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晴朗的夜里,漫天繁星闪烁。
期间带他们来这里的文明小朋友醒过一次,然后被九命一爪子,又给摁了睡着了。
大概等了一个小时不到,只见不远处的山路上,弯道处,忽然有两道车灯打过来。
绯色眯眼看去,是一辆越野车,正以赶着投胎一样的速度开来。
很快,车就到了大门口。
只听砰一声巨响,大门直接被撞开,车开了进来,在三层小楼门口一个急刹,轮胎与地面摩擦,发出刺耳的声音。
不用说,自然是管理处的人来了。
门口守着的人还不知道这里面发生的事,突然有人暴力闯关,没能第一时间反应过来,缓了几秒,才回过神来,一边嘴里不干不净的骂着,手里提着电警棍直接就冲了进来,一棍子猛砸向后座的车窗玻璃。
“你他妈想死了啊啊啊”
话没说完,车里后座上坐着的人,猛一下推开车门,正好撞在那个人身上,力道之大,直接把人撞飞了出去,在地上翻滚哀嚎。
一个中年男人从车里下来,西装革领的打扮,头发上抹了发蜡,梳得一丝不苟,还喷了男士香水,看着倒像是去相亲,而不是来执行任务的。
随后驾驶座的出门和副驾车门一起打开,一男一女走了下来。
“妈呀怎么会有这么强的怨气”说话的是后来从车上下来的年轻男人,显然被吓了一跳。
旁边的女孩接道,“在外面完全感觉不到”
中年男人微微皱着眉,眯起眼,环顾四周,很快就发现院子里那些死状凄惨的尸体,顿时眉头皱得更紧。
绯色坐在围栏扶手上,刚好打完一局游戏。他往下面看了一眼,而后收起手机,直接跳了下去。
旁边,姜晴天和金恬正观察着下面的情况呢,冷不防又被他的行为给吓了一跳,而上一次是他一脚把九命踹下去的时候。
这些妖魔鬼怪真的是太不让人省心了
三楼到一楼,只是一眨眼的时间而已,绯色就稳稳落在了地上,轻如鸿羽,没有发出一点声音。
最先发现他的,是那个女孩子。她回头,本来是想跟同伴说话的,结果一下子看到后面不知道什么时候多出来一个人,站在光与暗的交界处,车灯将他的影子拉得长长的,在没有心理准备的情况下忽然看到有些吓人。
“啊”女孩惊叫一声。
另外两人迅速转头看过来,下意识摆出防备的姿态。
片刻后,中年男人先反应过来,试着问了一句,“是绯色先生吗”
“嗯。”绯色淡淡应了一声。
“我是管理处外勤组徐华。”中年男人,也就是徐华,报上自己名字后,先后指了同行的年轻男人和女孩,“这是林树和苏小小。”
“这边的情况,王处长在电话里跟我们说过了,不过”他说着话,指了指院子里的尸体,“这些死者是什么情况跟赵处长说的,好像有些出入。”
绯色似笑非笑的看着他,摸出手机,翻出一段录音
“从现在开始,到你们的人过来,我保证不会再死一个人。”
放完录音后,他开口说道,“在交易达成后,这里唯一的怨灵我已经让人抓起来了。而这些人,基本上都是死在我跟你们处长谈价钱期间。”
徐华林树苏小小:“”
,那个狗玩意抠门的毛病,永远都改不掉
这次又要被他坑
绯色懒得去管他们怎么想的,手一伸,“麻烦结一下账,总共五百万,微信还是支付宝或者我留个卡号给你”
徐华抽了抽嘴角,“麻烦你留个卡号吧。”
绯色点头,“行。”
之后他和苏小小互加了微信,把相关信息发过去后,抬头冲楼上喊了一声,“肥猫,把东西扔下来。”
伴随着话音落下,一只面容扭曲渗人的怨灵,就被扔了下来。
绯色接住后,顺手扔给了最近的徐华,“这是这间疗养院里所有命案的凶手,另外三楼病房里,她的尸体也需要特殊处理一下。阵法在楼顶上,跟这栋楼本身有特殊的联系,建议不要乱碰,找懂行的人来看。至于这里的发生的事,直接问这里面的活人就行了。”
“就这样,如果以后有什么其他情况不清楚的,可以微信上问我,看情况决定要不要另外加钱。”绯色一口气说完,朝他们挥挥手,“走了。”
他转身准备回楼顶上,但是走了两步后忽然又停下,转回头来,“提个小小的建议,就是你们平时有空的话,建议多出出外勤,到处巡视一下,像这间疗养院,这里的结界,还有楼上的阵法,存在了已经超过一年的时间,但凡用点心,早该发现了,也就不用跟现在一样,为了五百万,把时间浪费在讲价上。”
他说完后,直接跳到了楼上,留下管理处的三个人,脸色十分难看,在心里把某个狗玩意骂了无数遍。
到了楼顶上,绯色往朝夕和玉衡离开的方向看了一眼,不见半个人影,于是摸了手机,给玉衡打了个电话,问她什么时候回来。
电话里,小姑娘的声音甜甜软软,“我跟朝夕回山里,你们先回去吧对了小红,跟晴天姐姐说,我等下回去还要吃小鸡炖蘑菇,记得帮我喂小小白,它也吃蘑菇汤,加几片树藤叶子。”
绯色:“好。”
然后电话就挂断了。
绯色微微眯起眼,看着前方,心里在想着玉衡提到的山里这个词,再加上回这个词,组合在一起,让他下意识的就冒出一个猜测
朝夕是不是回去找不小心丢掉的笛子了
朝夕的确是要去找笛子,或者说,去捡回来更为恰当一些。毕竟东西是他自己扔下了的,而非意外丢失,他知道在哪里,自然也就用不上找字。
不过白天的时候,他还不在意的说了类似旧东西不要也罢这样的话,现在才过去了半天的时间不到,忽然又要去找回来,未免有些丢人。
他其实想过自己悄悄去的,不过这个想法刚冒出来,就被否定了,因为玉衡说过,他只能在她周围活动,而她说出的话,向来都很认真。要是他真的自己悄悄往山里来捡笛子,她指不定就会觉得他是不守承诺,然后就生气了
此外,还有别的办法,比如召来附近妖魔精怪之类的,驱使它们去取回来。这倒是可行,可是他不喜欢别人碰那支玉笛。
思来想去,发现根本没办法,于是就只能带着玉衡一起去了。
还记得他在山顶的巨石上说出这番话时,小姑娘如预料之中,歪头看着他,一脸狐疑的表情,问出了这个问题,“你之前不是说不要了吗”
朝夕若无其事的微笑,“带在身边这么多年,忽然没了,有些不习惯。”
只听玉衡道,“我现在不生你的气了,给你买一支新的吧,那支又丑又旧,丢了就丢了。”
朝夕:“”
他脸上的笑容差点就挂不住了。
“不必了,我就用原来的就行了。”
见玉衡似乎还想说什么,他先开口转移话题,“走吧,去找了回来,正好吃饭。”
“好吧。”玉衡点头。
于是他站起身来,俯身伸手,将她抱起,往山林深处而去。
第88章 088
朝夕带着玉衡; 穿过葱郁茂盛的树林; 直接去了白天他用身体砸出来的那个深坑。
到了地方后,他把玉衡放在边上; 自己下去坑里; 找到那支斜插在泥土中的笛子; 把它取了出来,拿在手中,细细端详。
皎洁的月光从天际洒下,碧绿通透的玉笛; 在月光下; 透露出一种别样的温润。
朝夕的眼神,一时有些恍惚。
时值傍晚; 山边夕阳的余晖映在江面上; 远远看去; 有一种天水一色的感觉。
朝夕侧身斜倚在江边大树延伸出去的枝桠上; 青丝挽成发髻; 发间斜插一支金丝蝴蝶珍珠步摇; 蝴蝶的翅膀与温润圆滑的珍珠; 随着吹拂而来的微风轻轻摆动。
“朝夕朝夕; 这是我做的笛子,好看吧”
伴随着这个声音; 枝桠轻颤了几下; 一道纤细曼妙的人影落在了枝头; 步伐轻快的走了过来; 在他旁边坐下,而后便见一只白皙纤细的手出现在他头顶上方,执一支玉笛,随意比划着。随着她的动作,轻纱水袖轻抚他的脸,带着淡淡的幽香。
朝夕抬手撩开这烦人的袖子,随意看了一眼那玉笛。的确是玉质,却又是碧绿通透的色泽,不知由何制成。不过比起材质,做工就实在是不敢恭维了。
不过他到底没说出那个丑字,而是别开眼,看向远处波光粼粼的江面,声音淡淡的,“还成。”
女子听了他的话,却是笑了起来,把笛子收回去,拿在手里把玩,一边晃悠着腿,“那日在赏花宴上,我瞧着那谢府的公子吹了一曲笛子后,远处那些女子,都在夸他样貌生得英俊,又才艺双绝,可是我觉得他没有朝夕你好看,你若是吹那笛子,定然会更好看。”
“我去百善坊中,让制笛子的老工匠教我,学了几日后,便制了这支玉笛,可比他那竹笛好看多了”
朝夕又闭上了眼,十分敷衍的应了一声,“嗯。”
很快,那恼人的轻纱水袖,又抚在了他面上,伴随着她的声音,“朝夕,你给我吹笛子吧,下一次的赏花宴,你也去吹,肯定有很多人夸你,什么花容月貌,才艺无双”
朝夕懒得理会她。
他跟她不一样,对那些蝼蚁一般弱小的生物一点也不好奇,对于他们创造出来的东西,也同样不感兴趣。笛子,赏花宴,人类的夸奖,他完全不在意。
但她是那种不达目的不罢休的性子,他不理会,她就在耳边一直一直念叨。
“朝夕,我要听笛子”
“朝夕,我知道你没有睡着,快吹笛子”
“朝夕”
同时,她的耐心又十分有限,喊了几次没有回应后,突然就生气了,冷哼一声,一扬手,狠狠推了他一下。
朝夕便从大树的枝桠上掉下,扑通一声,落进江水之中,缓缓沉入水底。
当然,他其实是可以不掉进水里的,甚至可以不掉下树枝,毕竟他不是那些蝼蚁一般脆弱的人类。但如果他反抗,她就会更生气,下手更重,直到达到目的,才会罢休。
所以他懒得折腾。
但是落水没多久,忽然听得另一声落水声。
朝夕懒懒睁开眼,便见她身姿如游鱼一般轻灵皎洁,直向他游来,而后伸手抓住他的衣领,带着他转而向水面游去。
不用想也知道,他又被带回了岸上,而且是被挂在树枝上,像是晾起来衣服一样,随风轻轻摇摆。
她坐在枝桠上面,晃悠一双腿,脚掌白皙小巧,脚趾圆润饱满,宛如一颗颗上好的玉珠。她又开始念叨之前的话,“朝夕,你给我吹笛子好不好。”
疑问的语句,她却是用陈述的语气在说。
固执,没耐心,脾气差,唯我独尊她简直就是集所有缺点于一身。
偏偏,谁也奈何不得她。
最后朝夕还是妥协了,“好,我给你吹笛子。不过我不会,等我去学好了,再给你吹。”
便见她笑得眉眼弯弯,“朝夕最好了”
不是我好,是你要我好。
朝夕垂眼,将这番话留在心里,懒得搭理她。
又是一年赏花宴。
朝夕着一袭淡绿色绣花长裙,精致繁复,修长的手指执玉笛,在宴会上吹响。
一曲吹罢,周遭人皆是痴迷的样子,而那个缠着让他来赏花宴的人,却是去了别处,正饶有兴致的看着别人抚琴。
朝夕神色平静,本欲将那支丑玉笛扔进旁边的湖水之中,但是抬了手,最终又收了回来,将玉笛别入腰间,拂袖离去。
又过了几日,她又找到在睡觉的朝夕,抱一张古琴而来,凑到他面前,“朝夕朝夕,你给我抚琴吧”
她对蝼蚁一般的人类创造出来的东西,总是格外的感兴趣,而是这种兴趣,来得快也去得快。唯一不变的,大概就是但她所喜欢的东西,必然要拿来折腾他一番后,才会揭过去。
后来她又缠着朝夕学了许多东西,琴棋书画但是只有那一支玉笛,是她亲手做的。
朝夕留着那支玉笛,最初的想法是,待她哪一日真的长大了,那时候再拿出玉笛来嘲笑她,但是后来,留着留着,就变成了习惯,再离不得丢不掉,哪怕沉睡的上千年里,也一直陪伴在身侧。
“朝夕,你快上来,我们要回去吃饭了”小姑娘声音听起来微微有些不耐烦,站在深坑边上催促。
朝夕一下子回过神来,垂下眼眸,纤长浓密的睫毛掩去眼底翻涌的思绪。
他点头,轻声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