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渺渺无期-第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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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就麻烦你锁门啦。”

    于渺渺回过神来,体贴道:“没事儿,你快点走吧,别让阿姨等急了。”

    ***

    没过多久,教室里变得空空荡荡,只剩下她一个人。

    思绪乱糟糟的,全都是肖璐刚刚的话。

    意思是……林静深和颜倦之间的关系,要比普通同学亲近一些吗?

    于渺渺瞎想了一会儿,晃晃脑袋,决定不再自我折磨。

    擦完玻璃,她小心翼翼地下来,又把自己踩过的板凳仔仔细细擦干净,这才回到座位收拾书包,准备离开。

    就在这个时候,透过刚擦干净的玻璃,却突然看到一个熟悉身影。

    她眨了眨眼,疑心是自己看错了。

    下一秒,像做梦一样,她看到颜倦从后门走进来。

    于渺渺睁大眼睛看着他,努力控制住扑通扑通的心跳,主动跟他打招呼:“你……还没回家啊?”

    对方抬眼看她,礼貌地回答:“王老师找我有事。”

    “哦……好巧啊,今天我值日。”

    她说完,笑容有些僵硬。

    这有什么巧的……

    颜倦似乎没在意她的话,径直走到座位上收拾书包。

    于渺渺也垂下眼收拾,下一秒,却恰好看到自己放在桌洞里的一盒草莓牛奶。

    今天下午上学的路上,她去便利店买水,刚好看到货架上有这个牌子的草莓牛奶,鬼使神差地就买下来了。

    而此时此刻,她心跳得厉害,犹豫半天,终于还是伸手去拿。

    眼尾余光里,看到颜倦背好书包,摆好桌椅往教室后门走过来。

    她深呼吸,转过身快步跟上:“你怎么回家呀?走路吗,还是骑自行车?”

    对方看她跟过来,放缓脚步,耐着性子回答:“走路。”

    “哦……”于渺渺有点失望地垂下眼,她要去车棚牵车,这次没法顺路了。

    握着牛奶盒的手指无意识收紧,然后,她露出一个阳光明媚的笑容来,鼓起十二分的勇气朝他伸出手。

    语气小心翼翼:“颜倦,你想喝草莓牛奶吗?”

    说完,怕他误会,于渺渺下意识地信口雌黄道,“我之前买的,一直都忘了喝,今天从冰箱里拿出来,发现保质期快过了,所以……”

    所以就拿过来给他喝?

    于渺渺有些风中凌乱,觉得自己像一个智障。

    颜倦听到她发颤的尾音,停住脚步,微微低下头。

    视线里,女生伸在他面前的手白皙纤细,握着牛奶盒的指尖却在抖。

    她很怕他吗?

    为什么?

    眯了眯眼,颜倦突然想起那天夕阳下,他拒绝她之后,对方失望至极的眼神。

    沉默一会儿,终于还是伸手接过。

    他垂眼看她,露出一个极淡的笑容来:“谢谢。”

    一张清冷冷的脸刹那间冰消雪融般,要命的好看。

    于渺渺看着他微微抿起的嘴角,只觉得大脑一片空白。

    她恍惚间想起乔笙之前给她传纸条时摘录过的话:我前半生最强烈的三次心跳,分别发生在上课被老师点名,下楼梯一脚踩空,和你对我微笑的时候。

    溶溶暮色下,他的笑容像是金黄色的麦芽糖,发着光。

    她一口咬下去。

    是甜的。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是甜甜的渺渺和颜倦。

    ps:晋江可能抽了……上一章的红包我明天再发给各位小天使,大家不要急~

    第11章 第十一篇日记

    如果可以……我真的很想告诉他。

    请驯养我吧,哪怕你最终还是要回到你的星球,拥抱那朵带刺的玫瑰花。

    ——摘自于渺渺的日记

    周末,天气晴朗,阳光明媚,空气中偶尔有风拂过。

    于渺渺骑着自行车,慢悠悠走在去银桦图书馆的路上。

    等她停好自行车走上图书馆二楼的自习室时,发现乔笙竟然破天荒先到了,现在正对着化学练习册发呆。

    于渺渺走到她旁边的位置放下书包,看了一眼周围都在认真学习的同学,压低了声音道:“离三点还有二十分钟呢,来这么早不像你的一贯作风啊。”

    乔笙抬头,幽怨地看她一眼:“我爱学习,学习使我快乐。”

    于渺渺笑,又看了一眼她桌子上摆着的化学练习册,毫不留情地拆穿:“是因为快期中考试了吧?”

    听她这么说,乔笙立刻垂头丧气地趴在桌子上:“我跟爸妈立了军令状,说这次要是考不进班级前二十就交手机。你知道的,交手机大于等于要我的命。”

    “我也保证过这次数学最起码得及格,虽然目前看来……也很艰难。”于渺渺叹气,“你说我们学数学到底有什么用呢?明明知道以后根本不会用到。”她说完想了想,又补充了一句,“反正我以后肯定用不到。”

    不过像颜倦、赵熠然和程立轩那种理科大神,以后说不定要从事一些研究类工作,每天都要跟数学打交道……

    这对于于渺渺来说,光是想想就觉得毛骨悚然。

    两个人吐槽完,唉声叹气地开始学习。

    因为很快就要期中考试,所以即使是周末,图书馆里也是座无虚席。

    气氛很安静,周围静悄悄的,几乎没有一个人开口说话,稍稍有些压抑。

    于渺渺深呼吸,低头认真研究起数学题,过了一会儿实在是写不下去了,于是站起来,打算去图书馆一楼的租书区域去找本书看看放松一下。

    于渺渺就是这样,当她觉得无法静下心来学习的时候,就会暂时放弃。

    这种学习方式有利有弊,最大的弊端就是她永远学不会逼迫自己,因为一个人往往只有把自己逼到了极点,才会知道自己的极限在哪里。

    图书馆一楼相比较二楼而言,气氛明快不少,时不时能听到别人三三两两地聊天。

    于渺渺轻手轻脚走下楼梯,径直走进“文艺”类书籍区域。

    大多数的人都在课外阅读区,所以这里并没有多少人。

    乐得清静,她慢悠悠地一排一排书柜看过去,犹豫半天,终于决定去拿那本《小王子》。

    伸出手,刚摸到柔软的蓝色书封,却突然有另外一只手覆上来,不经意擦过她的指尖。

    那短如朝露的刹那,像触电一样。

    于渺渺一怔,视线望过去。

    如果非要说些什么来形容的话,于渺渺必须承认,这是一只好看至极的手。

    美色当前,她下意识地松了手,打算割爱。

    寂静空气里,却突然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他开口,音色如水:

    “你也喜欢《小王子》?”

    说完,把那本她已经让出去的书,又推了回来。

    于渺渺有些不可置信地抬起头。

    午后日头晴好,光线透过橱窗斜斜照进来,落在他身上。

    空气中有微尘浮动,看在她眼里,恍然如梦。

    颜倦就站在她对面,清冽眉眼隐在一片刺眼日光中,显得雾里看花般模糊遥远。

    心跳逐秒掠过,于渺渺有点紧张地接过书,好不容易找回自己的声音:“对呀……好巧,你也喜欢啊。”

    她竟然跟他,有共同的喜好。

    颜倦耳朵里塞着一副白色耳机,她开口说话的时候,他很自然地伸手把耳机摘掉。

    是一个下意识的动作,透露出他良好的教养。

    这场突如其来的偶遇,让于渺渺紧张到手都不知道往哪放,只好紧紧抓着手里的书。

    她抿抿唇,努力地寻找话题:“我记得在书里,小王子走过很多地方,遇到过很多人,你……最喜欢哪一个?”

    颜倦侧了点身,懒散倚在书架上,想了想,然后简单地回答:“玫瑰。”

    那朵刻薄任性,娇嫩脆弱的玫瑰?

    这是一个完全出乎意料的回答。

    于渺渺想问为什么,又怕他不想回答,犹豫了半天还是试探性地开口:“我最喜欢狐狸。”



    第12节

    颜倦闻言,漫不经心地点点头:“很多人都喜欢这个角色。”

    在那本举世闻名的童话书里面,狐狸曾经对小王子说:“对我而言,你只不过是个小男骇,就像其他千万个小男孩一样。我不需要你,你也不需要我。然而,如果你驯养我,我们将会彼此需要,对我而言,你将是独一无二的,对你来说,我也会成为世界上唯一的。”

    如果可以,于渺渺也想像勇敢的狐狸一样,跟颜倦说,请你驯养我吧。

    因为驯养,等于我们彼此需要。

    可是此时此刻,她只能维持着笑容,然后揭过这个话题:“快要期中考试了,你也是来图书馆复习的吗?”

    “不是,”他摇摇头,“我来看书。”

    说完,颜倦抬眼看她,一双黑沉沉的眼睛里有犹豫神色,半晌,终于还是开口,“谢谢你送我的草莓牛奶,如果复习的时候遇到难题,可以过来问我。”

    ***

    于渺渺上楼重新回到自己座位的时候,乔笙已经被练习卷折磨得奄奄一息。

    她抬头,气若游丝:“渺渺,你去哪儿了,怎么才回来?”

    于渺渺打开一本数学辅导书,道:“学不下去了,到楼下看了会儿书。”

    乔笙不疑有他,抱怨了几句她连错三遍的数学题,然后翻过一页草稿纸,认命地开始做第四遍。

    于渺渺把辅导书翻到自己上次写到的地方,可是无论怎样,都无法再全神贯注。

    视线里那些字迹清晰的数学符号全都碎成点,然后在偏黄书页上,模糊勾勒出他的模样。

    刚刚颜倦离开之前,跟她说,如果复习的时候遇到难题,可以去问他……

    于渺渺咬唇,终于还是偷偷笑起来。

    天色逐渐黯淡,透过窗户可以看到晚霞已经将天空烧成红色,收拾书包离开图书馆的人也越来越多。

    直到夕阳西沉之际,乔笙做完习题,终于有心思闲聊:

    “渺渺,你知道期中考之后,我们学校马上就要举行运动会了吗?”

    于渺渺摇头:“我对这个不感兴趣。”

    乔笙却很有兴致:“虽然我对体育也没兴趣,不过按照惯例,到时候班上大半的人都要参加的。要我说,为了避免被选去跳高扔铅球什么的,还不如一开始就积极点报个200米或者长跑接力,毕竟除了跑步,我对其它的运动一窍不通。”

    “你还是先想想怎么捱过期中考吧。”于渺渺笑,眼神里却微不可见地多了几分期待。

    她有点想问乔笙,知不知道颜倦参加什么项目。

    可话到嘴边还是作罢。

    有些时候,于渺渺很羡慕乔笙,喜欢一个人喜欢地这么明目张胆。

    她就不敢。

    因为她太过自卑,因为他太过耀眼。

    于渺渺感觉得到,颜倦有一身傲骨,也有一面围墙,将其他人全部阻绝在外。

    他在其中,独善其身。

    ***

    凌晨12点左右,于渺渺写完所有作业,又做了套数学题,熄了台灯,打算上床睡觉。

    她躺在床上辗转反侧,始终没有睡意。

    半晌,终于认命地下床,偷偷打开电脑搜索《小王子》。

    豆瓣里有一篇读后感:

    小王子看到一座盛开的玫瑰园时,他非常伤心。因为在b612星球时,他的玫瑰对他说谎,说自己是宇宙中一朵独一无二的花。

    不过,狐狸却告诉他,她们和他的玫瑰虽然类似,但因为他给他的玫瑰盖过罩子,因为他给她竖过屏风,因为他给她除过毛虫,因为他听过她的埋怨、吹嘘,甚至她的沉默,所以他的那朵玫瑰在世上是惟一的。

    他在玫瑰花身上耗费的时间,使得他的玫瑰花如此重要。

    所以爱情不在于皮囊,是因为你的付出,才使它重要。

    ……

    于渺渺有些晃神。

    颜倦喜欢玫瑰,是不是代表着,他赞同这种感情观?

    作者有话要说:  于渺渺:如果是这样的话……我是不是要主动一些,多做点什么来吸引他的注意力??

    *读后感那两段摘自《小王子》的百度百科。

    *这是我最喜欢的童话书,很有哲理,所以私心写进来。

    这也是一本对于渺渺颜倦来说很重要的书哟,后文中还会提到哒。

    第12章 第十二篇日记

    都说高中三年最难熬,可是如果能跟他一起度过的话……

    时间能再长一点就好了。

    ——摘自于渺渺的日记

    语文课上,谢意在讲台前来回踱步,伴着窗外的阵阵蝉鸣,正在抑扬顿挫地朗读《短歌行》:

    “对酒当歌,人生几何!譬如朝露,去日苦多。慨当以慷,忧思难忘。”

    他读完,放下手中的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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