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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转晴-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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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痴。”江修远拖下外套,像摆弄布娃娃一样把余丹罩在里面,然后把拉链一直拉到头,差点夹到余丹下巴上的肉。余丹的个子比江修远小一号,穿他的校服效果就像一个唱戏的戏子穿着戏服一般,她甩了甩袖子,觉得暖和了一些,但鼻子突然一痒,又打了好几个喷嚏。

“阿姨,你看见了,你女儿只长个子不长脑子,学人家离家出走,不仅不带够钱,连衣服都不多穿点。”

“江修远!”余丹飞起一脚踹了过去。

“回家吧,很晚了。”江修远看看天边西沉的太阳,皱了皱眉头,“你爸在等你回去。”

余丹急忙死死的攥紧江修远的胳膊,怎么也不肯放手,“我不要回去!我现在回去的话,我爸非宰了我不可!”

“你不饿吗?”

“不饿!”伴随着嘴硬的却是不争气的肚子传来一阵叽里咕噜的叫声。

江修远憋笑,说道:“可是我饿了。”说罢,不再例会余丹,自己一个人向山下走去。

余丹赌气的站在原地一动不动,嘴里嘟囔着,“妈,你看见了,江修远是典型的打我一棒子再给我个甜枣吃,找到我,然后损损我,把自己的衣服给我穿,我感动了还没三分钟,他就把我一个人丢在这了……”

“别怪我没告诉你,这里埋着的可不光是革命烈士,到了晚上万一从哪冒出个鬼来跟你聊个天或者要带你走,你就真可以去见你妈了。”江修远停下脚步,转过身来,双手抱胸,冷着一张脸吓唬余丹。

“妈,他明明是不舍得把我一个人丢在这,我下次再来看你,因为我的肚子真的饿的前胸贴后背了。”余丹转过身去对墓碑上薛海音的黑白照片摆了摆手,蹦蹦跳跳的跟上了江修远的步伐,“鬼神这种东西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你在他们的地盘都敢这么嚣张,不怕遭报应噢。”

江修远皱了皱眉头,问道:“余丹,你中午吃了茴香包子是吧?”

余丹点了点头。

“牙缝上沾了茴香叶子,记得回家刷牙。”江修远虽然满脸厌烦,却主动牵起了余丹的手。

余丹自小就疯狂的迷恋茴香包子,这癖好日后也遗传到了余晓亮的身上。而且自从10岁那年被江修远用牙缝里卡了茴香叶子“羞辱”了一番之后,她就对茴香、韭菜、辣椒等容易卡牙缝的东西产生了心理恐惧,每次吃完必定拿出小镜子仔细检查以防残留。

青葱岁月,年少时光,每每忆起,余丹仍然忍俊不禁。

就在余丹的生活被江修远的重新出现而略微扰乱的时候,唐卡的生活也被一场相亲打破了平静。

唐卡为人爽快,直来直去,做事利落干练,没有一丝女孩子惯有的拖沓迟疑,反而有几分男孩子气。这样的性格让她在女生堆里混的如鱼得水,却难免让男生望而却步。再加上唐卡心气高,眼光挑,看人总是一眼就看到缺点,导致她秉承着宁缺勿滥的原则,活了26年仍没谈过一次正经八百的恋爱。为此,唐家二老几乎急白了头发。

唐妈妈甚至吩咐周围的亲戚朋友遍地撒网,网罗青年才俊供唐卡挑选,奈何好的怎会单身,不好的唐卡和唐家又绝不会将就,见了几个极品之后,所谓的相亲也就此搁浅,唐卡的终身大事依然八字都没一撇。

唐卡的择偶标准其实非常明确,长的不能次于她哥,家境不能次于她家,为人要幽默风趣,总不能两个人日日无言以对最后把她活活闷死,再加上品行端正,孝顺父母,对朋友仗义慷慨,不能斤斤计较……仅是前两条就已经过滤掉马路上99%的适龄男青年了,再加上后面的补充条款,用余丹的话来说,“真有这样的男人,还能轮到你。卡宝,我劝你,别太挑剔,做人要现实一点。真让你遇到这么好的男人,周围的女人都惦记着,你也看不住是不是?”

“我总不能为了嫁人而随便挑个阿猫阿狗吧,这可是一辈子的事,如果遇不到就一直单身我也没差,但是随便将就我可是会后悔一辈子。”唐卡对余丹的建议不置可否。

说到底,唐卡敢开出这样的条件,而余丹不敢,不外乎是因为她们俩的条件相差悬殊。唐卡是跨国公司的建筑设计师,名牌大学毕业,有钱有貌,而余丹,在水果店卖水果,高中学历,又是单亲妈妈,对于余丹来说,现世安稳,找个依靠,平淡一生就是幸福,她自认为没有资格跟任何人讨价还价。她和唐卡的分别,就好象一件过季的大衣和一件新上市的新款外套,前者注定要挂上打对折的牌子促销,后者则有充分的资本维持高额原价。

周末,唐卡回家蹭饭,唐妈妈把一张照片推到了唐卡面前。唐卡正盘腿坐在沙发上吃那盘恶贵恶贵的车例子,只是扫了一眼照片上相貌平平的男人,就含混不清的说:“妈,你有没有搞错啊,这种掉到人堆里三秒钟消失的家伙你也推给我?长的这么‘马路’,你不怕影响下一代的遗传基因?”

“胡说八道!”唐妈妈伸过手去,在唐卡的胳膊上扭了一把,“外貌有什么重要的!关键是人品!人都会老,这张脸再新鲜又能维持几年?以后过日子舒不舒坦关键看内涵看性格!都老大不小了,看人还这么肤浅!”

“外貌不是万能滴,没有外貌是万万不能滴!”唐卡乐呵呵的说。

“你就给我贫吧!”唐妈妈瞪了女儿一眼,“我不管,这个星期天下午三点半,在五四广场的五月的风下面见面,你给我吃完晚饭再回来,如果不去,你以后都不要回来了。”

五四广场是市政府对面的广场,算是青岛的象征,五月的风是五四广场正中央的一个红色螺旋形雕塑。第一次看见它的时候,唐卡说像冰激凌,余丹却说像便便。

“这人脑袋里有包是不是?怎么约在那见面!约我放风筝啊?”唐卡哭笑不得。

往日的相亲,无一例外是约在咖啡厅或者餐厅,无论对方条件如何,好歹能在个赏心悦目的环境下听听音乐顺便吃顿饱饭,这次见面竟然遇到一个约她到五四广场喝西北风的极品,唐卡在心底戏谑的想,他不会连一顿饭钱都想省下来吧?

“亲近大自然,去海边散散步聊聊天,有什么不好,你们年轻人不是都说海边是最浪漫的地方吗?”

“他是哪个庙里的和尚啊?”唐卡重新拿起照片来仔细打量着,寸头,白嫩的脸蛋,弯弯的笑眼,活脱脱就是个唐僧,再加上鼻梁上架了一副无框眼镜,看上去特别斯文有礼,和蔼可亲。平心而论,长的倒是不丑,但是距离她的标准差得可不止一点半点。

“又胡说八道!”唐妈妈对女儿的大放厥词深感不满,好几次相亲,对方见了唐卡的照片都满意的不得了,最后见了面都是被她这张锋利的刀子嘴给吓跑了。这回唐妈妈是吃了秤砣铁了心,一定要板板女儿说话百无禁忌的毛病,于是伸过手去,把唐卡的胳膊掐的花里胡哨的,“他要是和尚我还能让你去跟他见面?人家是个大学物理老师,在你的母校任教,名牌大学博士毕业,叫莫言宇,长你三岁,他家和咱家算是世交,他爸和你爸是原来在部队的老战友老交情了,我可告诉你,见是一定得见的,就算到时候觉得不合适,你也得会做人一点,千万不能得罪了人家,到时候让你爸爸没法在他父母面前做人,听到了没有?”

“敢情你们是派我去联络战友情谊巴望着亲上加亲,可是这关我什么事,我周末还要加班,才没那种闲情逸致去五四广场喝西北风放风筝,一个出来相亲都不舍得一杯咖啡钱的极品我可不想浪费时间。他家有没有姐姐妹妹什么的?可以派唐骏去,反正他不挑嘴,只要是个女的统统来者不拒。我去工作了,妈你饶了我吧!”说完,唐卡就从沙发上窜了起来往楼上跑。

“死孩子!”唐妈妈抄起沙发上的真丝抱枕就冲唐卡丢了过去。

唐卡身手敏捷的接住,冲妈妈吐了吐舌头。

唐卡来到唐骏的房间门口,看到房门虚掩,唐骏正以一个大字的造型平躺在地板上讲电话。最近,唐骏也一直在被父母逼着出去相亲,他是个花花公子,换女朋友像翻书一样快,原来年纪小,不涉及婚嫁,又是个男的,总归不需要父母担心他会吃亏,只要不太出格搞出什么事情出来,唐家父母对唐骏一向是睁只眼闭只眼,当作天下太平。但当儿子的年龄翻过25岁,结婚生子就被提上了日程。唐家不可能接受来历不明的女人登堂入室,唐骏的终身也自此被抬到了举家第一要务的高度上来。

唐卡小心翼翼的猫在门边,大气都不敢喘一声,她把耳朵贴在门上,偷听唐骏讲电话。

“反正不行。”“你帮我跟她说说吧。”“你又不是不知道,我不习惯伤女孩子的心。”“那我就实话实说了。长的不错,家境也算般配,关键是性格问题。”“哪里叫爽朗,你真是太低估她了,就那张嘴,跟我家唐卡差不多,这种老婆我可要不起。”“没有没有,不是不好,就是我道行有限,我怕我驾驭不了这种类型。”“以后找到温柔贤淑的再给我介绍,我可不想再浪费时间了。有这功夫,不如在家睡觉。”

唐卡断断续续的听着唐骏的言语,对于他的谈话内容也可以猜到了个大概,那句“跟我家唐卡差不多,这种老婆我可要不起”让她瞬时恼羞成怒。她咬了咬嘴唇,转身下楼,走到唐妈妈面前,拿起唐僧同学的照片,满脸森然语气不善的甩下两个字,“我去。”

她要在最快的时间内找到男朋友,让唐骏知道,她这种老婆,自会有人求之不得!

第九章 相亲

唐卡从来没有一般女孩子的喜欢迟到让人等的毛病,她总是习惯比约定的时间提前十分钟到场。所以她和莫言宇约定的时间是3点半,她却照惯例3点20就到了五四广场。

虽然唐卡对莫言宇本人颇有几分不屑一顾,但是为了尊重老爸和他那老不得的战友革命情谊,出门前她仍然是悉心打扮了一番,力求不给唐爸爸丢人现眼。

唐卡蹬了一双五分跟的长筒靴,短款外套,利落的短发在阳光下闪耀着暗红色的光泽,她特地化了一个精致靓丽的眼妆,又挑了一款明星常戴的chanel墨镜,戴上以后整张脸只露出尖尖的下巴,看上去气场十足。唐卡原本个头就达到170,身材纤细,更加显个子,这样一身行头的她跨上LV的包包,往她的红色宝马跑车前一靠,活脱脱就是汽车展销会上的车模。

“打扮的这么惹火,这是去干吗?”唐骏从楼上下来,准备去厨房喝碗阿姨炖的红豆沙,正巧看到全副武装的唐卡挎着包正准备冲出门去。

“约会。”唐卡没好气的说道。

唐骏的眼珠子几乎要从眼眶里掉出来了,“太阳要打西边升起来了是不是?你也有人约?”

“让你失望了。”唐卡用尽全身的力气才让自己维持风度,没有立时暴出几句粗口出来,她恶狠狠的蹬了唐骏一眼,扭过头去砰的一声摔门离开。

“这丫头吃枪药了。”那声石破天惊的摔门声仿佛还余音袅袅,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的唐骏一脸莫名地嘟囔道。

唐卡在附近大厦的停车场停好车,步行了10分钟来到五四广场,一眼就看到了莫言宇。

莫言宇本人很好辨认,因为实体远比照片更像唐僧。细皮白肉,身材瘦小,目测比蹬了靴子的唐卡高了大约一层头皮的高度,更要命的是,他的手里竟然真拿着一个风筝。

唐卡杵在原地,简直哭笑不得,她不知道这能不能说明她和莫言宇心有灵犀,她开始考虑自己是不是该转头离开当作自己没来过这儿了。

“唐小姐吗?”虽然唐卡戴着墨镜,但是莫言宇竟然认出了她。

唐卡用力挤出一丝笑容,她摘下墨镜,冲莫言宇点了点头,“莫先生,你好。”

“叫我莫言宇好了。”唐僧同学温顺的笑了笑。

“那我们就都直呼其名吧。我们现在去哪?”唐卡单刀直入,迂回婉转不是她的风格。

“昨天晚上我查了天气预报,知道今天风力不小,适合放风筝,不如我们在这吹吹海风,放放风筝,顺便聊聊天吧,你觉得呢?”

我觉得很糟烂,可是我能sayno吗?唐卡在心里对唐僧同学翻了个大大的白眼,表面上却依然保持着淑女的风度,她点了点头,说:“好吧。”

除了风大了些,今天的天气实际上很不错,天空碧蓝如洗,一望无际,阳光很充足,晒在人身上,令人觉得暖洋洋的。五四广场临海而建,只和那波光粼粼的大海隔了一条围栏,唐僧同学很有活力,他一手举着风筝,一声擎着线,一边回头一边奔跑,脸上笑开了一朵花。唐卡天生属向日葵,有了太阳便有了活力,心情也因为天气明朗了些许,她命令自己把那杀千刀的唐骏抛到九霄云外,不顾自己穿着高跟鞋,也跟着唐僧同学一边望着风筝一边小跑步起来。

风筝摇摇晃晃的终于被托上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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