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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玛!
刚才她家阿瑾脱衣服的动作,是在诱惑自己没错吧?
那男人的行为简直了。
明知道他的身材好,居然还故意当着她的面脱衣服,展露出他身上那完美的八块腹肌。
特别是他那深邃的眼眸闪烁着一抹幽幽笑意,能瞬间把人给吸进去。
沈窈觉得自家君先生好像又变坏了一点,竟然秀身材来诱惑她,实在是太狗了。
她连忙甩掉脑子里的有色画面,装作听不到浴室里的流水声,把被子往脑袋上一蒙,随后闭上眼睛强迫自己入睡。
第二天早晨,沈窈刚吃上早餐,去春游的人就已经确定出来了。
除了郑家众人,高家、宋家、唐家和温家没有上班的人全部都到齐了。
几家人一听说要去春游,呼啦啦的,就立马跑过来郑家集合了。
看着院子里的大部队,沈窈不禁连咽了几口牛奶。
讲真,她感觉这队伍有点儿吓人,一走出去,估计别人还以为他们是要去打群架呢。
突然,看到一群小家伙的眼睛时不时地往她这边瞟,弄得沈窈顿时有些不好意思了,她低下头加快速度,没几下就把碗里的粥给喝完了。
高淑娟瞧见自家闺女吃东西的动作,急忙开口阻止道,“窈窈,你慢点儿吃,不用着急,等你吃饱了咱们再出门也不晚的。”
说完,她还给沈窈顺了顺背,怕闺女被那种咽粥的方法给呛到了。
“没事,走吧,可以出发了。”
沈窈刚吃放下筷子,就见君瑾墨伸手把碗筷给收走了,她用纸巾擦了擦嘴角,随即笑眯眯地说道。
一行人坐上车,就朝着今天的目的地驶去。
男士除了几家的老爷子和几个充当司机的,其他人均坐得从部队借调出来的那一辆军卡。
而女士们则有特殊待遇,大家全都坐得小汽车。
庞大的队伍出发后,沈秋伸手挽住沈窈的手腕,开口说道,“窈窈,你怀四个宝宝,口味有没有发生什么明显的变化啊?”
她从一怀孕开始,口味就变得跟寻常不一样了。
很多她往日喜欢吃的东西,在怀孕后就突然变得不爱吃,光闻着那股味道,胸口就会发闷难受。
然而自己平常不爱碰的食物,现在却吃得特别香,真是太奇怪了。
“我发现我从怀孕以后,就特爱吃酸酸的东西,以前啊,一看到那种酸果子,我就牙齿打颤,可现在吃起来,却一点也感觉不到酸味的。”一聊到这话题,林汐也立即出声。
“小汐,我俩的情况差不多。”这时,周琪笑着附和道,“你们都不知道,这几个月里,我已经让承东给我买了好多酸果子吃了。还有那种带酸味的菜,我也离不了口,每次吃着带酸的食物,我就胃口大开。”
说着,她还捏了捏自己的脸颊,笑语中带着一丝无奈,“我这还没有生呢,脸就圆了一大圈,我都不知道等肚子里的小家伙生下来之后,我会胖成什么样子。”
以前吧,她还挺羡慕那些脸上肉嘟嘟的,长得结实的姑娘,可等到自己变胖了,才发出太胖也不是好事情。
她怀孕之前的那些衣服,现在没有一件能穿得上的,哪怕再漂亮的衣服,也只能挂在衣柜里偶尔打开来欣赏一下了。
听着三个小姐妹的话,沈窈不由扬了扬唇,含笑道,“我还好,没有什么太大的变化,只要是孕妇可以吃的东西,我都是来者不拒。”
她的体质好,没有出现任何孕吐反应,吃东西都吃得很香。再者,有她家阿瑾这个医生在,自己什么都不需要担心。
其实她挺庆幸的,自己怀孕以后,没有像别的孕妇那样,一怀孕就出现各种反应。
有些情况严重的,前几个月更是吃啥吐吃,几个月下来营养没补充到一点,整个人反而被孕吐给拖瘦了一大圈,最后变得面黄肌瘦,憔悴不已。
只要一想到怀孕,身体就会出现各种难受的画面,沈窈就不敢再去想。
都说女人的一生嫁对人非常重要,有一个体贴自己的丈夫,明事理的公公婆婆,那女人在怀孕的时候,才不会吃太多的苦。
可若是遇到那种性子粗暴的男人,以及蛮不讲理的公婆,女人嫁进去那样的家庭,就注定要吃很多的苦头。
特别是如果那女人生的全都是女孩子,那她所受的罪估计会数之不尽。
“唉,你这体质也太让人羡慕了。”沈秋忍不住感叹道,“我就不行,我是稍微闻到不对劲的东西,就会反胃,现在月份大了还慢慢好一些了。”
“老一辈的过来人不是常说,女人怀胎十月是最难熬的,此话还真是不假。”林汐也跟着说道。
她父母都是医生,而她自己也是学医的。所以很能体会一个女人怀孕的心酸过程。
所以说呀,这女人找对象,一定要把眼睛给擦亮了,千万不要随随便便就把自己给嫁出去,要是嫁错了人,想后悔都已经晚了。
第414章 春游2
沈窈很赞同林汐的话,怀孕和坐月子这两个阶段,都非常难熬,特别是在大夏天生孩子,那个季节是最最难熬的。
这个时代没有空调,就连风扇都非常少。除非是那种高官和特殊人员,国家会给他们配备家电。
还有一小部分家庭有风扇那种昂贵奢侈品的,则都是有钱有势的人家,他们不缺钱,有渠道托人从国外采购回来。
可家庭条件一般的,根本就买不起那些东西,更别说乡下的平民老百姓了。
所以遇到在最热的季节生孩子,不仅大人受罪煎熬,就连孩子也跟着遭罪。
一个人闷在烦热的屋子里,不能洗头洗澡,几天下来,浑身的酸味不说,还会长满痱子和红疹,那种艰苦,只有真正体会过的人,才知道其中的辛酸。
有句俗话不是说,女人是一天的女王,十个月的公主,一辈子的操劳吗?
但沈窈却不这么认为,她觉得身为女人,不管活得多累,过得多辛苦,都要有独立自主的思想,还得有独立的经济来源。
学会善待自己,且在任何时候都不要亏了自己,那你的人生,便可以活得十分精彩!
而且,一个女人,不要总想着去依靠别人,要学着自己去拼搏,只要活出自己的骄傲,那你就可以做一辈子的女王!
如果你连最基本的独立都学不会,整天甘愿生活在压迫之中,那这种女人,注定要劳累一辈子。
这也是为何有的人能做时间的女王,而有的人,却一生都在被时间所支配。
车子行驶了一个多小时,一行人纷纷抵达郊区的大山脚底。
众人从车里走下来之后,拿起带来工具一步步朝着大山迈进。
因为君瑾墨提前用精神力锁定了一处适合人数较多的休息之地,所以,大家很快便到达了目的地。
“哟,这个地方找得还挺好,四周的草木青青绿绿的,边上还有不少石块,用来野炊最合适不过了。”宋清远观察了一遍周围的环境,随即笑呵呵地说道。
“确定不错。”高老爷子也高兴的点了点头,“今儿个的天气好,太阳又大,来春游还真是来对了。”
郑耀祖对孙女婿选得地方也很满意,他从工具箱里拿出一套弓弩,笑着对几个老友说道。
“咱们几个老伙计组成一队,正好去练练手,好久都没有打猎了,今天一定要打个痛快才行。”
唐鹤年听到老友的话,立刻弯腰拿起一套弓弩,兴致满满地道,“待会我们几个来比划比划,看看谁打得的猎物最多。至于输的那个人,中午就负责给大家烤肉吃。”
闻言,宋清远和高老爷子,温老爷子也没有意见,几个人纷纷拿起一套打猎工具,就结伴朝着一条小道走了过去。
郑承业他们那一伙人也都没有闲着,大家分工用石头把灶台搭好,又将边上的石头给弄干净了,之后才分组开始干活。
沈窈倒是很想去打猎,毕竟这两年,她都没有体验过击杀野物的乐趣了。
只可惜,她的话才刚说出来,就被几位长辈和一群哥哥们给全力自制了。
哪怕她求助君瑾墨都没有用,最后反而还连累他被几家的长辈给责怪了一番。
见此,她也只能乖乖的妥协,没办法,不能去深山打猎,她只好带着几个小姑娘在附近找找野菌菇之类的。
而两个小家伙一进到大山,就激情洋溢,活力四射,他俩一人拿着一把弓弩,带上白团子就跟着君瑾墨打猎去了。
至于那几个大着肚子的孕妇,就只能老老实实的待在原地等了,有长辈专门看着。即使她们也想去摘野菜,都有心无力。
“君叔叔,我打到野山羊了,好大的一头羊。”
谢雨泽第一次进山打猎,对四周的环境感到很稀奇,他看着那只被自己射死的大山羊,眼里涌起了点点星光,扭头冲着君瑾墨扬声喊道。
君瑾墨挑挑眉,语气透着一丝愉悦,“不错,射击技巧有所进步。”
说话间,他又弄死了两头离他们有一定距离的野猪。
郑承奕听到连谢雨泽都猎到野山羊了,心里顿时急得不得。
他又往前走了几步,看到不远处有一个野鸡窝,眼睛一亮,拉开弓弩就飞快朝着目标射击。
“耶,我也打到了。”他看着被自己射中的野鸡,顿时惊呼了起来,“瑾墨哥哥,我打死了两只野鸡,待会拿来给姐姐煲汤喝。”
说完,小奕宝在心底暗暗庆幸了一番,还好自己没有落后那个家伙太多,要是一只猎物都打不到,那他今天丢脸可就丢大了。
谢雨泽闻声,目光往郑承奕那边看过去,看着那两只比自己猎的山羊小了数倍的野鸡,不由轻啧了一声。
那么小一只,有什么好激动的,而且,给沈姨补身体,难道不是山羊更合适吗?
随后他收回视线,专心寻找起猎物来,他得多打一些猎物,下午带回家留着给沈姨慢慢吃,那样肚子里的弟弟妹妹们就可以补充到营养了。
两个小家伙就好似在比赛一样,收获了一只接着一只的猎物。
加上还有白团子和君瑾墨这两个超级外挂在。不多时,他们这组击杀的野物就堆了小山。
过了一会儿,唐云昊和宋子轩从另一边走过来,两个人把打到的猎物放在地上。
看到小奕宝和谢雨泽的成果,唐云昊微微惊讶了一下,忍不住感叹道,“你们俩个小家伙可以啊,猎的野物竟然比我都还要多。”
宋子轩看了一眼堆在地上的野物,抿嘴道,“我去附近喊承业他们过来扛野猪。”
话音未落,他就快步朝着郑承业所在的方向赶。
那么多的野猪、野山羊和梅花鹿,不赶紧把它们弄走,一会血腥味肯定会引来大型动物的。
唐云昊见此,也不好站着不动,他和君瑾墨说了两句,随后扛起一头估计有一百五十六斤的梅花鹿,朝着山脚停放军卡的地方走去。
郑承业几兄弟跟着宋子轩走过来,看着地上堆的猎物,众人眼里不由闪过一丝惊讶。
这数量简直比他们兄弟几人打的猎物加起来都要多好几倍啊。
郑承东和郑承熙抬起一头野猪,忍不住纳闷地问,“你们这里的猎物怎么这么多,我们几个在那边打了半天,才打了几只野鸡野兔,连一只大的动物都没有看到。”
第415章 春游3
郑承宇也满是疑惑地道,“该不会是附近的大型猎物,全都跑到瑾墨他们这边来了吧?”
还真是怪事了,他们在另一边找了好久,都没有找到一只稍微大点的野物,结果这里的野物却成群扎堆的。
听着几个兄弟的话,郑承业不由看了一眼君瑾墨,随即淡定的说道,“估计这个深林里的野生动物都看脸,知道瑾墨的实力最强,所以就往这边来了吧。”
话音刚落,就瞧见自家小弟一脸神采奕奕,手里提着他刚刚收获的两只野兔和一只野鸡乐悠悠地走了过来。
郑承奕把东西放好,用手指了指堆放在旁边的野物,露出一个极其灿烂的笑脸冲郑承业说道,“大哥,这些野物全都是我击杀的喔。”
郑承熙摸了摸小家伙的脑袋瓜,笑中带着一丝宠溺地道,“不错啊小奕宝,比你三哥和七哥厉害多了。他们俩个打得还没你一半多呢。”
然,正当小奕宝挺直胸膛,准备自夸一番的时候,就听到了来自他六哥的打击声。
刹那间,郑承奕感觉自己的一颗小心脏碎成了渣。
“不过,我怎么看着雨泽打的猎物好像比你要多啊!你看他那边堆的野猪就有三头,还全都是成年的,而你这里却只有一头小猪崽。”
郑承熙的目光刚好看到提着猎物过来放的谢雨泽,瞧见小家伙的成果明显要比小奕宝多上几成,他眼睛一闪,随后扬声说道。
“六哥,你也太坏了。”
郑承奕翘起嘴巴丢下一句话,就气呼呼地喊上白团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