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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孟楠洛也尝了一口,不过他的表情让人有些看不透,他皱眉像是在沉思什么,随后嘀咕着说:“这酒的味道……”
其他人也顾不上跟他交流什么味道,江岚直接开口就把话题岔到了之前高长月帮孟明朗打的那场比赛上。
整个饭桌上的氛围很好,高长月一开始的紧张局促完全被消除了。他们一家人很随和,说话也很和气,特别是江岚,她总能提到高长月能聊得上的话题,这样一来,高长月之前担心的尴尬场面就完全不存在了。
这顿饭,大概是高长月二十年的人生里,吃过最热闹也最开心的一顿饭。因为在此之前,饭桌上只有她和高满,高满吃饭还很快,吃完就走开,大多时候都是她一个人边追剧边吃饭,小呆偶尔来的时候,才能陪她边聊边吃。
那天之后,孟明朗重回训练场,又开始了紧张的训练。高长月的寒假剩下十多天,因为奶奶还没有完全康复,小呆似乎一直情绪都不太高,高长月没事就去她家陪她玩一会儿,有时还会想办法逗她开心。
日子就这样在闲逛中一天天过去,孟明朗比赛的前一天,江岚约高长月去家里吃饭,说孟肖出差去了外地,她一个人在家吃饭不习惯。
高长月隐约觉得她有话要对自己说,就去了。江岚做了几道西式的菜,还煎了牛排,因为知道高长月不喝酒,特意把红酒换成了饮料。
似乎早就做好了倾听的心理准备,所以当江岚把一个问句当成话匣子开关的时候,她并不意外。
江岚问:“月月,我们明朗,你了解他多少?”
高长月想起这些事情,心情就会莫名低落,不过她尽量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不那么沉闷,她平静道:“该知道的,差不多都知道了。”
“我就说。”江岚喝一口饮料,“有一次老孟回来跟我说,他在弟弟家撞见明朗跟一个小姑娘在一起,当着姑娘的面,明朗在介绍他的时候,说的竟然是‘孟叔’。当时我就知道,你对明朗来说不一般,因为平时如果有外人在场,他都不会叫我和老孟,实在避不开要喊的时候,他都叫我们爸爸妈妈,所以老孟一跟我说,我就猜你肯定知道了。”
高长月想想,好像确实是这样介绍的。她回:“其实那天我只是巧合下知道他是被领养的孩子,更多的是在帮他打完那场比赛之后,我自己瞎想的一些,还有就是年前我因为工作去到冬乌镇,见到了孙姨,就知道得更多了。”
江岚点点头:“我知道,孙姐那边打过电话回来,听说明朗有喜欢的女孩子。我太好奇了,这孩子这么多年,从来没有把感情在长辈面前摊开过,我一听孙姐都见过你了,就着急,所以才借着他小叔出国的事情,想见见你,你可不要怪我们心急啊。”
“我怎么可能怪你们呢?”高长月突然喉咙一哽,“江阿姨,我还有个问题想问问您,孟明朗的外公外婆为什么不要他呢?我知道他连想吃外婆做的饭都只能站在门口吃完就走,我真的替他感到难过,可是又不知道这中间发生了什么,还有关于那个教练的事情,他不愿意跟我说……”
除夕夜她开口试探过,最后不了了之,答案是有了,可透露答案的人却再不愿意开口。
江岚从一旁抽了两张纸巾递给她,叹着气说:“明朗的亲生母亲叫陈怡……”
余思久、陈怡和江岚,他们都出生在冬乌镇,那时候镇子小,小学和中学都只有一所学校,三人直到上高中,才因分班而分开。
小时候的余思久非常调皮,不光自己不爱学习,还喜欢招惹陈怡。陈怡呢,胆子又小,柔柔弱弱的,白天在学校里有江岚护着,余思久还能稍微收敛一点,可余家和陈家是隔壁,余思久简直占据了天时地利,放学之后,江岚不在,陈怡就只能被使唤得团团转。
那时候只要吃过晚饭,附近的孩子们就像蚂蚁出巢一样,聚在村里专门供附近农户打谷子的场地上玩耍。从谷场到村里唯一的小卖部,来回要二十分钟,陈怡几乎每隔五分钟就要被余思久使唤一趟,买拔糖、汽水、冰棍、奶糖……
夏天的时候,有骑着自行车到村里叫卖的小贩,可余思久偏不买这种,就要使唤陈怡来回跑上二十分钟去小卖部买来一模一样的,他才高兴。否则只要他不高兴了,整个场子上的小朋友都不得安生。
因为那块占地很广的谷场是他家开的,当时整个冬乌镇只要是种谷子的人家,每年都要来租用场地。余家在那个年代,勉强能过上吃穿不愁的生活,所以只要余思久一不高兴,就会拿着长杆子到处追赶来玩耍的小朋友,简直就是恶名昭著的小魔王。
而陈怡从小被余思久使唤到大,江岚作为她从小玩到大的好闺密,一直在为她打抱不平,也因为江岚从小就是三好学生,余思久不太敢惹,所以三人的关系在不知不觉中就像是老鹰捉小鸡的游戏。只要江岚这个“鸡妈妈”不在,“鸡宝宝”陈怡就要被“老鹰”余思久摧残,而这只“老鹰”的所有行径,在江岚看来,恶劣到了极致。
所以江岚从来都没有想明白过,陈怡为什么会喜欢上那个捣蛋王。
可这世上,哪有什么毫无来由的喜欢,江岚只看到余思久使唤陈怡,却没看到使唤陈怡买来的所有零食,他只吃一口,汽水只喝一口,拔糖、奶糖和冰棍都只舔一口,就嚷嚷着不要了。
那时候的人家,小孩儿能吃上零食都是天大的幸福,更别提是陈家。陈家因为只生了一个女儿,在那个重男轻女的年代成了村民们闲暇时的谈资。陈怡的父亲是典型的大男子主义者,在积年累月的嘲笑下,更是不待见这个女儿。人们都说女儿是父亲的小棉袄,陈怡却成了父亲眼中的毒瘤,成了让他丢脸无数的污点。
想从家里得到买零食的钱,比登天还难,不过因为余思久,陈怡几乎吃遍了那时候流行的零食,他“不要的”,全都进了她的肚子。
上高中之后,三人分班,余思久不知道用了什么方法,开学仅一个月,就被调到陈怡的班级,两人不但同班,还成了同桌。
那个年代,女孩们上高中后都有零花钱,她们每个月可以买当时新潮的卫生棉,陈怡却没有,她只能拿布条凑合用。那时候学校小卖部的小豆冰棍是两毛钱一根,一毛五分钱的山海关汽水已经被三毛五分钱的北冰洋取代。
余思久每次让陈怡跑腿买零食,都会多给她两毛钱,二十多天下来,她能存下两块八毛钱。当时小卖部的卫生棉是一块三毛钱一包,她每个月用两包,花去两块六毛钱,剩下的两毛钱,她可以买热糖水喝。
这些都是从小到大,陈怡悄悄藏在心里的小秘密,他们之间的感情,就是在无数两毛钱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
长大之后的余思久虽然不再像小时候那样调皮捣蛋,不过他依然没有成为爱学习的好学生,因为他迷上了一项运动,冰球。
那时候,在大城市都很少有一块像样的冰场,更别提在乡下,所以陈怡从上高中开始不光被使唤,还多了一项工作。
冬天的冬乌镇,大雪可以连续下半个月,在很少有人走动的山间平地里,一整个冬天下来,积累的雪有将近一米深。放寒假的时候,余思久每天都会叫上陈怡,两人经过小半个月的努力,他们把山里那片原本被白雪覆盖的地方,踏平成一块符合国际标准长六十一米、宽三十米的伪冰球场。
后来因为买不到冰鞋和冰杆,陈怡还陪余思久一起把他的一双老军鞋用木板和铁片改装成冰鞋,最后还偷了他爷爷的拐棍用来制作成球杆,那次余思久被家里人从村头追着打到了村尾。
在余家追问鞋和拐棍下落的时候,陈怡把它们埋在自家后墙下,为余思久保住了他的冰鞋和球杆。
陈怡见过余思久穿着蹩脚的冰鞋在雪地里摔得人仰马翻的样子,也见过他就算摔断腿也能一个打挺爬起来的样子。在那项速度快到极点的运动里,她窥见了一个少年在拥有梦想后的兴奋,所以她认真地说自己理解他,她将他看得通透,她懂他的热爱,懂他的感情。
所以在很久很久之后,当两人大学毕业,当他们互诉情意成为恋人之后,余思久终于等来机会,去到冰球运动盛行的国家,代表祖国打一场比赛。
他走之前告诉陈怡,等他回来就上陈家提亲,不管双方父母有什么意见,他这辈子娶定她了。
她信他,也念他,整整一年,在那个大多时候还需要以书信相通的年代,他们就像失联了一样。
陈怡在余思久走了两个月后发现自己怀孕了,这样的情况在当时的年代,就算不被浸猪笼,家里也非把她生剥一层皮,她慌慌张张去滨城找到江岚。
那时候江岚已经在孟家的医院里做实习护士,妇产科的科长孟肖是她的男朋友。相比陈怡,她无疑是被幸运所眷顾的那一个。她当时强烈要求陈怡放弃这个孩子,就在他们医院流掉,所有的费用由她来承担,可陈怡死都不愿意,非要把孩子生下来,想着等余思久回来接他们母子回家。
大概是因为江岚强硬的态度让陈怡怕了,她害怕江岚会为了保护她而伤害这个孩子,所以后来她挺着八个月大的肚子偷偷跑回冬乌镇,在镇上租了民房独自生活。她每天都在等待孩子降临,等着等着,她从电视上看到余思久在国外举办的冬奥会上为祖国一举拿下冰球项目首枚金牌,他成了为国争光的大英雄,成了举国关注的奥运冠军。
陈怡欣喜若狂,喜极而泣,她好想马上就能见到他,可她连他在哪儿都不知道。她当时想,只要自己好好把孩子生下来,他总是要回来的,等他回来,他们一家人就能团聚了。可偏偏命运开起了玩笑,当她因为大出血入院,从医生嘴里得知生产危险时,第一个想到的人是江岚。
映着暖黄灯光的餐厅里,高长月拿纸巾都堵不住眼泪。江岚坐在她对面,手里握着高脚杯,眼眶微红地叙述:“生的那天晚上,她给我打电话,说她要保孩子。当时滨城到冬乌镇的路还没有修通,我连夜赶回去都没能见上她一面,她在电话里说这个孩子无论如何不能让余家知道,凭当时余思久在国内的关注度,这个孩子可以瞬间把他拉下神坛……”
江岚哽咽了,缓了好一会儿,才继续道:“我非常愧疚,愧疚我没有阻止她要这个孩子。她刚怀孕,听到我建议她流产后,她突然戒备心很强,我给的东西她吃得小心翼翼,生怕我做出什么对孩子不好的事情。后来我查到她胎盘前置,我就想在她生产时偷偷把孩子拿掉,保住她的命,可她偷偷跑了,谁都找不到她。我和她从小玩到大,我会忍心害她吗?可她偏偏这么不珍惜自己的命,最后孩子生下来,她父亲知道后差点儿气瘫在床上。你大概不了解当时一个丑闻可以轻易击垮一个家庭的那种影响力,她父亲宁愿死都不认她的孩子,我去她家里好说歹说,她妈妈才同意偷偷去医院把她带回去,可孩子却怎么都不肯抱走。出于那一份愧疚之心,我顶着压力说服老孟把孩子领养过来。大概是老天怜悯这一家子,明朗很优秀。”
“那后来呢?”高长月鼻子都哭到堵塞,她带着鼻音问,“余思久回国之后,没有问过她去哪儿了吗?”
江岚缓缓情绪,回道:“怎么可能不问,当时陈家给的回答就是两个字,死了。余思久不信,跑来问我,我也是用这两个字搪塞他。可他依旧不信,隔两个月就来问一次,每次我都这么跟他说,后来渐渐地,半年来问一次,最后一年来问一次,大概在五六年之后,他没有再来过了。”
“孟明朗呢?他是什么时候知道这些事的?”
“上初中之后,他能明事理了,我找机会跟他坦白了。其实从把他接到滨城开始,周围邻居就会议论,这种事情他早晚都会知道,与其让他从别人嘴里听些乱七八糟的,我更愿意亲口告诉他。从那之后,他就改口叫我们叔叔阿姨,不过在外人面前,还是叫的爸爸妈妈。”
高长月刚刚平复一会儿的心情,一下子又沉了下去。她眼角滚出一滴眼泪,说:“他跟我说过,他想在冰场上追逐、战胜他的父亲,他竟然一点儿都不恨那个没有给过自己一天温暖的人……
“明朗就是这样,不管是余思久,还是当初狠心丢下他的外婆,还有至今都不愿意让他进家门的外公,他从来没有恨过。当初他高考选专业,也是为了老孟家的医院,义无反顾选了医学院。这也怪我那个不成器的儿子,就知道靠着哥哥胡作非为,非要吵着学什么动漫设计,虽然当时老孟跟明朗说过,不用考虑他们孟家,让他专心去打冰球,他却说自己两个都能学,让我们不要担心。最终他也做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