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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小说搞救赎-第4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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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艳丽,却夹杂一股子不食人间烟火的温柔意味。
  靡艳的灯光更是将他的轮廓模糊美化了不少。
  殷红的口中还含着一支白色的烟,亮着一点微弱的火光。
  但齐璨却透过昏暗的灯光一眼看到了那眼底的漠然,以及他左手握着的滴着血的佛珠串,苍白纤细的指尖正一颗一颗地拨弄着。
  “小姐?”温润得有如书生的青年掀起眼皮,笑得温柔亲人,言语间带了点关怀的情绪。
  齐璨看了眼自己搂着他脖子的白皙手臂,以及自己正大胆坐在他膝上的模样,还有那若有若无摩挲在陆明笙腰间的修长的腿。
  她干脆收回一只手,提了提自己的因为两腿姿势有些紧绷的旗袍,旗袍的面料极好,绸缎触感是凉凉的滑。
  如柳的腰肢下倾,齐璨俯下身,明艳的红唇将那只白色的烟衔了过来,然后用涂着红色蔻丹的手指夹住吸了一口,扬起了头,盘扣松了点的领子将那有如天鹅脖颈般优美的线条,衬托得更加修长。
  缭绕的白色烟雾,自那朱红色的唇瓣间吐出,模糊了美人的眉眼,但依稀可见女郎半阖的美眸。
  纸醉金迷四个字,在她身上顿时展现得淋漓尽致。
  如此大胆的举动,将负责保护自家少爷安危的黑色长袍护卫,都吓了一跳,条件反射地就要上前把人从他身上扯下来。
  陆明笙那双看似柔和实则凝着暗涛的眼眯了眯,抬手制止了他们前进的动作,温声问道“不知姝宁小姐,明日能否陪我去一场商会?”
  齐璨忽而凑近了些许,烫成波浪卷的头发调皮地落下几缕发丝扫过他的肩头,因为歌唱多了有些沙沙的嗓音,格外挠人心尖,就像软软的小勾子有一下没一下地撩拨过人的手心。
  “先生,不好意思呀,明日已有客人买了我的舞票。”抛下这句话,她就毫不留恋地起身,仿佛刚才撩人的妖精不是她一般。
  站好的齐璨若无其事地理了理有些凌乱的旗袍裙摆,踩着红色高跟鞋摇曳生姿地离开了,去往后台的路上,指尖还别着那只烟。
  陆明笙望着那抹扭着不堪盈盈一握的腰肢离开的倩影,淡漠的眼眸多了几分意味深长的光,指尖拨弄过一颗佛珠,滴答一声,有如女郎口脂殷红的血滴落在花纹繁复的地板上。
  空气中还萦绕着身姿曼妙的歌女身上的脂粉香气,飘飘袅袅地一点点散开。
  作者有话说:
  疯批少爷和娇艳舞女奉上!!


第50章 佛面杀心贵少爷2 
  ◎陆明笙,算你狗◎
  各色的电灯将绚烂的灯光打在舞池中; 渲染出暧。昧的氛围来,中央的男士们大都怀中揽着各自钟情的舞女,随着乐团吹奏出悠扬的萨克斯声; 和台上那个穿着纯黑包金边旗袍歌女的情歌,缓慢地摇晃出舞步。
  所幸之前的娱乐圈世界,让她能够轻松习惯脚下细跟并不算特别高的鞋子,齐璨穿过人群; 躲闪着不要撞到了人出了事; 几乎是小跑着找到了后台的化妆间,按照原身的记忆坐到了属于自己的位置上。
  不愧是平城第一舞厅花汇厅的后台化妆间; 每张化妆台子都被收拾得干净整洁; 琳琅满目的化妆品摆放得整整齐齐。
  齐璨直到坐下来了,急促的呼吸才渐渐平复下来,指尖一抖; 刚刚从陆明笙那衔来的香烟落到了地板上,红色的火点闪了闪,熄灭在了烟灰中。
  哪还有刚才冷静撩拨人的模样,她可是把那几个黑衣的家仆手里的刀和木仓都看的一清二楚; 但凡出个差错; 这个任务就可以先宣告GG了。
  镜子里倒映出一张有如芍药花般明艳妖冶的美人面来,齐肩的长发被烫成夸张的波浪卷,披散在肩头,左边的卷发被一枚朱红色的枫叶发夹别到了耳后,露出了小巧精致的耳朵。
  她正穿了一身暗红色的绸面旗袍; 是黑色包边款。
  白皙饱满的耳垂还挂着长款的绿玛瑙耳坠; 盘扣似乎是被原身解开了一枚; 将那线条流畅纤细的脖颈展现出来; 还戴着一条两环的珍珠项链。
  涂满红蔻丹的指甲碰了碰那饱满红艳的唇瓣,带下来一小块口脂。
  齐璨收回手,两手撑着额头,目光看向了有着黑色包浆的桌面。
  恰巧在这个时候,方才看到慌忙回到化妆间身影的萧柔也掀起幕布,跟着进来了,一袭鹅黄的旗袍看起来清纯可人,她的眼中都是担忧“宁姐?你怎么了?”
  齐璨猛地抬起头去看,发现是原身记忆里的熟人,也就放松了下来,弯下腰捡起了落在地上的香烟,随手扔进了角落里装垃圾的簸箕里,拿桌上摆着的牡丹丝帕擦干净了指尖的烟灰,平静道“没什么,陆少爷看我不太舒服,就让我回后台歇会,刚好他有事要和他的手下交代。”
  听到没发生什么大事的萧柔安下心来,出去前还不忘叮嘱了一句“宁姐,那你好好歇会,等会就出来别让吴娘看到了。”
  “嗯,知道了,你先去陪那位先生吧。”齐璨摆摆手,示意自己知道了。
  吴娘当然就是管这整个花汇厅的老板了,但幕后的真正老板,应该还是四大家族的哪家来着。
  齐璨往座位旁边的墙上一靠,闭上了眼睛,接收剧情大纲。
  不过几个呼吸,就结束了大纲的浏览。
  这篇文名为《贵妃情》,是一篇以架空的民国为背景的文。一句话概括就是别爱我,没结果,一个美人渣攻和美人疯批受的故事。
  主角攻叫柳恨雪,表面唱贵妃醉酒的戏子,实则是个潜伏在平城的地下卧底,戏楼里鱼龙混杂,消息好传递,也好获取信息。
  主角受呢,就是齐璨刚刚见到的陆明笙,平城陆家大少爷。他本来不是大少爷,怎么疯批的,自然是得有个标配悲惨童年了,无非就是渣爹疯娘的狗血凄惨爱情故事,再加上些蛇蝎心肠姨太太的折磨。
  当然陆明笙他其实天生性格也是有点问题的,情感淡漠,加上昔年的经历就有了佛面杀心的性格。在他的视角里,杀人是很正常的事情,就像猎人捕杀猎物,并不会产生怜悯之情,并且自己杀的还都是准备坑陆家的人。
  陆明笙一步一步把陆家纳入掌握之中,智多近妖成为陆家掌权人的陆明笙趁着战乱,用家中暗养的卫兵和多次交易下来的武器,历经血战后把外军赶出去吃下了平城,成为了平城的将军。
  然后吧,城里上赶着巴结他的人一合计,就请来了月楼的主角攻柳恨雪,唱了一曲贵妃醉酒。这下好了,多情的一米八大贵妃和冷酷的美人军阀直接天雷勾地火,你爱我我爱你噼里啪啦,反正就是俩人好上了。
  后来组织联络上平城,想要陆明笙帮忙一起抵御外敌,满腔热血的柳恨雪就跳出来了,吧啦吧啦一大堆,还说出了自己卧底的身份。好家伙,本就对忠诚度有执念的陆明笙直接黑化了,说什么也不可能帮忙了,还把柳恨雪毒打了一顿。
  被打了一顿恼怒的柳恨雪直接偷摸着跑路了,潜入了另一座被占领了的城,和一个军中的线人姑娘说是伪装夫妻,其实也就慢慢地好上了。被渣了的陆明笙怒不可遏,直接打到了那个城,抓到了柳恨雪关在府里,各种惩罚手段齐齐用上,把这渣攻虐得奄奄一息。
  等到正军来释放平城的时候,陆明笙两颗子弹送了自己和柳恨雪上西天。
  全剧终。
  齐璨看完整个剧情大纲,都不知道从何处吐槽自己的感受了。
  就是,她觉得吧,就按照陆明笙这神经病的强势性格,能做个受也是挺不容易的,可能这就叫为爱做受吧。
  虽然可能是因为一些人的算计中了药啥的,疯批美人受,可能也挺刺激带感的。
  然后这个贵妃醉酒的贵妃,是不是有点太高了,得要多高的霸王才能压得住一米八的大贵妃啊。
  至于原身就是个炮灰,名叫孙姝宁,是出场一章就领了盒饭的那种,明天跟着陆明笙去了商会就嗝屁的炮灰。
  刚刚齐璨穿进来的时候,正好是原身准备勾搭陆家大少爷陆明笙的时候,齐璨阴差阳错地居然还做到了,比书里的原身做得还大胆。
  一想到方才陆明笙那有点意外的目光,齐璨就想扶着额头。
  她的头好痛,这样一个没心没肺的疯批任务对象,实在是有点棘手。
  总之,得先保住性命,勾搭上接近他再说吧。
  “宁姐,下一个你唱了!”前不久刚离开的萧柔又回来了,抬手招呼着她。
  齐璨理了理发丝,把刚刚解开的盘扣仔细扣好,带好黑色的蕾丝手套就出了化妆间,按照原身的记忆,踏出了那个连着舞台幕后的门。
  台上的歌女好似在齐璨在后台接收剧情大纲的时候换了一位,鼓点轻快雀跃,上面拿着话筒的歌女穿了一身颜色亮丽的旗袍,面容年轻活泼,笑起来明艳可爱,旗袍下的腿不时小跳起舞步,自开叉到膝盖下的裙摆间若隐若现。
  在幕后的齐璨生死时速地翻看着原身的记忆,最后找到了今天吴娘安排下来的曲目。
  台上的活泼歌女唱完了这首后就下台了。
  托娱乐圈拍戏的福,她此刻并不紧张,齐璨深吸了口气后,踩着高跟鞋掀开幕布,展开了手中的小羽扇,另一只手握住了话筒,低沉魅惑的嗓音吟唱起了一首幽怨缠绵的情歌《晚风》。
  情意绵绵,但带了点忧伤的歌声,萦绕在舞厅中,乐团的曲调也从刚刚的急促轻快转换到了幽幽的节奏,舞池中的人们也跳起了了抒情缓慢的舞步。
  “晚风吻过蔷薇,吹起这无边夜色。。。。。。。”
  倚靠在沙发上的陆明笙听到这熟悉的嗓音,晃了晃手中的酒,望向了在舞台上摇曳生姿的女郎。
  眼帘微台,那双羽扇没有遮挡住的,黯然忧伤的眼眸陡然映入陆明笙的眼底。
  指尖捻着佛珠的动作顿了顿,身着白绸衫,温润儒雅的陆明笙一抬手,酒液尽数入喉。
  伺候了自家少爷那么多年的杜爷自然是察言观色的一把好手,上前俯身在陆明笙耳边低声问道“少爷,需要明日过来接孙小姐吗?”
  陆明笙的指尖正正好停下,卡在两颗佛珠之间,忽而笑了起来,眉眼温和“那是自然。”
  唱完了好几首的齐璨感觉自己嗓子都要废了,连忙去后喝水,贴心的萧柔送上来了一杯水,齐璨接过来小口啜饮着。
  舞厅里的宾客也散去得差不多了,不少姑娘还搀扶着先生送到了花汇厅门口。
  喝完水,齐璨对着镜子仔细地卸去脂粉,卸完妆,拎着黑色的小皮包,穿上白色的毛披肩,习惯性地戴上了一顶黑色的蕾丝帽,走到了门口,伸手拦下了一架黄包车,车夫穿着有些泛黄的背心,肌肤是风吹日晒的黑红色。
  “福庆街十五弄的胡同尽头。”
  “好咧!小姐您坐好!”车夫把汗巾往肩头上一搭,抬起了车,穿着双黑布鞋的脚飞快地穿梭在人群流动的大街小巷中。
  坐在红色座垫上的齐璨,目光落在了车夫那沾满尘土,破旧不堪的黑布鞋上,看了眼他黝黑的皮肤后移开了目光,头侧开靠在了后面。
  卸去口脂,清粉色的唇瓣微微抿紧,看着街边热闹复古的景致,街道旁零零星星地停了几辆黑色的老式汽车,车身被擦得锃亮,但数量并不多,还是老爷车的款式。与现代随处可见汽车的景致,大不相同。
  “小姐,到了!”
  耳边车夫洪亮的声音唤回了齐璨的思绪,她下了黄包车,从黑色皮包中拿出了一枚两角的小银元放到了车夫的手心里,然后转过身走向了胡同尽头。
  拿着钥匙开了门的齐璨抬头看了眼门牌。
  福庆街十五弄29号。
  回到家的齐璨,卸下了所有行头,尤其是耳朵上的耳坠和那珍珠项链,洗漱完直接躺下休息了。
  结果第二天,刚下黄包车的齐璨面无表情地看着眼前的情况。“。。。。。。。”
  在她面前停着一辆擦洗得乌黑锃亮的老式汽车,车旁边还站着一身黑袍的杜爷,光看那身黑袍黑帽打扮就知道是陆家的人。
  杜爷微微弓下腰,手掌指向了车的后排“孙小姐不必担心,少爷已经和吴老板通知过了。”
  齐璨“。。。。。。”
  狗男人,做狗还得是你。
  作者有话说:
  温润如玉“无害”的陆明笙哈哈哈哈哈


第51章 佛面杀心贵少爷3 
  ◎狗男人想养狐狸◎
  在这个贫穷的年月里; 虽说平城是靠海,跟洋人的外贸发展多了些,经济情况好一点; 但是汽车这种可以算奢侈品的东西,也不是人人都有的。
  因此坐上车的齐璨掀起车窗上挂着的白色小窗帘向外看去,路上的汽车并不多,零零星星两三辆; 多的还是老式的人力黄包车; 就连坐黄包车的也大多都是衣着得体的夫人或者先生。
  不时还会有复古的电车载着满满一车乘客,顺着车顶上拉的轨道缓慢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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