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爷厌了这爱情长跑-第5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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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松开手,珍惜地将乐谱重新展平,道:“你等我回来。”
  这是时隔六年燕斐然第一次送他的礼物,还是这么珍贵的音乐曲谱,他想要先好好收藏起来。
  燕斐然明白他的想法,笑得十分包容,“好。”
  可是,你最珍贵的,难道不是眼前的人吗?几页曲谱有什么要紧,只要他愿意随时能写。
  这个男人,总是这样本末倒置。
  不过,他要不是这样做,倒也不是盛锦了。
  燕斐然回到钢琴前,续写这之前那个乐章。他专注在音乐里的时候,总是感受不到时间的流逝。只觉得才过了一会儿,盛锦就再次出现。
  事实上,盛锦不止是将曲谱放回办公室的保险箱里,还把这一天的工作都做了重新安排。
  他不知道燕斐然具体有多少曲谱需要整理,于是提前预留了一整天的时间。被耽误的工作,他可以通过晚上加班来弥补。
  有了盛锦的加入,燕斐然的速度加快了好几倍。原计划要花好几天才能整理完的曲谱,两人工作到深夜,就全部做完,只剩下最后的录入和打印工作。
  整整一天,他们都在音乐中渡过。
  盛锦所起的作用绝不止是替燕斐然收集整理,还会很快地帮他找到最合适的乐器和音阶。
  燕斐然站起来伸了个懒腰,把所有完成的曲谱分乐章归好类,盛锦拿过订书机挨个装订成册。
  接下来的工作,就可以交给夏路去安排。燕斐然最后要做的,就是检查最后的成品,并进行录制。
  “坐累了吧?”
  盛锦放好曲谱,很自然地伸手替燕斐然捏着肩颈。他的力道刚刚好,让因为僵硬而发酸的脖子得以舒缓。
  燕斐然把头往后仰着,用一个十分困难的姿势看着盛锦,反手捏了捏对方的肩。
  盛锦望着他近在咫尺的容颜,实在没忍住,吻了下去。
  燕斐然的手勾住他的脖子,全身心地投入这个吻,久违的甜蜜浓情,舒服得他整个人都要化了。
  有欲望,却又不仅仅是欲望。
  六年,他觉得自己浪费了整整六年的时间,来跟自己过不去、跟盛锦过不去。
  一个长吻结束,盛锦的眼睛里满载喜悦。他抚着燕斐然长及肩胛骨的发丝,满足的喟叹一声。
  这一刻,他们什么都不用说,只需紧密相依。
  片刻后,燕斐然问:“饿了吧?走,我请你吃宵夜,犒劳你。”
  盛锦有些不敢相信。
  难道,这一天的好运还没结束?
  他呆愣的样子,让燕斐然不禁乐出了声,踮起脚在他头上敲了一记,“去吗?”
  “去,去!”盛锦忙不迭地点头,“当然要去。”
  窗外已是深夜,城市灯火如昔。
  燕斐然开着比烈焰还要红的跑车,在深秋的风里目的明确地朝着安苏大街而去。自从离开安苏洞之后,他们都很忙碌,再也没有一起回来过。
  当年弥漫着烟火气的夜市早已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干净整洁的大街、闪烁着霓虹灯的酒吧、金碧辉煌的酒楼。
  在等一个红绿灯的时候,两人有默契地对望了一眼,燕斐然打了转弯灯,拐进旁边一条不知名的小巷。
  跑车在这条小巷里十分显眼,甚至会不断蹭到旁边所搁置的物品。
  燕斐然却没有丝毫心疼的意思,神色自如地朝着前面开去。硬是将一辆风驰电掣的跑车,开出了慢吞吞的蜗牛效果。
  甚至在离开这条小巷时,左边的后视镜上还套了一个粉色的、破了一半的塑料袋。
  盛锦刚开始还一本正经的坐在副驾驶上,现在已经因为憋笑憋得浑身颤抖。燕斐然面无表情地按下车窗,伸手将那个塑料袋拨开,说:“你想笑,就笑吧。”
  话音刚落,盛锦便哈哈哈大笑起来,前仰后合不能自己。
  “有这么好笑?”燕斐然想不通。
  但他表情越是平静越是不解,盛锦便越觉得好笑。半晌后,他才终于停下这场大笑,用手指揩去眼角笑出来的眼泪,忍俊不禁道:“然然,你真的太好笑了!”
  燕斐然把车靠在路边停好,手扶在方向盘上,侧过脸看着盛锦,认真问:“盛锦,你多久没这样笑过了?”
  盛锦一怔。
  被他怎么一问,他甚至想不起来。
  怎么可能?
  盛锦不信邪地搜索起脑子里的记忆来,才发现这几年他除了工作,就是工作。工作之外,是想着怎么才能重新赢回燕斐然的心。
  这两样,哪一样都不轻松。
  上一次大笑,还是和燕斐然在一起的时候。他们一起走在街头,却被狗仔认出来,为了不被拍下,燕斐然拉着他一阵发足狂奔。
  那会儿两人都还很年轻,脚下仿佛生风了一般,跑起来就停不下来。到最后,根本就忘记了狗仔那回事,一直跑了两条街才因为体力耗尽不得不停下。
  他记得那是一个下午,眼前的街道跟现在这条有点类似。两人撑着膝盖呼呼喘气,对视了一眼后,哈哈大笑起来。
  在那之前,他从来没想过有一天会在陌生的街头这样肆意奔跑。
  他在方颐和盛长歌的教导下长大,哪怕在最贫穷的时候,也会严格遵守贵族的礼仪规矩。
  说话是永远的轻言细语,遵循着谈吐的规则。吃饭喝水一定不会发出声音,更别提穿着西装皮鞋在街道上狂奔。
  这样的经历让他获得前所未有的畅快,就如同燕斐然这个人一样,令他深深着迷。
  可是,他和燕斐然相恋三年,那样的快乐却并不多。
  到了第三个年头,两人时常因为工作产生争执。改了名字后的灿影搭上了互联网这班飞速发展的列车,正是一往无前的时候,一切都摸着石头过河,每天都有新变化。
  盛锦的工作量,大到不可想象。而燕斐然作为灿影力捧的艺人,说是靠他一人撑起整个公司半点不为过,档期排得密密麻麻。
  在这种情况下,盛锦依然坚持要当燕斐然的经纪人,把所有的工作都在见缝插针间完成。
  因为如果不这样,两人一旦各忙各的,就算住在同一个屋子里,十天半个月也见不上一面。
  然而,随着盛锦越来越忙碌,他不得不放弃陪在燕斐然身边的时间,让助理陪同燕斐然出席各项行程。
  而这个无奈的现实,不仅让他们见面时间骤然减少,还无端端多了不少隔阂与争执。
  直到六年前年中盛典那一天,发生了让盛锦后悔终生的那件事,两人的关系戛然而止。从此以后,他真的就没有再开怀大笑过。
  被燕斐然这么一问,盛锦才察觉到这个事实。
  见他一脸茫然,清俊的面容仿佛被掩上迷雾,燕斐然颇为怜惜地抚了抚他的发尾,认真说:“或许,我们现在有时间,一起吃个宵夜?”


第77章 简单点 
  感受着颈侧处传来的温柔触感; 盛锦一时激动得说不出话来,然而他的眼睛出卖了一切。
  燕斐然也不等他回答,将跑车缓缓停在路边。
  这个地方比他刚开出来的小巷子要宽一些; 靠着墙根处停着一长溜的车; 有人穿着收费的制服。在这个繁华的京城; 哪怕是当初无人问津的安苏洞,也到了只要有个地方就能停满车的地步。
  盛锦下了车; 燕斐然很自然地牵过他的手,指了指前面一个热气腾腾的大排档。
  当年的夜市是再见不着了,但这条街上摆着好多临时的摊点,立着各式各样的吃食招牌; 琳琅满目热气腾腾; 人们来来往往非常热闹。
  燕斐然用手指着的地方,正是其中最大的一家; 在街角处拥有一家固定的门店。摆出来的桌椅板凳满满当当,一直到了人行道上。
  眼前的景物与当年在恍惚间重叠; 让盛锦一阵视线模糊。好半天,他才寻回自己的声音,问:“你来过吗?”
  “没有。”
  燕斐然摇摇头; 道:“我也好多年没有回来过; 今天想来看看,就来了。”他不过是兴之所至,能找到这样的地方也很意外。
  “走。”
  燕斐然拉低了头上的棒球帽; 将外套的拉链拉到最上面; 朝着盛锦伸出了摊开的掌心。
  盛锦心头一跳; 毫不犹豫地将手放在他掌心。
  两人来到大排档; 就在外面找了一处空着的桌椅坐了。燕斐然丝毫不担心会有粉丝将他认出来; 毕竟粉丝总是默认自己的偶像不食人间烟火,更别提出现在这样的平价大排档。
  盛锦去点菜,燕斐然坐在原处,将用塑料封套密封好的碗筷杯子拆掉,摆在两个人面前。
  盛锦对燕斐然的口味喜好烂熟于心,也不用担心他点的不合口味。或许会不合他自己的口味,但一定是燕斐然所喜好的。
  大排档里客人很多,每一桌都专注于眼前的美食,谁也没有注意到燕斐然这样的大明星竟然就这样大喇喇地坐在人群中。
  在他们隔壁,是一个坐了十多个人的大圆桌,一群有男有女的年轻人在喝酒猜拳,热闹得不得了。
  燕斐然喝了一口大排档免费提供的茶水,朝着盛锦举起茶杯,微微一笑。
  他自从拍完《伴世》头发长了之后,就一直留着,现在已经长及肩颈。这会儿为了避人耳目,他又戴着棒球帽压低了刘海,越发显得黑发白肤,脸型小巧精致、唇形饱满。
  在大排档昏黄的灯光与食物烧烤的烟火气中,燕斐然这一笑,直接让盛锦心脏漏跳了一拍。
  现烤上来的食物很香,烤串上滋滋地冒着油花,辣椒与青葱在一起激发出诱人的香味。不同于高档酒店里被摆得花团锦簇的食物,它们连盛放的器具都是如此随意,却蓬勃又鲜活,就像他眼前的人。
  两人吃得并不多,燕斐然必须要考虑热量摄入,而盛锦一向饮食清淡。
  燕斐然买了单,两人站起来时还让其他人多看了他们几眼。两人都身高腿长、气质优越,哪怕此刻认不出来,在人群中也非常出众。
  “你看,那里有章鱼小丸子!”
  这是他当年最爱吃的食物,买一盒捧在手里,边走边吃。后来一起吃的人多了盛锦,分享让食物更加美味。
  燕斐然兴致勃勃地跑到食摊前,买好一盒小丸子。他拿了一根竹签给盛锦,托着盒子放在盛锦跟前,“喏,一共四个,我两个、你两个。”
  盛锦只觉得这一整天都像在做梦,叉了一个小丸子吃在口中,明明是咸香味的小丸子,偏偏被他吃出了甜蜜的滋味。
  夜已深了,燕斐然将盛锦送到别墅花园外。
  “你明天还有工作,快回去吧!”燕斐然说完,打开了车门锁。
  盛锦望着他,不肯走。
  燕斐然耐心地等了一会儿,盛锦仍然是欲言又止。
  他害怕自己一开口,就打碎了这个梦。他更害怕,燕斐然所做这一切,是某种他不知道的告别仪式。
  燕斐然叹了一口气,道:“你如果有话要说,就说吧。”
  “然然,我……”盛锦顿了一下道,“你不会离开我,对吧?”
  燕斐然凝望了他片刻,没头没脑地说:“地球的寿命是四十六亿年,人类的出现不到五百万年。人类创作生命、又扼杀生命,创作艺术、又毁灭艺术。”
  “从拍《伴世》时我就在想,每个人存在这个世界上,究竟有什么意义?比起地球和庞大的宇宙,一个人的存在渺小得让上帝发笑。”
  燕斐然的话,听上去有明显的自毁倾向,这让盛锦立刻神情紧张地握住他的手指,道:“然然!你的存在当然有意义!你写了这么多优秀的音乐作品,还有这么多喜欢你的人,包括我。”
  “我知道。”燕斐然认真点头,“但我不依附于任何人活着,我存在也不是为了讨好任何人。在点映会我把完整的《伴世》看完之后,我就想,我要用一种更简单的方式活着。”
  “十多岁的时候,我想要活得轰轰烈烈,要让全部人都看见我,不能忽视我。现在,我只想要简单点。”
  孩子最容易做到的简单纯粹,对燕斐然来说,却并不简单。
  他的敏感细腻让他的心装了太多东西,又有太多过往与现在的利益纠葛,让他就算想任性一回,也不得不考虑各方面的反应。
  可是,现在他只想活得简单点。
  “我问我自己,我喜爱音乐吗?答案是喜欢。”
  “我又问我自己,我爱你吗?答案是爱。”
  “然然!”盛锦一把抓住他的手放在自己心口,说,“我也爱你!我们重新开始,好吗?”
  六年来,他无数次地问出过这句话,却从来没有得到过回应。而现在,盛锦觉得是距离成功最近的一次。
  在他热切深情的目光注视下,燕斐然缓缓摇了摇头,道:“我爱你,但我不想勉强自己。”
  “那你想要什么?”盛锦追问。他并不感到失望,重要的是燕斐然愿意跟他分享心情。
  “在我没想好之前,我们就像现在这样,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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