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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大了,也不需要她背着抱着,就是操心看着别到处乱跑,碰了摔了的,带着就带着,带着俩孩子就跟放羊似的。
第二百四十七章 何必留到现在
初一提着个小篮子,那是陆东财专门编了放种子的,她提着玩大小倒是很合适。
带着蛋蛋,实在是没法去麦田,这小崽子根本就看不住,完全没有初一那么听话,让在田坎上呆着她就老老实实在田坎上呆着,转身他就下田爪子麻溜的开始薅麦苗。
温婉只能转移地方,带着他跟初一去小河沟,让两人在河边的乱石堆里面玩,自己就在边上,猪草这东西,能扯多少就扯多少好了。
刚刚到小河边上就遇到了洗衣裳的徐文芳。
温婉招呼了一声:“徐老师。”
徐文芳转身对着她笑了笑:“带着两个还能扯猪草?”
温婉教初一和蛋蛋跟人打招呼,听见她这话笑道:“什么都干不成,但是也不能一直在家里窝着,天气好就出来转转,带个家什,能扯一点有一点。”
徐文芳看了一眼两个孩子,不管是初一还是蛋蛋,都收拾的干干净净的。初一的长相随了陆家人,浓眉大眼,头发用头绳绑了两个小揪揪,身上的衣裳是用大人的旧衣裳改的虽然破旧,却很合身。
对比之下,蛋蛋就穿的好很多了,他的衣裳几乎都是一路长温婉一路给做的,当然也不都是全新的,有用旧衣裳改的。但是依旧洋气的不行,就是城里,没有一定的条件也不能像他那样见天的换衣裳。
对于这个事情,张红英很有意见,她觉得温婉真的是太不会过日子了,小孩子一天一个样,长的快,只要不冷着冻着就行了,弄那么讲究简直就是败家,说了好几回,温婉都是左耳朵进右耳朵出,后来想想这才第一个,衣裳穿不坏放那里,等后面再生还能继续穿,心里就没那么难受了。
“过的真快,一晃眼就这么大了。”
她手上一手的水,停下来转身看着不远处在石头上面乱扒拉的两个孩子,温婉也就在她不远处找了块看着稍微干净点的石头坐下来道:“是呀,时间过的,一晃一天一晃一年快的很。我七一年冬天来的,在这里呆了整整五年多了。”
“我也比你晚不了多久,真的是,刚来那会儿一天天难熬的,我都怀疑自己坚持不下去,没想到竟然能在这边呆这么久。”
温婉笑了笑:“呆时间长了,是不是觉得这里其实还不错?”
徐文芳点了点头:“还行,我们比大多数人都幸运,都轻松。”
温婉跟徐文芳在一个生产队呆着,一个在公社教初中,一个在大队教小学,平时遇见的次数并不多,偶尔她去知青点找许青铭的时候会遇到,彼此点点头笑一笑就算是打了招呼。
倒是很少像今天这样,遇见了,还能坐在一起说几句。
以前没在一起说过多少话,偶然碰到一起坐下来还是能聊开的,毕竟都是老师,还是有很多共同话题的,比如学校里面的学生,再比如队上一些事情,尤其是这一年断断续续的很多人都回去了,她们还留在这里,难免惺惺相惜。
徐文芳问她:“你今年多大了?”
两个人说起来没多深的交情,来往也几乎没有,只限于彼此认识,突然问年龄,有些突兀。
徐文芳问出声就有些不好意思了。
温婉倒是不在意:“今年二十三了。”
“二十三啊,我今年都二十四了。”她比温婉还大一点,但是温婉在这边有家,孩子都满地跑了,她还是一个人。
“你说,我是不是该认命了,在这边找个差不多的嫁了算了。再蹉跎下去,我真的就要老了。”女人这辈子,大好年华就那么短,一晃就过去了。规定十八岁领证结婚,她这个年纪已经大的不能再大了。
“我以前就想着,只要我好好表现,我是迟早能回去的。后来大家都回不去,我心里也挺安稳的,但是现在能回去的都回去了,我大概是要永远留在这里了,一个人的日子,其实挺难过的。”她们家虽然在城里,但是家庭条件一般的不能再一般了,父母原来都是工人,她们兄妹四个,早两年嫂子进门顶替了她妈妈的工作,一家人如今还挤在筒子楼里面艰难度日。早两年她还寄钱回去,中间还请假回去过一次,但是那个家已经不是儿时记忆里的那个家了,她已经有两年没回去了,也没再往家里寄过一分钱。
所以,别人都是家里走关系给弄回去的,她是没指望了。
她声音淡淡的,但是温婉却听出来了浓浓的伤感。
“要是,真的打算一辈子扎根在这里了,就好好看看,有没有合适的。你有文化有工作,长的也不差,只要你想,肯定能找到合适的。反正人这一辈子,不可能跟爸妈一辈子,都要长大,都会有自己的家的,或早或晚而已。既然迟早都要离家嫁人,那在哪里又有什么要紧。”
徐文芳眼眶有点发红,看着她道:“你,你之前打算跟陆东平的时候就是这么想的吗?你已经决定了,不回去了吗?”
温婉扯了一根草在手里搓了搓,看着远处刚刚吐绿的杨柳道:“回去,也最多就是看看长辈,但是我的家在这里,这有我的男人,有我的孩子,我回哪去呢?回首都,也不可能就在爸爸跟前做一辈子的老姑娘,还是要工作,要结婚。我抛夫弃子的跑回去就为了把自己走过的路再走一遍吗?不同的地方,看似同样的路,第二遍走未必就不会比第一遍顺畅。这里就是穷了点,落后了点,可是这里人也有好的,人一辈子能遇到的好人有限。”
徐文芳苦笑:“我要是能像你这样,什么事情都看的这么通透就好了。”
温婉抿嘴笑:“也不是通透,其实说白了我就是比较自私,从来都不会委屈自己。不管到哪里,在什么环境下,怎么能舒坦我就做什么选择。我也没想过要过什么大富大贵的日子,就是图个舒心,陆东平对我挺好,他们一家人都还行,要是对我不好,我早就走了,何必留到现在。”
说话的时候,眼睛也没从蛋蛋身上挪开,小家伙和初一在那撅着屁股搬石头,玩了一阵大概是失去兴致了,脚蹒跚的往水边跑了,又开始暗戳戳的准备搞事情了。
温婉就没法再坐在那里跟人闲聊了,过去将人给拎边上去,随即才招呼徐文芳:“我带他们往下边去转转,你忙啊!要是得闲也能到家里来找我,说说话什么的。”
徐文芳笑着点点头,等她领孩子背着筐子走远,才伸手擦了擦潮湿的眼角。
她不知道自己的人生会走向哪里,她找不到方向。她从内心里是羡慕温婉的,可她也清楚,自己不是温婉,没有她那样的条件也做不到她那样的豁达,自然也不会有她那样的人生。
那就不想了。现在起码的有工作,有工资,日子也算是再好过不过了,其余的顺其自然,真有合适的,那就嫁了,在哪不是过日子,在哪结婚不是结婚呢?
春天的时候草多,哪怕一心二用,跑了一圈温婉还是把筐子给塞满了。
这会儿跟她刚开的那时候不一样了,虽然她不经常干活,但是力气还是大了不少,也有可能是抱孩子给练出来了。
背着猪草带着孩子回去,缓了口气才给两个小家伙弄了水洗手,带着去路边上尿了,然后给弄床上去。
蛋蛋不管冬夏,中午这会儿是都要睡一会儿的,初一睡不着,温婉前脚刚刚出门她就睁开了眼睛,翻过身爬在床上看了看沾床就睡的蛋蛋,觉得十分的无趣,随即就从被子里面钻出来,抓住床头趴着滑下床,鞋都没穿,光着脚丫子就往外跑。
这会儿才三点多,时间还早,温婉打算趁着两个孩子睡着了自己去趟自留地里面,把出出来的蒜薹都挑了弄回来。
这个活最费工夫,平时不得闲去弄,再长的话就老了,没法吃了。
才刚刚找好篮子,拿着小板凳锁门,初一就光着脚丫子从屋里跑出来:“伯娘,不想睡。”
温婉看着她光脚踩在地上长长的叹了口气,提起来的篮子又放下,喊了她:“鞋子呢、怎么不穿鞋就跑出来了?”
初一麻溜的又往回跑,袜子上面沾的都是地上的泥灰。
温婉找了板凳坐下来,把她脚底的灰拍了拍,然后才给套上布鞋。
“伯娘去地里摘菜,你去不去?”
初一忙不迭的点头:“去,要去。”
温婉笑着摸了摸她的头,想了想干脆把这边房门也锁上,一手提着篮子一手牵着初一出了院子,刚刚到外面,不经意间往下面一瞟,就隐约的瞧见有几个人朝自家这边走过来。
她也没在意,牵着初一就去了旁边一路之隔的自留地,刚刚到地里蹲下去,蒜薹还没剥出来两根就听见有人朝这边走来,人没到跟前,却是在问:“这位女同志,请问这边就是陆东平同志的家吗?”
找陆东平的?
温婉回头正准备说是,看见来人就是一愣。
第二百四十八章 想没想过回去
她蹲在那里,扭头看着来人一脸的不敢置信,愣在那里半响还是温世华先开口:“怎么,不认得爸爸了?”
温婉只觉得脸上一热,慢吞吞站起来,伸手掐了自己一下,眼睛一直没离开温世华的脸,抬脚往他跟前走了几步:“我感觉我好像在做梦,这么远,你怎么来了呀!”话到后半句,声音止不住的哑了,眼里有些发热,细细的打量着面前的老温。
头发,似乎比上回见又白了些,但是气色比之前好,精神气也足,没有穿军装,穿的还是她那年买的华达呢给做的那身中山装,到底比以前瘦了,衣裳穿在身上略显空旷,到也能撑的起来毕竟架子在那里了。
温世华看着她,距离上一次相见又是好几年了,好像变了点,又好像没怎么变。身上穿的还是当时走的时候带走的衣裳,算算,也有好几年了吧。带着个孩子还在地里忙,他家的小姑娘从小就养的精细,封封来信都只说自己过得好,可老温知道,这个好到底还是受了委屈的。
但是人这辈子哪能一点委屈都不受呢?总要长大的。
“来看看你,你在这边在做什么?”
“今天礼拜天,不用去学校,我在家带孩子也没旁的事情,想把蒜薹剥出来,再不弄就老了,要糟蹋了。”
温世华笑笑,几年不见,之前那个五谷不分的小丫头是什么都懂了,农村,的确是个磨砺人的地方。
温婉提起篮子牵着初一招呼着他跟身后的警卫员,然后往家里走:“我们回家,回家再说。”初一有些懵,不明白为什么刚刚出来就又要回去,看了看温婉又扭头看跟在后面的两个人,这两个人她都没见过。
到了家里,温婉把篮子放在檐坎上,开了堂屋门和自己那边的房门,招呼温世华:“爸爸,在屋里坐还是外面?”
温世华道:“外面,这会儿人天气好,坐外面视线也好,舒坦。”
温婉从屋里拿了两个板凳出来,招呼和他一起来的,穿着军装很是精神的小伙子坐下。
温世华跟她介绍:“这是现在的警卫员,姓张,叫张前锋。”
温婉点头笑了笑,对着他行了个很是标准的军礼,然后招呼了一声:“张前锋同志你好,坐,坐下歇歇!”
对方回礼,然后道了声谢,这才坐下来。
温世华满是风霜的脸上沾染着笑,连那深邃的眼里也带着斑驳的光芒,目光一直在温婉身上,就没离开过。
初一有些怕生,温婉一撒手她就跑开了,没出院子温婉也不管她,拿了板凳来在一边坐下,刚刚坐下又站起来:“我给你们倒点开水。”
温世华也不阻止她,由着她忙碌。
温婉进屋打开写字台柜子,从里面拿了一对印着“为人名服务”的搪瓷缸子出来去了灶房,把缸子反复洗了几遍,然后放了一点点茶叶在里面拿开水冲好端了出去。
缸子是她得奖领回来的,一直都没用,茶叶是她跟陆东平上山的时候摘的,跟人学着自己炒出来的。
温世华挑眉:“还有茶叶?”
温婉坐下来道:“爸尝尝看,这是我跟东平俩自己炒的。这是前不久上山弄的,算是今年的新茶。”也不多,算是家里难得的好东西,这个还是陆春娥在纺织厂那边跟人学的,回来教的她。时下这边不兴喝这个,都觉得苦涩,温婉却是很喜欢,尤其是夏天的时候泡着喝,很提神。再者,家里要是来人了泡上一点,总比给人弄白开水要好看的多。
温世华乐呵呵的:“真的是厉害了,都会自己炒茶了。”
还是跟以前一样,只要是喜欢的,一学就会,不喜欢的,家里让学,也能学的像模像样。
温婉笑了笑,先前激动的有些澎湃的心情微微缓了缓,这会儿才找到点真实的感觉,刚刚在自留地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