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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明朝也跟着笑起来。
他也很贪心,甚至想从小就认识单嘉,从小就可以拥有单嘉……但想到最后,觉得他最终平安地出现在自己的人生中,并将陪伴自己余下的人生,便觉得自己是幸福的。
第98章 回老家(一)
周末,洛白衣就跟着江别一起回了老家。
江别的老家在东市邻省的元市,元市的经济当然没有东市发达,而且江别老家是在农村的,不过洛白衣一点儿也不介意,毕竟他本来也是在一个小镇上长大的,而且他现在压根没什么心思想这些,他特别紧张。
江别的父母虽然都已经去世了,但是姐姐们毕竟也是长辈,要去见她们,他自然很紧张。
江别开车去的,两人一大早就上高速了,开了个将近四个小时才开到,到的时候都已经中午十二点了,不过洛白衣一点也不饿,因为他太紧张了……
“媳妇儿,等下咱们在别人面前就低调一点,毕竟小村子,估计没法接受。”江别就是怕有些人要说闲话,他是没关系,怕伤到洛白衣。
“嗯嗯,我理解的。”洛白衣使劲点点头,反正只要家里人知道就好了,他们也没有义务跟别人公布他俩的关系。
“媳妇儿你是不是特紧张啊?”江别笑着探过身去,帮他把安全带解开,“都到了,一直都不解安全带。”
洛白衣这才反应过来,不好意思地笑了笑,说:“我一直想着等下怎么叫人呢……”
“有什么好想的,跟着我叫大姐二姐呗。”江别捏捏他滑溜的脸蛋儿,道,“走吧媳妇儿,别怕,一切有我。”
“嗯。”洛白衣点点头,跟着江别一起下了车。
江别家是近年新建的三层小楼,不是特别豪华,不过看着挺干净,也没有一般农村那种脏乱差的环境。据江别说他大姐和大姐夫是住在这里的,因为他大姐夫是入赘的,所以他父母去世之后,夫妻俩就守在这里。夫妻俩有个女儿,今年十六岁了,上初中三年级,还有一个儿子,上小学二年级。江别的外甥女儿是最先发现江别和洛白衣回来的,高兴地叫起来:
“舅舅!”
江别把手里的东西放了放,笑着摸摸她的头发:“莹莹又长大啦!再叫一声!”
“舅舅!”莹莹甜甜地叫道。
“乖。”江别说着,跟洛白衣介绍道,“这个就是我外甥女儿,叫江心莹。莹莹,快叫人,叫洛叔叔。”
“我觉得是哥哥!”莹莹调皮地吐了吐舌头,又说,“哥哥长得真好看!跟明星似的!”
“哈哈哈哈。”江别笑开怀,看着红了脸的洛白衣,说,“好好好,是哥哥是哥哥。”
“这都差辈了……”他27了,虽然比江别是要年轻,但是当莹莹的叔叔还是很合适的啊。
“没事,就叫哥哥好了。”江别笑着说,对莹莹说,“来,帮舅舅把东西拎进去。”
“好!”
三个人一起进去,就见江别的大姐刚喜气满面地走出来,身上系着围裙,很明显刚从厨房出来的样子,见江别和洛白衣,眼中更是光芒:
“弟弟!你可算回来了!”
“大姐!”江别笑着叫了一声,又连忙向她介绍身后的洛白衣,说,“这就是白衣,媳妇儿……咳咳,白衣,这是我大姐。”
洛白衣又羞涩又紧张,连忙跟着叫道:“大姐好!”
江别的大姐长得和江别有些像,不过更带着些农村妇女的淳朴,她有些局促地笑起来,笑中还带着些尴尬和紧张,说:“哎,你、你好……你们坐,我锅里烧着菜呢。”
“好,大姐你去忙吧。”说话间,江别的大姐夫带着小儿子也从外面进来了,江别的大姐夫很明显是很憨厚的农村男人,有点矮还有点黑,但是笑容特别淳朴老实,叫江别“阿别”,特别客气。
几人在客厅里坐下来没多久,江别的二姐和二姐夫一家人也来了,他二姐和二姐夫一家住在镇上,开了一家超市,条件相对好一点,而且他二姐稍微年轻一些,文化程度相对高一点,所以对待洛白衣倒是挺落落大方的,好像没什么别扭的。她家还有一个上二年级的儿子,三个小孩子在一起特别热闹。
洛白衣刚开始特别紧张,然后吃饭间发现江别的姐姐们其实都还挺好相处的,大姐淳朴,二姐直爽,都不是什么尖酸刻薄的人,不过想想也对,江别人挺好的,他的成长环境应该也不会差。
“白衣啊,我弟弟一直都打光棍,我们说他好几年了他也不找女朋友,而且他离我们又远,我们也管不着……我们一直以为他是眼光太高,没想到他……”没想到他居然喜欢男人。二姐说着,笑着没说下去了,见洛白衣红了脸,便说,“我也不是反对你们,听他说你是个特别好的男孩子,我跟大姐也就没什么可说的了,就希望你俩好好过日子,别闹了一出又一出的。”
洛白衣忙说:“嗯,不会的二姐。”
江别也忙说:“二姐你说什么呢,我跟白衣是认真的,而且是我追的白衣,我能不对他好吗?要是能结婚,我早领证去了。”
众人闻言都笑起来,一旁江心莹听在耳中,一脸惊讶又兴奋地问道:
“原来白衣哥哥是舅舅的女朋友啊不,男朋友啊?”又说,“男人和男人也能在一起吗?”
她经常看某台的偶像剧,一直向往王子灰姑娘的故事,现在发现原来男人可以和男人在一起的,简直被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好吗!
江别笑着摸摸她的头:“为什么不能?也没规定男人不能和男人谈恋爱啊。”
洛白衣脸更红了——江别你跟人家一个上初中的小姑娘说这个干什么啊!
“哦,我知道了!”江心莹跟发现什么新大陆似的,蹭蹭蹭跑去楼上玩电脑去了,然后她就发现了一个新的名词,叫做“耽美”……
吃完饭,一家子人就去不远处的山上上坟——江别的父母都葬在那里,他每次回来,都会去祭拜他们的,这次洛白衣跟着来,就是新媳妇儿来见公婆,当然就更要去了。
几人带上祭品,洛白衣早上还买了一束鲜花,江别带上勾刀就一起上山了。
第99章 回老家(二)
洛白衣曾听说江别的娘是一直盼着江别结婚生子,一直想抱孙子来着,结果不仅孙子没抱到,连江别结婚都没看见。所以,其实洛白衣来“见”江别的爹娘是带着内疚的——他和江别在一起,是肯定不会有孩子的,江别虽然说不介意,但是他知道江别家只有他这一个儿子,肯定是盼着他传宗接代延续香火的。
所以,洛白衣在上坟的时候虽然口中没说,但是心中还是默默道:对不起,叔叔阿姨,但是我保证,这辈子一定会对江别好,好好照顾他,让他比结婚生孩子更幸福。
两人是要在家里住一晚上第二天才回去的,不过江别的房间一直给他留着,他大姐还给他提前铺了新床单、晒了棉被,整个房间没有那种长久无人住的气息,反而还有特别好闻的阳光的气息。
洛白衣在江别的房间转了一圈,有些惊奇地说:“原来你还会弹吉他啊?”墙上挂着一把吉他,江别肯定是会谈的吧?
“对啊。”江别笑着把吉他取下来,打开套袋,取出吉他来,道,“媳妇儿你真以为我只会打麻将?你老公我年轻的时候也跟明朝似的,又帅又才艺出众,可多女孩子追我了。”
洛白衣被逗笑了,道:“那你怎么不交女朋友啊?”
“因为我眼光高啊。”江别笑着抱着吉他坐下来,朝自己媳妇儿眨眨眼,道,“我想着,我不能在这个小城市里找女朋友,我得去大城市,找那种长得漂亮身材又好,而且气质还特别出众的那种……所以不就把媳妇儿你拐来了吗?”
“哪有。”洛白衣在他对面坐下,微微红了脸,说,“我听顾总说好多女客户都长得漂亮身材又好,而且特别能干,还有富二代出身的,但是你都没看上,你能看上我?”
江别就砸吧了一下嘴,不解地说:“我也觉得奇怪呢,我觉得她们的确符合我的择偶要求,可是我就是不动心,我就单纯抱着欣赏的态度看她们,好像没有那种特别想保护她们,想疼爱她们的那种感觉……”说着,眼神深邃地看向洛白衣,“不过媳妇儿你就不一样了,我看着你,刚开始特别想欺负你,后来又特别想疼你,反正就是完全把这颗心系在你身上的感觉……大概这就是缘分吧。”
洛白衣一下子静下来,他觉得江别是真的喜欢自己,但是他也觉得,肯定是自己把江别给掰弯了——要不是那天晚上江别喝醉了他勾引他,江别肯定不会喜欢他的,否则他穿了那么久的女装,江别要是喜欢他,肯定早就喜欢上他了。
“来,媳妇儿,你想听什么?我看我能不能弹,我唱歌给你听。”江别朝他扬了扬脸。
“唔,我听你车上经常放《一千个伤心的理由》,要不你唱这个吧。”洛白衣道。
“好啊,我好像还记得一点。”江别试着弹了一下,手边立刻流泻出一串成调的音乐。
“爱过的人我已不再拥有,许多故事有伤心的理由,这一次我的爱情等不到天长地久……一千个伤心的理由,一千个伤心的理由,最后在别人的故事里我被遗忘……”
江别唱得挺深情的,双眼一直望着洛白衣,而且因为热恋中,一点都没有唱出悲伤难过,反而特别甜蜜,洛白衣被他看得脸都红了,一点一点地害羞,最后低下了头,看都不敢看他了。
于是江别的歌声就停了下来,低沉着声音说:“媳妇儿,你怎么这么害羞,害得我又想亲你了,来,过来老公亲一个。”
洛白衣抬起眼来,羞涩地望了他一眼,又忙别开目光,但站还是站起来了,只是走的很慢,然后就被江别一把拉住了拉到自己怀里,他把吉他往边上一放,一把抱住了洛白衣,按住他的后脑勺就亲了过去。
“唔……”洛白衣闭上眼睛,就感受到了江别的身上那熟悉的气息,他微微张开唇,让江别的舌头伸进来,江别的吻总是霸道中带着怜惜,让人感觉是他在掌控节奏,但是又不会完全忽略对方的感受,洛白衣最喜欢他这样了。
江别索性把他抱到自己大腿上,让他分开大腿坐在自己大腿上,然后一边吻他一边去抚摸他的身体,洛白衣27岁了,但是皮肤还滑不溜丢的,又白又嫩,体毛又少,手感不要太好。
洛白衣的呼吸越来越急促,带着些许隐忍的颤抖,就如同费洛蒙一般令人上瘾。
江别微微离开他,但是手却不停止地玩弄着他胸前的小东西,说:“媳妇儿,让我做吧,你的手稍微当心点,别用力……”
洛白衣双眼湿润,长长的睫毛微微颤抖,他没有如往常一般害羞地说好或者撒娇着拒绝,而是一把抱住了江别,投进了他的怀抱,说:“老公,有件事我想跟你坦白……”
“什么?”江别也有些诧异。
“唔……”洛白衣有些害怕,怕自己把那一夜的事说了,江别会生自己的气,但是不说的话,这件事又像根刺一样,一直扎在他心上,所以沉默了一会儿,最终还是鼓起勇气说,“那次我和嘉嘉跟你一起吃饭,你不是喝醉了吗?其实是我和嘉嘉一起把你灌醉的……”
“没事……”不就是灌醉吗?多大点事?
“不是……灌醉你之后,我还、还……”
“还怎么样?”
“我还勾引你了……”洛白衣羞耻地要哭出来,虽然那天也不算勾引,但是他其实就是抱着那心思去的,所以那天江别没把持住也基本是他的原因,“你不记得了,但是那天晚上我跟你做了,你喝醉了,以为我是女孩子,叫我媳妇儿……”
江别愣了愣——原来他跟白衣早就做过了?
“我觉得肯定是那天晚上我把你掰弯的,否则你不可能突然喜欢上我……”
江别闻言,不禁笑出声来:“傻媳妇儿,我以为多大点事……你放心吧,我刚参加工作的时候喝醉过很多次,但是一次也没‘失身’过,说明我的自制力还是很不错的,之所以你能‘得逞’,不是因为我喝醉了,是因为我本来就喜欢你……”
他说着,突然黑眸灼灼地望向洛白衣:“不过,媳妇儿,原来你还会勾引我,不如你现在来试一试?”
洛白衣刚开始还担心害怕的心思一下子没了,突地羞耻起来,连耳朵都红了:“我,我,我不会的……”
“怎么不会?”江别特别坏心眼地捏住他的下巴,“上次怎么勾引我,这次也怎么勾引我,嗯?”
洛白衣被迫看着他,连目光都无处遁逃,只好说:“那、那你不许笑我……”
“嗯,不笑你。”
洛白衣红着脸,伸出右手抚摸江别的胸膛,然后缓缓往下落,边说:“你好坏,欺负我……”
一边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