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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我离去,后会无期-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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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此彼此。每个人都有权利享受夜生活,不仅仅只有你。”我嘲讽回去。

“我以为你才和男朋友分手,怎么,又找到了新的了?”

“你很无聊,如果没事,我要回去了。”

他看着我,眼睛里布满了血丝。我则不驯的回望着他,好象在进行一场无形的拉力赛,谁要逃避了谁的眼睛就算失败。

久久,他终于再度说话:

“我只是好奇,在这碰到你。对不起,我喝了点酒。今天心情不好。”

“算了,我先回去了。朋友还在等着我。”

我看了他一眼,然后转身从楼梯那下去。

他从身后抱住我,在我耳边像一个孩子一样请求道:

“留下来陪我。不去。”

我全身僵住,不知道该如何反映才是对的选择。这个快四十岁的男人此时仿佛一个孩子一样跟我撒娇。他全身的重量靠在我身上,我感到的不是沉重而是致命的诱惑。

低沉的嗓音,一如大提琴一般优雅,他诱导着我:

“打电话回去,说你现在有事不能回去了,好吗?”

我发现我无法回头,无法象曾经一样云淡风清的笑着说不好。我甚至不敢看此刻的他,因为我感觉我内心复杂的挣扎此刻全写在了脸上和眼睛里。

我可以毫不犹豫的拒绝成渝,拒绝任何一个男人,但是此刻我发现我面对身后的这个男人没有任何勇气。

“就陪我一会。我一直想见你。”

我放松了身体,仍由他抱着:“别这样,楼下还有人等着你。”

“不管了,我们两人走吧。”

我没有拒绝,于是我被他拉着从酒店的另外一个餐厅走了出去。我们小心翼翼的避开咖啡厅,我站在酒店的不远处等他取车。

我打电话给程亚,告诉他我临时有事不能回来了。他很惊讶,但是并没有问什么,我很愧疚的挂了电话。

“舒清扬,你疯了。”我喃喃自语的盲目的望着街道上飞驰而过的车:

“我真的疯了。”

那一晚,我在他的公寓过的夜,躺在他的床上,他的身边,我们赤身裸体,床下是我们凌乱的衣服,接吻,爱抚,但是我们没有做爱,我总是一直潜意识在拒绝。

我不知道是酒精的诱惑还是其他别的什么因素以至让我们发展成这样,我们的关系一下连跳三级。醒来时我还感觉似乎在做梦一样。

我茫然着光裸着身体坐起身,下床掀开灰色厚重的窗帘一角,城市微亮,社区还很安静。

映入眼帘那些此起彼伏的高大建筑在清晨;被阴霾的天空渲染成一种凝重的色彩,这样的情景象一部悲剧开头时的场景。

这是春末了,我偏头看着台灯旁的闹钟。

6:58。

我们认识的时候是2000年1月1日12:55拦下出租车回头的那一秒算起到今天2000年5月15日清晨6:58我回头端详他沉睡时的模样的这一刻。

我们认识136天六个小时零三分钟多。

我找回散落在床底下的衣服,他还在睡觉,轻微的鼾声显示他睡的正沉。

我从他的肩下哭笑不得的扯出我的内裤,穿戴好后,心情复杂的离开了他的公寓。

这一夜什么都没发生,但是这一夜后什么都变了。



作者有话要说:

- -#,张启帆来找我了……

第二卷 指尖上的幸福

第十一章 归国重聚(上)

第十一章 归国重聚(上)

作者有话要说:

- -#,对不起大家了,章节发错了- -#,大家看着也不觉得怪异?汗~

程亚会在这里待两个星期,宁丹回来后,我们研究决定把同学聚会定在5月底的周末举行。

程亚每天忙完了公事,总会来花店的咖啡厅坐会,喝一杯我沏的碧螺春。

我看着他喝茶,想起第一次我告诉他我名字的时候,他说好名字,然后念道:

“野有蔓草,零露瀼瀼。有美一人,婉如清扬。邂逅相遇,与子偕臧。”

那个时候我对他尤为佩服,因为我从来不知道原来我的名字可以这么解释。

这一句直到现在我还记的住,这些年来别人问我的名字有什么含义,我就会把当初从程亚那听来的这一段诗经里的诗句告诉他。

成渝说,他是先爱上我的名字和它的含义,然后才爱上我的。

现在想起来,我应该感谢程亚,我和成渝的爱情是他给我们的缘分。可是最后的结局又是谁给的伏笔呢?我苦笑着叹气。

“怎么了?”

“没事,说来很巧,我正好负责你们这次发表会上的鲜花装饰。”

“是吗?”他笑着喝了口茶:

“你没有打算重新找?”

我知道他说的什么,我摇摇头:“不是想找就找的到的。看缘分吧。”

“你还是象以前那样喜欢一切都靠缘分成就。”

“没办法,宿命论。”我轻笑。

我抬头的时候正好发现张启帆走过来,自那以后,我们这一个礼拜谁也不敢联系谁。

“又来这附近开会?”

“不是,我是专门来看你的。”

他拉开椅子坐下来。

“不介意吧?这位是?”

程亚摇摇头:“我是她大学同学,你好”

“以前没见过你,我还以为你是来买花的。别介意。”他偏过头对我说:

“碧螺春,谢谢。”

我看着他们之间感觉怪怪的:

“你看,我一个劲的看你们发呆去了。都忘了给你们俩介绍了。张先生,我对面的这位是 我大学同学,程亚。程亚,右边这位是张启帆,本市的青年才俊。”

“我以为我们够熟了,你那晚在我公寓里可不是这么叫我来着。”

程亚停下了喝茶的动作,疑惑的看着我。

我一阵尴尬,续而怒视着正一副悠闲表情喝茶的男人。这个男人是吃错药了吗?

“为什么一直存心躲着?我来你花店好几次了,今儿总算让我碰着了,打你手机手机也不开,给你发短信你也不回。你家电话也总接不通。”

我一脸尴尬的在桌下暗中踢了眼前这个恨不得立刻拖出去被枪毙的男人两脚。低声借着茶杯挡着对面好奇的视线:

“你是来这存心闹我的?”

“怎么了?舒清扬。如果不方便,你们先聊。”

“没有什么不方便,他今天喝酒说胡——”

还没等我说完,张启帆阻止了他作势起身要走,打断我的话:

“不方便的应该是我,我打扰到你们聊天了,你们继续。我先走了。”

我看着他起身,然后大步走出咖啡厅,橙子疑惑的看着他推开门走了出去。

回头时,程亚正以一副深高莫测的表情盯着我,我不自在的清了一下嗓子问:

“怎么了?干吗那副眼神看我?”第一次看他生气,我开始有些愧疚,怪我将话说的太令他尴尬了。不论我们之间在此之前发生了什么事,可是毕竟他来找我了,他想主动修复我们的关系,而我似乎把他气跑了。

我苦笑。只是他来的时间也太不对了。

“他是谁?我以为你跟我说没有男朋友。”

“是我一个朋友,我才分手哪来的男朋友啊。”

“我刚还以为是你男朋友,吓我一跳,突然冒出来。”他笑着喝了口茶:“我看他走的时候很生气,你不追出去看看?”

“别理他,我都不知道他发的什么疯。我现在还不知道怎么回事呢。”

我抛开想起身追他出去这莫名其妙的念头。真是的,明明刚见他来的时候很高兴,事情怎么变成这样?

“这几年你变化很大,和以前读书时不大一样。”

“人总是会变的,要说变化大,我觉得谁都比不过你。真的,我刚见你的时候,我都不敢相信会是你。其实很多人都变了,如果你看到小翠,韩珠她们,还有你惊讶的呢。”

“好象每个见我的人都说我变化大,我以前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说来听听。”

“怎么说呢。反正就像一个典型的书呆子,外加见女生还害羞脸红。”说到这,我不由自主的笑:“不象你现在这么风流倜傥,长袖善舞,简直就像一个奸商典范。”

“有吗?我以前有那么呆吗?我以为我一直都这样风流倜傥,至于奸商我可不承认。”

我们沉默的对看一眼,然后同时大笑。

笑声中,我又想起了读书时,那时我们班有三十五个人,大学前两年每一年换个班长,宁丹就是大二当的班长,后来程亚才打破了记录当了两届。

“有回学校看过吗?”

“没有,一回国就奔这来了,每天除了忙还是忙。有时间你带我去看看?”

“行,没问题,我可不象你们个个都是大忙人,我现在很知足,一个人守着店,一人吃,全家饱。”

“很多次我都想回来看看你,但是一直抽不开身,你不知道,我有时候甚至想干脆什么都不管,工作也不要了,就直接搭飞机找一个没人的地方住下来。”他端着茶杯,送到嘴边又放了下来:

“工作久了就累。不瞒你说,尤其像我这样的人,为了不停的晋升,和他们在一个位置, 我就非要拼了命的工作。”

他说的云淡风清,但是我知道,他肯定是吃了不少的苦才走到今天,难怪他会变成这样一个与他以前性格截然不同的人,社会和环境逼迫,使得他不得不变啊。

我有些伤感。

“现在国内找工作都很困难,更别说竞争激烈的国外了。压力大概更大吧?”

“没什么,现在都习惯了。说说你,别老说我。我可是专程来看看你过的好不好的。”

“哟,你可别蒙我了,你是专程来开会,顺道来看我的吧。谎话都说的面不改色了,感情是被锻炼出来了?”

“你还是和以前一样能贫。你不揭穿就不快活啊?”

“其实我没什么好说的,出去过一次,以前在银行工作,后来觉得厌倦了,交过一个男朋友,现在开花店,单身。”

“说的跟人生简历一样,不知道的还以为你是和我在相亲。”

“我们相亲怎么了?你还不乐意啊?”我笑着。

“我乐意。”他突然严肃的看着我,眼睛眨都不眨的盯着我的眼睛说道:

“我喜欢你,舒清扬,让我照顾你。”

我吓的被茶水呛到,手没拿稳茶杯,格子桌布被溅湿好大一块。

“你别跟我开玩笑了。”

他拿开茶杯,帮我一起用纸巾擦着桌布上的水,突然抓住我的手。

“真的,你知道我从来不开玩笑。”我脸一热,迅速抽回手,然后假装继续擦着水渍,他继续说:

“本来这次发布会并不是我负责,我无意中听李木秀说你在这,而且你现在单身一人,我就来了,你的电话和花店地址就是他给我的。”

李木秀也是以前我们班的,我跟他很早以前就没联系了,他以前就是班上的万事通,想不到事隔多年他依然还是那么神通广大,听说他现在跟人合伙准备朝娱乐业发展。

“你只是一时头脑发热说胡话。”

“不是,其实,现在说出来也不怕你笑,读书的时候我就喜欢上你了,但是那时你和成渝感情很好,所以我知道我根本就不可能有机会。还记得,你总看见我在操场早上读英语吗?其实是因为你每天早上吃早饭都会经过那里。我们那时总是一二节没课,而你去又经常逃课。有时候一个星期就见你上一两次课。”

“我读书时有那么糟吗?哪有你说的那么严重?一星期一两次课?”我现在想起来真是汗颜。

他笑:“你读书不糟,但是确实出勤率不高。我那时都没少为你发愁,只要老师一说点名,我就担心会记你名字,还好沈小翠她们都会替你喊到,尤其是数学,大二整个学期我就见你开学时来上了两节课。”

“我数学一向不好,上了也白上,你也看我大一努力过了,结果还是补考。”我尴尬的解释道。

“那英语呢?”

“我一直在上英语课啊。”我赶紧表示我的清白。

“我说的是大二,换了老师后,你敢说你一直在上英语课?”

我正想张嘴说原因,他笑着说:“我替了说了吧,因为你觉得英语老师教课没意思,在照着书念——”

“还——”我着急想补充不止这一条理由。

没等我说完一个词,他又接着道:

“还有,你的英语书开学的时候就掉了,你觉得没有书还上什么课。”

我张了张嘴,最后闭上,悻悻的看着他一副我全都知道的表情。我掉英语书是刚开学,沈小翠说我是“死人丢了棺材”。这句话一直到现在想起来还让她们发笑。

“我还记的,你读书的时候出勤率少就算了。来上课也基本上全是趴在桌上睡过去的,李木秀当时还跟我们男生说,你可以当之无愧的被评为经济系的睡神。特别是大三那会你总喜欢坐第一个,但是你又喜欢上课睡觉,教授在台上上课,你就这么在他眼皮底下睡着了。好几次都是宁丹把你叫醒的。”

我一脸尴尬的喝口茶,那时睡觉还总担心流口水被看到:每每上课的时候就常常看到我一直保持一个姿势不变,突然猛的一醒,然后很紧张的看看周围人是否看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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