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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皓月!”她大声喊。
他垂眼,看向她。
她蹦蹦跳跳地冲他招手。
清冷的双眸瞬间破冰,他对她笑了笑,也向她招招手。
陆苗跑上二楼。
江皓月在楼道旁等她。
“你得奖了,好厉害啊。”她踮起脚,胳膊一下子搭住他的肩膀。
江皓月踉跄半步,堪堪稳住了身子。
如果被家长看见她这个急急燥燥的模样,陆苗肯定又要被骂,不过现在是没人的午休时间,她怎么乱来都行。
他点点头,没就得奖的事发表更多的感言。
“去我家,我有东西给你。”
于是陆苗跟着江皓月往他家走。
看到他没穿校服,她问:“你下午不去学校了吗?”
“不去了,等下去麻将馆找我爸,老师也让我休息休息。”
江皓月边走边说:“我爸说,他叫了一些人跟我们一起去饭馆吃饭,帮我庆祝获奖。”
进到屋子,他从书包里翻出一个包装好的礼物,递给她。
“这是什么啊?”陆苗接过来。
沉甸甸的礼物是长方形的,比a4纸大一圈。包装纸是高级的银灰色,看着就觉得很贵的样子。
她面上有掩不住的好奇,他打量着她的神色,嘴角有浅浅的笑意。“是我特等奖的奖品。”
“那我不能收!”陆苗立刻将它推回江皓月的怀里:“这对你来说很有意义。”
他摇头,没有伸手去接:“没事,你收下吧。”
陆苗把礼物往他怀中按了按,一脸的认真与坚决,是心意已定。
江皓月生生将那句“这是我特意给你挑的”咽下去,换成了“这是我用不上的东西”。
“我用不上,放着浪费,所以给你。”
她面色稍有松动,他趁热打铁,道:“你打开看看?”
陆苗低头看了看包装纸。正面看是银灰的,换个角度,在其他的光线下,它闪着淡金色的光泽。
“那……”她犹豫地建议:“我拿个小刀把它拆开?”
“好啊,书桌那儿有小刀。”他给她让出道。
小心翼翼地,陆苗拆开了包装纸,一点的破损和折痕都没有弄出。
里面的“奖品”,仍旧是一个长方形盒子,黑色底的纸盒上写着一串英语。
捧着礼物出来,陆苗苦着张脸:“那个……我还是看不懂这是什么啊。”
江皓月忍俊不禁:“你认真读读。”
她只好仔仔细细地再读了一遍那串飘逸的字符。
凭着拙劣的初二英语水平,她勉强认出来一个单词——“chocote”。
“原来是巧克力啊!”陆苗指着那个单词,双眸“蹭”地一下亮了起来。
“是啊,巧克力,”江皓月撇撇嘴,根本瞧不上眼似的:“我不爱吃巧克力。”
陆苗当然知道江皓月不爱吃巧克力。
举起长方形盒子,她嗅了嗅它的气味。
可惜大冬天的,巧克力冻得可严实了,她什么都没闻到。
这不影响她对它的珍惜,陆苗紧紧抱着它,小眼神偷偷瞅着江皓月。
“英文演讲比赛太不周到了。特等奖一般给奖金之类的吧,他们竟然送写着英文的巧克力。举办比赛的人完全没考虑到,全场唯一可能获奖的,我们聪明绝顶、机智过人、人美心善的江皓月先生,不喜欢吃巧克力呀,这怎么行?”
她的夸奖,江皓月听得十分愉悦,也乐意配合着她演戏。
“那劳驾陆苗小姐处理一下主办方的不细心,勉为其难地帮忙我吃掉它吧。”
陆苗抱着巧克力情不自禁地“耶”了出来。
“行呀,那我就帮帮忙吧!”
想起她的坏习惯:吃完零食不吃正餐;喜欢在晚上偷吃零食,吃完不刷牙就睡觉。
江皓月细心地交代了一句:“要珍惜它,吃得慢一点,吃完甜的记得要去刷牙。”
“好的好的。”陆苗点头如捣蒜。
……
严格意义上,这是江皓月送给陆苗的第一份礼物。
关于这盒巧克力,陆苗究竟吃得多慢。
当她把巧克力拿回去的第一天,她就忍不住想吃了。
为了巧克力,晚饭都没有好好吃,空出了足够的肚子。
做作业时,陆苗把它放在手边,做一道题,眼神要往盒子上看个十秒钟。
林文芳进她房间,她立刻拿出厚厚的练习册把它盖上。
陆苗内心阴暗地想:万一她妈看到包装这么特别,想要过来尝一口怎么办。
越想,她就越觉得不放心。
巧克力总共看上去没几块,要是被端到饭厅,爸爸妈妈一人一口,分着马上就吃光了。
于是,陆苗用一个漂亮的礼物盒把它好好地封起来,放进了床底。
之后,每次想吃,每次都忍住了。
因为,她总觉得找不到一个特别的时刻,有充足的理由将它开启。
这是一盒非常高级的巧克力,因为它是江皓月获奖的奖品,又被赋予了更珍贵的意义。
她想象这盒巧克力是世上最最好吃的巧克力,却始终不知道这盒巧克力真正的味道。
但陆苗每次睡觉时,想起床底有一盒这么美味的巧克力,做梦都觉得甜津津的。
☆、32。长处
施澈最终还是找到了一个; 说服陆苗加入他们的理由。
江皓月获奖回来; 被他爸叫着去饭馆庆功; 那天放学,陆苗独自回家。
在回家的路上,她被骑摩托车的施澈拦住了。
五彩的车灯闪得陆苗迫不得已捂住眼。身为拽爷; 施澈的车还配了音响可以一路放歌,可谓是非主流骑行届的顶级配置。
至于为什么是骑着车来找她的——预防她一言不合又要揍他; 那他可以马上扭油门开溜。
“把你的灯从我脸上挪走!”
陆苗的脸色被灯照得一会儿红、一会儿蓝、一会儿紫,她抬脚,作势要踹他的车。
“哦哦。”施澈立即照做。
在劲爆舞曲的背景音中; 她揉揉眼; 这才勉强看清了眼前的人。
染黄的刘海按照惯例遮住少年的眼睛,五官中显露在外的; 只有他挺直的鼻梁和一双水红色的唇……他唇边仍牢牢地贴着创可贴呢。
“伤疤还没好就忘了疼?”陆苗亲切地问候他。
“绝对没有!”施澈相当果断地否认; 他这下总算学聪明了。
她努努嘴,看向他挡道的车:“所以,这是……”
施澈咬咬牙; 道:“我还是想要邀请你加入。”
趁陆苗没有发飙; 他喘气的时间都省了; 一口气把要说的话说完。
“你不是担心,江皓月会再次受到欺凌吗?如果你愿意加入篮球社和叛逆部落,两方势力都会替你保护他; 校里校外的任何时刻不会有敢打扰他的人。”
这个提议; 算得上是非常聪明了。
经过多方的试探; 施澈终于找到了能够吸引陆苗眼球的法子。
她头一回沉默了,开始认真地思考他的话。
“我只加入篮球社,但校内校外都会有人保护他。”细想之后,她跟施澈讨价还价。
“为什么是篮球社而不是叛逆部落啊?”施澈好奇:“做陆猛有这么难为你吗?”
一听这个名字,陆苗便一脚迈进了爆炸的边缘:“你再敢那样管我叫一次试试?”
“哎呀哎呀,知道了,”他抓抓脑袋,赔上笑脸:“那,成交吧!”
“啊?”她反应不及:“你同意啦?”
“当然啦。”施澈向她伸手。
陆苗犹犹豫豫地握上去了。
协议达成。
临别的时候,望着施澈的长刘海,她出于善意提醒了一句。
“你这样骑车危不危险啊?看得见前面?”
施澈撅起嘴,往自己的刘海上喷了口气,他那飘逸的刘海飞了起来。
“这样就行了,我从头发的缝缝里能看见啊。”
陆苗的脑海中浮现了,他一边骑车一边往自己的刘海上拼命吐气的样子。
“行吧。”她说。
于是,陆苗跟着施澈开始拍皮球。
之所以称之为拍皮球,是因为陆苗一拿到球,就自动用上了拍皮球的姿势。
或者手轻,拍着拍着,篮球越来越低;或者手重,拍着拍着,它就偏离了原位。
从基本的运球开始,她全是由施澈进行手把手的教导。
学了两三天,还是改不掉她运球的手势和习惯,无奈之下,他直接从身后握住了她的手。
少年把刘海夹了起来,澄澈的眼神盯住篮球,瞬间变得凌厉。
“记住这个姿势和力道。”他牵制住她的手腕,指导她拍了几次球。
然后再试,陆苗手中的篮球便听话了许多。
辅导教学的方法有用,施澈索性看见她力道不对的时候就直接上手。
陆苗有心想学,也十分专心地在练。
……连江皓月来操场看她,她都没有发觉。
加入篮球社的事,陆苗没跟他打过商量。
她有她的理由。
一部分为他,一部分为己。
江皓月从英语演讲大赛获奖回来,学校邀请他做了一次“国旗下的讲话”。
这类讲话,大致的主题是弘扬传统文化、歌颂优良品格,怀念革命先烈……相当于升国旗后的学生代表们宣扬正能量小型演讲。
江皓月那一次和其他学生的不同在于,他演讲是用纯英语的。容貌精致的少年郎站在主席台上。
他全程脱稿,配合好听的声音,英文的咬字标准而优雅。
江皓月的讲话犹如他的作文,克制、规范,他不像其他演讲者那样,饱含深情、热血昂扬,他始终是他自己,冷静又客观。
可那完全不影响,他演讲的精彩。
面对台下望着自己的几千双眼睛,他的表情不见丝毫慌乱,将自己想要表述的内容娓娓道来。
陆苗听得懂的只有几个英语单字,却又因为不愿意错过他说的每一个词,尽力地竖起耳朵。
听不懂的人,何止是她。
她抬眼望向四周,大家脸上皆是一副似懂非懂的神色。
再望向台中心的江皓月,他嘴角噙着一抹笑,站在离她很远很远的地方。
复杂的英语字符从左耳朵进去,右耳朵出来,陆苗眨巴着眼,似乎看见眼前是一片漆黑的旷野。
她是一株小草,跟着其他的草一起,随着风来舞动。在她触手不可及之处,有一轮遥远的月亮,兀自散发着清辉,悬挂在天空之上。
这是陆苗第一次,切实地感受到她和江皓月的差距。
他俩一起长大,住同样的房子、吃一样的饭;上同样的学校,花同样多的时间学习;她被父母时刻拿来跟他作比较,难免会不服气,觉得自己未必比他差到哪里。
但是,在听完那个清晨的“国旗下讲话”,陆苗猛地意识到——她将庸碌地淹没在芸芸众生之中,而江皓月不同于她和他们。
她忽然明白了,自己父母所懊恼的东西是什么。
继续成长下去,她和江皓月,注定走向不同的人生轨迹。
当晚,陆苗向江皓月坦露了自己的焦虑。
“我不知道我擅长什么。”
她目光呆滞地注视着自己空空的手:“想了一天也没想出来……”
在江皓月看来,她的烦恼根本是没必要的。
“你擅长吃东西,”他开她玩笑:“尤其擅长关灯后的偷吃。”
陆苗没接他话,托着腮喃喃自语:“唉,像你就好啦,你什么都能做得那么好。”
瞧她那没精打采的样子,像是真的很介意,江皓月沉吟之后,对她道:“总会找到的,那个你擅长的东西。”
因此,陆苗一头热地踏上了那条寻找的道路。
可惜,施澈说的她体内“篮球魂”,根本就是胡诌的。
加入篮球社的两周后,施澈让陆苗跟着其他女社员去参加女子篮球比赛,她们代表学校出战。
参与比赛的除了他们校,还有其他三所学校。
比赛性质是温和的友谊赛,除了规则灵活外,奖项甚至大方地设置了冠军亚军季军。按照概率,参加就有很大概率能拿个奖杯回来了。
最后,她们队是第四名。
陆苗发挥得太差了。球传到她手上,基本等于入了敌方的手。
她手里的篮球不用人抢,她一边跑一边运球,球十有八九会被她给运丢。
偏偏她又积极得很,全场数她最莽、敢去争,跑得快。
当队友被包围,难以脱身时,陆苗总是第一时间出现在附近,用嗷嗷待哺的眼神提醒自己的队友——来吧,我在这里,放心大胆地传球!
队员们起先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