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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呀!你咋忘嘞,你不是做白事嘛,这前几天死喽好多人,你都不在,可惜了哇,你爷爷奶奶死了,你要自力更生哇。”
不用他说,我也知道!
讨厌。
我不喜欢被朱大福说教,于是气呼呼的走在最前面,谁料朱大福就像个跟屁虫一样,跟在我后面叭叭个没完,我都不理他,他还继续说。
说我爷爷那套房子拆了,成一块平地,居然有人花一亿去买,这穷山僻壤的,前不着村后不着店,一定是傻子才买。
然后又说,树洞屋这几天老是有人找我,找我找的都快疯了,村长都差点报失踪人口。
“你再说一遍?谁找我!”
第一百八十二章 剖腹
“想知道?初七啊……我看你有些不对劲,好像连路都不知道去哪,嗯……想知道的话……。”
朱大福一边说,一边对我挑挑眉,盯着我的腹部以及哺乳发育处,不怀好意的挑挑眉,然后吸溜一声,我看到他的喉结在滚动。
我立马把衣领往上拉,然后捂着心膛,闷哼一声扭头换个方向走。
就算我记不得什么树洞屋,但是一路问着去,我总该知道在哪了吧?
朱大福见我不识抬举,背着手,大摇大摆的走在我后面,期间路过几个大婶还有村少妇,她们都对我指指点点,然后用唾弃的眼神看着朱大福。
我心中顿时一种恶心感袭来,捡起地上的石子,就开始对朱大福一边扔,一边骂老色鬼,打的他是屁滚尿流,哎吆哎吆叫个不平,咬牙切齿的告诉我,“好你个许初七,我告诉你,找你的人看着都不像是什么好东西,不知好歹,迟早全家死光光,出去找野男人种野种,准备被全村人剖腹吧!”
朱大福被我打跑了,可是我细想他说过的话,我们下塘村依旧保留着古时候的民风,女孩子未出嫁,必须是处子之身,出嫁随夫,嫁鸡随鸡嫁狗随狗,不得老往娘家跑,那种就是有失妇德,缺乏家教。
一般这个时候,都会有村委组,带人找上女孩父母,进行说教,不听劝的,连带一家人都会被革除村族谱,然后永远都不能回村。
而我的情况,所有人都清楚,我是嫁给冥王的人,也就是传说中的死神,神是人类不可侵犯的,村里人除了按照神的旨意,否则是没有谁可以欺负到我头上,加上我有白蛇护身。
白蛇……。
爷爷临死的时候,告诉我,我的守护神死了,也就是说,我没有庇佑。
村口住着一个背着箩筐的孙阿姨,是隔壁村嫁过来的,嫁过来好几年了,一直没有孩子,村里人给他们支招,就说买孩子。
后来不知通过哪种渠道,买了一个男孩,住个三天,又跑了,于是成了村里人笑话,平时没有什么朋友。
我觉得这时候问其他人,还不如问问孙阿姨这类人,她可比其他人友善多了,而且渴望朋友。
我记不得树洞屋的路,但是我记得张阿姨家的,就在前面左拐,一直走。
我将衣服的帽子盖住了头,然后把马尾解散,披着肩膀,遮着脸一路小跑。
咚咚咚
“张阿姨,在家吗?我是许初七。”
半天没有人回应我,但是我准备放弃走的时候,咯吱一声,门开了。
张阿姨头发乱糟糟的,睡眼惺忪的透过门缝看着我,打了一个哈欠,“原来是先前免费给我男人家,换棺材的小初七啊,进来进来。”
一进屋,我就看到地上一箩筐一箩筐,捆好的大白菜,估计是很早去市里卖菜,回家补觉。
我觉得十分抱歉,摘下衣服帽子,露出肚皮,握着张阿姨的手,“张阿姨,我没有亲人,没有朋友,没有爱人,眼下就相信你,你能告诉我,最近村里发生了什么吗?我听说有人找我。”
张阿姨看着我大着肚子,又看着我那张嫩嫩的小脸,兴许是心疼,鼻头一酸,觉得我的情况和她没什么两样,探头看了看门外,生怕其他人知道似的,拉着我进屋。
张阿姨告诉我,我爷爷奶奶死后我就跟人间蒸发一样,村里来了个土豪,就是之前跟我走的挺近的那位,听到这里我想到了李富贵。
李富贵帮我下葬了爷爷奶奶,花了不少钱,又是请一些白事专业团队,其中几个还是外国人,又是按村里习俗,请全村人吃饭。
我和李富贵的事早就传开了,那时候,人人都议论,说我俩有一腿,只是没得到证实,因为我消失的几个月,李富贵一直在找我,连李富贵都不知道在哪,谣言就平息了一点。
后来,李富贵带来了一个超级,超级有钱的人,听说来的时候,二十多辆跑车直接把村头的大路给堵了。
不少记者跟着这个有钱人身后,那有钱人看了一眼你们家那废墟地,当场就说不要。
可是,李富贵当着所有人面,跪在那个男人面前,耳边嘀咕了几句,那有钱人,很爽快的用上亿资产买了那坡地。
“初七,你老实跟我说,你和那男人什么关系?他怎么那么帮你,我看他也挺有钱的。”
“我……。”
好朋友,兼孩子的养父,算什么关系?
我自己一开始都没理顺,只是李老爷一直催,我就硬扒着头皮答应了,做了李富贵的未婚妻,可是自从他把我送到李家,就再也没有出现过。
“你张阿姨我,识字不多,可是看面相觉得那男人不是什么好人,不可信!哪有无缘无故的帮忙,老实说……这孩子是他的吗?”
我见张阿姨关心我的眼神,我摇摇头,张阿姨才松一口气。
“不是就好,那是谁啊!你可是冥王的女人,很多人敬你,一半是顾及冥王的情面,如果你给冥王带绿帽,那全村都要完蛋,你死的很惨!”
张阿姨拍了一下桌子,站起来问我,就听见门外有很多人吵吵,咚咚的敲门。
我慌了,我知道下场是什么,在冥界判官告诉我,我肚子里有八胞胎,是冥王的孩子,可是下塘村的人,都没有见过冥王,我要怎么说。
张阿姨见我慌乱的样子,以为我真是和其他男人生的,一耳光子扇过来。
然后端起桌上的水杯,泼在我脸上,拽着我来到她家后院,“当我瞎眼,看错你,今天你没来过我这,树洞屋你就别去了,那里有坏人蹲点,快逃吧!”
我摸着火辣辣的脸,委屈的同时,更多的是感激,我鞠躬九十度,顺着张阿姨的方向逃走。
跑到山头,我才看到,原来是朱大福带着村委的人,去找张阿姨,我估计是想搞事情,烂我名义。
第一百八十三章 买走你的命
越是危险的地方,我觉得越安全,或许是因为我没有去处的原因,我总觉得有一股神秘力量,告诉我必须去树洞屋。
其实,顺着张阿姨指路的方向,我似乎一点点想起来,若有似无的看向天空,曾经有个天使,她带我飞向天空,找到回家的路。
走了很久,我几乎都没停过,肚子饿的时候,就翻出背包里的干粮,这是我从李家那拿的。
自从报警后,为了洗白自己,我就开了飞行模式,提供了摄像记录,让警方自己查,不参与。
眼看手机没电,天色很晚,我始终都找不到树洞屋在哪的时候,一阵阴风刮过,我看到一些纸币顺着小路飘来。
我捡起来的看,这裁剪的手艺,怎么像我的手法?小时候,我跟着奶奶剪窗花,别人剪窗花二十分钟才出一个,而我最多两分钟,学了很多技巧,徒手就可以剪一个圆形。
这是记忆的味道,我顺着纸币方向,我看到一个窑洞,窑洞那有一扇大门,大门外放着好多花圈,旁边就是院子,院子还放着叠落在一起的棺材。
我想应该就是这里!没有谁会把窑洞屯放棺材,安装着的门,旁边还装了一个壁灯,供人住的感觉。
蹲在草丛里,一直蹲到手机没电,差不多三点左右,萤火虫飞在我身上,我都不敢打喷嚏。
观察着没人,才走到树洞屋,看着一具具落灰的棺材,很久没人清理的样子,我更加确定就是这里。
因为窑洞在战争时期,是作为生存转移地点,还有就是屯放粮食的地方,现在用来棺材的,没有几个人。
按照我的习惯,如果这树洞屋是我的,那么我一定会藏备用钥匙,就像爷爷家,我屯放的一把,就在门外茅厕的屋檐上,踮着脚尖的地方就可以找到。
于是,我找了找,发现脚踩的地毯,有一块硬硬凸起的地方,掀开地毯,我找到了钥匙。
打开灯,里面和我想象的一样,有火炕,有书桌,有木桶,有水缸……等等,特别大一百多平左右,可以住人,也可以屯放这些死人用品。
这屋子很久没有被人打开,桌上有厚厚的一层灰,我就打了一盆水,一边擦一边手机充电,手机电都充满了,天也亮了。
我想起张阿姨的提醒,就将树洞屋反锁,造成没有人来过的样子,不打扫外面,就打扫里面。
累得我靠在,书架旁休息,锤了锤腰,一本书掉下来,恰好掉在我头上,书里还掉出一封信,落款人是葛三叔。
我拆开信件一看,是一封遗书,葛三叔死了,把客户档案给我,我又想起什么来。
站起来,开始一本本找书,每本书,似乎都有人打理一样,屋内很脏,可是书的封面却很干净,一定有人来过!
就在这时候,门外就有人说话。
“你说那小子是不是骗我们金主爸爸?不死之身,鬼才相信,天天蹲点这个地方,晦气。”
“你还别不相信,我听说咱们金主亲手杀死那个男人很多次,那男人都原地复活,买地?呵呵呵,不过是给那个男人面子罢了,我估摸着他们的交易,就是不死之身的办法。”
李富贵追求我的时候,他告诉我,他拥有不死之身。
没想到,他为了帮我,就利用不死之身的秘密换做筹码,跟这有钱人做交易。
金主?
呵呵,果然不是什么好人,一个连人都敢杀的人,的确惹不起。
我脱掉了容易发声的旅游鞋,光着脚丫,一直等,等他们离开。
我以为这蹲点的人,会站很久,可惜也就四个小时,四个小时候他们牢骚几句,就走了。
这么多天,我联系不上李富贵,找不到人,很有可能被这所谓的金主给扣留住。
我在树洞里随便找了一点吃的,垫肚子,然后换了一身衣服,就站在书架上观察。
进来打扫书籍的人,不打扫其他地方,就打扫书架,那么书架里的书,一定有更多秘密。
于是,我一本本的翻阅,其中我找到一本《阴阳蛋》,这个本书特别怪,描述的鬼就跟我冥界看到的鬼魂一样,有五颜六色的。
突破点在这里后,我突然想从书里,找到我丢失的记忆。
看着看着,我睡着了,不知道过了多久,我又听见门外有人说话。
咚咚咚
说话的人,先是敲门,没有闯进来。
“少爷,你知道钥匙放在哪,可是为啥每次,你都要敲门。”
“我敲门,是想确认她在不在,她个性倔,明知道有危险,想来没谁可以拦的住。”
我屏住呼吸,光听声音,我就知道是谁,他回来了!李富贵。
我没有主动开门,是张阿姨告诉我,通过面相来看,李富贵不是什么好人,不可信,自己想想他能认识什么金主,这一类坏人,的确也好不到哪,没有无缘无故的帮忙。
我看着门外的影子,弯腰俯下身,似乎是在找什么东西一样,我手心都在出汗,坏了……钥匙还
在我兜里,穿帮了。
半晌,李富贵缓缓起身,我看着门外那团人影,听见他说,“初七,我知道你回来了,回来就好!别被他们发现,他们要买走你的命,我家的事我听说了,不怪你!我会去处理,在此期间你哪里也别去,藏好。”
哒哒哒,脚步声远去的声音。
消失了那么久,他也一定东躲西藏,我居然还那么小心眼,不肯开门。
自责涌上心头,我看了一天背酸痛,站起来的时候,平视我看到了一本,特别薄的书,与其说是书,更像一本软抄本。
这里怎么会有这样一本书,可能归类错了,我抽出来一看,原来是《不死之身》。
李富贵之所以能够拥有不死之身,我想一定看过这本书,于是我拿着这本书,走到台灯下,一页页翻看,找到了惊天的秘密。
第一百八十四章 第一个被杀对象
替身必须是将死之人,因为将死之人还含着一口气,最虚弱的时候,灵魂侵入。
李富贵,他跟我说过,那金主花天价买我家那块地,是想要我的命……。
不!
这不是真的!
我立马将书丢在火堆边,准备烧掉,总觉得这书太过邪乎,这书的作者是谁?为什么会写这门迷信东西,想到这里,我立马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