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压力产生动力,延平郡王的脑子忽然运转得平时灵光起来,一拍桌子:“——不错!”
    惜月很茫然:哪里不错?
    她接触外务少,还想不出其中道道。
    但延平郡王已经想出了自己的一条线——在子嗣这方面来说,皇帝与薛鸿兴的情况多么相似!
    中间唯一的区别,可能就是薛鸿兴早已生过有一个薛珍儿。
    但对于急需救命稻草的人来说,是不会注意这点不一样的,薛鸿兴在长女之后,将近二十年再无所出,这才是更招眼的事实,延平郡王站在皇帝的角度想了一想,很容易发现如果是他,发现有这一条路子也不可能不去试一试的,成不成,另说。
    薛鸿兴得宝哥儿这个命根子般的小儿不过是三四年的事,皇帝坐拥一整个太医院,之前未必觉得自己需要去向臣子讨教医学问题,也可能是没留心到,如今或者是自己想到了,或者是为人提醒了,于是单独召了薛鸿兴觐见。
    延平郡王眼珠通红,觉得应该是后者的可能性更大——薛鸿兴为什么忽然跟吴太监好起来?可能这个主意就是吴太监回京来出的!
    这就大大地不妙了,薛鸿兴不知给皇帝出了什么主意,他自己求子成功在前,如果皇帝也成功了,那他该怎么办?
    他原来心中还存有最不济的退步,觉得实在不行,只有先回去封地了,如今他觉得,不能回去,无论如何不能。
    回去了,就真的回不来了。
    困于一府一县做一个无所事事的藩王,怎么比得坐拥这万里江山。
    **
    莹月终于着手准备她的第二本书了。
    与惜月的几番来往给予了她新的感触,她惘然她们的姐妹情分,她不觉得她们任何人有错,可时势发展到此,个人力量多么渺小,哪怕是方寒霄,也不过逐大势而沉浮,究竟有谁能真正把控住自己的命运呢。
    外面的男人都如此,她们困于闺阁中的女子,更加可叹。在家从夫,出嫁从夫,立场与荣辱,总是身不由己,她想起还在徐家时,惜月总点着她的额头说她“傻”,恍若旧梦一场。
    她想将这梦记下来。
    她不知道她与惜月将走到哪一步,也许反目不可避免,她面上安然,心下黯然,她心中有许多感触,许多话语,不吐不快。
    她先想书名,想了两天,想不出来,索性放弃,直接动笔写起设定来。
    如今她想起望月都不觉得多么生气了,望月为攀高望上做过错事,但后来一朝跌下,也为自己的错误付出了代价。且就她嫁入隆昌侯府的那些日子,也没有过多少顺心的时候,她积极争取,为自己选来的路,不过如此。
    与《余公案》一样,这一本也不能让人与她联想上,为了隐去真事,莹月将背景设定到了扬州。
    一个家底不错的地主家,养了四个女儿,俱不同母,性情喜好各有差别,总为些鸡毛蒜皮的小事生出争竞,日子过得琐碎而热闹。
    第227节
    
莹月自己觉得这种文章很无聊,小女孩儿为朵好看些的花儿都能计较起来,这里面掺了她自己的回忆,她想保留当时觉得委屈如今想起却又有些奇异温暖的记忆才写出来,因为觉得别人一定都不爱看,连方寒霄要,她都藏着不给。
    “真的不好看。”莹月跟他讲,“你能看睡着。”
    方寒霄道:“哦,那正好,我睡前看。”
    “……”莹月瞪他。
    虽然话是她自己形容的,但听见别人这么赞同,她并不开心。
    方寒霄改口很快,马上保证:“我不睡。”
    又抱着她缠磨,莹月挨不过,发髻都叫他闹乱了,只好认输拿出来,又忍不住强调:“真的没意思。”
    方寒霄不听她的,拿到手里就饶有兴趣地看起来。
    莹月才写了两章,他很快看完了,琢磨了一下,指出了一个问题:“比浅白?”
    莹月点头:“不好像那样写。”
    这是题材问题,《余公案》虽是话本,也可以正统一些,这本新的就不一样,小女孩子争朵头花,总不能用“之乎者也”的腔调,必须得近于白话,这对莹月自己也是新的尝试,看上去浅白,其实要把握这个度并不容易。
    方寒霄又想了想,夸她:“生动活泼,跃然纸上。”
    莹月不肯信他:“你少哄我。”
    不过,虽不信别人会喜欢,莹月自己写得还是很有热情,而且飞快,她与惜月间的问题需要排解,这个写作的过程,比空自安慰自己两句要更为有效。
    有了五章的时候,福全又带来了三山堂先生的话。
    没有别的,还是催文。
    莹月面薄,老让人家这么催请着觉得不给点什么过意不去似的,虽觉得无名的半截新文没人要看,还是给了福全,让他搪塞一下。
    她才将写到了大姐离开了屡试不第的穷童生未婚夫,答应了给县太爷去做续弦。
    小半天工夫后,福全蹦蹦跳跳地回来了,转告先生的话:“奶奶,先生很生气,问这个大姐真的嫁成功了吗?她这样嫌贫爱富,能不能别让她嫁?”
    莹月愣了一下:“——不能。”
    什么呀,她去三山堂时偷偷瞥过那个先生,胡子一大把的,年纪不小,看上去还很严肃,他能把这种文章看下去就算了,还居然有点投入,带话回来干涉她剧情?
    福全是不看的,他就很痛快不纠结:“好的,我再去告诉先生一声,对了,先生催您一句,尽快把第六章写出来,有六章就够印一本了,他那边雕版都给奶奶留出来了。”
    莹月更愣——这种文章,他看得下去就算了,他还要收去刻印?
    莹月心里很怀疑,印出来有人看嘛,她都担心他亏本。
    但说实话,她也由此得到了一点鼓励,把自己的私房钱数了数,打算着如果没人买的话,她就多买一点回来收着,总之,能刻印出来也是不错的事。
    她很快把第六章交出去了,这一章里,大姐嫁给了县太爷,前童生未婚夫很受刺激,发奋读书,要参加新一次的院试,能不能被学政点中,考上秀才,正式踏上科举的征途,请见下回分解。
    这种文章比《余公案》好写得多,没有占她很大精力,她仍可以有空一直注意时局。
    最新的时局是,卫太妃的寿辰正日子到了,百戏杂班,许多命妇进宫去向她祝寿。
    而这一天晚上,平江伯府来了一个神秘的客人。
    作者有话要说:  岌岌可危,每天徘徊在断更的边缘,下本我想全文存稿嘤。
    132、第132章
    这位日暮来访的客人貌不惊人; 脸色蜡黄; 表情愁苦; 还生着一脸乱七八糟的大胡子,穿着也普通,一身灰扑扑的短褐; 裤腿皱巴巴的,薄底布鞋上溅着好几个黄泥点子。
    这么个老农模样的人; 上门说找方寒霄,在他再三求恳之下; 小厮方将信将疑地进去通报了; 临进去前还恐吓他一句:“大爷要是说不认识你这么号人; 让小爷白跑一趟; 出来就揍你!”
    “大爷; 小的看他那寒酸样,不知是哪个旯旮里来的八竿子打不着的老穷酸,上门为着打秋风; 偏他脸大; 要说和大爷有故,还说曾经收留过大爷,给大爷安排过两顿粗茶淡饭——”
    这个时辰,方寒霄正和莹月用晚膳; 听见小厮通过丫头一层层递进来说有人来找他的话,心生奇怪,丢下木箸到二门去; 亲自见了小厮,结果就听见了这番回报。
    不等小厮说完,他心下已有了数,点了点头,举步快速向外走。
    收留过他的人家,无非那么一户而已。
    韩王府的回信久久不至,大概是韩王怕寄信途中出了差错,又或者觉得几张薄薄信笺说不清楚往日宫廷旧事,所以直接派人来了。
    他对此确实也急切,决定亲自去迎。
    心中这么想着,然而再多的心理准备,在真的看见佝偻着背坐在大门前宽阔台阶上歇脚的老农的时候,老农听见脚步声,慢慢转回头来——
    四目对上的一瞬间,方寒霄的心跳剧烈地颠簸了下!
    这个“老农”虽然经过了许多乔装,但他微微一笑起来的弧度,那种熟悉的可亲,又略带一丝威严,作为曾贴身照顾他好几个月的人,是不可能错认的。
    方寒霄张了张嘴,得亏是一下震惊过了头,让他反而说不出话来了。
    “大公子,又见面了。”老农很镇定,爬起来,煞有其事地拍了一把自己屁股上的灰尘,上来跟他行礼:“看大公子的模样,当是还记得草民?唉,家里出了点事,生计上支撑不下去了,乡下人没什么门路,不得不厚起脸皮,来找大公子——”
    方寒霄一把搀扶住了他,领着他往里面走。
    一路上,他面上平静,心下却是沸水般的动荡。
    直到到了外书房里,走至最里间,他摸索着点起一盏灯,转过身来,在昏黄的灯光中要伏下行礼,被“老农”以与外表截然不同的敏捷拦住的时候,他抑着的一口气方轻吐出来:“——您太行险了!”
    来的是韩王府的任何一个人他都不会这样惊讶。唯独没有想到的是——居然是韩王本尊。
    乔装成老农的韩王只是一笑,转头望了望,随意在安置在墙边供人小憩的竹榻上坐下,然后道:“本王从前倒是谨小慎微,守着那穷山恶水也不越雷池一步,结果如何?融哥儿死无全尸!”
    朱融钧,即早逝的先韩王世子。
    第228节
    
说到最后四个字时,韩王的喉间现出压抑不住的悲怆声气,没有父亲愿意用这种词来形容儿子,可是他的嫡长子,留给他最后的印象,就是这么惨烈。
    方寒霄听见默然,他知道这是韩王心头一块绝大疮疤,韩王当年亲手验了儿子的尸身,由此受到了比一般丧子更为剧烈的伤痛,韩王妃事后曾经后悔,没有去拦一拦,但一切已经发生,如同先韩王世子的死一样,都不可能重来了。
    “镇海,你不用担心,京里最近闹选秀,来往的生人多了,我混在里面,并不打眼。”韩王很快恢复了,目光安然着,又说了一句,“本王之国二十余年,从未返京,京中便有故人,也早不相识了。”
    方寒霄不是失惊打怪的性子,到此也已镇静下来,说句不大恭敬的话,就算他有意见,韩王来都来了,还能把他撵回去不成?
    他只是无奈叹了口气:“王爷,您亲身前来,意欲何为?”
    “为我孩儿报仇。”韩王痛快地回答了他。
    方寒霄道:“此事如经证实,我自然设法——”
    “这件事,我不愿假手于人。”韩王眼下一圈青黑,显见来的路途上多般警惕,并不容易,但他的话语铿锵有力无比,“杀子之仇,不共戴天,我等了六年,终于等到了这个凶手,只要确定是他,我必亲自与他清账。”
    ……
    韩王话都说到这个地步了,方寒霄还能说什么,他知道这位王爷久在苦寒之地,其环境之恶劣还甚于蜀地,因此养出了与一般天潢贵胄不一样的性子,他不太会同人使心眼,行事有时既不瞻前也不顾后,这样的主上难免有令人头痛之处,但究其脾性,却比那些正统的深不可测的上位者好相处多了。
    他理了理思绪,先问道:“您是确定了与当今间的冤仇?”
    韩王道:“没有。”
    方寒霄:“……”
    韩王抓了一把胡子,低沉笑了:“镇海,你年轻轻的,怎地总这般老成多虑?我觉得和二哥没仇,未必他也这样觉得,他打小便看我不大顺眼,也许在我不察觉的时候,把他大大地得罪过呢。”
    方寒霄本已冷静下来,听着他的话,忍了一下,忍不了了,不给面子地直接道:“——王爷,那您什么都不确定,也不知道,就这么潜进京来,太鲁莽了。”
    藩王无诏进京,逢着较真的时候,能直接当谋反论处。
    韩王不当回事,道:“我还窝在甘肃,自然什么都不知道,进京来,不就知道了吗?镇海,你已经做了许多了,不能总累你一个。这事不是你办得下来的,吴太监那宅子在哪里,你给我画个大概的方位图,我叫人抓了他来,审一审,就知道他跟我二哥葫芦里到底卖什么药了。”
    他口气大咧咧地,皇帝的近侍太监也说抓就要抓了,与他那不起眼的老农形象极不相符。
    方寒霄头痛,然而离了韩王妃的韩王,就是这个风格,他能劝谏,韩王对他容忍度极高,从不跟他生气,但能不能劝动,得看天意。
    好在听着韩王的口气,他总算不是孤身上京,随身还有人手,人手应该还颇有能量,能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