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炮灰女配的八十年代-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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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啧啧啧,赵琳琳可真有本事,连自己一个不注意都被她当枪使了。

    程母见程麦香一直不说话,闷着头想着心思,怕她再想起那些伤心事,翻出了那件背带裤的设计图,细细地看了看,“麦子,这件衣服我也会做,不如这二十套衣裳我来给你做吧。”

    “妈,会不会太累了?”

    “咱庄稼人做地里的活都不嫌累,这点事算什么,将来成立了制衣坊,你不是还想让妈去管吗,连衣服都做不了,这怎么能行?”

    也是。

    程麦香答应了,程母又对她说:“这次亏了小林,把衣服的钱谈得那么高,不过我琢磨着,咱也别太占人家便宜了,要不然再每件衣服再搭人家一条手帕吧。”

    程麦香眼前一亮,这倒是个好主意。

    程母那里有些没用的绣片,有的是一朵鲜艳欲滴的牡丹,有的是一丛翠竹,还有些花鸟鱼虫,绣工精致,颜色鲜亮,栩栩如生。

    这些东西,可以绣在手帕上,或者是缝在包上,衣服上,都是不可多得的装饰品,现在乡下还不兴这些东西,可是上次去县城,程麦香就隐隐地觉得亮丽之色已经开始在城市里冒头了。

    尤其是阮佩玲的那些文工团朋友,更是走在时尚最前沿的人,如果让她们看到了时髦的东西,她们是不会在意金钱的。

    说干就干。

    程麦香埋头画着,正巧她这次从镇上的供销社买回来那卷淡粉色的布,她打算设计一款女式小手包,装一些女生常用的东西,手包上绣着不同的花色。

    她还吸取了后世腰包的理念,给手包上添加了系带,可以系在腰上,既能腾出手来做别的,也可以充当衣服的装饰品。

    程母踩着缝纫机,扭头瞧着程麦香心无旁骛地画图,心中那丝忧虑,终于彻底放了下来。

    幸好闺女在绘画这点上还有自己的几分真传,否则真不知该拿什么来转移她的注意力呢。

    暮色降临,程麦香帮程母把做好的饭菜端上桌,分好碗筷,屋门一响,三个孩子叽叽喳喳地冲了进来。

    原本分家后,三家人的饭都是单独吃的,可程二嫂天生是个爱占便宜的主,她和程二哥不好来蹭程母的饭,就唆使着三个孩子,专门趁饭点的时候跑来,程母不好赶走,就顿顿管饭,时间一长,竟然成了例。

    程母不愿程大嫂吃亏,便提出了要她的两个孩子也过来吃,不过她一个人管不了五个孩子的饭,两家每年都要分别给她交相应的粮食,程二嫂虽然不乐意,可程大嫂欣然应了,她也不好公然反对,只觉得自己家吃了亏。

    三个孩子在饭桌旁坐下,还不等程母发话,程二哥的小儿子爱党就忙不迭地端起白饭,大口大口地吃起来,程大哥家的爱国和荞麦,规规矩矩地坐着,等到程母端起了饭碗,这才动筷子。

    众人正吃着饭,荞麦突然带着几分幸灾乐祸的笑容,跟程麦香说:“老姑,你知道嘛,那个坏女人赵琳琳,今天她闹出大事来了!”

    原来中午在供销社闹出的事,这么快便传到村里来了?

    程麦香一怔,程母就用筷子轻轻敲了荞麦的头一下,“小姑娘家家的,怎么这么喜欢传闲话?”

    “奶奶,我可不是传闲话,就是想让老姑知道了,解解心中的怨气。 哼,谁让那个赵琳琳那么不要脸。

    这下可好了,她再也没本事去抢别人的男人了,她被逼答应了刘家的婚事,她不是瞧不起咱们庄户人家吗?从现在开始,她也是乡下人了,看她以后拿什么脸瞧不起人!”

    荞麦一脸气愤愤的,在她眼里,她姑姑可是双水村最漂亮的姑娘,竟然被个从城里来的知青欺负。她每每想起这些,都觉得替姑姑难过。

    程麦香和程母对视了一眼,两人都没想到赵琳琳跟刘文征竟然这么快就定下了亲事。

    “哼,那个坏女人定亲有什么好高兴的,她欺负咱姑姑,就该让她一辈子找不到婆家!”

    四岁的程爱党浑身上下胖嘟嘟的,是个标准的小吃货,性子跟二哥二嫂都不像,听到荞麦这么说,嘴里塞得满满的,还不忘评论了一句。

    荞麦不屑地抿抿嘴巴:“你小小年纪知道什么,村里人都说,赵琳琳心气高着呢,才瞧不上咱们乡下人。

    她跟那个刘文征在一起,也不过是看上了他能给她推荐上大学的名额,等进了大学,她就会一脚把刘文征踢了,再找个更好的。可惜呀,这次她失算了。”

    程爱国颇有几分小大人的气势,不满地瞟了妹妹一眼,淡淡地说:“就你耳朵尖,听得真?”

    荞麦不服气,冲着爱军问:“爱军,今天咱俩可是一起在知青点看见的,你说,我有没有胡说?”

    爱军忙着低头往嘴里塞饭,只是连连摇头。

    程麦香囧囧有神地听着几个孩子的对话,不禁感叹这个年代孩子的早熟。

    这三个孩子,最大的程爱国不过十一岁,荞麦才八九岁的样子,居然也开始讨论结婚的话题。

    也难怪,这个年代的人普遍早婚,乡下人更是结婚早,很多人十五六岁就步入了婚姻生活,而她十五岁的时候,还在为中考能不能考上重点高中在忧心呢,哪里有心思想这些。

    程母听出了些门道,“今天知青点出了什么事?”

    “你看,我说奶奶和姑姑肯定想知道吧,你刚才还不许我说,”荞麦瞪了爱国一眼,唧唧呱呱地说了起来。

    “今天下午,刘文征的妈带着她们刘家人,杀到了知青点,把赵琳琳骂了个狗血淋头,逼着她跟刘文征断了,赵琳琳说什么也不答应,被刘家的人打了几巴掌。

    后来,刘文征赶了过来,跟他妈说,他一定要跟赵琳琳处对象,他妈拗不过他,逼着赵琳琳答应,立即跟刘文征结婚,否则,别说推荐大学名额,就是想进刘家村,都是做梦。

    赵琳琳开始还不想答应,可刘文征的妈撂了狠话,大不了她就把刘文征赶出家门,不再认他当儿子,赵琳琳一看没了指望,这才硬着头皮答应的。

    老姑,你没去看看,真是可惜,要知道你和奶奶这么快就从公社回来了,我跟爱军一定会拉你去看看这场大戏,知青点被围得人山人海,那么多人都在看热闹,我好不容易才挤了进去。”

    “是你硬拉着爱军去的吧,爱军才没你这么闲得慌,整天就知道去看别人的家事,”程爱国忍不住毒舌吐槽妹妹,“难怪人家都说,你像是二婶婶生的。”

    荞麦哼了一声,小脸扭向一旁,不再理睬哥哥。

    两个孩子斗嘴斗惯了,程母也不在意,倒是意味深长地说:“赵琳琳以后有好日子过了。”

    程麦香深以为然地点头,上辈子赵琳琳在吴家栋结婚后,眼见从他这里搞到大学名额无望,就攀上了刘家村的这个憨厚老实的后生刘文征,那时她跟吴家栋的事并没拆穿,别说刘文征对她死心塌地,连刘文征那精明的妈,都没看清她这个绿茶婊,硬是让她踏着刘文征上了位。

    说起来,刘文征的妈也是防了她的,让两人结了婚,才放她去念大学,可不过两年,赵琳琳就寄回一纸书信,要求解除婚姻关系,后来又在大学里攀上了更有权势的人,直接办手续出国了。

    这一世,虽然原主换了人,跟吴家栋解除了婚姻关系,可其他人的生活轨迹,似乎并没有太大改变。

    只不过,如今的赵琳琳,冰清玉洁的人设已经翻车,纵使刘文征憨厚老实,能被她拿捏地死死的,可刘文征的妈可不是个软柿子,任由她搓圆挫扁,赵琳琳只怕不能像前世那样为所欲为了。
………………………………

第20章 活招牌

    展眼过了十天,程麦香和程母两人早起晚睡,加班加点,终于把阮佩玲订购的十件服装做完了。

    盛夏的早晨,明媚的阳光透过浓密的树荫洒落下来,在地上落下斑斑点点的金光。

    程麦香照旧坐在林嘉余的二八大杠后座上,闭着眼睛享受着迎面拂来的清风,口中又哼起了歌。

    本来她上次就跟他说好,这十天她会忙着做衣服,让他不用来乡下。这些天他也确实没来打扰她。可没想到,今天一大早,他就出现在她家,准备接她进城。

    真是个细心又体贴的男人!

    程麦香忍不住在心里给他下了这样的评价,想想这个人日后会是自己的丈夫,她心头又不禁升起一股难言的自豪和满足。

    一路上,两人在撞见了不少村里的熟人,问起林嘉余的身份,她都大声回答“他是我对象”,她真的很像让所有人都知道,她有一个特别出色的男朋友,让所有人都羡慕。

    听着背后程麦香哼着陌生的旋律,双手紧紧搂着他的腰,林嘉余心中涨的满满的,这是他这将近二十年来,从来没有过的感受。

    从十一岁起,他就好似被命运之手硬是抛入了一条肮脏危险的河流,他只能拼尽全力向前游去,一旦停下来就会没顶,他苦苦游了十年,也没看到岸边在那里。

    他原本以为这一生也就这样了,可老天还是怜悯他,就在他已经绝望之际,眼前骤然伸出了一双温暖的手,把他从那条让人窒息的河流中拉了出来。

    “对了,我发现你挺会讨小孩子喜欢,我那几个侄子侄女对你比对我都亲。”

    林嘉余正满心喜悦,忽然听程麦香故意有几分不满地说,“这几个小鬼,以后不给他们做饭了,一群小叛徒!”

    林嘉余即使不回头,也能想象出对象含笑撅着小嘴的可爱模样,不由心头一软,“你那几个侄子侄女都长得都挺稀罕人的,尤其是那个小侄女,身上的裙子真的好看。”

    当然好看了,这两身裙子可是她特意设计的,今天一拿出来,小女孩的眼睛都直了,再也看不见其他东西。

    “好看吧,放心,我也给滢滢做了一件,今天也给她,保管她穿上了更好看。”

    滢滢竟然也有一件!

    林嘉余心头狂喜,虽然那天程麦香随口说出给滢滢做件小裙子,他也知道滢滢从那天起就盼着,可他却没报太大希望,毕竟程麦香可是应下了二十件衣裳的订单,短时间内恐怕没有时间给滢滢做裙子。

    没想到,她不仅记着,还这么快就做好了,看来她真的把自己的亲人也当作是很要紧的人。

    林嘉余脚下发力,把二八大杠蹬得飞快,程麦香惊叫了一声,却立即张开双臂,劲风扑怀,她迎风大笑起来。

    林嘉余载着程麦香来到上次三人谈生意的那个公园,他怕被阮佩玲发现两人的关系,借口放自行车躲了起来,程麦香独自一人去了那个小树林。

    今天恰巧是周末,许多人携家带口在逛公园,树林里似乎也聚集了不少人,程麦香见十几个女孩子在林中叽叽喳喳地聊天,正想退出,突然有人起身招呼她,“程同志,这里!”

    原来竟是阮佩玲!

    她这一声呼喊,十几个女孩子纷纷回头,冲程麦香看过来,惊呼声此起彼落。

    阮佩玲走过来,拉着她的手上上下下地瞧着,眼里也是遮掩不住的惊艳。

    上身是一件白色短袖贴身衬衣,下身是一条粉色裙子,裙摆宽大,越发衬托出她纤细的腰肢,头上扎着高高的马尾辫,用一块绣花的淡黄帕子系着。

    脚上明明是一双最普通不过的小白鞋,可跟这套衣服一配,原本的土气完全没了,反而显出了一份难言的清新,

    “真好看,你可真会搭配衣服。”阮佩玲从内心发出感叹,“来,这就是文工团的同志们,上次听我说给她们定了衣服,都很好奇,今天趁着周末,非要跟我过来瞧瞧。”

    程麦香落落大方地跟众人打了个招呼。

    “你真的是乡下人吗?我看你一点都不像,你穿的比我们几个都时髦多了。”

    一个十七岁左右的女孩子羡慕地看着程麦香的衣服,不敢置信地问。

    前几天听阮佩玲说,她给她们几个人都买了一身衣服,本来大伙挺高兴的,可一听说做衣服的是个乡下人,又失望透顶,后来听说每件衣服花了十块钱,更是咋舌。

    大伙商量了一下,就趁着今天休息,集体出来瞧瞧被阮佩玲夸上天的那个乡下女孩子,到底是何方神圣,没想到一见面,人家居然活生生把她们衬成了乡下人。

    程麦香淡淡一笑,并不说话。

    文工团的女演员,自然都是自诩是时代时尚的先锋,在她们的观念里,乡下人都是土得不可救药的,哪曾想,乡下人也比她们会打扮。

    阮佩玲脸色一变,刚想斥责那女孩子几句,程麦香却扯开话题,“这就是阮同志给你们订的衣服,我都做好带过来了,你们看看吧。”

    程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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