她几乎每天都能听到,早已成了她生活的一部分。
  “去年年底, 童童带我去歌舞团看过您的演出。”狄思科不好意思道,“当时没敢跟您见面,只在演出结束后,给您往后台送了一个花篮。”
  尹蔚如对那个花篮有印象。
  观众能在演出结束后送一束花就不错了, 除了亲朋和单位领导, 少有给她送花篮的。
  所以对于那个没有署名的花篮,她印象非常深刻。
  同事都以为是她家老赵送的, 不过,她回家问过了,老赵连她那天有演出都不知道,就更别提送花篮了。
  尹蔚如再次仔细端量起这个送花的年轻人。
  与录音带封面上的形象差不多,确实是能当明星的料子。
  兴许是穿了西装的原因, 气质要比照片上的歌星成熟一些。
  于宝塔说童童的对象是做什么工作的来着?
  好像是翻译吧?
  “谢谢你的花,既然已经去看演出了, 怎么没跟于童来见见我?”
  他刚才被两个新员工叫姐夫的时候,那骄傲的样子好像马上就要登基了。
  尹蔚如并不认为对方会“不敢”见她。
  “童童那会儿还不想带我见家长呢,”狄思科摆出一副乖巧的样子,“她不松口,我不敢往您跟前凑。”
  尹蔚如点点头。
  当初她跟于宝塔离婚,也有双方个性的原因,那会儿他俩都年轻,谁也不肯让步,针尖对麦芒的日子过不了几年就散了。
  于童找个小对象也不是全无好处。
  这孩子看起来还挺听她的话。
  狄思科跟于童的爸爸经常碰面,于宝塔虽然是个艺术家,但人家属于很接地气,能给客人做虎皮肘子的艺术家。
  双方还算有话聊。
  可是,他这位未来丈母娘,看起来就是很高冷的艺术家,跟于宝塔完全不是一路人。
  反正自打他进门,这位就没笑过。
  狄思科心说,好在他之前送过一个花篮。
  尽管对方没说什么,但他直觉这记过期马屁还是拍对了。
  只不过,面对一个不熟、高冷、话少的长辈,想让谈话氛围保持舒适自然,难度不是一般的高。
  尹蔚如不主动找话题,那就需要狄思科不断抛出新的话题,以防出现相对沉默的尴尬局面。
  “阿姨,我听说您之前带队去日本交流了,您回国的事,于童还不知道吧?”
  否则怎么会把这尊大佛独自扔在办公室里!
  尹蔚如轻轻点头:“我昨天回来的,给她打电话一直没人接,就亲自过来看看了。”
  狄思科起身给她倒了杯茶,顺便跟两位新员工打听于童的去向。
  “童姐带着金金姐去跑业务了,好像是什么演歌台。”沈小双腼腆道,“具体的我也不懂,反正童姐说尽量在六点之前赶回来,要是回不来,就让我们自己下班。”
  尹蔚如看了一眼时间,再有几分钟就六点了。
  她从挎包里拿出一沓文件,交给了狄思科。
  “这是于童让我帮她从日本找的,关于卡拉OK机的资料,你帮我转交给她吧,我就不等了。”
  狄思科双手接过资料的同时,在心里狠狠松了一口气。
  没有于童参与的第一次见面,终于可以结束了!
  他在单位给领导做工作汇报,都比面对于童的妈妈轻松一些。
  随着对方起身,狄思科一路恭敬地将人送出门,瞧着对方坐上了一辆黄色面的,他才抹了抹头上的汗,返回办公室。
  这丈母娘全程都表情淡淡的,也不知对他印象如何。
  哎。
  早知道能碰见家长,他应该好好捯饬一下再来的。
  今天刚下飞机,西装皱了,鞋子脏了,又拎着好几包行李。
  让他的光鲜形象大打折扣。
  两位新员工按时下班后,他把自己留在办公室里,反复琢磨今天的表现。
  于是,当于童推门进来时,看到的就是穿着黑色西装靠在老板椅里,一脸深沉的二狗子。
  不清楚底细的,还以为这是他的办公室。
  “我以为你今天不回来了呢!”狄思科将人搂进怀里坐着。
  “我不回来,你岂不是白等了!”于童在他脑袋上揉了揉,轻声问,“怎么啦?看你情绪不高,工作没做好吗?”
  她惦记着二狗子今天回国,下班以后八成会来公司找她。
  所以,办完事以后,又绕路回来瞅一眼。
  结果这二傻子果然在办公室里枯等呢。
  “工作做得挺好,”狄思科把下巴搭在她的颈窝里,蔫哒哒地说,“我刚才碰见咱妈了,可能表现不太好。”
  “谁?”
  “咱妈,尹女士。她来给你送资料,我俩正好碰上了。”
  狄思科将经过如此这般地描述给她,最后总结,“咱妈对我比较冷淡,全程无笑容。”
  “哦,她性格就那样,除了对我姥姥,哪怕是对我和我哥,也不怎么亲热。”于童以为二狗子被她妈吓住了,摸摸他的毛说,“并不是针对你。”
  “吓死我了!”狄思科其实没受到什么惊吓,但他决定借题发挥一下,“在家长面前表现不好,想亲你都没底气了。”
  二狗子的脸皮有多结实耐磨,于童心里是清楚的。
  不过,她也挺想念多日不见的小狗子,所以就捧着他的脸亲了亲,顺着他的话说:“那姐姐帮你打打气。”
  小别胜新婚,更何况他俩连新婚都没有呢。
  狄思科搂着她吻了一会儿,自我感觉没啥自制力,再继续下去恐怕要当面出丑,于是中途转移话题问:“咱妈给你带了关于卡拉ok机的资料,你要那玩意儿有什么用?”
  于童换个方向躺在他怀里,惬意地说:“投资呗!有一家合资公司的娱。乐。城想把演歌台承包出去,最近有人找到我,想跟我合作拿下这个项目。不过,我觉得那个演歌台可能发展不了几年,不如换成卡拉ok厅。”
  她通过方菲演唱会大赚了一笔,最初可能没人知道。
  但半年时间过去,该了解的都了解得差不多了。
  大家猜不出她具体赚了多少钱,可是她手头有大量现金是没跑的。
  所以,最近几个月,有好多她认识或不认识的人,总在想办法跟她借钱。
  也有找她合伙做生意的。
  于童觉得这么大一笔钱放在手里,总被人惦记也是个麻烦事,不如趁早找些合适的项目进行投资。
  狄思科诧异问:“你怎么突然想要开卡拉ok厅啦?北京这边好像还没有开这个的,投资额度恐怕不是小数目。”
  “也不算突然,去年去深圳,你那个同学金兆辉,带我跟金金去唱过一次卡拉OK,后来我俩又单独去考察过两次,这种模式的互动性很强,不但能收一笔观众上台唱歌的费用,还能节省一大笔歌星的演出费。”
  狄思科在小本本上给金兆辉记了一笔,竟然偷偷带于童去卡拉OK耍!
  他还没去过呢!
  “那些娱。乐。城和歌舞厅更新换代的速度太快了,”狄思科提醒,“前年最火的曼哈顿歌舞厅,如今都已经被盘出去做了饭店。”
  “卡拉ok在深圳从去年火到今年,弄到北京来,兴许也能火上一两年,两年时间也够赚了。”于童语气轻松道,“花无百日红,每个新节目只有在刚公演的时候,能吸引到最多的观众。连人都做不到长红,何况是歌舞厅。我只要能吃到前几口红利就满足了。”
  “那你今天跟演歌台谈得怎么样了?有合作可能吗?”
  “差不多吧,明天再去谈谈,你明天休息吧?要不你陪我去看看?”于童在身下的把手上摸了摸,嘀咕,“缓了这么长时间,怎么还支棱着……”
  “……”狄思科脸色爆红,惭愧道,“年轻气盛,不成熟,遇事容易冲动。”
  于童在他的红脸蛋上捏了捏,不由笑出声来。
  *
  于童已经跟伊甸园娱。乐。城那边接洽过好几个回合了,一直在因为价格扯皮。
  不过,双方的合作意愿还是很强烈的。
  原以为这是十拿九稳的事,把价格磨下来,她就能拥有一家演歌台,并且将这家演歌台变成全北京的第一家卡拉OK厅。
  然而,谈判进展到中途却半路杀出了程咬金。
  于童带着狄思科去伊甸园实地考察的时候,被人家经理告知。
  有人已经先她一步,跟公司签署转让合同了。
  “谁跟你们签的?”于童听到消息都有点懵了。
  咱们不是已经达成默契了吗?
  “听说你们是老朋友了,”经理笑着说,“跟我们签约的老板叫江珊。”
  于童和狄思科:“::::::”
  狄思科问:“江珊也从歌舞团出来了?”
  “嗯,前几个月从歌舞团离职去深圳了,我以为她要在那边发展呢,没想到又回了北京。”
  这可真是冤家路窄啊。
  “算了,人家这次下手比咱们快,已经白纸黑字签了合同,咱想挽回都不可能了。”
  于童气道:“这也太巧了!”
  幸好她留了心眼,对于这个演歌台的用途,从没向外透露过。
  狄思科拉着她离开,“走吧走吧,咱俩出去吃一顿好的,消消气!”
  但是,于童这口气不是能轻易消下去的。
  因为账户里躺着几十万的存款,她一直对公司的业务比较佛系。
  被江珊横插了一杠子以后,于经理立马就斗志昂扬了。
  每天精神抖擞地出门拉业务不说,还顺便到处寻找合适的歌舞厅。
  发誓要将第一家卡拉OK厅开起来。
  于童神采奕奕地说:“你等着,等我把你二哥和钟晓莎的婚礼操办完,就立马去找新场地!”
  狄思科不得不感慨一句,成就小事靠朋友,成就大事靠对手!
  瞧咱于经理这精气神,元气满满啊!
  二哥和钟晓莎的婚礼是在四月份举办的,夫妻俩甚至还赶时髦,出去度了一个蜜月。
  双方家长极力反对孕妇挺着肚子出游,不过新婚夫妻我行我素惯了,在婚礼的第二天上路,过了劳动节才施施然返回北京。
  这可把狄思科和林桐羡慕得眼睛都绿了。
  狄思科羡慕二哥。
  林桐羡慕钟晓莎。
  林桐前前后后嫁了两个男人,结过三次婚,可是三次都只领了证,从没正经办过婚礼。
  第一次是在生产队,跟另两对新人一起举办的集体婚礼,大家对着主席像三鞠躬,宣个誓,就算礼成了。
  与老二这种又是摆酒,又是请乐队的婚礼完全没有可比性。
  第二次结婚时,她已经是二婚了,前夫当时也没什么钱,婚礼的事连提都没提,扯了结婚证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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