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嫡姐咸鱼后我被迫上位了-第11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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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姐姐,你一定得帮帮我!”黄芷心脸上表情急切,她可算抓到救命的稻草了,这半个月,都不知道是怎么过来的。
  林毓婉道:“你既心仪于他,怎么也得把他的家境、家中兄弟姐妹打探清楚再说。你现在连他定未定亲都不知道,一个劲自己在动心,有什么用呀。”
  “你有丫鬟,打听打听不就是了,又或是等日后遇见燕家五娘子,亦可去问问。不过我就不行了,我和顾绵关系一般,如今顾绵同燕五相处得不错。” 林毓婉一脸惋惜,说道,“不然我就能帮你了。”
  黄芷心在心里摇了摇头,丫鬟定然是不行,怕会说给母亲听,还是等哪次遇见燕五再去打探吧。
  如今正是春日,出去赏花赏景也方便。只不过从前她没怎么和燕五说过话,不如先邀请顾绵,她们俩关系好,若顾绵来,燕五说不定也来了。
  她又和林毓婉抱怨了几句母亲,以及相看的那些不靠谱的人家,最后觉得不好意思,心里还有些慌,怎么都是她在说话。
  她问林毓婉道:“伯母就没为你议亲吗?”
  林毓婉摇了摇头,“我母亲想多留我两年。”
  黄芷心叹了口气,“这样呀。”
  *
  燕明荞从庄子回来,已经初六了,在庄子洗澡不方便,所以月事一走,她就紧赶慢赶回国公府了。
  雪酥还去正院了一趟,虽然这也算不上什么喜事,但好歹也是姑娘长这么大的一件要紧事,须得让夫人知道才行。
  沈氏给拿了几盒燕窝、花胶黑糖,还吩咐雪酥让小厨房每日炖上一盅,这样吃着养身养颜。
  她在心里感叹,女儿是真的长大了。
  但沈氏也没有着急给明荞议亲,这才十三岁,等十四岁再议亲也不迟的。她还想和未来的亲家说好,留女儿十六七再出嫁。
  亲事她会好好把关的。
  这日,兆州来信了,燕明轩信上说,既然是母亲应允,那便过来,但务必料理好家中事务。信中又说,清华县贫苦,不可带太多仆从过来,更不可奢靡浪费。
  燕明轩是县官,自然要做好百姓表率,他也是怕许静姝过来之后抱怨条件艰苦。
  他自然是希望妻子过来的,毕竟,每日下职回来,就他和两个侍从,冷清得很。
  按理说,他为长子,应留妻子在家中照顾长辈,只是母亲年岁尚轻,家中有弟弟妹妹们,就算许静姝留在家中,也不用做什么。
  他也有好几个月没见过女儿了,想念得紧。
  这些事,哪怕燕明轩不说,许静姝也会给做好,她打算在家中留五六日,然后十二启程去青华县。也看看安阳侯府的一众人,再把家中大大小小的事帮着打理了。
  她去熙宜也跟着一起,不可能把女儿留在家中。
  其余的都按照燕明轩说的,一切从简,但银子带了不少,她怕有急着用钱的地方。
  而燕明荞回来之后好好洗了个澡,换了熏过香的干净衣裳,这才感觉整个人都舒服了。
  洗过澡后,雪酥替她用干巾绞头发,她便坐在窗前写帖子。
  她有好些日子没见到顾绵了,如今身子轻快,正好可以出门转转走走。燕明荞想趁着春日自己办个宴会,她长这么大,还没做过这些。
  所以想和顾绵商量商量,然后顺道去看看兔子。
  帖子送过去还没半日就收到了回帖,次日一早,燕明荞就带着礼物和一筐大白菜去了太傅府。
  礼物是草莓蛋糕,给顾绵带的,白菜是给兔子带的。
  到太傅府后先去给顾夫人见礼,然后才去了顾绵的院子。
  顾绵兴冲冲地,“你怎么在庄子住了那么久才回来呀?”
  跟顾绵燕明荞几乎是无话不说,她小声道:“我来月事了,所以等来完才回来。这几日……我当真是一动不敢动。”
  顾绵今年十二岁,年纪小些,还没来呢,不过她看燕明荞胸口比她起伏大些,捂着嘴偷笑,“真至于一动不敢动?”
  “跟你说也没用,你还是个小姑娘,我都已经长大了。”燕明荞舒了口气,不想再说这个,她道,“你兄长把兔子带回来了吗?兔子在哪儿?”
  顾绵道:“月底就带回来了,现在兔子在他院子里,我带你去看。”
  说完,她跑回屋子拿了一个木盒子,看着可宝贝了,燕明荞问:“这是什么?”
  “兄长说,不能随便乱喂兔子,也不能随便抓一把草就喂,要吃萝卜和白菜。这是我买的萝卜,兔子可爱吃了!”
  燕明荞事先就想过这个事儿,兔子在太傅府养,她理应准备兔子的口粮,若是日后兔子再找一只兔子,那她还得准备彩礼、嫁妆什么的。
  其实也就是更多的白菜萝卜。
  “对呀,兔子吃白菜我带了,可是你兄长的院子,我方便去吗?”
  顾绵道:“这有什么不方便的呀,他不常回来住,院子里只有两个看门的婆子。再说咱们就看看兔子,养在外面的。”
  这能有什么不合适的,又不去里面看。
  两人带着白菜去喂兔子,这兔子比燕明荞当时抓的时候大了些,看着白白胖胖的。笼子收拾得也干净,木笼子装五只兔子都绰绰有余了,伸进去一根白菜叶,它蹦过来,两只前脚还会抱着吃,能吃好久。
  三瓣嘴还一动一动的。
  喂过兔子,两人往回走,燕明荞和顾绵说想办宴会的事,她觉得该见见人,不能像上次在普陀山一样,遇见人觉得眼熟,但叫不上名字。
  但是宴会办在哪儿,办什么样的宴会,她还没想好。
  “现在是春季,正是赏花赏景的时节。正好三月份,盛京的桃花都开了,可以去看桃花。”顾绵能想到的只有这些,春日去桃花,夏日看荷花,秋日看菊花,冬日看雪看梅花。
  也有谁钟爱一种花的,比如牡丹、兰花,让花房养着,各种各样的,也会让众人去赏,顾绵也会眼馋去看看。
  不过这些都是烧钱的玩意儿,顾绵自己是不碰的。
  燕明荞也有些钱,可是没这爱好,花园是燕国公府的下人打理,虽然也很好看,但远达不到叫人一块儿赏鉴的地步。
  燕明荞道:“那这样好了,就去赏桃花。我记得云露别苑就有桃花园,我先约个时间。到时可以一起摘花酿酒,做桃花饼吃。这还有茶水,如今的花茶也好喝,选各种样的花干,想喝什么样的自己调配。”
  这样会比光赏花有意思些。
  配花茶还是她拿手的,顺道让更多的人知道花茶。
  还可以备一些山泉水,像赵芸安她们泡茶就有讲究,觉得山泉水泡的更好喝。
  燕明荞对顾绵说:“回去我写帖子,你再帮我看看落下哪家了。”
  盛京城有许多家,世家寒门,但跟她同龄之人就没那么多了,除了嘉元郡主和赵芸安,还有黄家小娘子、夏家的、林家的。


第93章 芳菲宴
  宴会定在了三月十二; 燕明荞还有几日时间准备。
  有顾绵帮忙,准备茶叶、果干、花干,另外还有香露、花露; 留着做茶包用。
  燕明荞还给每个人准备了礼物,有她自己做的茶包,另一样是宫里样式的珠花,是姑母给她的,当时给了她一匣子; 有二十多支; 她戴不过来; 正好留着送人。
  顾绵觉得这些就差不多; 她是知道燕明荞做茶包生意的; 这样的话还能让更多的人知道茶包好喝; 可谓一举多得。
  沈氏知道燕明荞要举办宴会; 特意给了五百两银子; 到时候她们吃喝玩乐肯定是要花钱的; 沈氏一直觉得女儿能赚钱是女儿的; 自己给是因为疼女儿。
  虽然都是银子; 但总归是不一样的。
  燕明荞也高高兴兴地收下了,母亲给的可以要; 平日里母亲还会给她银子花呢。
  这边把邀请的人名字对了对,再让丫鬟把帖子送出去; 看人有没有空; 便等着十二那日宴请了。
  除了嘉元郡主和林毓婉两拨人,还有几家小娘子; 加起来总共十一人; 其他实在不怎么熟的或是关系太远的; 燕明荞便没有下帖子。
  毕竟过来的都是名门贵女,总不好把小门小户家的女儿也请过来。
  燕明荞这样做还有一个原因,当初护卫说了,这个时节没有虫蛇出没,既然如此,那条蛇八成是燕明泽自己弄出来的。
  林毓婉、黄芷心、夏梓玥三人之间,究竟有什么是燕明泽看重的。
  难不成是亲事?
  帖子是初十下的,黄芷心收到请帖还很高兴,她正愁没有机会和燕五说话的,谁成想燕五就下帖子过来了,简直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她忙着让丫鬟准备去赴宴的衣裳首饰,心里觉得和燕三公子更近了两分。
  下午,林毓婉过来了,问黄芷心:“你可收到帖子了?”
  黄芷心使劲点了下头,“帖子是上午送过来的,说是去云露别苑赏桃花,不知道都还有谁,林姐姐,你收到帖子了吗?”
  林毓婉也点了点头,“不过我觉得呀,这燕五估计是因为你才特意举办这场宴会的,不然从前怎么不见她下拜帖?还是云露别苑,那地方去一趟可要花不少银子呢。”
  林毓婉看起来十分为黄芷心高兴,“妹妹这次可算是得偿所愿了!”
  云露别苑是世家夫人们爱举办宴会的地方,林毓婉曾和母亲一块儿去过一次,那里风景甚好,占地有三顷,分为好几处园子,是极其不错的园林别院。
  从前是前朝王府,后来不知道落到谁的手上,听说是一个超级富庶的商人,然后就把云露别苑变成了可供客人游玩的园林,而非私宅。
  这也意味着等闲人进不去,得达官显贵才行。
  像林家、黄家这种,自然不可能花大把银子去这里逛一逛、看一看,这一个人娶去就要花不少银子,想要十几个人在里面办宴会,不许别人打搅,那就相当于把整个别苑包下来,那银子可不是什么小数目。
  林毓婉对这些门清,尽管没去过几次,但她对这些了如指掌。
  像万象寺的素斋,云露别苑的宴会,各家的花园,别致的喜欢,还有穿着光鲜、仆从环绕的世家夫人爱去哪儿,她都知道。
  有时,林毓婉觉得高官没什么用,为官者要清廉,要为百姓做事,可有什么是落到自己手里的。
  哪有银子来得实在。
  别看燕国公如今没有官职,可燕国公府家底丰厚,银子大把大把地花。
  论谁富谁贵,一眼可知。
  再看燕明荞的穿着,林毓婉敢说,她所有首饰加起来,都没燕明荞一对镯子贵。
  黄芷心有些羞涩“应该……应该不会吧,燕五哪里会特意邀请我去。”
  林毓婉当然知道不会了。
  这婚姻大事,向来是由父母做主,要明媒正娶的,怎么可能由着燕明荞一个小娘子胡来。
  若是真有意,办宴会的恐怕就是燕国公夫人了,肯定也是和黄夫人说。
  那话不过是说给黄芷心听的,她肯定会去找燕明荞打探燕三公子的消息。谁家好的小娘子会这般呀,打听男人,多不要脸。
  如此一来,这黄芷心便不可能嫁给燕明泽了。
  林毓婉领教过燕明荞的厉害,那叫晴绘的丫鬟也不是什么好东西,送去庄子之后没再回来,还白瞎了她十两银子。
  在她看来,燕明荞性子拔尖、好强,可不是什么好相与的。
  “放心吧,既然邀了你,肯定是想同你交好,你好好打扮,到时候和燕五妹妹好好说说话就行。”
  黄芷心这般被林毓婉劝了劝,心扑腾扑腾跳得厉害,在林毓婉帮忙下选了衣裳首饰,便安心准备赴宴去了。
  而林毓婉也把自己最好的首饰找了出来,粗看看不出,但细看绝对比黄芷心打扮得要好看。
  十一这日,燕明荞收到了各家的回帖,除了有家小娘子身子不适不能前来,其余人都能来赴宴。
  宴会这天一大早,燕明荞就开始梳洗打扮了,她换了一身玉色的新衣,首饰也没太过张扬,一支玉步摇,两朵绯色绒花,耳坠是米粒大珍珠攒成的花。
  因为长得白,脸上还干干净净,所以燕明荞就点了层玫瑰香的口脂,这般打扮好,对着镜子照了照,又去正院让沈氏看了一遍,“母亲,您瞧我这样行吗?”
  这是她第一次自己办宴会,总怕哪里不妥当。
  沈氏由上到下把女儿打量了一番,然后从手腕褪下来一只镯子,套到女儿手腕上。燕明荞的手腕细条条的,这样戴着有些大,但正趁着人如玉,腕如雪。
  “不是还有嘉元郡主一行人吗?你是主人,打扮太素净反而不好。”沈氏看着亭亭玉立的女儿,满意地点了点头,“快去吧,别迟了。”
  这又拿银子又拿镯子的,燕明荞心里直乐,她行了一礼,“那女儿告退了。”
  她头上的步摇轻轻晃动,看着分外娴静柔和,而且眼神明亮有神,一点都不呆板,这姿态是从小养成的,沈氏欣慰得很,“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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