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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都这么明显了,他应该知道她的意思了吧?
似乎过了很久,又似乎只是一瞬,奚昭磁性的嗓音响起来:“虽然我和苏小姐认识,也算是朋友。但是这种事,苏小姐还是不必跟我说的,毕竟,男女有别。”
苏挽晴如同从锅里被人扔进冰窟里,脸上的热意瞬间消失殆尽,她难以置信地抬起头看向奚昭。
当看到奚昭那张英俊而疏离的脸,她努力平复心情,过了许久才咬了咬下唇:“奚昭,你应该知道我的意思的,是不是?”
奚昭挑眉,看了苏挽晴一眼,就要开口。
苏挽晴心中闪过不妙,她抢在奚昭前面开口:
“或许你会觉得我不够矜持,可是时代在进步,喜欢和爱要勇敢说出来。奚昭,我爱你,我希望分享你的喜怒哀乐,跟你荣辱与共。我自问自己不是这时代第一等的女子,但也算优秀。山姆国的罐头肉公司,我每年都能拿到分红,也因为这个,我背后站着山姆国的人。”
她越说越自信从容,整个人都散发出光彩夺目的光芒来,她是的确可以自豪的,因为这个时代虽然很多人家都会送女子去读书,但只是为了镀金嫁得更好,由于很多工作不需要女子,女子读了书,也多数是没有出路的。
而她不同,她已经拥有山姆国大公司的股份分红了,除此之外,她还跟腐国高卢国交好,这些都是世界上的强国,她有无可比拟的人脉。
想到这里,苏挽晴看向奚昭,目光含情,似乎在等待着回应,“我能给你带来你想象不到的人脉,我能帮你争取奚大帅的支持。奚昭,我会是你最好的贤内助。”
奚昭点点头:“我听明白了,苏小姐。不过,我只可以给你一个回答,那就是,我并不喜欢你。”
苏挽晴的心顿时碎成渣,她的俏脸变得刷白,贝齿在唇下咬出了深深的齿印,整个身体都在发抖:“为什么?我不好么?还是,你心里已经有人了?”
奚昭回答得十分简短:“只是不喜欢。”说着将帕子递给苏挽晴。
苏挽晴的泪水在眼眶里打滚,看到奚昭贴心地递帕子,泪水一下子就滚了下来。
她接过帕子,一边擦眼泪一边在心里说,这个世界上,怎么会有这样的男人,即使拒绝人,也仍旧那么温柔那么迷人,让她总不肯死心。
擦干了眼泪,苏挽晴努力收拾好自己的心情,然后看向奚昭:“有时候,就算不喜欢,也可以结婚的,不是么?”
奚昭点了点头,但很快又道:“是有这么一类人,但很抱歉,我不是。”
苏挽晴脸上刚漾开的笑容,瞬间僵住了。
她难以置信地看行奚昭,渐渐地,又露出被羞辱的神色来。
奚昭在她的眼神中安之若素,他低头看了看手表:“苏小姐,我还有事,就此别过。”说完站起身,冲苏挽晴微微颔首,便起身离开。
苏挽晴的脑袋在痛,炸裂一般的痛。
可是这股痛楚,远比不上内心的疼痛。
他怎么可以这样冷漠?怎么可以不爱她,死活不肯娶她?
她都把姿态放得那样低,近乎哀求地去爱他,他为什么不肯答应?
这是对她的羞辱!
苏挽晴叫出声:“站住——”
走到门口的奚昭站定,风度翩翩地回头。
苏挽晴的心又不受控制地急跳起来,她深吸一口气,说道:“你不想要大帅府么?不想做人上人么?我可以帮你啊!我们这样的出身,都很明白,联姻的重要性。”
奚昭听了这话,“哦”了一声,修长的手指把玩着一根香烟,微微侧头,挑眉问道:“你喜欢吃软饭的男人?”
做着这个动作时,他下意识想起在柳城和萧遥见面时,萧遥分析他这个人时,也曾这样侧着头说话的。
他那时就在想,一个男人做这样女孩子气的动作,居然毫不违和,还叫人看得赏心悦目,可见萧遥的容色之盛。
苏挽晴马上反驳:“当然不是,我只是——”
奚昭耸耸肩:“我也不是。”说完彬彬有礼地颔首,转身离去。
苏挽晴见奚昭头也不回地走了,撇下自己一个人,再次忍不住哭了起来。
这是她第一次如此喜欢一个人,如此低声下气地求他爱她,为此连尊严都不要了,可是他却不屑一顾。
这样的结局,这样的羞辱,实在太叫人难受了。
哭了一阵,苏挽晴擦干了眼泪,怔怔地出神。
过了好一会儿,她低头,看向手中的帕子,仿佛发誓一般说道:“奚昭,我给了你活路,你不要,那就去死吧。”说到“死”字时,她的心仿佛被人揉搓一般。
苏挽晴将手帕揉成了一团,仍在地上,泪痕未干的脸上,露出冷然肃杀之色:“没有什么好心疼的,没有的。他死了,不会爱上任何人,那不是很好么?”
吃晚饭时,萧遥没看到苏挽晴,就问奚昭:“苏小姐呢?”
她觉得奚昭下午有些不妥,明明一开始还是好好的,后来就不怎么说话了,只在一旁坐着,她跟周恒说话,邀请他加入,坐了不短时间的他竟推说有事走了。
到现在,吃晚饭了,是她下厨做的菜,奚昭却一反常态,吃得不如过去那样香,着实奇怪。
她有心要问问,又不好直接开口,只得拿苏挽晴出来说。
奚昭刚夹了一筷子菜准备放进嘴里,闻言将菜放碗里,眸子深深地看向萧遥:“你怎么会认为我知道?”
萧遥没料到他这么直接,便道:
“好吧。其实你下午回来时,我闻到你身上有苏小姐的香水味,所以推测你和苏小姐见过面。下午又发现你的心情不大好,现在也没什么食欲,所以,我就想,你和苏小姐会不会闹了什么不愉快。”
“你这观察能力还挺仔细的。”奚昭却一下子笑了起来:“我跟她能闹什么不愉快?再说,我又管不了苏小姐去哪里。”
萧遥见他笑起来,周身都洋溢着愉悦之意,越发搞不懂他这是怎么了,当下夹起一块东坡肉给他:“吃饭吃饭……”
周恒哀怨的目光马上看过来。
萧遥见状,也给他夹了一块东坡肉。
晚上,萧遥正在灯下看书,孙氏忽然来了。
萧遥连忙招呼她坐下,又给她上茶,这才问她来意。
孙氏笑道:“也没什么事,就是过来坐坐。”问了萧遥的生活起居,这才道:“那位周先生是你的朋友么?我今儿见了一面,发现一表人才,也很有礼貌。他说亲了吗?娶妻了吗?”
萧遥有点吃惊:“你问这个做什么?”也不见孙氏问奚昭。
孙氏收起脸上的笑意,叹了口气,压低声音道:“你这孩子,你忘了自己的身份了么?若周先生人好,你也该考虑考虑自己的终身大事了。”
又给萧遥分析,“我观察过了,周先生是个和气的人,肯定能理解你隐瞒女儿身的,所以他很适合你。至于那位奚三少,虽然人比周先生还俊,很是迷人,对我也和气,可是我却觉得,他骨子里是个很强硬的人,所以他不用考虑了。”
萧遥自从听出孙氏要把周恒当作未来女婿来考虑,就觉得无语凝噎,再听到她的分析,更是说不出话来了,等听到孙氏追问,才赶紧道:
“娘,你不要乱拉鸳鸯谱,周兄当我是兄弟,只有兄弟情谊,断不会想到别的地方去的。在我还没恢复女儿身之前,都不会有男子对我产生爱意的,所以你不要乱说。”
孙氏连忙道:“可以提前准备着——”
萧遥打断她的话:“周兄是我的好朋友,我怎么能耽误他?”
孙氏说不出话来了。
萧遥见状,暗暗松了口气,忙借口很晚了,亲自送孙氏回她的房间。
第二日,萧遥和周恒分开,跟奚昭一行人直奔奚昭选择的花城。
苏挽晴收拾好心情,回去找奚暄。
奚暄担心地问她:“你怎么了?我看你的心情似乎不太好。”
苏挽晴摇摇头:“我只是一直赶路,累的。”顿了顿,又说道,“我去找奚昭了,他是个有野心的男人,你万不可小看他。”
她原是不打算说的,可是思及以奚暄的势力,迟早能查到她去了哪里的,所以还是决定坦白。
结合她说的话,奚暄应该会往她为了他才去试探奚昭的。
既然不能和奚昭在一起,那么,她未来会和奚暄在一起,她不希望自己和奚暄之间,产生了误会或者不可调和的矛盾。
奚暄听了这话,脸上的神色柔和了几分:“辛苦你了。不过我这个三弟啊,不用查也知道,肯定是个有野心的。不过,有野心,未必事事如意。”
说到最后,脸上和语气里,都露出几分得色。
有野心又如何?还不是败在他手上?
父亲身边总有一些老顽固说要支持正统,还说奚昭的能力比他强,更像父亲,简直是笑话!
他父亲戎马一生,是个铁血人物,可不像奚昭那样软绵绵,只会暗地里耍手段的弱书生。
苏挽晴见奚暄没有怀疑自己,暗暗松了口气,但看到奚暄的得意,又不免叹息。
奚暄,终究是比不过奚昭的。
不过——她的眼神渐渐变得坚定起来,奚暄比不过奚昭也没什么,还有她呢,她会让奚暄勇往直前,无人可挡的!
想到这里,苏挽晴道:“那你可得一直小心坚持,免得败在他的手里。”
奚暄马上含笑点头:“你放心,冲着那你对我的担心,我也必定万分小心,绝不辜负你的心意。”说到最后情意绵绵起来。
苏挽晴看到奚暄眼中的情谊,被奚昭羞辱过的心,终于重新活过来,她点点头:“我会永远相信你,支持你的。奚昭,绝不是你的对手,只是你路途上的绊脚石。”
让奚暄小心奚昭就够了,万不能让他专注对付一个注定命不长的人,生生浪费了时间。
花城。
武器制造厂的厂房还没建成,因此人和机器还有相关图纸书籍等,都被奚昭暂时安排在民房里。
萧遥想看书,马上展开自己的研究,便去找奚昭借书。
原本,她还担心奚昭不肯借,因为奚昭说过,要信任她才让她接触和武器有关的图纸和书籍,不想她一开口,奚昭就爽快答应:
“原就打算让你去看的,已经命人收拾放一起了,明天应该能收拾好,你后天再去看吧,省得乱糟糟的,资料不好找。”
萧遥喜出望外:“没关系,我可以帮忙找。”又目光发亮地看向奚昭:“那些机器,我可以用吗?那些老工人,我可以拜访请教吗?”
奚昭移开目光,低头看向夹着香烟的手,说道:“随你。”
萧遥更高兴了,忙道:“三少,感谢的话就不必说了。我可以告诉你,你绝对可以相信我,而且,等着我的好消息吧!”
从这天起,她便抛在装满图纸和书籍的房间里,偶尔去请教老工人,偶尔去看机器。
老工人们看到萧遥这样一个小年轻不仅看图纸请教自己,居然还开始学使用制造武器的机器,不免觉得她步子扯太大了,这是典型的还没学会走路就学跑的行为,心里都有些不满。
不过奚昭提前嘱咐过,不管这位萧先生问什么,他们都得回答,因此即使心中不满,他们还是得乖乖地回答问题。
奚昭是很忙的,在当地停留没多久,就急匆匆地离开了。
萧遥完全沉浸在学习基础知识和改良冲锋枪这事上,没顾得上奚昭走了。
枪支类武器,说白了可以总结为——都是以发射后的火药燃气的直接作用力完成枪机开锁…抽壳…抛壳…复进…推弹…再闭锁的一个过程,所以改良武器,从这其中的环节着手就可以了。
萧遥脑海里偶尔能闪现出更好更强大的冲锋枪,但是她也明白,没有足够级别的机器以及其他材料和能源,自己是没有办法做出一模一样的来,所以她只能在现有的机器上进行改良。
厂房盖好之后,制造厂的工人们开始埋头生产步枪——盖厂房花了不少钱,奚昭要将钱挣回来,当然,他自己的势力,也需要用武器武装起来。
萧遥去研究了一下,发现跟汉阳造差不多,也没脱离老套筒模式,所以老师傅们,直接称之为“老套筒”。
平时,萧遥埋头改良自己的冲锋枪,一旦遇到瓶颈,她便回去跟老师傅们制作老套筒。
她手脚麻利,学东西很快,没干多久就上手了,让很多原先对她心生不满的老师傅,都认可了她的实力,同时开始跟她交心:
“我国武器落后,你自己捣鼓,是捣鼓不出来的。至于改良,也不容易,你看这些老套筒,也是仿制自香肠国的Gew88,经过很多老师傅的努力,也没改良多少。你一个人啊,是浪费时间。”
“不如收了心跟我们制作老套筒,等以后我们干不动了,这里就由你做主事了,可不比自己胡乱捣鼓的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