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甜妈萌宝寻爹记-第1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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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杯可乐。”
  “好的,马上。”男侍者说完,就要动手收拾桌子上已经喝光饮料的玻璃杯子。
  “不要动!”男人目光冰冷,他从兜里掏出一叠毛主席递给对方,“不用找了。”
  男侍者有些懵懵的,但还是欢天喜地地接过钱走了。
  不多时,可乐送到。
  男人很绅士地将一杯送到小丫头面前,“女士优先。”
  庄小妹固执己见,“帅叔叔先喝。”
  男人没有办法,只能先喝起来,谁知他刚刚轻啄一口,杯子就被一双小胖手夺了过去。
  “帅叔叔,咱们交换饮料好了。”
  男人立刻就明白了,敢情小丫头是怕被下毒,拿他做实验,小小年纪,古灵精怪。
  庄小妹抿着嘴,“帅叔叔,你该不会是看上我了吧!”
  男人呛了一口,大声咳嗽。
  “我知道自己很优秀,以前,也有你这么大的老头向我表白过,但是我已经答应了一个男人的示爱,女人不能三心二意的。”
  “哦,那太可惜了。”男人浅笑。
  庄小妹依旧自我感觉良好,“不过,每个星期陪你见见面吃吃饭还是可以的。”
  男人抹汗,这是要脚踏两只船的节奏?
  “帅叔叔,你的英文说的真好。”
  “我一直在英国生活,最近刚回来。”
  “帅叔叔是海龟?外国多好,我听说那里遍地是肯德基麦当劳。”
  男人却黯然失色,“再好也比不过生养自己的地方。”
  庄小妹察言观色,“那帅叔叔为什要出国?又为什么要回国呢?”
  “出国是因为迫不得已,”男人冷勾嘴角,“至于回国是准备出席婚礼,我弟弟可能要结婚了。”
  “可能?”这个词用在句子中,听起来有些别扭。
  “嗯,”男人表情不明,阴测测一笑,“如果他结的了的话??”
  这时,远处,一道甜美的声音传来,“小妹,庄小妹!”
  距离很远,庄若晴就看到妹妹和一个陌生男人坐在一起,还有说有笑的,她当即紧张起来:不会是碰到人贩子了吧!
  她三步并作两步奔来,紧张兮兮地打量眼前的男人。
  “小姐,您好。”男人站起身,整理一下西装上并不存在的褶皱,一手按住上衣前襟,另一手主动递上来,前倾身,整个动作优雅连贯,一看就接受过良好的教育。
  “先生,您好。”庄若晴愣了愣,回应握手。
  男人挑眉,笑看庄小妹,却是问庄若晴的话,“这位小美女是你女儿?”
  庄若晴不自然地笑了下,“我妹妹。”
  “Oh,sorry,”男人什么时候都给人如沐春风的感觉,“不过,你们很有母女像。”
  “是嘛,呵呵。”
  说实话,庄若晴挺在意别人提这样的问题,她必须要违心说谎。
  但一般情况,外人也不会这样问,因为自己长得小,不像妈妈级妇女,再一个,庄小妹与自己也并不是十分相像,眼前的男人未免唐突了。
  “给您添麻烦了,”庄若晴看见小丫头手中的饮料,“小妹,咱们是不是该走了?”
  “不会。”男人继续说:“另妹健谈聪明又风趣,我很喜欢她,更希望能有这样一个女儿。”
  庄小妹美滋滋,“说到聪明,帅叔叔你真的比不过我,就像刚才我都告诉你我是和姐姐一起来的,你还把老姐当成我妈妈,真是笨死了。”
  男人对庄若晴讪然一笑,“瞧我这记性,你就是跑得很快,还会跆拳道的姐姐?”
  庄若晴晕,她什么也不会,体育达标都不合格好不好?
  庄小妹笑笑,不好意思地说:“嘿嘿,我骗帅叔叔的了,我怕你是拐卖儿童的坏蛋,其实,老姐她体育细胞为零,笨得和猪一样。”
  “庄小妹!”某女被揭老底,丢脸,忍无可忍。
  男人哈哈大笑。
  庄小妹继续解释,“我刚才也不是故意抢你的饮料喝,你知道现在有些大人,给小孩子下迷药,然后惦记他们的心肝脾肺肾,还有眼角膜神马的??”
  于是乎,男人笑得更凶了。
  庄若晴无语扶额,妹妹的想象力太丰富了。
  她仔细打量眼前人,似乎有些眼熟,好像最近见过。
  男人三十几岁的样子,气质成熟,身材颀长健美,五官刀削斧凿般立体,双眸深邃,处处透露出温儒。
  他穿着精致的手工西装,鞋子也是意大利进口,显然有钱也有地位,这样的人怎么样也无法和人贩子联系到一起。
  莫晋亨已经是她见到过的最完美的男人了,而眼前的男人丝毫不比他逊色。
  从某些方面讲,他温和的性格更吸引普通女性,因为莫晋亨太寡言,太冷硬,也太不苟言笑。
  当然,庄若晴并不把自己归为普通女性的行列,她爱莫晋亨,无人能敌,此世此生。
  为什么想到把男人与莫晋亨比较呢?大概是两人眉宇间有几分神似。
  “老姐,模特扮演要开始了,咱们赶快去排队。”眼尖的庄小妹指了指不远处的场馆,兴奋地就要奔出去。
  庄若晴却拉住妹妹的手,“不行啊,小妹,刚才晋亨来过电话,说要带咱们试礼服去。”
  婚礼上,莫思冕和庄小妹将作为花童,身穿礼服同时出现。
  “亨亨什么时候来?”
  庄若晴看了一下手表,“马上到。”
  “哎呦,”庄小妹失望叹气,“那下回来补上。”
  “小妹真乖!”庄若晴亲亲妹妹的额头。
  倏地,男人启唇,用手做了一个请的动作,复又坐下,“那就不打扰你们了。”
  庄若晴有种被人捻的感觉,心里怪怪的,“先生,谢谢您陪舍妹,再见!”
  “是啊,帅叔叔,可乐超好喝的。”
  “举手之劳,”男人笑容微显,“咱们一定会再见的!”
  庄若晴与庄小妹去消防员馆找莫思冕,前者边走边回头望,后者鄙视,“老姐,你说如果亨亨知道你一见漂亮男人就看个没完,会怎么想呢?”
  “我哪有??”
  “还不承认,我等会儿就告诉亨亨去,小心老婆出轨,嗯嗯,除非你再给我买一套芭比娃娃。”
  庄若晴风中凌乱。
  休闲休息厅,男侍者挨着收拾桌子,突然发现有张桌子少了三个杯子,他想起一个女人带着两个孩子先坐在这里,后来又有个超级大方的男人坐着这里,难道是让那人拿走了?奇怪,难道这就是所谓的收集杯子的怪癖??
  地下停车场,庄若晴牵着莫思冕,莫晋亨抱着庄小妹,走向阿斯顿马丁。
  忽然,处在较高地势的庄小妹指着很远的地方,一阵大叫,“帅叔叔,帅叔叔!”
  “谁是帅叔叔?”地势较低的莫思冕问。
  “我的一个追求者。”
  莫思冕汗,“晴晴,你抱抱我,我也要看看??”哪个男人那么不长眼。
  这样,庄若晴同样擎起小屁孩,四个人齐齐朝一个方向望,只见一道挺拔的男人背影钻进一辆路虎,豪车扬长而去。
  由于距离远,光线暗,四个人也没看清什么,但莫晋亨还是目光幽冷,难道自己看错了,为什么那身影和步伐,如此像那个人呢?
  与此同时,路虎车后座。
  男人取出一支笔,在一个最大的玻璃杯底下写上庄若晴,一个含有紫色残渣的玻璃杯底下写上莫思冕,一个含有橙色残渣的玻璃杯底下写上庄小妹,之后,又用塑料袋将它们分别装好,递给前面正在开车的男人。
  “阿华,马上用玻璃杯上的唾液做个DNA检验,结果越快出来越好。”
  “是,莫大少爷。”阿华回。


第189章 本历年,总裁也穿红内内
  从婚纱店开车回来,莫晋亨一路沉默,任由车上两只小麻雀叽叽咋咋叫个不停。
  “怎么不说话?”庄若晴发觉他有些不对。
  莫晋亨没回答,只是打开天窗,单手掏出香烟。
  “别抽了,有孩子在。”庄若晴夺过他手中的烟盒。
  “给我。”莫晋亨的心好乱,语气冷冰冰的。
  后座,庄小妹见姐姐吃瘪,抱不平道:“亨亨,男人应该有风度,不能对女孩子发脾气,就像帅叔叔,他就很温柔的。”
  “哦?”莫晋亨眸光一厉,用探询的目光向后望了望,“小妹,那个帅叔叔说话很温柔?”
  “嗯。”
  “他长什么样?”
  “眉毛、鼻子、眼睛都很漂亮,超帅!”庄小妹渲染追求者的同时,立刻发现正在开车的男人变了脸色,她悬崖勒马,改邪归正道:“当然那只是像老姐那样普通女人的看法,在我眼里亨亨才是最帅的。”
  “小妹你瞎说什么?”庄若晴无语,为毛无缘无故自己躺枪?
  “老姐,你还不承认?咱们走的时候,你不是总回头偷看帅叔叔吗?”
  “我,我那是觉得他眼熟。”
  庄小妹鄙视笑笑,“呵呵,好牵强的理由,亨亨你信咩?反正我是不信。”
  一直在后座充当听众的莫思冕插上一句话,“男人想认识某个女人时,一般就会说这个借口!”
  “谁告诉你的?”庄小妹问。
  “我老爸。”
  “思冕,你老爸到底长什么样?”
  “挺好看的,反正我知道有好多像晴晴那么大的女人都喜欢他。
  莫思冕说这话有自己的目的,谁让二叔挖了自己的墙角,晴晴背叛了自己,他也要给他们添堵。
  “我没有喜欢他。”庄若晴极力反驳。
  “老姐心虚了??”
  前排,开车的男人斜着眼看向副驾驶的位置,目光冰凉如刀。
  庄若晴知道,自己被两个小屁孩无中生有,定下了错案。
  天公不作美,回到莫家别墅,天空飘着小雨。
  阿斯顿马丁停好,莫晋亨迈开长腿下车,扔下车里的三个人,庄若晴明白,这个老男人又开始耍小性子了。
  “亨亨好像生气了?”小妹洞察力较强。
  “哎呀,不用管他,二叔就那个臭脾气,我爸就不会,他脾气可好了。”
  “那你赶快回英国找你爸爸去吧!”去而复返的莫晋亨,手里撑着一把大伞,心比夜雨还凉。
  莫思冕意识到自己得罪了某个小心眼的男人,咳嗽了两声。
  “思冕,你爸爸在英国生活?好巧,帅叔叔也来自英国。”
  听到这句话,莫晋亨面色阴沉,眼睛眯了眯,不知在想些什么。
  莫思冕瞧见自己二叔那张比锅底还黑的脸,也没敢钻进伞里,灰溜溜地跑进门。
  庄若晴抱起妹妹,与莫晋亨共撑一伞,“晋亨,小孩子的话,你不要放在心上。”
  莫晋亨没接话,忽而转头看她,“那你呢?”
  “嗯?”庄若晴不明其意。
  “如果以后遇到比我温柔、比我优秀的男人,你还会和我在一起吗?”
  庄若晴不明白他为何这样问,愣神的功夫,他已经转身走了。
  望着莫晋亨的背影,她怔怔出神,为了自己不淋雨,他左半边的西装早已湿透,落寞中带着孤勇,这个一贯霸气外露的男人也有不自信的时候。
  这一晚注定在冷漠中度过。
  二楼最里面的卧室,庄若晴陪着两个小家伙共同入睡,自己怎么也闭不上眼睛。
  想了一阵,最终她翻身而起,披上睡衣,敲响了隔壁的门。
  书房中烟雾缭绕,莫晋亨正坐在大班椅上吸烟,“王昊,给我查一查那个人最近在哪儿?做些什么?”
  听筒另一端的某位助理怔仲,转瞬明白上司的意思,“大公子不是在国外,一直不允许回来吗?”
  “那是十几年前的惩罚,时间久了,有些人难免忘了。”
  “好的,我明天马上去查!”
  “还有,”莫晋亨接着说:“房子的事怎么样了?”
  “那个,”王昊迟疑,“庄主管是聪明人,恐怕有些难办。”
  “你觉得我身边会有一个没能力的助理吗?”
  “呃??总裁,我明白了。”
  这时,房门敲响,庄若晴出现在房中。
  见她出现,他有些意外,挂了电话,问:“怎么来了?”
  “睡不着,过来看看你。”她走来抢过他手中的烟蒂,一屁股坐在他腿上,双臂环着男人的脖子,从来没有过的主动,“少抽点烟,对身体不好,你看你都有白头发了。”说着,便信手在他鬓角摘下一根白发。
  莫晋亨余怒未消,再加上她提到白头发的事,没好气地回道:“身体不好更好,早死早托生。”
  诚然,他们之间差了十二年,整整一个时代,他上初中,她才呱呱坠地;他喜欢张国荣,她喜欢周杰伦;他看灌篮高手,她看海贼王。现在想想,两个人究竟是怎样看上对方的?代沟有马里亚纳海沟那么宽了。
  庄若晴瞪着葡萄一般的眼睛委屈地看他,“你要是死了,我怎么办?遇到你之后,你以为我还会爱上别人吗?我要你健健康康,我要你陪我一辈子,咱们一起看着思冕和小妹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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