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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个下人瞠目结舌地看着它,像看猴戏一般。
水清笑道,“姑娘收养了一只猫精。”
水香纳闷道,“花花之前没这么聪明,是今天才变聪明的。”
水灵道,“更准确地说,是姑娘收养它后变聪明的。我也是跟了姑娘后越变越聪明,这是姑娘会教调。”
水清嘟了嘟嘴,好听的话又被水灵说了,她哪里傻了。
花花一口气吃掉半条清蒸鱼,又吃了几片卤肉,一个卤蛋。嘴里还念叨着,“还是外面的饭饭香,胃里的饭饭又酸又臭,难吃死了……”
说着,还张开嘴打了个干呕。
吴嬷嬷却道,“哎哟,花花吃得太多了,要吐了,我抱它出去吐。”
说着就要去抱花花。
花花吓得一下跳下地,一哧溜钻进桌子下。
江意惜道,“随它。”
江意惜的饭量相反变小了,吃了一碗粥几片肉就饱了。她才明白,之前能吃是这个小东西在作怪。
吃完饭,把下人打发下去。江意惜关上卧房门,抱着花花坐上床。
她压低声音说,“好了,你吃饱了,说说怎么回事吧。”
花花老练地用一只前爪从江意惜怀里抽出帕子,擦擦嘴,又跳上妆台对着铜镜前后左右照了一圈。
虽然有些嫌弃这身皮毛没有之前那几身皮毛好看,眼睛也没有那么美,像戴了美瞳一样。唉,只有将就了,等十几年后再找副好皮囊吧。
它又跳上江意惜的腿,摆出一个舒服又销魂的姿势,扭了几扭,喵喵说道,“我是九天外的一朵云,经过上千年吸收日月精华之灵气,幻化成猫形。
“第一次来到人间,元神寄居在前主人谢娴儿的肚子里,肉身换了四只猫。谢娴儿八十岁寿终正寝,我只得回到天上,再次寻找适合的寄居之人。我找啊找,终于找到一个命格奇异、有大福之人,就是现代社会的李珍宝……”
江意惜惊道,“现代社会的李珍宝?现代社会是什么意思,李珍宝也大有来头?”
花花瞥了一眼江意惜,糯糯说道,“你以为只有你才好命,能重生一世?”
江意惜更零乱了,自己重生它也知道?真是只猫精!
花花似看出她的心事,继续说道,“还有比你更好命的,就是李珍宝,她从另一个世界穿越到这里。你是重生人,她就是穿越人。可惜了,她的一手好牌被打得稀烂,一巴掌把我打进你嘴里,该有的大福气也打给了你。”
一提李珍宝花花就是气,喵喵骂着。
“那个傻瓜,棒槌,缺心眼的,她居然不要我,还打我。若是我钻进她的肚子里,我的元神能立马让她的所有魂魄聚集到这一世,让她在那一世彻底死翘翘。不用和尚尼姑再帮她固魂,她也不需要再当姑子,从此以后自由生活,尽情享乐,福气连公主都比不上。我还能让她的食上更上一层楼,抓住每一个人的胃……”
这只猫精知道自己是重生的,它说李珍宝的事情也肯定是真的。江意惜更好奇了。
“花花,什么那一世,穿越,魂魄,死翘翘,我糊涂了。”
花花说道,“李珍宝跟我原主人来自同一个世界,智商情商却比我原主人差了十万八千里。她是个叛逆少女,任性,偏执,不学无术,为了气她爸爸妈妈,十六岁辍学当了吃播,还专门吃肉。倒是成功把她爸爸气哭了,却也把自己吃成了植物人……”
江意惜一脸茫然,“什么叫智商,情商,吃播,植物人,罢罢?”
花花横了江意惜一眼,说道,“用我前主人的话说,你就是个好奇宝宝,什么都好奇。告诉你,爸爸就是爹爹啦。吃播嘛,你的认知太有限,说了你也不懂。简单地说,吃播就是靠吃东西挣钱,她吃别人看。
“李珍宝一年就吃了近千斤肉,体重从九十斤飙升到一百六十斤,把身体吃垮了。是不是有些缺心眼?她那一世的爸爸舍不得她,用能用上的一切手段和好药帮她续着命。所以她这一世虽然清醒了,但魂魄依然不能全部归位……”
江意惜摇摇头,她的认知的确有限,那些话一大半听不懂。但有一样听懂了,就是一年吃了近千斤肉,那得好几头大肥猪吧。老天,比猪还能吃。
她说道,“一年吃那么多肉,就是壮汉都受不了,就李珍宝那个小身板,不撑死也得腻味死。”
花花抬头鄙视了她一眼,“我就说你没见识吧,吃了吐吐了吃呗。那些肉一大半被她吐出来,小半进了她的胃。进了她胃的,又催吐吐了一些,吃泻药拉了一些。老和尚说她一辈子吃了两辈子的肉,说得不够精准,应该是一年浪费了两辈子的肉。
而且,前世李珍宝的身板可不小,长得美貌如花,身材修长。可惜了,最后吃成了大肥妞。不过,那个老秃瓢还是很厉害,居然算到李珍宝弄丢了我这个好宝贝。”
江意惜想起李珍宝曾经让她吃药催吐的事。难道她真的做过那种事?怪不得她嫌弃现在的长相,原来她上辈子是个大美女。真是太不可思议,太想不通了。
不过,最让江意惜想不通的还是那里的人,吃饭有什么可看的,怎么可能吃饭还挣钱,脑袋有病吧。
第46章 与她无缘
江意惜摇头说道,“那里的人得有多无聊,干嘛吃了吐吐了吃,她不想吃直接送给想吃的人吃呗。而且,看别人吃饭还给钱,傻了吧?”
花花暗哼,知识限制想象,我说手机、电视、原子弹、高科技,你个古人别说听不懂,就是想都想象不出来。
它只得说道,“那里人的生活太好,不愁温饱,怕自己长胖不敢多吃,就看美食塞别人的嘴,饱自己的胃,满足自己的吃欲。”
江意惜还是想象不出来,茫然地摇摇头。
花花也摇摇头,“想不通你就不要想了,这个世界之外有太多你想象不到的事。总之,李珍宝那个傻瓜强行把我送给了你,让你从女配升级到了女主。”
江意惜轻笑道,“你当我在戏台上唱大戏呢,还女主、女配。”
花花道,“傻,人生就是大舞台,所有的人都在大舞台上演戏,当然有女主、女配、龙套之分了。你有了我,好处多多。我能听到方圆一里以内的声音,能指挥猫猫和老鼠,还能听懂百兽之语。唯一的缺点是武力值不高,只比真正的猫猫厉害一点……”
江意惜喜道,“你还是顺风耳啊,这已经不得了了。”
指挥猫和老鼠以及听百兽话江意惜觉得应该有用,但目前还用不上。大顺风耳的作用就大了,知己知彼嘛。
花花道,“顺风耳不是我最厉害的。最厉害,于你最有用的好处,就是我的元神——光珠,及光珠上的眼泪,能活死人,肉白骨。不管什么,只要没有死的透心凉,用光照射,或是用眼泪灌溉后,都能起死回生……”
江意惜的眼睛瞪圆了,“这么厉害!可你的光珠在我肚子里,怎么弄出来?”
花花道,“用你的意念,一念它就出来了。不过,你得好好爱惜它,它每天在外面不能超过半刻钟。”
江意惜默念道,“光珠,出来。”
她的手上立即多了两颗发着光的蓝色珠子,跟她曾经脑海中出现的珠子一样。只不过,此时有些水雾覆盖在上面。
花花道,“快拿杯子把眼泪刮下来,我的眼泪于你有大用。”
江意惜赶紧把花花放在床上,起身在桌上拿了一个空茶碗,把光珠轻轻在茶碗边沿刮着,刮进碗里只有两滴的量。觉得时间到了,又用意念把光珠吃进肚子里。
她盖好茶碗问道,“珠子和眼泪能帮孟大哥治眼睛吗?”
花花道,“当然能了。但你有光珠的事不能说出去,不能直接用光珠给他治病。可以在你为他治病的同时,给他吃些用光珠照射过或是加了眼泪水的食物,能够让他的病早些治愈……”
江意惜大喜过望,“这已经非常好了。不过,元神上的眼泪怎么得?”
花花道,“笨,当然是哭啦。我哭,不止皮囊会流泪,元神也会流泪。”
江意惜甜言蜜语道,“你哭了才有眼泪啊。我宁可不要眼泪,也不愿意你哭。”
花花咧开三瓣嘴笑起来,新主人跟旧主人一样好。它抬起身子舔了一下江意惜的下巴,以示奖励。
江意惜想到前一世,问道,“我前世,你的元神应该钻进李珍宝的肚子里了吧?”
花花沮丧地叹了一口气,喵喵说道,“你前世,李珍宝更气人。那时她没跟你在一起,而是跟寂苍老尼姑在一起。她一巴掌把我打出去,我擦着寂苍老尼姑的耳朵撞在墙上,撞得我眼冒金星,回到天上休息了六天。
“天上一天,人间一年,下凡的吉时已过,我只得又穿越回六天前,想再次进入李珍宝的嘴。唉,那个傻棒槌,又把我打了出去。好在进了你的嘴,若跟了那个灭绝师太,我可要吃苦头了。想来,你才是我的真命女主,再惦记那个傻棒槌也没用。”
原来前世李珍宝也没得到这个宝贝,她跟花花是真的无缘。
江意惜又问,“光珠能帮李珍宝收魂魄吗?”
她觉得自己占了李珍宝大便宜,应该想办法帮帮她。
花花道,“除非光珠在她肚子里,帮她把魂魄吸过来。其他什么法子都不管用,只有等她在那个世界彻底死翘翘,魂魄才能全部归位。”
江意惜了然。又说,“李珍宝在那个世界活到十七岁,比我现在还大两岁,应该嫁人当娘亲了,怎么性子还像个孩子,为了气她爸爸糟蹋自己的身体。”
花花道,“古代人早熟,十五岁就是大人了。而现代社会,十七岁还是半大孩子,在读高中。李珍宝就更特殊,很小父母离婚,在寄宿学校长大,对她爸爸妈妈颇多怨念,想的最多的就是如何吸引他们注意,如何让他们生气……
“李珍宝虽然有些缺心眼,但人挺好,讲义气,她来自的那个世界比这里先进了几百年,有些特殊的真本事,你要跟她搞好关系,对你我她都有好处。”
不用花花说江意惜也会同李珍宝搞好关系。不过,寄宿学校是什么,什么先进几百年,江意惜摇头表示不懂。
花花说道,“你不懂的多了,以后慢慢讲。对于我的事情,你必须保密,最亲近的人也不许说。这个世界也有妖僧怪物什么的,若是发现我把我的元神锁住修炼,我会变成真的猫,再也回不去天上。”
江意惜忙举手发誓,“我对天发誓,谁都不说,说了永世不得超生。”
花花跳下地,转过小身子喵喵叫。
“我是九天外的一朵云,得日月精华浇灌。害了我,你当然会永世不得超生。好了,我要去林子里玩,多玩几天,好久没尽情玩耍了。”
“哪个林子?”
“青螺山后山。”
江意惜跳下床想抓小东西,“青螺山后山有好多吃人的野物,别被吃了。”
“我不怕野物,怕人。”
江意惜抓了个空,花花转眼间跳上窗户,又跳了出去。
江意惜跑去窗前望向外面。
茫茫夜色中,小东西已经跳上墙头,再跳出去,没了踪影。
第47章 让她给你当媳妇
屋里瞬间只剩江意惜一个人,她恍忽刚才是作梦,现在梦醒了。
眨眨眼,脑海里出现两颗蓝莹莹的珠子,再看看桌上那个刚刚刮进眼泪的茶碗。
她不是做梦,她的确有了比她重生还不可议的九天外的一朵云,云变成了猫,还是李珍宝打给她的。而且,这只猫居然还有前主人……
江意惜趴在枕头上,用薄被捂住头想心事。李珍宝居然有那个来历,从那一世来到陌生的这一世,大半时间不清醒,一定非常惶恐害怕吧?
那个世界太玄妙,看别人吃饭还给钱,有那个钱自己买肉自己吃不香吗……
有了花花,有了光珠,许多事就容易多了。
第一件事,当然是尽快治好孟辞墨的眼睛了……只不过,光珠到底有没有那么厉害,等到明天试一试便知。
孟家庄的一间屋子里,孟老国公坐在炕上,孟辞墨坐在他旁边的椅子上。
炕几上摆了一根蜡烛,烛光一跳一跳印红了老国公的脸。
孟墨辞低声把孟大夫人在给江意惜找婆家的事说了。
“……祖父,大夫人她不会帮江姑娘找好婆家,就像她不会帮我姐找好婆家一样。”
之前,孟老国公特别不喜欢孙子说付氏的坏话,不光是他不相信付氏是那样的人,还不愿意看到孙子婆婆妈妈说妇人是非,说的还是继母。
他前半生大多时间都在外面带兵打仗,之前孙子说过付氏的不好,可他不愿意相信,觉得或许是继子对后娘的偏见。
不是他不愿意相信这个长孙,而是老太婆、大儿子、大孙女,除了长孙的所有家人,都说付氏贤惠,是个好女人,好儿媳,好妻子,好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