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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自视金贵,连只鸡都没杀过,哆哆嗦嗦的不敢下手。叶善不悦的皱眉,在张氏抓不住鸡,那母鸡“咯蛋咯蛋”的跑开时,叶善从张氏手里夺过刀,张氏甚至都没看清楚发生了什么,只见那母鸡走着走着,忽然头没了,连挣扎都没,鲜血撒了一地。
张氏惨白了一张脸,再不敢生出半分逃跑喊人的心思,只一瘸一拐的捡起鸡,准备清理。
叶善拦了下,“水脏了。”
张氏抱住水桶:“我去打。”
叶善没说话,只轻慢的看了眼,嘴角勾了下,笑意冷得让人打心底发寒。
张氏不自觉腿就软了,扑通一声跪在地上,“我不敢跑的,更不敢报官!女侠,我不敢,我什么都不敢!”
叶善微微弯下了腰,轻声唤道:“妈妈,”她的手按在她的肩膀上。
看上去像是张氏顺势起来了,实则叶善五指扣住她的肩胛骨,那力道只要再多一分,骨头就要碎了。
张氏面上青白,嗓音里带了哭腔:“我错了,我真的错了,求求您饶了我吧。”
叶善:“妈妈,你在犯什么糊涂,快去快回吧。”
*
叶善看了眼躲在角落里的小丫头,淡漠着一张脸,问:“你叫什么?”
小丫头抖抖抖:“没……没没……”她想说她爹没给她取名字,家里就“丫头骗子,赔钱货”的叫她。
叶善:“梅梅,你把锅里还剩的菜汤吃了,然后将院子打扫一遍。”
小丫头就这么有了名字。
梅梅哪还敢违抗她,忙不迭的将锅底的菜汤喝了,瘦小的身子支愣着一颗大脑袋,等她开始收拾院子里的碎烂的稻草,张氏也挑着水回来了。
张氏大概是真被吓住了,半点没敢节外生枝。
祖孙俩个彼此对视一眼,都从对方眼里看到了恐惧。二人都没说话,各干各的。
张氏开始烧热水烫鸡毛,清理鸡内脏。
叶善趁着张氏清理鸡内脏的工夫,敲敲打打,将昨夜从门框脱落的门给修好了,又补了几块木板加固,暂且先用着。她可不喜欢半夜房里有人进进出出,若是她睡迷糊了,手起刀落,她的家人没了,家就不完整了呀。
修好房门,叶善自感太累了,没力气干活。便坐在屋檐下的石阶下看那祖孙俩忙。
上一辈子,她有“爸爸”有“妈妈”还有“哥哥”,唯独家里没有孩子。
这一世有了变故,“哥哥”变成了“丈夫”,“丈夫”还多了个孩子。不过没关系,怎么都好,她的家越来越完整了呢。
大概是觉得张氏一个人处理母鸡太慢了,叶善指挥梅梅停了手里的活,让她帮祖母的忙。
又过了小半个时辰,浓郁的鸡汤香味飘满了整个小院子,又向隔壁两家飘去。
叶善掀开锅盖,黄澄澄一锅母鸡汤,香的人舌头都能吞下去。
叶善用筷子戳了下。
张氏嘴快:“再炖一会,四五年的老母鸡了,肉硬。”
叶善等不及,她饿得快不行了,随便找了个碗用鸡汤烫了,随手一泼。
看的张氏和梅梅喉咙里咕咚一下,暗叹浪费。
叶善等鸡肉凉了些,扯下鸡头鸡爪翅尖,一个人捉着一整个鸡,在桌子边吃了起来。
她吃的不算狼吞虎咽,甚至给人的感觉还有些慢条斯理,但就是速度快,非要说的话,大概就是她会将鸡肉撕成一小条一小条,然后快速的吃下。
大概是二人站在一边,咕咚咕咚咽吐沫的声音影响到了她,叶善面无表情的看向这对祖孙,她可没有什么“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
但,想到后面的活需要人出力,更重要的是她们是相亲相爱的一家人,因此她指了指米袋,“煮一锅饭去。”
家里的饭一直是梅梅做,因此她本能的就接收了命令,拿盆淘米去了。
家里的米袋也没多少米了,近些日子,就算是刘宗孝回来也是野菜兑着米一起煮粥喝,家里都快揭不开锅了。
梅梅迟疑的看了祖母一眼。
张氏已经开始舀大锅的鸡汤了,甚至趁着叶善没注意偷偷将锅里的肝脏捞出来,一股脑儿的塞到嘴里,烫得额头冒汗,嘴直哆嗦。
梅梅还在犹豫放多少米,叶善看到,没什么表情道:“就那些了?都放了。”
梅梅得了命令,再无选择,乖乖照做。
等饭香飘出,叶善吃饱,已经在打嗝了。
她舀了水洗手,说:“你们将饭吃了,鸡汤想喝就喝吧,吃完了出来找我,有活让你们做。”
张氏莫名奇妙的忽然就哭了。
吃饭的时候,简直是拼了老命了,鸡汤,饭,鸡内脏不要命的往嘴里塞。也没功夫训斥梅梅了。
梅梅长这么大第一次吃到香喷喷的鸡汤饭,这世间最最好吃的美味也不过如此了吧。她刚开始还有些拘束,后来也放开了肚子吃。
张氏瞄了孙女一眼,大概是“人之将死,其言也善”?也没见她平日里的尖酸刻薄了,反将叶善吃剩的,还没啃干净的鸡骨头挑出来,夹孙女碗里,“吃吧,吃吧,长这么大都没吃过。”
隔壁寡妇闻到香,咽着吐沫往这边看,见到叶善独子一人出来,又露出同情的神色。
老婆子刻薄着呢,自己躲在厨房吃好吃的,却将新儿媳赶出来饿肚子。
叶善敏锐的察觉到一道不怀好意的目光,转过身去,刚好看到右边隔壁不知何时也站了人。
一个男人,也就二十出头的样子,八字眉,眼间距很宽,一张马脸,眼神猥琐,看模样就不像什么好人。
男人张嘴刚要冲她笑,叶善又转回了头。
倒是墙另一边的寡妇在看到马脸男后,表情一变,从墙根走开,缩回了自家屋子。
第11章、打扫新家,焕然一新
却说这张氏只当是断头餐,发了狠的吃,只将肚皮吃得溜圆。食物都快顶到喉管了才念念不舍的放下碗筷。
梅梅到底年纪小,心思简单,长这么大,头回吃饱饭,还是这般好吃的东西。也不管这母鸡白米本就是家里的了,再看向叶善的眼神就透着不一样的光了。
人,读书明理识礼,人类的幼崽若是没有教化,跟听从本能的兽类也差不多。谁给食物,谁就是主人。
门口不知何时来了一条大黄狗,骨架倒是大,奈何瘦的只剩皮包骨了,看上去就透着惨兮兮的感觉,左后腿悬空,应是被人打断了,之后没长好,蜷缩着。皮毛灰暗,还秃了很多块,又脏又丑陋。任谁看了都会嫌恶的轰赶走。
它站在门口摇着尾巴,探着头,迟疑着想进来又不敢。
梅梅从厨房出来,高兴的喊了声:“大黄!”
大黄狗像是得到了鼓励,呜咽一声,沿着墙根小跑了进来,尾巴剧烈的摇动,像是风火轮。
梅梅将大黄抱住,亲热的拍了拍它的头,后来才跟想起来什么似的,怯怯的看向叶善,没敢问,只身体蹭着墙根,偷偷摸摸进去了,大黄通人性,也灰溜溜的如法炮制蹭进了厨房。
张氏瞪过去一眼,又恍然意识到自己如今的处境,到嘴的脏话硬生生咽了下去。
不一会里头传来细碎的嚼骨头的声音,起先还很克制,后来就控制不住了,急躁的大嚼大咽,可见真的饿得不行了。
叶善余光一扫,看到张氏,朝她一招手。
“你把屋里的家具都搬出来,里外扫一遍。”
张氏嘴大张的一个鹅蛋都能塞进去,又不敢反抗,只唯唯诺诺的答应了。
梅梅一直听着外边的动静,听到叶善说话了,摸了下大黄的狗头,不等叶善吩咐,已悄悄走出来继续收拾院子里凌乱的稻草。
叶善赞许的看了梅梅一眼,但凡人类幼崽都这般懂事,她也不会不喜欢人类幼崽了。随即她将袖子一撸,从后院开始挖黄泥巴,捣碎了稻草一起搅拌,开始砌高两边的篱笆墙。
篱笆墙原本只到普通女人胸口的位置,只要人想看,伸个头就能将别人家院子里发生的事看个清清楚楚。
叶善刻入基因里的意识告诉她,住处一定要有隐私和安全感。
她先砌朝马脸男那边的墙。
马脸男是个懒汉,正翘着脚思考中午吃什么,隔壁家炖鸡的香味将他的馋虫都给勾出来了,他盯刘家那只鸡盯了很久了,每晚老太婆都会将鸡放到屋里,宝贝的很。他一直以为自己早晚有一天会得手,没想到竟然叫老太婆给吃了。
懒汉气得牙痒痒,躺在院子里阴阳怪气,那作态就跟鸡是他家养的一般。
叶善砌墙的时候,马脸男跑过来看热闹,脸都快怼上她了,嘴里不干不净的说着轻薄的话。
叶善当他是空气,只要不影响她干活,她都没什么反应。
倒是隔壁寡妇听不下去了,站在对面开始骂,后来张氏大概是终于意识到叶善没有要杀她的意思,而且还将屋顶翻新,又开始砌高篱笆墙,分明是要好好过日子的意思。虽然她不清楚叶善这样的人做这些图什么。但能活命的底气还是鼓励了她,张氏也想在叶善面前表现,立刻加入了战局,俩个女人吵一个男人,不一刻,男人骂着娘败下阵来。而叶善也在此刻将篱笆累高了一截,等着泥巴干的同时,又转过身去砌另一边的篱笆。
寡妇这还是第一次和张氏双剑合璧力战马脸男,也是第一次觉得刘家人并不是毫无可取之处,刚生出了那么点女人间同病相怜的惺惺相惜之感,忽然见隔壁要跟自己划清界限。她急躁道:“妹子,咱俩家就不必了吧。都是女人也不存在谁偷看了谁。”
叶善转过头去看张氏。
张氏含泪咬牙切齿道:“陈寡妇,你以为谁家都跟你家一样,连个男人都没!”
此话一处,陈寡妇立刻红了眼,她就知道张氏狗改不了吃屎!不是好人!
陈寡妇回了屋,过了会传来呜呜的哭声。
叶善站在破旧的凳子上,继续砌墙头。仿佛这世间的纷扰,悲欢离合都与她无关。她就像个工具人,专注的做自己觉得应该做的事,内心毫无波动。
经过一天的努力,屋顶换新了,篱笆墙砌高了,还用破碎的瓦罐扎在墙头,做了初级防护。屋内屋外都被清扫了遍,家具也被擦洗了,还有很多张氏舍不得扔然而实在已经没用处的东西,都被叶善扔厨房外的墙根,等着劈了当柴烧。屋内摆设重新布置。虽然空荡荡的,但胜在窗明几净。让人一看就觉得身心舒畅。
到了傍晚,夕阳西下。张氏已经累趴在了地上,连挪个地方都不能了,嘴里嘟囔着:“我干不动了,你让我死吧,我不干了。”
小孩子的精力似乎远比成人要旺盛的多,梅梅看着曾经脏的连下脚地方都没有的破旧小屋焕然一新,内心的欢喜快乐简直无法用言语形容。
没有哪个孩子不希望自己有个温馨漂亮的家,尤其在孩子尚未长成,无力改变的时候。明明已经累得不行了,梅梅还是踩着布满伤痕的光脚屋里屋外的跑,表情是难以置信的惊喜,如果她不怕叶善的话,此刻已经开心的叫起来了。
*
大黄吃了鸡骨头后,就自觉的离开了。
它是条流浪狗,没有主人,它希望能有个主人收留它,让它从今后有个遮风挡雨的家。
但是村子里的人,愿意收留它的只有想吃它肉的人。
它的后腿就是以前挣脱的时候被打断的。
它心知自己是一头无用的老狗,等待自己的只有过一天算一天或者横死的命运。
它在山林里闲逛,夜色渐渐黑了,忽然它嗅到了人类的气息,它警觉的站起身,它看到了白天见到的那个女人。
女人像是没有发现它,目光朝它这边掠过,又轻飘飘的落在别处。然后它看到那个女人潜在树林里半天不动,又在突然之间搭弓射箭,将一只在黑夜中急行的兔子射死了。大黄一惊,动物的本能让它转身就跑。它当时怕极了。
不过跑远了些,它忽然又站住了,也许是潜藏在身体里的看家狗的本能唤醒了它。它回忆起曾经自己在山林流浪的时候看到的那些猎犬是如何讨好主人的。
大黄觉得自己与那些猎犬唯一的差别就是没有一个好的出身,不然它不会比它们任何一个差。
福至心灵的大黄猛然意识到,这也许是一次机会。
一个能让自己吃上鸡骨头的主人肯定是个好主人。
因为它在梅梅家门口转悠了很久,还是第一次被允许进去,且第一次吃到了香喷喷的鸡骨头还不是被追赶的情况下。
所以聪明的大黄立刻就辨别出了,它得到这些幸福的根源。
于是它不再犹豫,像一头高傲的狼一般,猛得折回,循着气味,将掉落在杂草堆里并不好找的野兔衔住,四蹄飞奔,忠心耿耿的叼到了叶善脚边。
叶善举起的弓箭顿了下,在看到大黄放下兔子,又在她面前大摇尾巴,这才缓缓松了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