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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在天涯-第1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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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并不太能体会志翔这篇话的意义,可是,她却感染了他的兴奋,感染了他的激动,和他那创作热诚中所发的光与热。她抚摸他那乱糟糟的头发,那没有刮胡子的下巴,和那粗糙的手指,她在他额上印下深深的一吻。掀开盖在身上的毛毯,她说:

“我想,你今夜是不准备睡觉了,我最好去帮你煮一壶浓浓的热咖啡!”她站起身来,去煮咖啡。他呢?又回到自己所塑造的那两双手上。一个新的形象迅速的在他脑中诞生,成形。他拿起那粗坯,揉碎了它,又重新塑起。

丹荔送了一杯热咖啡在他的桌子上,他视而无睹,继续疯狂的工作著。丹荔望望那堆貌不惊人,几乎是丑陋的黏土,心里朦胧的想著,或者,这就是她以后的生活。黏土、雕塑、狂热、一个心不在焉的丈夫……你即使从他身旁走过,他也不见得看到了你。可是,在他内心深处,你却是他力量的泉源。想到这儿,她忽然觉得自己的稚气,已远远的抛开她而去。一个崭新的、成熟的、新的“自我”在刹那间长成了。她在沙发上拥被而坐,痴痴的望著他,这个男人!他不见得会成为伟大的艺术家,他不见得会名闻天下!而,这个男人,已塑造了她整个的世界!靠在沙发中,她带著一份几乎是心满意足的情绪,酣然入梦,这次,梦里没有日内瓦,没有世界花园,只有志翔的手,那紧握著自己,给她力量,给她温暖,给她爱,给她幸福的那双手!一觉睡醒,早已红日当窗,她翻身而起,一张纸条从她身上飘落下去,她拾起来,上面是志翔潦草的字迹:

“小荔子:我去上班了。你睡得好甜好美。我爱!你不知道你

给了我多大的欢乐与力量!

小翔子”

她读著这纸条,一遍又一遍,泪水满溢在眼眶里。然后,她跳起来,跑到桌子旁边,去看他连夜工作的成绩。刹那间,她呆住了。在桌子正中,放著一件黏土塑造的粗坯。这是件奇怪的作品,是件不可思议的作品!这是五双手!男人的、老人的、女人的,一共十只手,都强而有力的伸往天空,似乎在向天呼吁什么,也似乎要向那广阔的穹苍里抓住什么,更似乎是种示威,是种呐喊:这世界在我们手里!这世界在我们手里!这世界在我们手里!丹荔感动的、虔诚的在桌前坐了下来,一瞬也不瞬的望著这些手,一刹那间,她明白了很多很多,这些手,有志远的,有志翔的,有老人的,有忆华的,也有她的。她含泪望著这粗糙的原坯,想著志翔夜里对她说的那篇话:

“小荔子,你知道人类的成功、爱心、命运、力量……都在哪里吗?都在我们的手里!”

这就是我们的手!这就是!她静静的凝视著这件雕塑品,那感动的情绪,在心灵深处激荡,而逐渐升华成一种近乎尊敬与崇拜的感情。接下来的很多日子,志翔狂热的塑造这“手”,做好了粗坯,又忙于翻模,再加以灌制,他仍然认为只有铜雕,才能显示出这种“力”和“生命”的表现。他夜以继夜,不眠不休的工作,到春天的时候,他终于完成了这件作品!那些手,有粗糙的,有细致的,有老迈的,有年轻的,却都带著生命的呐喊,伸向那广漠的穹苍。

在志翔完成这件作品的同时间,志远也面临了生命的挑战。这天,医生把志翔和忆华都找了去,做了一番很恳切的谈话:“我必须尽快给他动手术,他的胃已经影响了肠子,再不开刀,将不可收拾。可是,他目前的身体状况,像一具空壳,我们虽然尽力给他调养,仍然无法弥补他多年来的亏损,肺上的结核菌已经控制住了,但,心脏的情况太坏,目前动手术,也可能会造成最坏的结果!”

“您的意思是,”志翔深吸了一口气说:“不动手术,他是苟延残喘,终有一天会油尽灯枯。动手术,有两个结果,一个是从此病愈,一个是——从此不醒。”

“是的!”医生说:“所以,你们家属最好做一个决定,是动手术,还是不动手术!”

志翔和忆华交换了一个注视,忆华的眼里有泪光,但是,她对志翔轻轻点头,志翔想著这半年以来,志远在病床上如同困兽的情形,和他那越来越消沉的意志。他甩了甩头,毅然决然的说:“与其让他慢吞吞的等死,不如赌它一下!医生,你准备给他开刀吧!”这天,忆华到志远床边的时候,虽然她竭力掩饰,仍然无法隐藏哭过的痕迹。志远深深的打量她,然后抬头看著志翔、丹荔,和站在另一边的老人。今天是什么日子?大家都聚齐了来探望他?“好吧,说吧!你们有什么事情要告诉我吗?”志远问,眼光锐利的看著他们。“哥!”志翔开了口。“医生已经决定,下星期要给你动手术。”“是吗?”他问,喜悦的笑了。“好呀!总算可以动手术了,这鬼医院再住下去,我不死也会得精神病!”

忆华凝视著他,悄然的把手放在他的胳膊上。

“志远!”她犹豫的叫,欲言而又止。

“干吗?”志远问。“我在想……我在想……”忆华吞吞吐吐的说不出口。“我在想……”“你到底想什么?”志远不解的。

“我想……”忆华忽然冲口而出:“我们结婚吧!”

“结婚?”志远吓了一大跳。“你是说,在我动手术以前,要和我结婚吗?”忆华低俯了头,默然不语。

志远环视著他们,忽然间,他勃然大怒。用手重重的拍了一下床垫,他吼叫著说:

“忆华!你要和我结婚?你现在要嫁给我?你这个莫名其妙的傻瓜!你小说看多了!你电影看多了!只有在小说或电影里面,才有女孩子去嫁给垂死的爱人!你现在要结婚?你认为我挨不过这个开刀是吗?你以为我立即会死掉,是吗?你已经准备来当我的寡妇了,是吗?你要像志翔所预言的,来给我披麻戴孝吗?”“志远!”忆华崩溃的哭了出来,哀切的叫:“你说点吉利话吧!”“吉利?我不懂什么吉利不吉利!”志远继续吼叫,面庞因激动而发红。“我从来就不迷信!让我告诉你,忆华!”他一把抓住忆华胸前的衣服,强迫她抬起头来,紧盯著她的眼睛。坚决的、果断的、肯定的、一字一字的说:“我要娶你!我娶定了你!不在现在,不在目前,在我开刀以后!我要你有一个强壮的丈夫,我要你当一个喜悦的新娘!我要活一百岁,和你共同主持曾孙的婚礼!我不和你开玩笑!我要娶你!在教堂里,在阳光下,决不在病房里!”抬起头来,他以无比坚定的目光,扫视著床前的亲人。“你们都是我的证人!志翔,你相信你的哥哥吗?”“我一直相信!”志翔动容的、崇拜的说。

“你去告诉他们,解释给他们听!”志远说:“死神还打不倒我!我会活得好好的!我会站在阳光底下,迎娶我的新娘!”

志翔点头,全体的人都呆在那儿,望著志远的脸,那脸上焕发著生命的光华,眼睛里闪耀著活力与信心!志翔面对著这张脸,朦胧的想著:这样的生命是不会死亡的!这样的生命是永远不朽的!虽然他只是沧海之一粟,虽然他飘洋过海,学无所成,虽然他一生挣扎,充满患难和辛酸,但是,这样的生命是不朽的!永远不朽的!他忽然充满了信心与安慰,他会活下去!两个月以后,我们的故事结束在一个婚礼上。

如果你去过欧洲,如果你到过罗马,你一定不会忘记参观那种古老的小教堂:墙壁是大大的石块堆砌而成,上面爬满了绿色的藤蔓,开著一串串紫色的花束。教堂那五彩的玻璃窗,迎著阳光,闪烁著绚丽的光芒。教堂门口,台阶上长著青苔,像一层绿色的地毯。花园里,一丛丛的花坛,盛开著蝴蝶兰、郁金香、玫瑰,和蔷薇。教堂里,阳光从彩色玻璃中射入,照在那肃穆、庄严、而宁静的大厅里。古老的风琴声,奏著结婚进行曲,回响在整个大厅中。而一对新人,就在这样如诗如梦的境界里,在亲友的祝福中,在神父的福证下,完成终身的佳礼。这不是中国式的婚礼,没有吹鼓手,没有花轿,没有宴席,但它别有一种庄严与隆重的气氛。婚礼既成,一对新人站在花园里,站在那闪耀的阳光底下,谁也不能体会,这一刹那间,两人心中所涌起的喜悦与辛酸。

“我要吻新娘!”丹荔叫著,不由分说的在忆华脸上左吻右吻。“我要吻准新娘!”志远叫著,把丹荔拖过来,也在她面颊上左吻右吻。“真的!”老人笑得阖不拢嘴,他左手拉著志翔,右手拉著丹荔,问:“你们什么时候结婚啊?”

“我和丹荔商量过了,”志翔说:“哥哥既然在罗马结了婚,我和小荔子,应该回家去结婚。你也要回去的,高伯伯,你是我们的结婚证人。”“回家?”老人问,眼睛闪亮。“我也去?”

“是的,在海的那一边。”志翔遥望著天边。“我们的父母,还在那儿等著我们。”“丹荔的父母会参加这婚礼吗?”“他们会的!”丹荔一脸的光彩,满眼睛的喜悦。“他们一定会的!因为我会撒赖!”

大家哄然的笑了。笑声中,志翔悄悄的把志远拉到一边,低声说:“哥,我有样礼物送给你!”他从口袋里掏出一张剪报,递到志远手中。志远看过去,报上有一张照片,照片里赫然是一件雕塑品,题名叫《手》!十只伸往天空的手,在呐喊,在追求,在呼吁的手!年轻的、年老的、粗糙的、细腻的手!照片旁边,有一篇简短的报导:“本季沙龙中,最受各方嘱目的一件雕塑品,是一位年轻的、东方雕塑家所塑造的。这件题名为《手》的铜雕,充满了力与生命,感情与思想,是一件不可多得的作品!不论本季的雕塑奖,会不会由这位年轻人得去,我们仍然认为这是件值得推介,值得赞美,值得喝彩的佳作!”

志远抬起头来,他的脸发亮,眼睛发光,一把揽住志翔的肩膀,他又激动,又辛酸,又高兴,又安慰的说:

“志翔,我离家十年多,终于觉得我即使回家,也不会无颜见江东父老了。志翔,你终于找到你所缺少的东西了,咱们也该回去了!”“小翔子!”丹荔在一边大叫:“你们兄弟两个是怎么回事啊?今天是忆华姐姐结婚,你总不能把新郎给拉到一边说悄悄话呀!我看,你们兄弟对于彼此呀……”

“永远比我们重要!”忆华一反平日的沉静羞涩,忽然接口说。然后,就和丹荔相视大笑了起来。

这一笑,兄弟两个也笑了,老人也笑了。走出教堂的花园,那辆小破车居然充当了喜车,绑著花束和缎带,挺有风味的停在那儿。志翔坐上了驾驶座,大家都挤了进去,丹荔挥手大叫:“唷嗬!小破车!前进!小破车!加油!小破车!”

小破车一阵摇头喘气,然后大大的咳了一声嗽,就往前冲去。全车的人都欢呼了起来,忆华的头纱在风中飘扬。老人张开嘴,情不自已的唱:

“破车快飞!破车快飞!”

于是,全体的人都唱了起来:

“穿过罗马,越过废墟,

一天要跑几千里!快到家里!快到家里!

爸爸妈妈真欢喜!”——全文完——一九七六年二月二十五日夜初稿完稿

一九七六年二月廿八日黄昏修正完稿后记

今年年初,我又从国外归来。

前前后后出国的次数,自己也不记得是第几次了。我的生活,长久以来,就是“写作”、“休息”、“旅行”三件事来占据的。“写作”的时候,我总是夜以继日,不眠不休,不见人,不应酬,不回信,不接电话……全神贯注的写,因而被亲家们给予“六亲不认”的外号。“休息”的时候,我就完全变了,我看书,交朋友,聊天,看电影,尽量放松自己的情绪,完全不去想我的写作。而“旅行”的时候,我不止是在享受,我也忙于观察和吸收,追寻和体验,对一切新奇的事物,我总在近乎感动的情绪下惊叹而欣赏。这样,我活得好忙,也活得好充实。出国的次数多了,就想以国外为背景来写部小说,但是,这只是个念头而已,我对国外的任何地方,都只是走马看花,缺乏深入的认识,真要写自己不了解的东西,毕竟太困难。因此,这念头在脑中闪过,却从未有任何力量,吸引我去实行。

若干年前,我第一次去罗马,我立即被那个城市所震撼了。我疯狂的迷上了罗马,当时,就很激动的说过一句话:

“所有有关艺术的神话!应该发生在这个地方!”

不久之后,我又二度去罗马,坐在翠菲喷泉的前面,坐在古竞技场的拱门下,坐在国会方场的台阶上,坐在罗马废墟的断壁残垣里,我忽然间,觉得有股庞大的力量,把我给牢牢的抓住了,我对自己许下一个宏愿:我一定要以罗马为背景,写一部小说!“宏愿”是有了,却没有“故事”。我无法去杜撰一个空中楼阁般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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