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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完了毕业照后,陆鸣庭骑着自行车载着林染在T城的大街小巷里漫无目的地游荡,就像他们更年轻时一样。
原来不知不觉间,他和他已经认识好多年了。林染坐在自行车后座上,看着陆鸣庭这些年来越来越宽阔的肩膀发着呆,林染不得不感慨时间可过得真快啊。
他还记得他第一次遇见他的时候,陆鸣庭可完全不是现在这个表面上人畜无害人模狗样的样子。
那时的他浑身都长满了刺,满脸的表情都写满了“我不好惹”几个大字,看人的眼神是狠厉决绝的,没人敢和他主动说话,关于他的各种一听就很不靠谱的传言却在校园里满天飞。
林染把头轻轻靠在陆鸣庭结实有力的后背,轻轻地嗅闻着他身上熟悉的掺杂着荷尔蒙气息的海盐味香水味道,忍不住偷偷在想,这个他生命中最爱的男人到底是什么时候开始转变的呢?
他竟然从一只桀骜不驯只信奉丛林法则的孤狼——一只这世间什么都不爱的骄傲又偏执,只会在受伤的时候偷偷舔舐伤口的狼,变成了今天这幅至少表面上看起来还挺“乖顺”的模样。
不得不说,时间,简直是这个世界最大最神奇的魔法师。
前方有一个急转弯,陆鸣庭提醒林染要抓好自己的腰。
林染听话地照做,然后问道:“我们这是要去哪儿?”
“你说呢?”陆鸣庭转头问道。
林染看着头顶碧蓝清澈的天空,建议道:“去一中吧。我们去看下班主任老黄,看看他有没有变得更老?”
陆鸣庭的单车并没有转向,说明在他的心中早就有接下来去哪里的答案了。
就像在陆鸣庭的心里其实非常明白,以林染优异的成绩本可以选择更发达的城市读博的,从小就优秀又骄傲的他本可以有更多更好的选择,甚至选择出国去读更顶级的院校也不是不可能……
但是他在本科毕业后,却依然选择了在T城读硕士和博士,除了要陪离婚独居的妈妈,更大的原因是因为这个小小的城市里他们相遇,相恋,这里的每一条大街小巷都记录了他们青葱岁月中最浪漫的回忆。
在小城市里,时间带来的变化似乎没有那么大,一中前面的那条巷子,好像这么多年都还是依然那个老样子,顶多就是路边的树又长高了一点。
操场上有年轻的篮球少年们不惧下午三点的炽热阳光,在奋力地奔跑着,空气中弥漫着一股中学校园里专属于青春的味道。
盛夏的阳光从郁郁葱葱的榕树叶子缝隙中投射下来,树叶在一阵微风的吹拂下轻轻地摇曳。
林染伸出手去挡了一下有些刺眼的阳光,睁开眼一看,却好像在这光影交错的瞬间,眼前的陆鸣庭仿佛又变成了他第一次见到时的模样。
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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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转校生
年少的陆鸣庭,像是一只桀骜不驯的狼,又帅又能打,转学到哪里,哪里的小姑娘都疯了。
很快,一中公认的学霸班长林染也跟着疯了,因为发现自己喜欢的女生也暗恋陆鸣庭。
重点中学内卷成风,开学第一周的周六,T城一中高二的同学已经开始了自主学习,其实就是没有老师上课,由每门课的课代表发下来一大堆试卷,有轮值的老师定点巡查整层楼的教室。
高二(1)班是年级成绩最好的理科班,寄托着整个年级的希望。但是没有老师的监督和看管,再自觉的学生也忍不住开始偷懒讲起了小话。
“你听说了吗?我们班有个转学生呢,陆鸣庭,就是三中公认的校草哦!”
“听说了哦,不过他不是练游泳的体育生吗?他怎么没进艺体班?怎么进我们班了?”
“是有点奇怪,不过听说他真的长得特别好看,长相不输明星呢!”
“现在的那些小鲜肉一个比一个娘,哪能和他比啊?听说他是三中公认的扛把子,武力值超群,就是人冷酷了一点。不过我真的好激动哦!”
眼见坐在前面的两个女生越聊越嗨,音量越来越大,作为一个负责任的班长,林染故意轻轻地咳嗽一声,提醒道:“已经到了数学试卷交卷的时间了。”
两个女生立刻噤声了,继续埋头消灭试卷。林染自己则收好了做完的试卷,拿出了一张打印好的诗歌稿件,为今天晚上学校的诗歌朗诵比赛做最后的准备。他有点忙,因为他不仅是参赛选手还同时是比赛的主持人。
当天晚上,在座无虚席的学校礼堂里,林染穿着合身的礼服,和学校公认的校花赵影歌一起合作朗诵了诗人艾青的名篇《雪落在中国的土地上》。
“雪落在中国的土地上,寒冷在封锁这中国呀……”
他们两个人都是广播站的骨干成员,配合得也极有默契,硬是凭借过硬的专业技能,脱稿声情并茂地朗诵完了这首长达好几千字的爱国诗歌。
朗诵比赛作为一种表演形式,评委们除了要看参赛选手的吐字是否清晰,普通话是否标准,音色是否动听,当然也会考虑选手们的衣着仪态是否得体,表演是否对观众有强大的共情力。
林染的头发梳得一丝不苟,穿着合身的黑色中山装显得十分正式,配上身边扎着麻花辫穿着改良学生装的赵影歌,两个人非常有文艺范儿,仿佛是从一百年前的民国穿越而来的五四爱国青年。
“中国,我的在没有灯光的晚上,所写的无力的诗句,能带给你些许的温暖么?”随着他们最后一句发人深思的问句结尾,礼堂里爆发了经久不息的掌声。
在颁奖的环节里,林染参加的节目取得了第一名的好成绩,而且和第二名的成绩拉开了几乎是断层的差距。团委负责统计分数的同学,后来偷偷向林染透露,几乎所有的评委老师都给了他很高的分数。
对于这样的成绩,林染其实不太意外,一是因为他今天确实发挥得挺好,虽然念错了一个词,但是他临危不乱,既没笑场也没停顿,除了搭档赵影歌,谁也没有发现。
二是如果不太要脸的说,他从小就因为又乖又清秀的长相很招女孩子和女老师的喜欢。
就像今天比赛过程中,也有挺多小姑娘明里暗里想过来加他微信的,他说自己手机没带,拒绝了。
最后参赛选手和评委合影留念的环节里,一位教高三的长得胖乎乎的女老师,毫不遮掩地展现出对林染格外的青睐,说什么都一定要站在他的身边,连赵影歌都贴心地给她腾了位置。
虽然有人偏爱自己当然是高兴的,但是此时的林染虽然拿着奖杯笑得很灿烂,其实他此时的心里真的高兴不起来。
因为身边的人都知道自己喜欢赵影歌,似乎只有赵影歌自己不知道。舞台的表演刚刚落幕,她就很快不知所踪了,好像在故意躲着他一样。
林染刚换好衣服,从小一起长大的发小唐西梦就兴冲冲地闯进了后台。“你小子也太棒了吧!你知道吗?你的朗诵太有感染力了吧,我都快哭了。”
林染对他露出了一个嘴角勾起的淡淡微笑,鉴于唐西梦的表达一向以浮夸著称,他觉得当不得真。
唐西梦又邀功道:“唉,你不知道有多少女生来找我要你的微信,都被我挡住了,就怕打扰你的学习。”
林染:“滚……”唐西梦这人什么都好,就是有点花心,平时没少借着和林染关系哄骗那些低年级小妹妹。
唐西梦明显习惯了他的打骂,不仅没生气,反而更亲密地贴上来:“一场朗诵比赛,不仅让学校不知多少的少女怀春,还征服了评委女老师,你这该死的让人嫉妒的魅力也是没谁啦……”
诗歌朗诵比赛之后,就是一中放晚学的时间。不住宿的同学有些被家长开车接走了,林染和唐西梦的家离学校不太远,总是相约一起骑单车回去。
今晚,不知是否因为没有月光的关系,校门口前的小巷子特别阴森,忽然从漆黑的巷子深处传来一阵让人毛骨悚然的声音,细听之下间还夹杂着人凄厉的哀嚎声,让经过的人起鸡皮疙瘩。
林染是不看恐怖片的人,他其实胆子不太大,但是这个学校门口的位置,让他隐隐觉得这惨叫可能和自己学校的学生有关。
林染和唐西梦鼓起勇气循着声音悄悄地走过去,远远地就看到让人心惊胆跳的一幕:一个满脸横肉的染着红色头发的至少两百斤的男生,在两三个同伴的簇拥下,正用脚用力踹着一个男生的脸。
被霸凌的男生看起来比林染还要小一点,他痛苦地半蹲在地上,林染觉得以他现在的状态,如果不是靠着墙,可能已经趴下去了。
红毛胖子的每一脚都重重地踢在他的脸上,他的脸被踢得鼻青脸肿,血肉模糊,但是每一次撞击似乎都像踢在一团棉花上一样,没有唤起男生的丝毫反抗,只是时不时地发出一阵痛苦的呻|吟声。
林染和唐西梦躲在一个硕大的柱子后面,他先是拿出手机关掉闪光灯偷偷拍照,然后又想上前去制止,但是被唐西梦眼疾手快地制止了。
唐西梦解释道:“那个人是学校有名的校霸范原,最好不要正面和他结下梁子啊。而且人家那边四个人,我们才两个人,明显处于劣势呀。”
林染想想也对,唐西梦经常打篮球,身体还算健壮,而自己就……林染想了想,于是准备曲线救国,走出巷子,打算拨打报警电话。
这时正好有一个高大的身影似乎是路过这里,他听到奇怪的声音无意识地往这边看了几眼。
今晚的夜色特别的暗,昏暗的路灯下,林染根本看不清他的脸,但是他依稀看见这个人穿着学校的蓝白校服,就好心好意地挥手示意让他不要再过来了。
没想到那男生看都没看他一眼,径直略过了林染和唐西梦。等他看到巷子里的正在发生的恶性|事件,他的眉头嫌弃地皱了皱。
后来,林染和唐西梦都不知在他们之间究竟具体发生了什么,因为事情发生的时间非常短,他们也并没有听到任何打斗和叫喊的声音。
林染刚刚打通了报警的电话,就奇怪地发现刚才还盛气凌人肆意踢人的红毛胖子,像见了鬼一般带着手下的喽啰们跑得飞快,难为了他以如此重量级的体重还能创造这样人间的奇迹。
林染和唐西梦忍不住好奇地往里走看了一眼,看见了这样的场景:刚才那个被殴打的受气包一把抓住了高大男生修长结实的大腿,宛如像是抓住了人生中救命稻草一般,嚎啕大哭起来。
没想到这个宛如天神般降临拯救他的人,并未回应落难者对他的示好,还表情略微嫌弃地收回了自己的腿,他似乎还因为校服裤子上染上了血迹而耿耿于怀……
他似乎还有什么事情要忙,很快就神色匆匆头也不回地消失在夜色之中。
林染作为校广播站的副站长,新闻嗅觉一向很灵敏,觉得应该写一篇新闻稿,正面报道一下这样抵抗校园霸凌的事件。
林染于是跑过去问被霸凌的同学,问他需不需要帮忙送医院,没想到这个男生摇摇头。他只是一边哭,一边恋恋不舍地望着那个远去的身影,崇拜之情溢于言表。
林染问道:“这人是谁啊?”
男生擦了擦自己脸上还在流着的鼻血,回应了他。“你竟然连他都不认识?三中最有名的扛把子陆鸣庭啊!我一听说他要转到我们学校,立马就知道我们有救了!果然……”
下一秒,他就因为失血过多,又情绪过度激动晕了过去……
因为这一插曲,林染回到家的时候,比平时略微晚了一点。近三百平方的家里又像平常一样,只有他母亲黎眉锦和保姆在家,显得没什么人气。
正埋头研究诗词的黎眉锦,见儿子回来了,立刻叫保姆钟阿姨给儿子端上来今晚的宵夜。
因为今晚活动量挺大的,本来林染真有点饿了,但是当林染看到猪肝汤的那一刻,脸色很少见的在人前就变难看了。
黎眉锦也知道儿子不喜欢吃猪肝,但是没有办法,因为他这个独子表面上学习好,长得好,就是那种传说中的别人家的孩子,但是他身上唯一的缺点还是跟自己有关。
作为母亲,简直是恨得牙痒痒的。
林染从小就有地中海贫血,虽然只是轻度的,日常生活中简直可以忽略不计。
但是这个病却还是时不时让他莫名其妙流个鼻血啊,或者是在长跑的时候晕倒一下呀,就是要隔三差五的出来刷个存在感,提醒林染也提醒黎眉锦他是个有基因缺陷的人。
除此之外,他还对一大堆东西过敏,什么海鲜啊,芒果啊,桃子啊……甚至在人人都爱出游的春天,都只能成天戴着口罩,因为他对大多数的花粉都过敏。
林染最后还是皱着眉头,一口气吃下了他觉得有点恶心的猪肝,赶紧又喝了口橙汁压了压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