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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酒客还要再争论,潘龙举起左手,阻止了他。
“不用争了。”他说,“给我免费治疗一下,就按照你的价格处理,怎么样?”
“没问题。”矮人店主笑了。
他叫来一个粗壮的服务员,把东西搬走,然后从柜台里面数了五十枚白金币和二十五枚金币,装在一个钱袋里面,递给了潘龙。
“我陪你去神殿吧,免得你迷路。”
话虽然这么说,但等到了神殿,潘龙真不觉得自己有哪怕一点点的迷路可能。
因为神殿就建在旅馆——也就是这座要塞的城堡——旁边。
老板的妻子并不是矮人,这让他稍稍有些惊讶。那位名叫加拉娜的牧师并没有多废话,相比一位圣职者,她给潘龙的感觉更像是个商人,三句话不离钱。
接受神术的治疗之后,潘龙的右臂终于恢复了。支离破碎的骨头只在短短的几秒钟里面就重新回到了正确的位置,然后肌腱和血管也都恢复了正常。他挥舞了一下拳头,感觉这条胳膊和受伤之前完全没有区别——甚至似乎变得更加灵活和有力了。
“你最好睡一觉。”加拉娜说,“神圣力量还停留在你的右臂里面,并没有完全耗尽。睡一觉的话,可以让它散入你的全身。这并不能带给你什么立竿见影的好处,但如果能够经常这样带着残余的神圣力量休息,也许能够稍稍增长一些你的体能。”
潘龙当然不会拒绝这个建议,而且,他也是真的累了。
他在九州世界乘了一天的车,在这个世界又走了一夜,还打了一场大战,真的是累了。
一觉睡醒,狼吞虎咽地吃掉了一条热腾腾的烤面包和一大碗肉汤,潘龙总算是恢复了精神,然后就又找到老板,询问有没有什么可以赚钱的工作。
五百多金币算是个蛮大的数目了,但对于他想要买的东西来说,却还远远不够。
他想要买的,是这个世界特有的“次元袋”。
次元袋是一种特殊的魔法道具,它乍看上去和普通的布袋麻袋差不多,但却能在其中储存大量的东西。最高级的能够储存七八个立方米的东西,差不多相当于一间小储物间,就算最低级的也能储存差不多一个立方米东西,足以应付日常冒险的需求。
虽然这东西用起来有很多的限制——比方说里面的东西大小不能超标,重量也是,而且不能装活物,本身也并不坚韧,一旦被弄破就失去效力,里面的所有东西都会消失得无影无踪——据说是消逝在了次元的夹缝里面。但只凭着它装了东西之后宛若什么都没装,甚至还能折叠存放,就足以盖过一切别的好处。
试想,你出门在外,刀鞘夹层里面放上这么一个次元袋,那就等于随身带着一大箱子补给品。无论吃的用的,都比别人多了一大截。若是遇到什么麻烦,往往也能有足够的应对,岂不美哉!
潘龙和韩风上次在玉山遗迹杀了劫匪,为了行动方便,舍弃了所有粗重之物,只带着钱财和少许干粮上路。如果当时能够有这么一个次元袋,他们至少可以带上两条厚毯子,还能把那短弩也拾掇拾掇,一人带上一把。
九州世界有神佛妖魔,自然也有这种能够储存大量东西的宝物。无论是所谓“须弥芥子”也好,还是“袖里乾坤”也罢,都能做到类似的事情。但那些东西实在不是潘龙能够得到的,别说是他,就连他老爹,身为先天高手的潘雷,也一样没有。
大概总要到真人境界,才能得到如此宝物。先天高手的话,估计是那种家传渊博,出自名门大派的;又或者气运爆棚,走路都能捡到宝物的,才可能有这样的宝物。
潘龙的计划,就是攒钱买一个次元袋。
反正他在这世界里面得到的东西,除了一些特别好的,其它的根本就不值得带走,当然要去芜存菁,或者说零存整取,把所有的资源集中起来,弄几件最重要的东西就好。
他既然如此打算,就要多赚钱。一个次元袋可是要不少钱的。
“你这么缺钱吗?”班力特没料到他刚吃完饭就来“找活干”,愣了一下,好奇地问,“干这行的,难道不应该赚了钱之后先享受生活,逍遥一阵子再说吗?”
“我要攒钱买个次元袋。”潘龙并没隐瞒,“五百多金币,还差得远呢。”
班力特恍然大悟,琢磨了一下,说:“那你差的钱可有点多,就算是最低级的次元袋,也要两千五呢。”
“所以,有什么可以赚钱的活儿吗?”潘龙问。
“以次元袋为目标的话,我觉得还不如去猎杀怪物比较实在。”班力特摇头,“友善之臂只是一个小旅馆,这里的人们遇不到什么特别大的麻烦,就算遇到了,他们也掏不出那么多的钱来。”
“有一点算一点就好。”潘龙并不放弃。
他现在闲着也是闲着,有一个铜子儿赚,都好过无所事事。
第三十三章 我爱读书!
既然潘龙肯赚“小钱”,那班力特老板自然不会拦着他。不仅不会,他还帮潘龙介绍了几个工作。
第一个工作来自于住在旅馆楼上的作家盎歇,这个矮人虽然是个牧师,有些实力,但其实却相当的孱头。在距离这里不远的路上,他让一个食人魔给打劫了。有趣是,那食人魔没有杀死他,而是只抢走了他的腰带。
“简直让人无法相信!”潘龙找他了解任务详情的时候,这个矮人吹胡子瞪眼睛地大吼,“他竟然对我写的书毫无兴趣,而只想要我的腰带!太过分了!”
“相比被打劫,你更加愤怒的是,那食人魔对你写的书毫无兴趣?”潘龙饶有兴趣地问。
“当然!写作是我的生命!他竟然否定了我的作品,这仅次于要杀死我啊!”
“那么……你希望我怎么办?”潘龙问,“把你的腰带抢回来?”
“当然!最好还要狠狠地教训它!让它知道看不起一个作家,是何等严重的错误!”矮人大叫,“我会付你一笔钱的,双倍于它脑袋的价钱,100金币!”
潘龙想了一会儿,问:“如果我能够做得更多呢?”
矮人疑惑地看着他:“什么意思?”
“比方说,如果我能够把它抓来,让它当众承认错过了一本伟大的著作,并且诚恳地阅读你的作品并感动到流泪……你能够多给我一些报酬吗?”
矮人用看智障的眼神看着他:“食人魔不识字。”
“唉?那你为什么要生气?它不识字,要抢你的书也没用啊。”潘龙觉得自己有点无法理解这矮人的思维方式。
矮人用更加看智障的眼神看着他:“它识字不识字,跟我生气不生气,有什么关系?”
潘龙闭上了嘴巴,他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弄错了什么。
等他来到楼下,看到正和酒客们相谈甚欢的班力特老板,他觉得,自己应该没弄错。
“老板。”他凑到班力特身边,低声问,“你那个同胞——就是被抢了腰带的那个。他的脑子是不是……”
班力特秒懂了他的意思,给了他一个很含蓄的笑容:“潘,你知道,盎歇他是个牧师。”
“牧师怎么了?”
“牧师呢,只需要感知神就行,他们不需要思考太复杂的事情。”
潘龙仰面看天,默默无语。
(我特么简直在冒傻气!)
他决定不急着去完成那个没有脑子的混账矮人的任务,而是回一趟昨天夜里大战的树林。
那里也许还有可以打扫一下的东西。
问班力特老板借了一个很大的背包,他赶回了树林。
遗憾的是,之前战斗的痕迹虽然还能找到一些,但那些可以被拿走的战利品却已经都没了——大概无非是地精或者别的什么东西,把它们都给拿走了。
树林里面,只有那辆空荡荡的马车还停在路上。
他思考了很长时间,最后自己充当驮马,把那辆马车拉到了友善之臂旅馆。
“你觉得我是应该卖掉这辆车呢?还是应该买一匹马?”他问。
班力特老板回答:“这种轻型马车不值钱,你想要买的话,15个金币左右就可以买辆新的。而买一匹马需要75金币,你还要买不少豆子,给马在路上吃。”
潘龙愣了一下:“这辆车不值钱?”
“当然,值钱的是四轮马车,双轮的不值钱。”
“大小差很多吗?”
“不仅仅是大小的问题,制造难度也不同。这个我也不是很懂,但价格我是知道的。四轮马车一般一辆车加上两匹马,需要250金币左右。而这种双轮车,你如果买一匹稍稍好点的马,比方说一百金币左右的,让人家送一辆车都可以。”
潘龙叹了口气:“这么说,我这么辛苦把它拖回来,就只赚了15金币?”
班力特给他泼了盆冷水:“正确地说没有15金币,因为如果你要把它卖给我的话,我最多只能出5个金币。”
潘龙被这诚恳的话气乐了:“那我还不如买匹马算了!反正我也需要马车!”
“对啊,我也是这么想的。”班力特笑了,“我这里正好有几匹矮马,虽然样子不够威武,但是用来拉车肯定足够了,而且它们还不挑饲料,一般吃草就可以了。有兴趣吗?一匹只要35金币,附赠全套马具。”
潘龙沉默了一下,问:“老板,你是信仰财富女神的吗?”
“不,我和我老婆都信仰知识之神。”
“那你真是入错行了!”
虽然这样批评,但潘龙最终还是买了一匹矮种马,那匹又矮又壮其貌不扬的灰马,连同一套马具,再加上两袋豆子,以及一张短弓和五袋箭,还有一顶帐篷,一些干粮、水袋之类,再加上一套有些旧的开锁套装,总共一百金币。
正好是两颗食人魔的脑袋。
“总觉得我这笔生意做得有点亏。”潘龙坐在车夫的位置上,看着车厢里面几个装着旅行必需品的箱子,不由得有些嘀咕。
“我明明是来冒险和赚钱的,为什么似乎变成了商人?”
“如果你想要经商的话当然也可以。”班力特微笑着说,“不过我们这边没什么出产,你可能要到那西凯去采购铁矿石,然后卖到博德之门去,利润挺高的。”
潘龙无奈地叹了口气,赶着马车,离开了旅馆。
两天之后,他又回到了旅馆,车子上堆了许多乱七八糟的东西不说,还有一只被粗绳子捆得跟粽子一样,被打得鼻青脸肿的食人魔。
整个友善之臂的人都被惊动了,大家纷纷赶来围观这个活捉了食人魔的年轻冒险者,潘龙则满脸疲倦地请大家帮忙把那个脑子不大好使的矮人牧师给叫出来。
“盎歇牧师。”当写作牧师读作作家的矮人出现在他面前之后,他说,“就像之前约定的,我把抢了你腰带的家伙抓来了,现在你可以拿你的书给他读,我保证他会认真阅读的。”
“不可能!”矮人嘟囔,“食人魔根本不识字。”
“试试又没损失。”酒客们纷纷怂恿他,“试试看啊!”
于是盎歇拿出一本书,递给了潘龙。
潘龙解开了食人魔身上的绳子,这食人魔倒也没逃跑,而是老老实实地接过那本书,认真阅读起来。
一个臭烘烘的食人魔竟然会读书?!这一幕震惊了所有人,这里的人们很多都是知识之神的信徒,尤其是班力特老板的妻子加拉娜,更是一位牧师。当她看到愚蠢野蛮的食人魔竟然也会读书的时候,激动得流下了眼泪。
过了一会儿,食人魔放下书,深情地说:“这本书写得太好了!我想要把它带走,经常阅读,将来留给我的子孙当传家宝!”
“当然可以!”盎歇兴奋得浑身发抖,这个矮人感觉自己已经到达了人生的巅峰,纵观古今,那么多伟大的作家,有谁能够写出连食人魔都为之感动的作品来?
没有!除了他之外,一个人都没有!
如果不是身体太胖肚子太肥,他觉得自己简直可以用双脚打着拍子飞起来了!
“今天我请客!”他大吼,“把麦酒都拿出来,给所有人都满上,让我们好好庆祝,为文学艺术的伟大成就而狂欢吧!”
当然,他并没有忘记从潘龙这里拿走那条花了大价钱买的魔法腰带,也没有忘了向潘龙付钱。
两百金币!
当所有人都进去庆祝之后,潘龙笑着拍了拍食人魔的脑袋。
“看到没有,读书还是很有用处的。”他说,“你的脑袋只值五十,可你会读书的话,这件事本身就值两百。”
食人魔畏畏缩缩地看着他,发出了他也听不懂的声音。
那是巨人语,食人魔都使用这种语言。
“闭嘴!”潘龙重重地拍了它一下,“你敢把戏演砸了,我就把你的脑袋拧下来去换赏金!”
食人魔缩了缩头,将身体团成一团,蜷缩在车厢里,并且把绳子放在自己的身上,装出被捆住的模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