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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一个女玄术师-第69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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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拍了一下脑袋,道:“我明白了,这里有结界,它们根本就看不到我躲避的那个洞穴。”

    “既然你没有进去,怎么知道里面是上古大妖的墓穴?”叶思媚问。

    劳森道:“洞口有块破了一半的墓碑,墓碑上有字,是上古时代的妖族文字,我曾在博物馆见过,虽然看不懂意思,但能够认得出来。”

    叶思媚沉吟片刻,道:“你在这里等我。”

    劳森问:“您不带我一起去吗?”

    “里面很可能有危险。”叶思媚道,“你就不用去了,我照顾不过来。”

    劳森的鼻子有些酸。

    叶小姐对他真好,竟然会担心他的安危。

    他还以为在这些高级玄术师的眼中,他们这些人都只是炮灰呢。

    叶思媚根本没想到自己随口一句话竟然给自己刷了一波好感,她飞身进入那洞穴之中,顿了顿,又转头在洞口处下了一个防御阵法,免得有人从后面摸进去捅她刀子。

    洞穴之内果然立着一块石碑,只是那石碑破了半边,上面密密麻麻刻满了上古时期的妖族文字。

    叶思媚的脑海中有妖族文字的记忆,是回来的时候九天金莲一股脑给她释放出来的。

    叶思媚细细地读那些妖族文字,越看越惊讶。

    这竟然是一座凤凰古墓!

    传说,凤凰是不死的。

    它们在垂垂老矣的时候,会跳入火焰之中,浴火重生,又变成一个年轻妖族。

    但这个年轻妖族却拥有着强者的记忆和实力。

    因此在龙凤统治世界的年代,凤凰压了龙族一头。

    龙族靠的是极高的天赋,而凤凰靠的是长久的生命。

    石碑上说,这里埋葬的是最后一只凤凰。

    既然凤凰不死,为什么它们还会灭亡呢?

    当然是因为龙族啊!

    就是因为凤凰会越来越强大,龙族却会老,所以他们打不赢凤凰,只能想到一个办法。

    下毒。

    石碑上说,凤凰非梧桐不止,非练实不食,非醴(lǐ)泉不饮。

    意思就是说,凤凰除了梧桐树,不会栖息在别的树上;除了竹子所结的练实,不会吃别的东西;除了甘美的泉水,不会喝别的水。

    于是龙族生了一条毒计。

    他们找到了一种毒药,下在竹子上,让竹子得了一种传染病。

    这种传染病很快就在各种竹子之中传播,最后所有的竹子都染了病,而凤凰吃了竹实,很快也都发病了。

    龙族乘机来攻打凤凰一族的领地,凤凰的数量本来就少,被杀了个干净,只剩下这最后一只凤凰飞过太平洋,来到了阿美利加州。

    只可惜他的伤太重,毒又发作了,最终逃不掉死亡的命运。

    但他留下了后手。

    他精通占卜之术,临死之前曾掐指一算,算出在千百万年之后,会有人找到他的墓穴,并且带来异火——丹穴之火,将他复活。

    他在墓穴之中设了一个复活大阵,他的尸体就躺在阵法之上,只要有人将丹穴之火扔进阵法之中,将阵法点燃,他就能浴火重生。

    他相信,总有一天,那个人会出现。

    在碑文的最下面,写着这只凤凰的名号——凌凤。

    凤为雄,凰为雌。

    这是一只公的。

    她伸手在那只凤凰的名号上轻轻抚摸了一下,那妖族文字忽然亮起了金灿灿的光芒,然后后面的石门就发出咔咔咔的沉重声响,缓缓地打开了。

    叶思媚:“……”

    凌凤啊凌凤,你是不是心太大了一些?

    我摸一下你就让我进去,你就不怕我把你的尸体给毁了?

    难道你就这么笃定,我是一个好人?

    她细细一想,还真有可能啊,突然觉得后脊背有些发凉。

    她一边想着一边走进了墓穴。

    这座山洞很大,有人工开凿的痕迹,估计原本没有这么大,凌凤来了之后加以改造,用来栖身。

    山洞的正中央,用鲜血画了一个阵法,哪怕已经过去了千百万年,那颜色依旧鲜亮,看起来就像是昨天才刚刚画上去的一般。

    在阵法的正中,堆放着很多柴火。

    那可不是普通的柴火,而是梧桐枝。

    而且是上古时期凤凰们喜欢栖息的那种梧桐,与今日的梧桐不同,灵气极为旺盛,甚至可以修炼成树妖。

    阿美利加州这边,根本就不生长这种梧桐,凌凤能够找来这么多柴火,可见是花了很大的工夫。

    而在那柴火之上,躺着一只凤凰。

 第1746章 你等的人不是我

    《山海经·南山经》中记载:“又东五百里,曰丹穴之山,其上多金玉。丹水出焉,而南流注于渤海。有鸟焉,其状如鸡,五采而文,名曰凤皇,首文曰德,翼文曰义,背文曰礼,膺文曰仁,腹文曰信。是鸟也,饮食自然,自歌自舞,见则天下安宁。”

    这段记载中,凤凰是一种长得像鸡的飞禽,它浑身五彩,极为漂亮,身上的五彩花纹则代表着德义礼仁信的美好品德,只要它们出现,就能带来天下太平。

    眼前的这只凤鸟,身上的羽毛果然是五彩缤纷的,而不是后人以为的浑身火红,它比鸡大得多,甚至比孔雀都要大上一轮,尾羽并不是后世描绘的孔雀尾羽,而是一条条如同五彩彩带一般的漂亮羽毛。

    真美。

    叶思媚不禁在心中感叹,凤凰不愧是神鸟,上古的主宰,真的是美极了。

    若是它幻化为人形,不知道容貌会有多俊美?

    想到这里,她情不自禁地飞到了凌凤身边,伸手轻轻地抚摸它那一身漂亮至极的羽毛。

    很舒服,就像是在摸金丝绒一般。

    她居然撸到凤凰了,这一趟真是千值万值。

    她轻轻地叹息了一声,道:“只可惜我并没有什么丹穴之火,无法将你复生,你当初算的那一卦,终究是错了。”

    凌凤自然无法回答她,它的眼睛微微闭着,头上的羽毛很长,就像彩带一样漂亮。

    要是能养这样一只灵宠就好了。

    她心中默默地想着,却知道这都是妄想,凤凰才上古的统治者,何等的高贵,怎么可能给她做灵宠?

    她收回了手,道:“不过你也不用太伤心,或许你等的人并不是我,而是另有其人。”

    说罢,她飞身而起,出了石门,那厚重的石门缓缓地合上,叶思媚回头看了一眼,道:“希望你能有重见天日的那一天。”

    她又回到了对面的山峰之上,劳森还在等她,见她出来,急忙上前道:“叶小姐,情况怎么样?”

    叶思媚道:“里面什么都没有,或许很早以前就已经被人洗劫过了吧。”

    劳森的脸上露出了几分失望。

    叶思媚之所以这样说,是防止再有人来探索这座古老的妖族墓,要是那只凤凰被人毁了肉身,那就太可惜了。

    那可是世上最后一只凤凰了,它对龙族还有克制作用,毁灭了太可惜。

    劳森见她空着手出来,也没有怀疑,问道:“叶小姐,你以后有什么打算?”

    “还能有什么打算,当然是回国去。”叶思媚看了他一眼,道,“你现在是什么修为?”

    劳森有些不好意思,道:“我的天赋不高,只是四级后期罢了。”

    叶思媚心中一动,道:“你想成为花旗国的统治者吗?”

    劳森吓了一跳,惊骇地望着她,过了好久才道:“叶小姐,你……你没有开玩笑吧?”

    叶思媚严肃地说:“当初花旗国之所以会毁灭,大灾变之所以会降临,正是因为花旗国的顶层有一群宵小之辈。这些人内斗内行,外斗外行,竟然胆敢勾结地狱之王,来对付人族。”

    说起这个,劳森的眼中也涌出了熊熊怒火。

    他当年本来在军队服役,家中有父母兄妹,本来很幸福。

    可是那一天,大灾变降临,地狱之王刚刚来到人间就撕毁了和花旗国高层的联盟,在花旗国的国土上肆虐。

    他的父母在第一天就死在了灵怪的手中,而且死得很惨,死状惨不忍睹,他的哥哥没有细说,但他能够想象得到。

    他的哥哥为了保护妹妹,一直躲躲藏藏,甚至还躲到了下水道中,在臭气熏天的下水道里生活了三个月。

    但是,他在出去寻找食物的时候,被一只灵怪撕成了碎片。

    他妹妹也是运气好,跟着一支有魔法师的逃难队伍,才逃出了大城市,回到了老家,捡回了一条性命。

    那个时候,她妹妹才十三岁。

    一回忆起那些惨烈的过去,劳森就觉得浑身的鲜血在燃烧。

    他恨灵怪,也恨当年勾结灵怪的高层。

    叶思媚道:“当年的那些高层没有死光,他们还躲藏在暗处,悄悄积蓄着实力,等待着有一天地狱之王死了,他们好重新夺回权力。”

    劳森咬牙切齿地道:“他们做梦!”

    叶思媚很满意。

    就是要满腔恨意才好。

    “据我所知,当时花旗国一共有十三个八级玄术师,在和灵怪的战斗中死了九个,最后还剩下四个。”她目光幽幽地说。

 第1747章 种下反抗的种子

    说起那几个八级玄术师,劳森就气得脸色通红,道:“他们不战而退,逃到戈壁的深处去了。为此好几座城市的人被灵怪屠杀。”

    当初他也参与了救援,可是当他们这支救援队抵达那些城市的时候,看到的是满地都是鲜血的惨像,至今想起都让他做噩梦。

    叶思媚正色道:“像他们这样的人,怎么能够带领阿美利加州的人族?”

    她顿了顿,又道:“这些人最擅长的就是篡改历史。只要他们数十年如一日地告诉人们,当年他们并没有临阵脱逃,而是为了保存实力,再将那几座城市被屠杀的责任嫁祸给别人,他们就能够把自己摘得干干净净。”

    “只要等到这一批见过当年真相的人全都死了,他们的目的也就达到了。”

    “在历史上,他们不止一次做过这样的事情。”

    叶思媚抬起眼睑,深深地凝望着眼前的劳森,她的声音带着几分魔力,劳森心中的怒火熊熊燃烧,眼睛通红,几乎要滴出血来。

    “我不会让这样的事情发生的。”他厉声说,“我会想尽办法拆穿他们的阴谋,让所有人都知道他们的真面目。”

    叶思媚心中很满意,但面上却轻轻叹了口气,道:“你这样做,迟早会遭受他们的毒手。”

    劳森皱眉,他知道叶思媚说的都是真的。

    以前就有不少专门揭露真相的记者遭受到他们的毒手。

    “所以,你要变强。”叶思媚目光深沉地说,“只有你变强了,他们才不能伤害到你。”

    劳森有些不好意思地说:“不是我不想变强,实在是我的天赋不允许……”

    叶思媚淡淡一笑,道:“天赋不够,可以用勤奋来凑。而且……”

    她顿了顿,道:“我也可以帮你。”

    说罢,她身上的灵气朝着劳森席卷而去。

    劳森只觉得一股磅礴的力量扫过自己的身体,那些多年来积攒在他身体之中的暗伤全都消失了,他就像是泡在了温泉之中,舒服极了。

    他觉得整个人都晕晕乎乎,飘飘荡荡的,好半天才回过神来。

    他赫然发现,自己的修为竟然突破了。

    一下子就突破到了六级。

    连升两级?

    他满脸的不敢置信,反复地看着自己的双手。

    是叶小姐!

    是她帮了他!

    她抬头看去,眼前早已经没人了,只是几步之外的大石头上放着几只玉瓶。

    那玉瓶上用英文写着药物的名称和作用。

    这是叶小姐留给他的?

    他紧紧地握住玉瓶,眼神慢慢变得坚定了起来,喃喃地道:“我一定会变得强大,等到我成长到足够强的时候,我会让当年的那些人付出代价。”

    叶思媚正在前往花旗国的其他城市的路上。

    她之所以帮助劳森,不是她圣母,见到一个人就像帮帮别人,而是为了在花旗国留下一个反抗的种子。

    当年的那些人犯下了这么大的罪行,想要轻易翻篇,做梦呢。

    就算她愿意放过他们,天道也不答应。

    她本来也可以杀过去将那些人全都除掉,但她毕竟是个外国人,要是让花旗国的人知道他们的强者死在外国人手中,无论她有多正当的理由,都很容易被曲解。

    既然如此,还不如多培养一些具有反抗精神,仇恨当年那些强者的人,免得让当年那些强者又跑出来作乱。

    她杀了焰王,是为了整个人类的兴衰,而不是为了帮那些人重新统治花旗国的。

    她在破败的城市中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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