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弃妇驭家记-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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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的便宜女儿,身量未足,故看不出什么身材之类的,只是皮肤白皙,听说是吃了不少苦,看皮肤却不像,削肩细腰,鸭蛋脸型,是个美人坯子,三千看着眼前的静华一时间竟然想起了小茹,她也是这样一个公主出身丫鬟命,人不怕开始穷最怕的是开始过惯了好日子再变穷,这丫头虽然没过过好日子可却是真正的小姐当丫鬟养,叹口气这陆仲和也太狠心了。
  “丫头,多大了,可曾看些书。”银两和元宝在身后摇头,她们家小姐也太好心了,管她呢,一个丫头的女儿也值得管,少爷看到了不定多生气。
  “回母亲,静华刚满十岁,认得一点字。”静华更加狐疑了,这个母亲好像并不知道她来了,刚刚很吃惊的样子,现在又问她话,难道不是她把自己接来的?
  三千不是爱多管闲事的人,银两也说了陆仲和讨厌这个女儿,只是她看到静华就会想起当年的小茹,爸爸出事,小茹躲起来一个人哭,倔强的宁愿挨饿也不求人,真的很像,不同与柳如长的像,这个小丫头是骨子里像小茹,一样的不甘一样的倔强,一样的把不甘埋在心里拿温顺当面具。三千抽下头上的赤金牡丹步摇:“静华,这个是见面礼,收着吧。”
  静华看着手中的步摇,真的很华美,还有这个母亲手指间的温度那么暖,忽然很心酸,这是除了李妈之外第一个送她东西的人,没有怜悯没有同情。
  “好一个母女情深啊,倒是我这个做父亲的恶毒了。”
  银两和元宝直呼完了,焦急的看着三千:“小姐。”
  三千把静华的手合紧,转身,原来这就是陆仲和啊,一直都知道他的样子,只是脑海里的人突然出现的眼前还是有别样的感觉,三千哀叹,怪不得原来的三千那么痴迷陆仲和,这个人确实有资本,二十五六的年纪,色如春花,眉目如画,温润如玉的感觉,偏偏佳公子大概就是这个样子了,饶是他现在眼角含怒,也还是难挡一身的儒雅,不像精明的商人到更像是俊俏的书生,一袭青衫更是温润,沈三千心里突突的,她知道不是她动了情,而是这个身体原来的主人用情太深,现在见了这人还是会不自觉地紧张。
  三千稳了稳心神,扶着银两起身,往前行礼:“爷。”三千啧啧舌头,怎么有种——大爷,您来了的味道?
  陆仲和怒及反笑,总以为这个女人跋扈张扬,但是至少聪明,没想到关了一日倒更加蠢了,沈万三的事情刚刚过去,他虽然不喜欢她,更讨厌她跋扈的性子,但是也不能看着她去死,所以把她关起来,不让她去见沈万三,只是没想到这女人竟然把这灾星接来气他!刚刚听到丫头回报他还不太相信,阖府上下都知道他讨厌这个丫头,她应该不会这么蠢,现在看来她是故意的了!
  “呵呵,你们还知道陆府有我,我还以为这陆府是你少奶奶当家了!看来我关的还不够,少奶奶还没有彻底反省,不如少奶奶搬去城西的庄子,好好地反省反省。”陆仲和低头一手捏起三千的下巴,捏的三千泪眼汪汪,陆仲和一愣,这个女人原来也会疼,只是居然还这么瞪着眼看他,简直是不知悔改:“沈三千,打扮再好在我眼里也只是一个俗字,穿的花枝招展的俗透了。”
  猛然放手,三千恨的牙痒痒,长这么大还没有人能这样捏他,这个负心汉!
  “来人啊,备车,送少奶奶去庄子,没有我的吩咐不许回来,也不许有人去打扰少奶奶。”陆仲和看着三千气鼓鼓的脸,忽然心情很好,转身到门外,片刻又进门,丢下一句,“还有这个丫头,你也带走,你们母女情深,理当共进退。”
  看着陆仲和出门,三千回过神,才意识到她是被发配到庄子了,因为没有去过所谓的庄子,三千此时心里一点想法也没有,唯一想的好像是不用愁过夜的问题了。
  “少奶奶,您可保重了。呵呵”柳如笑嘻嘻的带着斯琴出去追陆仲和,“少爷,消消火,妾身炖了雪梨,少爷要不要去尝尝。”
  静华实在没有料到这样的结局,她知道她很可能被送走,只是没想到她的父亲居然一句也没有问她,他的眼睛都没有看她,静华默默的扶起三千,这么漂亮的女人为什么父亲不喜欢?
  “母亲,都是静华不好,连累母亲了。”
  “呵呵,他能这样便是早有此心了,不是今日就是明日,总会来的。”三千冷笑,如果沈家没有倒,他可还敢这样对她?不过是借口罢了,没有娘家强大的背景才是今日被斥的根本原因。
  “小姐,小姐放心,马上就会回来的,少爷他只是一时气急了。”银两和元宝扶着三千,看她不说话以为三千是太过伤心了,忙安慰,心里却已经把陆仲和骂了千万遍,“小姐放心,咱们姐妹到了哪里都不会让小姐受苦的。”
  三千笑笑,知道她们忠心,她不是怕受苦,只是为原先的沈三千不值,用尽了力气去爱的人却这样对她,真的不值。
  


☆、08。庄园生活

  老吴真的觉得天意弄人,他对静华是怜悯的,所以当然不希望再把她送回去过苦日子,只是老吴怎么也没有想到会连带着把少奶奶也送过去。只是得了少爷的话他也只能揉揉眼跳上车赶马了。
  老吴不断地挥鞭子,比来时要快多了,已经是傍晚如果不快点他就不能赶在关城门前进城了。“吁~~”一拉缰绳,终于到了。老吴很明白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的道理,这车里是少奶奶和小姐,说不定哪日就翻身了,所以很尽心尽力的伺候,拿了凳子又忙着去掀帘子,银两扶着老吴下车,又把元宝拽下来,两人一边一个扶着三千下车,又扶了一下静华。
  众人都下了车,老吴看看天色,已经黑了,忙对三千一行礼:“少奶奶天不早了,老奴得回去了。”
  三千摆摆手,示意老吴走吧,三千现在的心情可以说是荒凉,主要是眼前的庄子太荒凉了,说是庄子不过是农家的一个稍大点的院子,她前世今生都没住过这么破落的地方,挥挥眼前的尘土,三千连着咳了好几下。
  “小姐,别站在这里了,快进去。”银两扶着三千,元宝把门打开,说是门其实就是个破木板,“小姐,这庄子是罚有错的人住的地方,所以......”银两看着眼前的庄子,吸吸鼻子,再也说不下去。
  三千安慰似的拍拍银两,转头看静华:“静华,你就是在这里住的?”
  静华点点头:“回母亲,静华一直都住在这里,旁边有个村子可以托村子里的人进城时帮着捎东西。”
  三千苦笑,这么小小的丫头都挺过来了,她难道还会过不去?其实三千年纪也不大,前世二十四,今生二十二,十七岁就嫁给了陆仲和,要说沈三千也够傻的,那么多翩翩公子她可是不缺提亲的,只是第一眼看见陆仲和沈三千就知道这是她喜欢的人,那种感觉是不言而喻的,很温暖很舒服的感觉,此后她便留了心,沈万三对这个女儿可以说是极尽宠爱,知道爱女的心思也帮忙打听了,打听完就直溜嘴,这个小子家世还行但是比起他家三千就差远了,更何况还有个便宜闺女,沈万三直接便告诉三千他不同意,姓陆的配不上,要三千往别处看。
  只是一晃两年,三千铁了心的扭到底,沈万三气的不行但是到底是自己的爱女,只好同意,言语之间只是提了一次陆仲和的名字,陆家就得了风声巴巴的来提亲,沈三千如愿以偿的嫁给了陆仲和只是婚后,三千貌美,陆仲和自也疼爱,但是搁不住时日长久,三千虽然貌美却是个霸道性子,陆仲和不愿被拘着两人远走越远,三千是喜欢陆仲和的而且喜欢的近乎盲目,所以也尽量忍耐,即便日后柳如进门三千也忍了,但是性格使然,陆仲和太自我容不得比他更自我的三千,只是并不敢得罪沈家,也就只是冷落三千并不敢怎样,直到沈万三出事沈家没落,终于没来由的解脱了。按理说沈家没落了陆仲和的生意也受到了不小的冲击,他是该愁得,可是还是会愁中带一丝丝的开心。被父母管被妻子管,陆仲和很不满意,现在老父母不在妻子又失了靠上,他再也不用忌讳什么了,真正的当家了。
  已经来到这个庄子几日了,三千真心后悔了,从前只知道苦日子不好过,但说到底她没有过过,现在忽然到了这样一个偏僻落后的地方三千一时真的难以适应,虽然家务活不用三千干,李妈和元宝银两早抢着干完了,但是穿着花布衣服,用着粗糙的草纸,三千擦擦屁股都觉得火辣辣的,这衣服也麻烦的很,一层又一层还带着盘扣,真是不习惯,几天三千已经扯坏了几件衣服的盘扣了。
  “嗤”三千无辜的耸肩,元宝叹口气,这扣子又坏了,衣服料子不好本就容易坏,三千还总解不开,急起来可不要扯吗?按说三千也是带了几件好衣服的,不用穿这种花布衣服,只是李妈说着地方太偏万不可露出好东西,让人瞧见了打眼,村里也是有痞子的,庄子就她们几个女人,防不胜防还是不要显眼的好。三千听了,也知道她那满头的钗啊什么的都太扎眼了,只好收起了朱钗锦衣,放着也好还不知道回不回的去呢,这些东西实在困难的时候还可以去当点银子呢。
  刚来的两天三千还好奇,看到磨会推两下,看到水井还自己打了小半桶水,逗逗庄子里的小黄狗,看看后院的几只芦花鸡,只是过了那两天就受不了了,小狗太脏到处撒开了跑,扑的她一身的灰外带狗毛,几只鸡吵的荒,尤其是那只雄赳赳气昂昂的大公鸡天蒙蒙亮就亮上一嗓子,叫的三千都出了黑眼圈,提水烧火做饭洗衣纳鞋......这些统统不用三千干,三千也学着烧火做饭了,但是差点把厨房烧了,银两一把推出来,勒令三千禁止做饭。一次洗衣洗三件三千愣是扯坏了两件,剩下一件被李妈夺走,哎吆一声我的少奶奶,您折杀奴才了,其实内心在为衣服落泪,这都扯坏多少了吆,快没有衣服了!纳鞋缝补就更不用说了,扎了好几下,综上所述三千得出一个很严肃的结论:她在古代居然是个无生活自理能力的小白!
  不提三千的郁闷,其他人可是愁坏了,眼看都这么多天了少爷还是没有派人来接三千回去,这是准备常住呢?李妈更是难受,原想着少奶奶把静华接去,静华有了好的归宿她也不愁了,她丈夫早死留下个女儿没有长大就夭折了,正好当了静华的奶妈,总觉得静华就是上天弥补女儿送来给她的,眼看着静华委屈未来也没个着落,李妈都快急坏了,这几天更是整宿整宿的睡不着,少奶奶都让赶来庄子上了,静华还有什么指望?
  “李妈,不要愁了,有母亲在,父亲总不会一直不管不问的。”
  “小姐”李妈放下手里的料子,“小姐放宽心,您是唯一的大小姐,谁也改变不了的事。”
  静华心知李妈是安慰她也不点破,冲着李妈笑笑,什么大小姐,她难道还不明白自己的地位吗?那个人心里根本没有她这个女儿,呵呵,真可笑那么漂亮的宅子,住着那么多的人,可是她的结发妻子和女儿却在这里受苦。
  “李妈,天有点黑,你缝衣服多点跟蜡烛,不要伤了眼睛。”说着起身去找出一根蜡烛点着给李妈放在炕上的小桌子上。
  烛光摇曳,李妈就着蜡烛仔细的缝制衣服,她家小姐心真好,少爷怎么就不稀罕呢?一主一仆静静的各自做着手里的活计。
  作者有话要说:木有一米米滴动力 ,,,,,桑心


☆、09。贫贱生活百事哀

  “元宝,你去把这个当了吧,给庄子里添点家用。”眼看这一连个把月,连口像样的荤腥都没有沾过,三千只好把自己的朱钗拿去当些银子用,她是不太在乎吃什么,可是天天吃菜也乏的很,更何况静华都到了长身体的时候,吃成了豆芽菜身材那以后怎么办,相处了这么久静华对她无微不至,常常让这么个小丫头给她打水铺床做衣服,三千也挺不好意思的,所以尽可能的对静华好,她现在也是真的喜欢静华,小小年纪不急不躁心思沉稳,又能吃苦是这个年纪少有的性子,这个小丫头不得了。
  静华也挺喜欢三千的,三千虽然笨手笨脚什么家务也不会,可是和别家的嫡母不一样,一点也不严肃,而且 静华知道这是除了李妈之外第二个真心对她好的人,所以她很珍惜,也尽量去讨好三千,譬如现在为三千绾发的已经不是银两了换成了静华,静华手巧疏得快而且是简单的发誓,不像银两总会往华丽的方向疏,相比之下三千更喜欢静华的。
  “小姐,这个是您的嫁妆啊,还是您以往最喜欢的,是十五岁您及笄老爷送您的,哪能当啊。”元宝不开心,这东西贵重的很,是小姐的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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