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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转晴-第4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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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成了财阀大少爷,顺理成章的拥有一切,可是林天佑,就好像无福消受这些一样,被莫名其妙的换到了这个穷人家,妻子早逝,父母早亡,下肢瘫痪,第二任妻子又……用电视剧里武侠片常说的一句话来说,‘冥冥之中,自有天意’。”

   “对了,我好像记起,有些人说要带我去吃草莓,怎么到现在我连个草莓影子都没见到?”唐卡踹了莫言宇一脚。

“老婆大人,我差点忘了。”莫言宇一脸谄媚的跑过去环住唐卡的身子,“走,我们现在就回家去,接一盆水,然后我带你去大棚,洗一个吃一个,把你的嘴巴和肚子统统塞满!”

莫言宇拉起唐卡的手,两个人笑着像远处的莫奶奶家跑去。天边如血的残阳将他们的影子拉得很长很长,银铃般的笑声响彻天际。

就这样吧,人生有舍有得,纵不能奢望拥有全部。唐卡对自己说。

至少,她是幸福的,他也是幸福的,哪怕他们的幸福已经与彼此无关,也已足够。

作者有话要说:《笑忘歌》卡文了……挠墙……马上要开始实习和考研了,我必须尽快把这两个文完结啊……

第六十章 心结

余丹已经跟出版社签约,除了长篇小说以外每个月还要给两本旗下的文学杂志供稿,除了去医院照顾公公以外,每天都窝在家里对着电脑噼里啪啦的敲字,而刚刚进入陆氏开始接管生意,跟着陆琛的得力手下开始从零学起的陆非,则每日都在公司忙到深夜。往往余丹已经睡着了,他才回到家,且掀开被子倒头就睡,第二天早晨余丹还没起床,他便又匆匆去了公司。等到余丹睁开眼睛,身旁的被窝已经空了,她穿着睡衣急匆匆的跑出卧室,却只能看到桌子上残留着半杯冷掉的咖啡。

余丹并不知道自己跟陆非是怎么渐渐变成今天这个样子的,夫妻俩日日同床共枕,却没机会说上几句话,更别提交流感情和互相鼓励了。她苦恼万分,仔细回忆和搜寻脑海中的细枝末节,却依然找不到头绪。

但她不想再消极的等待下去,这是她的家,是她的感情,她必须要做些什么去维护和补救,她知道陆非并不是一个会为了工作而搞到跟自己无话可说的人,他的疏远和躲避一定是有原因的,只是现在的她并没有察觉罢了。

事实上,虽然余丹跟陆非结婚不到一年,但她的确足够了解他的内心。要说陆非进入陆氏之后,公事缠身的确不假,但无暇分身倒还不至于,陆非这样早出晚归,的确是在刻意逃避与余丹面对面的相处,他内心郁结的疙瘩拧得那么紧,将他的胸腔堵得严严实实,让他几乎无法呼吸。

之前他开车跟着余丹,看到她失魂落魄的站在附中门口发呆,神色间的落寞和疲惫如此明显,像是尖锐的利器狠狠的扎进了他的心里。

然后他跟着她,拐进那个幽深的小巷,她熟门熟路的走进一家店里,他只跟到门口,并没有进去。店里的情景让他尴尬而屈辱,他看到她坐到了江修远的对面,他不知道他们是不是一早就约定好在这里碰面,他只看到他们在熟稔的交谈,面前各自摆放着一碗香气四溢的鸭血粉丝汤。他为她加辣椒,为她掰一次性筷子,照顾周全,而她欣然接受,自然的仿佛是共同生活了很多年的家人。他吃得很快,到最后基本上是她在吃,而他托着腮,紧紧的注视着面前的她,听她说话。

陆非就站在门外,隔着玻璃门,他听不到他们在说什么,甚至因为余丹背对着自己,他看不到余丹的表情,他只能猜测,她是不是在笑?还是在忧伤?哀怨?同时慨叹着和对面这个她爱了十几年的男人有缘无分?

   说不定不止十几年,也不止二十几年,陆非讪笑,说不定会绵延长长的一生。他相信她不会背叛她,家庭和忠诚对她说有多重要,他比任何人都要清楚,但他介意的是,自己用生命挡住爆破的威力和灼热的火焰,为她落下了一身的伤痕,险些残疾甚至丧命,却依然无法赢得她的真心,这让他无力,愤怒,甚至隐隐的产生了一些恨意。

没有不求回报的爱,任何人在付出的时候都希望对方能够回应自己,或多或少,至少能够让他不像个对牛弹琴自说自话的傻子。

陆非转身离去,脚步飞快,犹如逃离。

他坐进车里,点了根烟,还没有抽完,便看到余丹和江修远从巷口里走了出来。

他与他们,仅仅相隔一条马路,中间有四个车道,车水马龙往来穿梭,他可以清楚的看到她脸上的表情,毫发毕现,眉头的每一次微皱,眼波的每一次流转,唇角的每一次轻抿,都像是烙印,重重的镂刻在他的心上。

他知道,她在不舍,她在留恋。如果可以选择,她希望时间停在这一刻,她不是母亲,不是妻子,不是儿媳,她只是她自己,是那个17岁的活泼开朗的少女,脸上仿佛拥有全世界最灿烂的笑容,她可以做自己想做的事,想任性就任性,想哭就哭,想逃走就逃走,没有责任,没有顾虑,没有必要考虑任何人的感受,她只需要遵从自己的心。

他拿出电话,听着听筒里传来她强装镇定的声音,看着眼前的她低着头沮丧而落寞的表情,却突然很想对自己报以讪笑。

陆非,你多么幼稚,竟然以为感情是种瓜得瓜,种豆得豆。你付出了,便奢望着对方能够公平的给你等量的报偿。

他拿起手边副驾驶座上的一本书,《竹马弄青梅》,封面上有一对相依微笑的男孩女孩,女孩咧开嘴,露出掉了门牙后的两个黑黢黢的窟窿,她笑得那么灿烂,那么发自肺腑,陆非细细回忆,竟悲哀的发现,这笑容,恰恰是她从来不曾对自己绽放过的。

和自己在一起,她时常恍惚,偶尔走神,每次看到这样的她,他都忍不住想要用力摇晃她的肩膀,把她摇醒,让她只看到眼前的自己。可是每次,他都没有这样做。

或许是大男人的自尊心作祟,他在心底仍希望自己能渐渐的取代那个人在她心中的地位,没想到,一切只是枉然。

这本书是她的成名作,他清楚的记得样书寄到家之前她的忐忑,以及寄来以后她眉宇间的神伤和生硬别扭的闪躲。她不让他看到这本书,不让他知道她的笔名,不让他参与她的工作,她把他完全排除在自己的世界之外,只因为这是一方净土,是她和她心底的那个影子仅存的联系。

他把那本《竹马弄青梅》从头翻到尾,那些工整的铅字就出自自己的妻子之手,她文笔洗练,用词精准,感情真挚,有那么几个瞬间,甚至连他都被书中的情节和情感所感动,一颗心像是一张平整的纸被人揉成一团再展开,变得皱皱巴巴的。但他的心底却叫嚣着另外一种声音——没有你,她的笔下没有你,她希望你不存在,你根本就是个破坏者,你破坏了她的幸福,她的爱情,如果没有你的存在,她早就跟真正爱的人在一起了,那场爆炸,如果你为了她死在新疆,或许比你此刻活着更另她开心吧?

怀着这种心思,陆非不知道应该如何面对余丹。

他没有勇气把那本书放在余丹面前,把心里的疑问,不甘,以及阴暗恶毒的想法都坦白的一一交代,他告诉自己,他还有很多事要忙,他,他们,都需要冷静,或许距离会让愤怒平息,让误会化解。

于是,事情就这样一拖再拖,从他上次跟踪余丹,已经过了一个多月。

余丹再也等不下去了,她决定去找陆非,问个清楚明白。

于是,在陆非第三次挂断她的电话之后,余丹拎着包走出了家门,她拦了一辆出租车,前往北京最繁华的CBD商区,也就是陆氏集团在北京的所在地。

   “对不起小姐,陆总很忙,如果您需要见他,请您提前预约。”前台小姐的声音甜腻的让余丹恼火。

“那可以告诉我,你们日理万机的陆总需要忙到什么时候吗?”余丹双手环抱,冷笑着说。

“陆总正在开会,至于开到什么时候,我也不太清楚。”

余丹深吸一口气,勉强压下心头的愤怒,她拿出手机,霹雳啦啦的编辑了一条短信,按键时用力过大,发出咔咔的声音。

“我在你公司对面的星巴克等你,等到你来为止。”

   余丹在星巴克里等了三个小时,喝了三杯不加糖不加奶的美式咖啡,跑了四趟厕所,胃更是因为咖啡的刺激而隐隐的绞痛了起来,陆非都没有出现,也没有给予她任何的回应,就在她已经有些绝望的时候,她的手机终于响了,屏幕上闪烁的,竟然是常静的名字。

   “余丹,你在哪里?”

“我在外面,怎么了?”余丹问。

“我在你家门口,我做了很多熏鱼,正好有事路过你家附近就给你送过来了,刚才按门铃竟然没人听。”

余丹略一思索,觉得常静的辈分摆在那里,她辛苦的做好熏鱼又送过去,自己如果让她白跑一趟,吃个闭门羹,实在是说不过去,只得无奈的说:“你在门口等一下吧,我这就回去。”

   余丹站起身,看着眼前空了的三个马克杯,咬了咬嘴唇,强按下鼻息间的酸意,转身走出了咖啡厅。

就在半个小时之后,气喘吁吁的陆非狂奔到星巴克,他焦急的四下搜寻,却哪里还有余丹的影子?

作者有话要说:到结尾的部分已经构思完成,下面就是奋力码字了。最近《笑忘歌》卡文,暂时不更了,专心把这篇写完。

第六十一章 病倒

“谢谢你。”余丹把熏鱼放进冰箱,关上冰箱的们,转身对常静客套的笑了笑。

“这是应该的,大家都是一家人了,你能够接受我,我真的很开心。”常静笑的很真挚,甚至带着一丝小心翼翼的讨好。

这神情让余丹觉得有些好笑,她早就不是十年前那个极端爱憎的叛逆少女了,很多过去想不通的事,如今已学会用宽容的心态和平和的角度去审视面对。如今,常静已经为父亲生下了儿子,更细心陪伴和照料父亲的生活起居多年,而她,能够带给父亲的已经太少太少了,她又有什么权利和资格对父亲的生活指指点点横加干涉?

如果不是她的出生,父亲不会失去所爱,他已经为了自己独身十七年,辛苦把自己养大,他为自己做的,着实已经仁至义尽了。这也是她在为人母之后才渐渐相同的事情,或许是年龄和阅历渐长,她已经在不知不觉中放下了怨恨,学会了体谅别人的感受,以及感恩他人对自己的付出。

   这是那个十七岁的少女没有学会的东西,当时的她,自私的只考虑自己的生活,父亲,江修远,这两个她生命中最爱最在乎的男人,都必须要把她放在第一位,这是必须,理所应当,如果稍有违背,便是谬误,是大逆不道。

“陆非对你好不好?”常静问。

余丹浅浅一笑,垂下头,羽翼般纤长卷翘的睫毛在眼睑处投下一片小小的阴影,“他对我很好,对晓亮也很好。”

常静四下打量着这栋豪宅,神色中有掩不住的歆羡,“这样有钱有貌又对你死心塌地温柔体贴的男人,实在是少见,能够让你遇到,真是你的福气。”

余丹笑而不语,心中暗道自己其实是“有苦难言”。

“对了,我听说晓亮的奥数得了全国一等奖,马上要去上夏令营了啊!”

提到儿子,余丹喜不自禁,眉梢间瞬时染上明晰的自豪之情,“是啊,夏令营之后再去上海参加全国选拔赛,如果入选国家队,要代表咱们国家去美国参加国际比赛。”

“晓亮真是个聪明的孩子,跟你一样,不像我,笨得要死,只知道死读书,能够给余谐的天资也那么有限和平庸。”

“每个孩子擅长的东西都不同,我上次回家,看到余谐在画画方面好像很有天赋,他自己也喜欢。”

“喜欢又怎么样?”常静脸色一冷,语气也有些尖锐了起来,“难道让他以后当个画画的?还是设计师?这种行业很难混出头,有多少人去学,真正学出个名堂的又有几个?他天天嚷嚷着买画笔,我让他去上奥数和英语的辅导班他就不愿意,每次都跟我吵,拧不过我就采取消极怠工的状态,偏偏你爸爸溺爱他溺爱得紧,跟我达不成统一战线,我管余谐他总是跟我唱反调!”

“管孩子这种事,不是一句两句能说清楚的,不过有些事急不得,也逼不得,如果他不是发自内心的喜欢,家长的管束和强迫甚至会让他产生厌烦和抗拒的情绪,我原来就是这样。”余丹回忆起那个年幼无知,事事与父亲唱反调的自己,苦笑着摇了摇头,“有时候,自己甚至已经不是讨厌这件事了,而是单纯的,不想按照父母所说的那样去做。”

“我也想放手让他去做自己想做的事,可是你也知道,现在小孩子在学校竞争压力有多大,别看才小学,这个学钢琴,那个学英语,每个人都是身上一大堆特长和考级证,他还小,什么都不懂,自制力又差,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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