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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宙第一初恋-第2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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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怎么说呢,也算正中下怀。昨天跟于雅致又哭又闹了半天,邪火发完了,脑袋也清醒了。我对叶榛永不死心,这是事实,与其抗拒不如坦白接受,人还能贱到什么样儿啊。
    我去车里背急救包,于雅致一抬头,愣住,“你没走?”
    “我去哪儿啊?我哪儿都不去,我就跟着组织走,想甩开我单独立功没那么容易。”
    “你脑子有病!我看你就是活腻歪了!”
    看着于雅致面色铁青,喔哦顿时诗兴大发,把包往背上一甩,“我国著名诗人唐果说得好啊,青山处处埋忠骨啊!”
    于雅致瞪了我一眼,气得不理我了。我往叶榛的车那里凑,热水浇在地上,很快就冻成一坨冰疙瘩。我把包往车后座一扔,小男实习生估计是个大近视,这天气不能戴眼镜,他眯起眼的样子挺可爱,待人也很热情,“你好你好,医生你坐在后面吧,前面是卓姐坐的。”
    “好啊,谢谢,叫我唐果就好。”
    “你的名字真好听啊,哈哈,我叫林乐。”
    我用袖子擦了擦冻了一层霜花的玻璃,刚把眼睛贴上去就对上一双大眼,黑白分明,几乎能透出波光来,微微弯着,看来心情很不错。是叶榛。他敲敲玻璃示意我把车窗玻璃降下来。
    “祖宗,手起冻疮了没有,我拿冻疮膏给你。”
    “你不是不答理我了吗?”
    他把身子倾过来,放低声音,委屈兮兮的,“谁不答理你,是你老气我。你看,你气我有什么好处,现在你满脸都写着……那个什么,可大庭广众之下我又不能无视军纪。”
    “我脸上写什么了?”
    叶榛脸凑得更近了一点,笑眯眯的,“写着‘快来亲我’啊。”
    “是写着‘我想揍你’吧!”
    “你不舍得。”他捏了捏我的脸,更加得寸进尺,“祖宗,我欢迎你回去跟我好好算账。昨天说的那些都不算,只要你说出我不愿意听的话,都不算。”
    我伸手把他的大脸推到一边去,觉得好气又好笑。还真是个不拘小节的家伙,昨天还如我所愿呢,今天又厚着脸皮凑了上来。原来那话只有我当真,掏心掏肺的难受了一晚上。就像郭德纲说的,你无耻的样子颇有我当年的风范。真是报应。
    不多会儿老傅吹响集合哨,卓月缩着脖子钻进车,把手一伸,“小榛,我的手都快不会写字了,快给我暖暖。”
    我坐在后面看见叶榛的小半边下巴,他转头看了我一眼,我忙把头转到一边正对着小实习生林乐傻乎乎的笑脸,不知道他在乐什么。
    “把暖宝宝贴上。”叶榛好像偷情被老婆抓住的小年轻,还有点羞涩之心,“我的皮手套里是热的。”
    卓月终于发现后面还有第四个人,把手缩回去,有点像跟情人撒娇被外人看见,无伤大雅地一笑而过。因为之前早就不咸不淡地寒暄过几句,俩人又不是什么好朋友,只有林乐抱着崇拜的心态在跟卓月讨论新闻的切入点和技巧。
    直到下车林乐的嘴都没闲过,卓月非常有耐心地教导他,简直是十万个为什么有问必答。在修养这方面,毋庸置疑我必须向她学习。下车后她带着林乐直接冲进村子,在工作热情这方面,毋庸置疑我也必须向她学习。
    叶榛把我的急救包提起来,“这么重?”
    “已经算轻的了,昨天用掉了不少药。”
    “你脸色很差,昨晚没睡好?”
    “嗯,认床。”
    有一句没一句地说着,我们开始挨家挨户地进行搜救工作。主要是摔伤和冻伤,老乡家都不缺粮,还可以吃冻死的家畜。不过好多天没有蔬菜吃,小女孩上火起了满嘴的泡,饭都喂不进去,疼得一直哭。
    我机械地拿输液器,兑药品,输液,背包越来越轻,我的身体也越来越轻。
    中午吃过饭我躺在车里睡着了,醒来身上暖烘烘的,身上捂着军大衣,脑袋下垫着叶榛修长的玉腿。他也在打瞌睡,微微启着唇,没防备的样子让我觉得很可爱。我从没从这个角度去看他的脸,原来只觉得他的睫毛长,却不是翘的,又密又直,像一小片黑压压的森林。
    这就是我的森林,是我全部的理想,和我愿意栖息一生的港湾。
    “醒了?”
    我突然不知道说什么好,身上也不想动。
    “跟我说一句话行吗?让我知道你在想什么。”
    “什么都没想。”
    叶榛垂下头,指腹搓着我的下巴,微笑的样子非常的好看。难得这样的安静,我心里非常满足,往他身上又靠得紧了一些。不过也只能这样靠着他,再近的地方我是进不去的,那是禁地,一直对我关闭。叶榛也想打开禁地的门,可是他找不到钥匙。
    这样的叶榛说不定比我还可怜。
    “我以前看过一本外国小说,小说的男主人公是个俄罗斯潜入美国的特务,他潜伏得很深入,在那边结了婚,他的太太是在政府部门工作。他一直在利用他的太太,结婚也不过是掩护自己的特务身份,顺便套取一些国家机密。”叶榛跟捋猫似的有一下没一下地顺毛,兴致勃勃地讲故事,“你猜,这个结尾会是悲剧还是喜剧收场?”
    “如果是好莱坞大片,肯定是女主人公一直知道这男的是特务,也是为了套取对方的情报,最后打了一场,在烈火中拥吻。”
    “你说的那是《史密斯夫妇》,这个故事不是那样的。后来东窗事发,男主人公把他太太当做人质押着一直逃到美国西部,按照上级约定的地点乘直升机去机场,而后用真正的身份回国。可是男主人公中了枪,他用枪顶着他太太的太阳穴一直把车开到一条河边,无路可走了,那个男主人公知道自己逃不掉了,就让那可怜的女人自己离开。他的太太陪他逃了那么远,没哭没闹也没说话。现在男人叫她走,女人在后视镜里整理了一下头发对男人笑了。”叶榛的眼波荡漾着,连口气都有了幸福的感觉,“她说,我从没想过这辈子是什么死法,不过,我觉得我死的时候,你一定在我身边陪着我。而且这里很美,我觉得很幸福。说完女人就把车开进了河里。警方打捞到两人的尸体,他们在车里拥抱着对方,怎么都没办法分开。”
    我认真想了一会儿这个故事,叶榛真没有浪漫细胞,如果他是讲睡前故事的话,怎么也应该挑《白雪公主》或《灰姑娘》,这些又蠢又蛋疼的童话故事。
    “你难道会给小梨的睡前故事讲《电锯惊魂》吗?你也太毒了,这根本就是赤裸裸的诅咒,跟你在一起简直太倒霉了。”
    他认真而羞涩,目光闪烁,“我的确觉得,如果跟你就这样死了,也是不错的一生。”
    原来叶榛说情话这么的剑走偏锋,一开口就死去活来的,不过我却觉得快在他的眼眸里溺毙了……我想我也是个变态。因为我的心软得一塌糊涂,如果前面有湖也会忍不住开下去。
    最后他俯身抱住我,力气很大,“我爱你。”
    或许等了太久,听到耳朵里竟跟“我饿了”没什么区别。
    “我爱你,一直爱你。”
    以前的叶榛从不撒谎,可现在我依旧不知道这是真的还是假的。可他的爱我真的太想要了,我迟疑了几秒钟,慢慢抱住他的背。

【2】

    整个下午我都窝在车里睡觉,人手够用,我身上的确不舒服,又不愿意拖累人,反正也不娇气,怎么都能忍得下去。叶榛离开时打开了暖气,热气熏得人发昏。
    听钩子说他在队里算半个伤残人士,大家都很照顾他,什么重活累活全都不让他干。连跑几步傅队都怕他累着,负重越野,从来都是傅强跑在最前面,他开车跟在后面断后。要是有队员发生什么意外,他就把他们拉回来,也不费劲。
    全队都很珍惜他那几条好不容易恢复的韧带,把他当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那样对待。若是以前,他心高气傲的能接受这种待遇才怪。可现在的叶榛长大了,懂得什么叫现实,也懂得什么叫适可而止。
    醒来后我身上每根骨头都是软的,有人敲窗子,我摇下玻璃看见章鱼的眉毛和睫毛上都挂着霜,嘴里呼出的白雾几乎能遮掩脸上的尴尬,“现在是傍晚六点整,按照叶队指示来请夫人您去吃饭。”
    “怎么让你来叫我了,他干什么去了?”
    章鱼挠挠后脑勺,“叶队指挥给老乡家的牛羊搭棚子呢。”
    我揉着眼睛下车,刚走几步发觉章鱼扭扭捏捏地跟在后面,回头问:“又怎么啦?”
    “那个,我前两天跟你乱说的,你就当我欠抽,别跟我一样……钩子已经教育过我了,谣言止于智者,我就是军队的毒瘤,社会腐败的根源……”章鱼抓耳挠腮的,本来懂得发青的脸又泛起血色,“反正我就败类了,你可别往心里去啊。”
    我笑了笑,“没有,你只是说了自己看到的,你说的是真话。”
    “啊?不是真话,都是假的!真的啊,嫂子,你相信我啊!”
    这种事说得太清楚了就没意思了,直接从唐医生升级到嫂子,我有点不习惯。
    晚饭是羊肉炖胡萝卜,汤汁又浓又香,浇在米饭上看起来非常的可口。我在一片惨绿的萝卜兵中转了一圈,没找到叶榛,就跟萌萌端着饭走了。刚吃到一半,萌萌正甜蜜地诉说下午有个兵哥哥跟她要电话号码,突然看见林乐跟风一样的跑进来,“你们谁看见卓记者了?!”
    有个知情人士说:“今天下午不是你跟她一直在一块的吗?”
    “那谁看见叶队长了?”
    “哦,在村东跟着建羊棚呢!”
    林乐一跺脚急火火地往外跑,我把饭盒交给萌萌,连忙追上去。
    男生手长脚长跑得比我快,远远就看见叶榛正拿着铁锨在铲冰,林乐跑过去,一边说一边还抹上眼泪了。叶榛面色惊变,嘴唇抿得死紧。
    我跑上去问:“到底怎么回事?怎么哭上了?”
    林乐抽抽答答的,“下午我跟老乡借了匹马帮着运东西,可我不知道为什么马惊了,撒蹄子就跑,我就在后面追。我听见卓姐喊我来着,可我着急追马,就没管。等我回来了找了一圈,他们都说卓姐去找我了。这山里到处都一个样,白茫茫的,老乡说他们自己跑出去都不一定能找到路……而且,雪都把沟沟坎坎的填平了,要是掉雪坑里……”林乐越说越怕,哭得更大声。
    天已经黑透了,温度还在降低,在这样的情况下待一夜绝对会冻死。
    事不宜迟,全队紧急集合,叶榛很快制定好搜救方案,非常的冷静利落,一点都没有毛头小子自乱阵脚的意思。我站在不远处打量他,一身打眼的丛林迷彩,头发很短,不像那些个韩国男明星那样很长染着乱七八糟的样色,把脸也遮得只剩三分之一。所以那张没有任何遮掩的脸庞,简单干净,青春朝气,好似春天脆生生的叶子,光凭想象就能闻到雨露的气息。他的眼睛生得极好,好像汪着清澈的水带着笑,透出一股孩子气的单纯。这样的叶榛背后似乎是有淡淡的金色光环的,叫人觉得值得信赖又温暖。
    在他工作的时候,任任何东西都是游离在世界之外的,即使我站得离他不远,他也看不见我。
    这样的叶榛叫我有种自虐的着迷,也有些疼痛。
    他跟傅强争执,声音很大很激烈。
    “……通讯工作可以交给老铁,我必须去!我跟她一起长大,现在她这么危险,我怎么能坐得住?!”一边说一边眼睛都红了,竭力忍着,“我必须去,队长,我保证不会给大伙添麻烦。”
    “叶榛!”老傅火了,“反了你了,军人守则的第一条是什么?”
    叶榛咬牙,“绝对服从命令!……可这不一样。”
    “嘴上光会背就完事儿了啊?这有什么不一样?!这他妈一样一样的!你是第一天当兵啊!啊?你还跟我顶,我跟你说,就你的身体状况,在大雪地里跑个十几公里再背个大活人回来,韧带撕裂你就等着残废吧!”傅强叉着腰,整个一兵痞,不过在我看来简直惊为天人的英俊,“也行,你废了就转文职,总部那边等着要你呢!”
    叶榛站在他面前,背挺得笔直,脸上摆着丝毫不退让的表情,很像泰山顶上一棵松。
    老傅跟他大眼瞪小眼了一会儿,一脚踢在车轮上,气急败坏的,“快滚快滚!检查好你的通讯设备,省得死在外面兄弟们都不知道去哪里收尸!”
    他舒了口气,敬礼,“是!”
    我摸了摸自己的脸,嘴角是上扬的,我是笑着的。
    叶榛回头看见我,眼角一垂,温柔又虔诚的模样,几步跑过来。
    “乖乖等我。”
    这话很熟悉,当年我听得兴高采烈,如今听到一模一样的话只觉得欷殻АK淙缓罄蠢肟怂窃谛睦锘故且恢痹诘人摹5人且惶煜肫鹩形艺饷匆桓鋈耍缓笊癫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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