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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之御:“……”
丁一:“……”
卧槽!你要不要这么怂啊。
那玄术师看着叶思媚,脸色苍白,双腿一软,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叶思媚满脸的失望和不屑。
她将地上的长刀捡了起来,塞进了旁边那位安保队长的手中,道:“他没有胆子。你来。”
安保队长满脸震惊的望着她。
“愣着干什么。快点砍我!”叶思媚喝道。
安保队长眼睛睁得更大,拿着那把刀,一时间竟然犹豫了。
叶思媚有些生气,道:“难道你们暹罗国的男人都是软蛋吗。连砍人都不敢。”
安保队长在心里吐槽:砍人我敢,但从来没有人求着我砍他啊。
他还在犹豫,巴卡子爵,忽然夺过长刀,大吼一声,朝着叶思媚的脖子狠狠地砍了过来。
长刀带起了一阵腥风。浓烈的黑色怨气将叶思媚缠绕,仿佛不杀了她誓不罢休。
巴卡子爵也在使用这件灵器的同时。被急速地抽走了全身的生机,他的脸色迅速地变得灰白。
洛之御和丁一心中一跳。丁一往前踏了两步,想要去救她,而洛之御已经冲了上来,速度快得惊人,只能看见一道残影。
他已经抓住了她的手腕,而叶思媚的反应也很快,直接就将他给推开了。
嚓。
刀砍入血肉的声音响起,那把战刀没入了叶思媚的脖子。到了他的喉管处。
场面一时寂静。
四周的空气都仿佛凝固了。
洛之御觉得自己脑中一片空白,他握紧了拳头,情不自禁的想要调动起体内的灵气。
但回应他的只有一阵剧痛。
他已经是个废人了,再也不能使用那些力量了。
那一刻他觉得自己的身体仿佛被撕裂。他突然很怨恨自己。
怨恨自己为什么是个废物。为什么不能挡在叶思媚的面前,替她摆平一切的危险和麻烦。
丁一也有些恍惚。
他甚至都没有反应的过来。
刚才发生了什么?
叶思媚被人给斩首了?
这怎么可能?她不是有长辈在暗中保护她吗?
难道之前她所说的那些话真的只是在吹牛?
她,死了?
连巴卡子爵自己都没有反应过来。
他呆愣了几秒,然后哈哈大笑起来:“我还以为你有多厉害,原来也不过如此。你的家族呢?你的长辈呢?”
笑到一半,他的声音戛然而止。
因为他看到叶思媚动了。
叶思媚将脖子上的战刀给拔了出来,诡异的是,伤口并没有流血。就像那些科幻电影里所演的那样,她的血肉和皮肤在刀拔出来的那一刻,全都重新长好了。
所有人都不敢置信地看着这一幕。
这,这是假的吧?
连这把五级灵器都杀不了她,甚至在她身上没有留下一丝一毫的伤痕。
叶思媚在巴卡子爵极度震惊的目光之下,拿起战刀,舞了个刀花,然后将刀尖点在了他的喉咙处。
“不用这么惊讶,我不是已经跟你说过了吗?我有位家族的长辈在暗中保护我,就在你刚才用战刀砍我的时候,他已经神不知鬼不觉地在我的身上布下了一道防御,而这把战刀是突破不了他的防御的。”她勾了勾嘴角,得意地道,“你看着以为战刀已经砍进了我的脖子,其实连那层防御都没有突破,不过是你的眼睛欺骗了你罢了。”
叶思媚巧妙地圆了回来,不仅让这些人恐惧,还隐瞒了自己有外挂、会玄术的秘密。
真是完美。
而且,刚才战刀砍到她的时候,提示音也响了起来。
钢筋铁骨加了15点。
刀术加了2点。
直接升到了三级。
还解锁了一个新技能。
《屠龙刀术》。
没错,就在刚才那一瞬间,她的脑海之中突然多了很多记忆。
在那些记忆中,她是一位古代的刀客。
她从小练刀,本就是练刀的天才,又拜得名师,年纪轻轻变成了江湖上的一代刀王。
在她晚年之际,她将这一生的心得全都化为了一本刀法。
这就是《屠龙刀术》。
传说学会了屠龙刀术,便能屠龙。
她看了看眼前的这个巴卡子爵,虽然他有暹罗国王室血统,但他还算不得真龙天子。
第178章 有东西跟来了
刚才的这一幕彻底的刷新了巴卡子爵的三观。
本来对于叶思媚所说的那些话,他是一个字都不相信的。
但这一刻他却不得不信了。
若非如此,这个女人又怎么会刀枪不入,水火不侵呢?
这个时候,反应最快的是巴卡子爵的那个普通人侍从。
他一个箭步跑了上来,挡在子爵的面前,虽然吓得发抖,却还是吞了口唾沫,开口道:“这位女君。请刀下留人。”
叶思媚挑了挑眉毛,道:“凭什么?不要说什么给暹罗王室面子,我连教皇的面子都不给。何况是小小的暹罗王室。”
这话说的很不给面子,若是换了其他人,巴卡子爵早就叫人将她拿下了。
然而现在他不敢。
甚至他还觉得,叶思媚说得很对。
那侍从抖了一下,强撑着说:“女君,冤家宜解不宜结。就算您的家族那么强大。总也是需要人替你们做事的。我们子君在暹罗国也算有些身份地位,不如请您放我们子爵一马,我们子爵愿意为您做一件事,只要不叛国,什么事都可以。”
叶思媚露出嗤之以鼻的神情,道:“你想多了吧?我们家族在你们暹罗国的下属,多的是。比你们家子爵权势更大的都有,我要他何用?”
巴卡子爵觉得这是这辈子受到的最大侮辱。
连向人投降认怂都被人嫌弃。
侍从咬了咬牙,道:“俗话说,鼠有鼠道。您总有用得上我们的地方。何况,我们子爵大人献上了自己的佩刀作为献礼,按照规矩,您不能杀他。”
所谓的献礼,其实就是投降时所进献的礼物。
按照古代的规矩,一旦对方献上自己的佩刀投降,就不能杀掉对方。
杀降不祥。
自古以来,杀死降将之人都不会有什么好结果。
叶思媚眯起了眼睛。
所谓的佩刀自然就是这把战刀。
本来叶思媚可以不管这些所谓的规矩的,但自从成为了玄术师之后。原本并不信命的他,开始有些相信天命了。
宋代路振的《九国志·秦彦晖》中记载:时彦晖与(刘)存对水为阵,存登岸遥呼彦晖曰:“我降矣,而公弗许。古人有言,‘杀降不祥’,公岂不为子孙计?”
时彦晖与刘存都是五代十国时期的名将。
这道记载的意思是:时彦晖与刘存的军队在河中对峙,刘存登上岸边,大声对时彦晖道:“我已经投降了,而你却不允许。古人有言。杀死投降之人是不祥的征兆,会给你的子孙后代带来恶果,你难道就不为自己的子孙后代考虑考虑吗?”
这里便是杀降不祥的出处。
古人信命,的确有不斩降将的规矩。
叶思媚转过头来,对洛之御道:“你与巴卡子爵之间是什么恩怨?是不是生死之仇?”
洛之御愣了一下,心中暗暗道:难道我们是生死之仇,你就愿意冒着报应的危险,杀了他吗?
在你的心中,我就这么重要吗?
他的心头忽然涌起了一股暖意。
除了母亲和弟弟。叶思媚是这个世界上对他最好的人。
甚至连他的母亲的未必敢孤身一人前来救他,而叶思媚却可以。
然而他并不知道,此时叶思媚心中所想的是:都已经说到因果报应了,你倒是给我一个理由让我杀了他啊,要不然我过不了心中的这个坎儿啊。
洛之御目光深切地望着她,只觉得整个人都沉浸在幸福之中。
而丁一却觉得胸口一阵刺痛。
他几乎都要控制不住大喊出声:难道你就这么在乎他吗?
而洛之御在想:她相信因果报应。肯定不愿意杀了巴卡子爵。但她为了我却愿意冒这个险。她这样对我,我不能让她为难。
于是,他开口道:“我与他不过是一些小恩怨。就饶他一条狗命吧。”
叶思媚嘴角抽动了两下。
卧槽,这个时候来给我掉链子。
她咬了咬牙,将刀收了起来。
“好吧,今天就看在洛之御的面子上饶你一命。”叶思媚看向巴卡子爵,目光冰冷如刀,“希望从此之后你能洗心革面,做个仁善之人。若是让我知道你继续为恶。就别怪我不留情面了。我们叶家,在你暹罗国留下的耳目可不止一个两个,你也别想着将他们铲除。因为你永远不知道身边的谁会是我们的人。你就算能够产出一个两个,你也除之不尽。到时候死的。恐怕就不是我们叶家的人,而是你巴卡子爵了。”
这一席话让巴卡子爵浑身发冷。
他本来就生性多疑。如今看谁都像是叶家的耳目。
从此以后,他不敢完全相信身边的任何一个人了。
但他也不敢随意将这些人处死。
因为他害怕,要是一个不注意,让叶家怀疑他在铲除异己,到时候,就要大祸临头了。
叶思媚从他的眼中看出了这种深入骨髓的恐惧,顿时满意了。
什么叫做杀人诛心?
这就是杀人诛心。
她转过身,朝着洛之御走来,道:“我们走。”
巴卡子爵看着几人远去的背影,双腿一软,跌坐在了地上。
刚才英勇救主的侍从连忙将他搀扶起来,关切地说:“子爵大君。你没事儿吧?”
巴卡子爵看了他一眼,忽然想到,他会不会也是叶家的人?
不然他刚才为什么那么英勇?
而且他一说话,那个女人的刀就停下了。
越想越觉得可疑。
但他并没有表现出来,反而握着他的手,说:“刚才多亏你救了我一命。你放心。以后只要有我在,你和你的家族就会飞黄腾达。”
那侍从满脸的喜色,连忙道:“多谢子爵大君。”
巴卡子爵却眯起眼睛,心中盘算着,给他一些好处,然后把他远远的支开。
他这辈子都不想再见到他了。
一行人回到了暹罗国首都,卡云去向沙颂复命了,而叶思媚和洛之御,则乘坐丁家的私人飞机回国。
在机场的时候,洛之御忽然神色一顿,目光警惕地看向某处角落,道:“有东西跟来了。”
第179章 脏活儿我来做
叶思媚一喜,急忙看向那处,道:“是谁?”
最好是一个厉害的灵怪。
而且是巴卡子爵派来的更好,这样她又可以刷经验值,又可以想办法把巴卡子爵给灭掉了。
角落里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
一个血乎乎的小脑袋从墙角伸了出来,探头探脑的往这边看。
真的是个灵怪!
但是……为什么看着这么眼熟?
丁一忽然说了一句:“血婴!”
叶思媚才忽然想了起来,这不是佛手会那个玄术师所养的血婴吗?
当初在梦幻酒吧,她给了他一些糖果之后就没有再管他了。
没想到他竟然跟了上来。
他想要干什么?莫非是来找她寻仇的?
叶思媚从背上拔出了战刀。
那血婴似乎对这把刀很畏惧,往后瑟缩了一下。
但他并没有离开。反而眼巴巴地盯着叶思媚,看那眼神倒不像是来寻仇的。
叶思媚忽然想到,他不会是来讨糖吃的吧?
她想了想。对血婴招了招手,道:“你过来。”
血婴小小的脸蛋上竟然露出了几分欣喜,四脚并用,快速地爬了过来,然后抬起头期待的看着她。
叶思媚从背包里拿出了一包薯片,递给了他。
他接过来闻了闻。然后熟练地撕开塑料袋,抓起里面的薯片就往嘴里塞,吃得嘴巴鼓鼓的,若不是这浑身血淋淋的样子,倒像个可爱的孩子。
叶思媚的心头忽然生出了几分怜悯。
其实他也只是一个孩子罢了。
但是,她不能留着他。
和友谊百货公司的那个小女孩儿不一样,这血婴是邪术师用邪术所炼制出来的杀人机器。
他生来便嗜血。
而且他是吃人的。
他需要有活人的血液来喂养,才能够活下去。
他身上的血腥味儿比之前要浓郁一些,就说明在上次之后,他吃了人,吸了人血。
如果留着他,只会有更多的人受害。
其实他早就已经死了。
送他上路,才是真正的仁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