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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窦迟开-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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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中伟下楼拿快递去了,过了十分钟才回来。这十分钟里,陈玉芳在厨房忙着做饭,于是她让圆圆和满满先招待赵斯淇。
  圆圆和满满是双胞胎,今年十七岁,跟赵斯淇差了三个代沟。他们平时不常联系,现在一同坐在客厅里,赵斯淇不知道该和她们聊什么。
  三人同时保持着沉默,气氛有一丝尴尬。
  最后还是满满问了一句:“斯淇哥,你看不看电视?”
  赵斯淇点头说“好”。
  好在没过多久,赵中伟就回来了。客厅终于有了别的声音,三人不约而同舒了口气。
  不知怎么的,赵斯淇就突然想到昨晚遇见的高驰,想到他和弟弟之间的互动,那种亲密和熟稔,或许是他永远无法获得和给予的。
  五口人坐在一起吃饭,期间赵中伟还开了一瓶红酒,庆祝赵斯淇二十六岁的生日。
  吃完饭,赵斯淇帮陈玉芳把碗筷收进厨房,然后对赵中伟说:“爸,我不坐了,您和陈姨待会儿去休息一下吧。”
  赵中伟正在泡茶:“不急,喝杯茶再走。”
  赵斯淇摇头:“不喝了,晚点还有事。”
  赵中伟说:“你今天不是不用值班吗?”
  赵斯淇弯腰穿鞋:“是跟朋友有约。”
  赵中伟微笑道:“那挺好。你们年轻人就应该多出去玩一玩,别一天到晚都闷在家里。”
  赵斯淇“嗯”一声算作回应,没料到赵中伟继续问:“是男性朋友还是女性朋友?”
  赵斯淇随口胡诌:“男性朋友。”
  赵中伟似乎有些不满:“过了今天你就二十六了,该多认识一些女孩。”
  这话什么意思不言而喻。赵斯淇低头系鞋带,装作没听懂,却没想到赵中伟扭过头,对坐在沙发上的双胞胎女儿说:“圆圆、满满,你们身边有不错的女同学可以介绍给斯淇啊。”
  赵斯淇吓一跳,抬起头说:“爸,别开玩笑了,她们才多大。”
  赵中伟笑道:“认识一下而已,你紧张什么。”
  “您就不要操心了。”赵斯淇踏出门,不欲多说这个话题。
  赵中伟也跟着出门,把他送到电梯口,“行,我不操心,但你自己要对这事上点心啊。”
  赵斯淇摆了摆手:“知道了。”
  赵中伟听他这个语气就知道没往心里去,他有些无奈地叹口气,说:“回去路上注意安全。改天再来吃饭。”
  赵斯淇点点头,下楼后就直接坐地铁回家了。
  回到家,睡了一个午觉,醒来后已经是五点了。
  赵斯淇不想自己做饭,于是决定一个人到外面随便吃点。
  出门时,天还是亮着的,S市作为沿海城市,吹的风炎热又潮湿。赵斯淇不怕流汗,他就近挑了一个路边摊,点了一碗牛杂粉。
  吃完粉,他也不急着回家,而是沿着街边慢慢散步。
  大约走了快一公里,在路的拐角处,一个闪着霓虹光的招牌吸引了他的注意。
  这是一家新开的酒吧,开业第一周酒类打半价,还可以参加抽奖活动。
  赵斯淇在门口驻足了几秒,将上面的信息看完便打算离开。
  这时,店内突然传来一阵歌声。赵斯淇听了一会儿,又改变了主意。
  他想,赵中伟老是叫他多出去玩,认识一些新朋友,或许这是一个机会,他总要迈出第一步。
  其实严格来说,这应该算是一家清吧,没有摇头晃脑打碟的DJ,也没有热辣奔放的舞娘。大多数人都是坐在椅子上,安安静静地品酒、听歌。
  驻唱歌手正在唱一首粤语老歌,台下的客人举起酒杯,随着节拍轻轻摇晃。
  一曲毕,头顶的灯光唰地变亮,男歌手问有没有这个月生日的朋友。
  前面有几个女孩举起手。赵斯淇被这里的气氛感染,大着胆子,也举了起来。
  男歌手分别问他们的生日是几号,在问到赵斯淇的时候,他犹豫一下,说:“七月九号。”
  男歌手诧异道:“那不就是今天?”
  赵斯淇点了下头。
  “是这样,今天在场七月生日的朋友,每个人都可以免费点一首歌。这位朋友,”男歌手看向赵斯淇,“今天是你生日,你先点。”
  赵斯淇有点紧张,他很久没有被这么多人注视过了。顶着众人的目光,他思考了一会儿,说出一首张学友的歌名。
  背景音乐响起,男歌手抱起吉他,很快唱了出来。
  熟悉的旋律回荡在耳边,赵斯淇一瞬间有些恍惚,他看着台上自弹自唱的歌手,不可避免想到另一个人。
  那个人也会弹吉他,也爱听张学友的歌。
  音乐结束,回忆随之戛然而止。赵斯淇深呼一口气,将杯中最后一口酒喝完,起身离开了酒吧。
  ————————
  日子一晃过去一个多月,每天依然是单调又无趣的生活,要么上班,要么在家。只不过偶尔有空了,赵斯淇就会去那家清吧喝喝酒,听听歌。
  他不怎么说话,存在感并不强烈,但是来的次数多了,歌手和酒保也眼熟他了,偶尔碰面还会打个招呼。
  这对赵斯淇来说,已经是社交能力上的巨大进步了。
  中秋节这一天要值晚班。
  赵斯淇和同事一起在路边吃盒饭,他坐在小板凳上,边吃边掏出手机,给赵中伟、陈玉芳以及两个双胞胎妹妹发去祝福的消息。
  发完之后,他又翻了一下通讯录,思考要不要给同事们也发一句。
  细长的手指在屏幕上缓缓滑动着,在触碰到一个名字时,他停了下来。
  是高驰。
  上次偶遇过后,他们互相加了对方的微信,但是从来没有联系过。赵斯淇缩回手指,盯着这个名字发起了呆。
  过了一分钟,也不知道哪来的勇气,他点开高驰的对话框,快速地输入“中秋快乐”四个字。
  输完,手指却悬空在发送键上,迟迟没点下去。
  “小赵,你还没吃完啊?”
  今晚跟他负责同一个片区的同事走过来,拍了拍他的肩膀,“等会儿值班一起骑车过去?”
  赵斯淇手指一颤,不小心触到发送键。
  消息成功送达。
  同事瞟了一眼聊天界面,打趣道:“跟谁聊天呢?女朋友?”
  “不是。”赵斯淇下意识按灭手机屏幕,有点心虚,又说一遍:“不是女朋友。”
  同事不逗他了:“行,那你快点吃,差不多该交班了。”
  那一晚,赵斯淇没有看过手机。
  他是害怕的,怕高驰一直不回复,不过在他印象中,高驰是有礼貌的人,应该不会不回消息,所以这份害怕中又藏着点期待。
  等下了班,回到家,洗漱完毕,躺在床上,赵斯淇才打开手机。
  高驰果然回复他了。
  ——谢谢,也祝你中秋快乐。
  很礼貌、很客套的一句话,赵斯淇却弯起眼睛笑了。
  他盯着这行字将近一分钟,直到眼睛有些酸涩,他才摁灭屏幕,关灯睡觉。
  当晚,赵斯淇做了一个关于高中的梦。
  他梦到了高二开学的第一天,那是他第一次见到高驰的日子。


第4章 
  2006年9月1日,S市高级中学迎来了开学的第一天。
  宽阔的操场上站满了密密麻麻的学生,放眼望去,青绿的草坪和深蓝的校服融合在一起,散发着青春的气息。
  主席台上,校长和教导主任轮流进行着冗长的讲话。
  赵斯淇的个子不算高,一米六五左右,此刻站在队伍的尾端,几乎被周围的同学挡住了视线。
  太阳还在缓缓爬升,持续的高温将水蒸气吸收得一干二净。学校操场的草坪种的是真草,前几天下了雨,现在矮短的草丛中冒出了几颗不起眼的白蘑菇。
  新学期的开学典礼总是枯燥又漫长,台下真正在认真听的学生寥寥无几。赵斯淇也不例外,他一边听校长讲话,一边望着脚边小小的白蘑菇发呆。
  突然,视线中出现了一双红黑相间的球鞋。
  一个很高的男生从他身边匆匆经过,带起一阵风,赵斯淇微微偏头,只看到一个模糊的侧影。
  隔壁班一个男生大声道:“开学第一天就敢不穿校鞋,驰哥牛逼!”
  周围陆陆续续有几个男生望过来,故作夸张地鼓掌,“驰哥牛逼!”
  出于好奇,赵斯淇转过头,看见那个男生站在自己身后不远处,朝附近的人比了个嘘的手势:“低调,低调。”
  赵斯淇将目光移向男生脚上的球鞋,他不太懂鞋,但是光看牌子和款式,这双鞋应该不便宜。
  学校为了防止学生产生攀比心理,规定所有学生必须穿校鞋,不许穿自己的鞋。赵斯淇视线上移,再次看向那个光明正大违反校规的男生,却猝不及防对上了对方的眼睛。
  那是一双含着笑意,深邃发亮的眼睛。
  赵斯淇心里一惊,有一种偷看被抓包的窘迫,他连忙扭回头,继续盯着脚下的小蘑菇。
  现在台上轮到了学生代表发言,同时,学生会的纪检部成员开始在各班巡逻,检查有没有不穿校服和校鞋的学生。
  “高二九班有人没穿校鞋,扣一分。”
  一个扎着高马尾,手里拿着记事本的女生走过来,面无表情地说:“这位同学,你叫什么名字?”
  “他叫高驰!高低的高,奔驰的驰!”旁边几个男生笑嘻嘻地抢答。
  “我谢谢你们啊。”高驰朝他们竖起中指,似乎还想骂句脏话,但是硬生生憋住了。
  高马尾女生低下头,唰唰写字。
  高驰目光一转,抬脚朝高马尾女生走去,站在她面前。
  那名女生立即后退一步,十分警惕地盯着他。
  高驰微微弯腰,笑眯眯的不说话。他朝女生慢慢靠近,在距离只剩十多公分时,他一只手按住女生写字的笔,另一只手抬起,去碰她的头顶。
  女生皱眉:“你干嘛!”
  高驰的手放在她头顶上,不过一秒,便迅速直起身子,举起一片绿油油的树叶,在高马尾女生的面前晃了晃:“不要紧张,你头上有片叶子,我帮你摘下来而已。”
  周围几个男生开始吹口哨,看热闹不嫌事大。
  高马尾女生愣了一下,随即夺过高驰手中的叶子,口气依然不客气:“不要以为这样我就不记你名了。”
  高驰突然说:“于苒。”
  高马尾女生瞪大眼睛:“你怎么知道我名字?”
  高驰笑道:“你这么漂亮的女生,谁不知道?”其实是刚才弯腰的时候瞟见了记事本上的名字而已。
  于苒不说话了,脸颊两侧不知不觉浮起一点红,不知道是气红的还是羞红的。
  高驰见状收敛笑意,认真解释说:“我不是故意不穿校鞋的。这不是前两天下雨了吗,我把校鞋放在阳台,不小心淋湿了。”
  于苒动了动嘴唇,过了几秒才说:“这不是你违反校规的理由。”
  “我知道,这是我自己的问题。”高驰压低声音,凑到于苒的耳边,“但拜托你帮个忙啦,今天才刚分班,我不想因为这事给班主任留下坏印象。大家都是一个学校的同学,你不要这么狠心嘛。”
  赵斯淇站在前面五米左右,将他们的对话听得一清二楚。但由于高驰后来的声音变小了,他没能全部听完,只知道那个叫于苒的女生最终妥协了,没有记高驰的名字。
  赵斯淇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
  他看见高驰咧开嘴角,朝周边的男生们露出一个笑容。
  一个得意、嚣张的笑容。
  赵斯淇又想到刚才他对那个女生的言行举止,心中顿时有些不舒服。
  吊儿郎当,嬉皮笑脸。
  眼睛又瞄向他脚上那双闪瞎眼的球鞋。
  无视校规,知错不改。
  以上,是赵斯淇对高驰的第一印象。
  就这样,在赵斯淇成为一名高二理科生的第一天,他知道了第一个同班同学的名字——高驰。
  事实上,他和高驰并不熟,只是普通同学,平时在班里都不怎么讲话的普通同学。
  赵斯淇是一个不擅交际的人,他不会主动交朋友,无法快速地适应一个新的集体。按现在的话说就是有点社交恐惧,不愿意和太多人打交道,只想一个人安安静静待着。因此高一入学没多久,他就从宿舍搬了出来,申请走读。
  高驰则是与他完全相反的人。
  高二刚开始,在许多人还在适应新老师和新同学的时候,高驰就已经和班里大部分男生很熟了。准确说,不仅是班里,整个年级都有不少和高驰玩得好的人。
  许多细节都能证明高驰是一个人缘极好、在学校知名度极高的人,比如走在路上,迎面而来十个人,八个高驰都认识。虽然高驰偶尔会违反校规,比如不穿校服,不穿校鞋,甚至还抽烟染发。但是他人长得帅,成绩又好,同学都对他有好感,老师也不会严厉苛责,所以有些“影响恶劣”的行为,大家就自动忽略掉了。
  高二上学期结束时,赵斯淇和高驰说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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