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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州·缥缈录-第7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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羽然扁了扁嘴,“其实我们就是跟东宫那几个人有过节,其他那些,不过是因为我逃跑的时候把他们书馆的大棚子扯塌了而已……”

“不过……而已……”船舱里的人大笑,“好一个不过而已,那么我们做个交换。你唱歌儿给我听,也算谢我救你们一场,我就帮你赔了那个大棚子。”

“不是不唱就要被赶下去吧?”

“不赶,”船舱里的人还是笑,“但是船到池心会让你们下去游泳。”

“那就唱呗。不过,你可不知道那个棚子,很大的棚子,赔起来……”

“你别是扯塌了百里公爵的宫殿,别的都还好说。”

“你这么有钱啊?”

船舱里的人笑笑,反问:“你叫什么名字?”

“羽然,”羽然扯起身边的姬野,“这个是姬野……”

她又扯了扯吕归尘,“这个是……”

“阿苏勒。”姬野小声提醒她。

“对!阿苏勒,”羽然点头,“我们三个是朋友。”

“都是好名字。”

“那你叫什么?”

“我姓江。”

“姬野,你有种的就下来!不要缩在船上当乌龟!”幽隐冷冷的声音从岸上传来。

“乌龟在这里!乌龟在这里!”羽然高高举起吕归尘的手跟他对喊,“你想抢乌龟就上来!我们在这里有风有月,还不冷,想等到明年夏天来了再上岸呢!”

年轻人的笑声中,大船所有的帆全部升了起来,把巨大的阴影投在所有人身上。主帆上巨大的图案完全展现在姬野面前的时候,他战栗着仰视,那是一只圆形的徽章一样的图案,传说中可以翼展千里大风展翅翱翔在云中,纤细的云纹中,隐藏着难以觉察的雄霸。大船顺风猛然加速了,顺着水道越过了重重的波影,飞一样飘行在月色中。

从没有坐过大船的吕归尘简直惊呆了,冲到甲板最前面迎风眺望。

细如纤丝的歌声在行驶的风中忽地拔起,婉婉地转了几遍,顺着风流飞向天外。吕归尘回头看去,羽然靠在风帆的横桅上唱着这首他听不懂的歌,就像在书馆中羽然唱的最后一首。大风把她的裙裾和头发呼啦拉地吹起来,她轻轻踮着脚尖,像是随时会随着风飞走,吕归尘几乎想上去拉住她。可是他不敢,只是留在原地默默地听,水夫和船工以及候在船舱口的武士也都沉默着。吕归尘想到他所听说过的宁州土地,青色的林地上秋天落下枯黄的叶子,其中有一片就在风里旋转、旋转、旋转……

永远不会真正飘落。

像是一种缥缈的感情。

他的脸又一次红了起来,风吹在红热的脸上,有种喝了酒一样轻飘飘的快乐。

“她在唱什么?”他问身边的姬野。

“她在唱,紫槐花开放的季节,让我说爱,爱飞翔的蒲公英都要走了,让我们唱歌,那些唱歌的松树都结籽了,让我们永远都在一起。让我们说爱,让我们唱歌,让我们永远都在一起。”姬野显然没有唱歌的天赋,只是难听地哼哼。

“这是……这是羽族的歌么?”吕归尘神往着,“原来羽族是这样唱歌的啊,你真了不起,还懂得羽族的文字。”

姬野抓了抓头,“我哪懂羽族的神使文?只是总听她这么唱……”

歌声中隐约有一声低低的喟叹,和歌声一起飘散在风里。

“昨日青丝,冢间红骨;

月色晚来枯,吊唱相和无;

悲喜总无泪也,是人间白发,剑胆成灰;

琴木萧萧也,弦尽时秋风悲回,莫问从头;

英雄总无路,天下千年酒,不解此一愁!”

“这……这是什么街头巷尾的歪诗,也拿来充大雅之堂?”陆先生恼怒起来,狠狠地把手里的试卷扔在地下踩了两脚,转头怒视写诗的尘少主。

他忽地愣了一下,发现窗边的孩子似乎根本就没有听见他说话,只是撑着头望着窗外,唇边带着一丝出神的笑容。

窗外的玉兰开了,大朵大朵的洁白如玉,吕归尘只想到那个孩子揭下面具的刹那,洒落的一瀑流金般的长发,像是夕阳下的铁线河一般,那么的温暖和让人怀念。

历史

历史上的胤末燮初,无休止的战争横贯了整整二十年,巨大的军费支出和民夫征调使得东陆大地始终弥漫着家破人亡的哭喊声。

而在商会巨额资金的支持下,西南的宛州是乱离之世的惟一乐土,失去家园不堪重负的流民大量地流亡宛州,他们在街头巷尾以零工、乞讨和偷窃为生,所以事实上所谓宛州在乱世时代的繁华胜景,也不过是一时的粉饰和画皮。以南淮城为例,越过飞檐交错的紫梁街,街背后的阴暗处污水散发着令人窒息的恶臭,流民们饥饿的目光聚集在破弊的屋檐下,他们有的就此饿死,有的怀里带着匕首,以端详猎物的眼神看着往来的人。

而奇怪的是,在燮朝成书的《燮河汉书·风物志》中犀利地揭露了当时宛州的真实生活,却把南淮写作了人间天堂,在以铁骨成名的燮朝史官中,这样的粉饰是绝无仅有的。野史稗闻中对于这件事的描述或者可供参考:

起稿于神武三年的《燮河汉书·风物志》的第一篇就是《南淮城志》,当时的燮羽烈王召来了史官,亲自描述了自己童年所见的南淮城。他说:“南淮是一座繁华又安静的城,生活富足安乐,不尚武力,民风柔弱。如果说比喻,就像织锦,虽然缺乏刚强,但是流光溢彩。春天时候各家的花圃都有五色的鲜花,街头有担花贩卖的人,但是孩子们总是钻进别人家的花圃里偷摘,把偷来的花再贩给街头担花的人,种花的家里都骂无赖,可是对着孩子也不便发作……”

他没有注意到这时阶下史官们已经开始交头接耳,帝王的眼里闪着憧憬的光,他继续说着:“夏来就是泛舟,湖上总是彩船相连,一眼望去数不过来,那时候不满十五岁的孩子都可以免费搭船,俗语叫做跳板子,到了近岸的时候帮着下去拖船靠岸即可。那时候就有少年借着跳板子的机会,把歌儿舞女褪下的衣服偷了典当,被发现了就当即跳船,俗语叫做水飘子。”

他的唇边浮现了笑容,目光凝在很远很远的地方,整个人的神气都变了,像是真的看回了二十年前的春夏秋冬,看到那些跳板子水飘子的无赖少年活泼泼的身影,听见他们的笑声。

“秋天是南淮最好的时候,十里霜红开了,有钱的人家飘船看花,一上午都看不尽凤凰池上的秋玫瑰,秋天南淮会起雾,雾气里面,秋玫瑰的颜色尤其艳丽。满城的桃枣也都熟了,果树的树枝一直伸到各户人家的墙外,拿着长杆直打过去,后面跟着一个人接,满筐都是果子,我们叫做打秋风的。到了冬季也不下雪,偶尔有霜……”

“大都护!”史官终于不能再记下去了,“史书是后世的镜鉴,请大都护三思!”

“三思?”羽烈王竟愣住了。

年纪最长的史官膝行而前,“书上有记录的,单只前朝喜皇帝九年一年,南淮城里就饿死流民不下九千人,城外的乱葬坑都填满了。又有笔记说南淮当时,买一个十六岁的女孩入青楼根本不需付钱,只需给粮五升,俗名称作父母粮,就报了十六年养育的恩情。宛州貌似繁华,其实是吃人恶虎,大都护也曾说乱世之酷,升斗之民最苦,是以有拔剑而起一统天下的志愿。可是这样写出来的南淮,无异于粉饰骷髅啊!”

“放肆!”羽烈王勃然大怒,“这是我亲眼所见的南淮,你们这些深养在学宫里的夫子,不过凭着几本来历不明的笔记,怎么能跟我说粉饰骷髅?”

“大都护即便要杀,臣子也是要说的!大都护难道以为天下人都是瞎子,只有大都护所见才是真的么?臣祖籍就是南淮,亲眼所见,灾年饿殍横死城郊,根本不容入城,难道也是假的么?”

“你!”羽烈王拔剑上前。

白色头发的年轻人挡在了史官的面前。

“西门闪开!”羽烈王怒喝。

钦天监的西门博士按下了羽烈王的剑。

“大都护,”西门博士说,“你所记的,都是假的!”

“西门你……”羽烈王的容色急变,“你也不信我么?”

“我信不信又如何呢?”西门博士的声音像是古潭深水一样没有一丝波纹,“南淮是不是那个南淮都无所谓,可和你偷花跳板打枣子的人,都已经不在了。”

羽烈王默默立在大殿中,佩剑苍然一声落地。少顷,他从史官手里抽过记录的纸卷,大步回了书房。

第二日内监去书房请羽烈王早朝,发现他趴在案上睡着了,胳膊下压的纸卷上是他亲笔写完的《南淮城志》,帝王在里面固执地说:“南淮者,人间之胜境。无饥馑灾荒之属,里巷中常闻笑声,灯火彻夜夏不闭户,惟少年顽皮,是为一害……每春来之际,辄有窃花者、弹雀者、钓鱼者……”

十三

成帝元年八月十三日。

夜深寂寥,隔着水面,文庙的镇国钟轰然响起,钟声在微凉的夜里传出很远,凤凰池上水波潋滟,一轮月影破碎开来。

“文庙听钟”、“武庙看剑”是初到南淮的世家子弟一定要做的两件事,文庙里供奉着七百年前蔷薇皇帝赐予百里氏的巨大铜钟,而武庙里是百里氏祖先追随皇帝征战时的佩剑。只不过七百年过去,文庙之钟武庙之剑都再也没有昔日的沙场气息,战争始终没有再侵入繁华的南淮,夏夜的月下,一切都变得柔媚如水。

百里氏出名的文睿国主毕生钻研诗歌,最喜欢趁夜驱赶马车,停在凤凰池边的岳桥上听钟,眺望远方刺天的高塔影子,独自喃喃。他身为国主而有倾世之才,随笔就在桥上把想到的诗句写在纸上,再一张一张折成纸船,船里放上一截宫里点剩的蜡烛头,星火一点,借着桥下流水放向远方。下游远处夜夜都有一群人不合眼地候着,去捡那些纸船,运气好的时候水没有污掉墨迹,在文庙的集市上可售上千金铢。后来《文睿传灯歌》的集子,就是从文睿国主这些纸船上搜集起来的。

文睿国主死在七十岁上的时候,死在了岳桥上。内监们在远处看着老去的国主颤巍巍地放下一只纸船,坐在涨水的岸边濯洗双足,从此就再也没有站起来。下游的人拾到的最后一只纸船上写着:“水畔听钟七十年,便了却了此生。”

许多年后再来岳桥的人,听着文庙的钟声,多半都不是在想那古老的铜钟本是一座警钟,而是追思水畔听钟七十年后安然辞别的洒脱。

夜深人静,来往的车马稀疏,桥上默默地站了一个人。一身黑色大氅连着兜帽把他严严实实地裹在其中,只留一个高瘦的背影给人看。他扶着栏杆去看远处月光里文庙漆黑的影子,沉默得像块石头。

风扫着树叶,哗哗的一片,铺着地面从桥头滚了过来。眺望的人小退一步,脚下轻轻地踩碎一片枯叶。

“你迟了。”他海蓝色的眼睛里透着审视。

不知道什么时候,桥头月光照不到的阴影里也站了一个披黑氅的人,也是兜帽低低地垂下来,把半边脸都遮没了。

“为了苍云古齿剑的秘密,稍微等候一下还是值得的吧?苍溟之鹰。”对方的声音不知道从哪里飘来,幽幽地透着诡异,像是通过一个弯曲的铜管子说话。

“你知道我的身份,知道我为苍云古齿剑而来,你是谁?”翼天瞻掀去了兜帽,露出银色的白发和消瘦的面容。他的手也从大氅中探了出来,握着银色的长枪。

“不要误会,我是好意。苍溟之鹰的枪术在东陆或许已经被遗忘,我却知道你是曾经一人击杀十六名鹤雪叛离斯达克城邦的英雄,天武者的称号不虚。我现在都不敢走近你,是因为怕你的枪。”

翼天瞻的眉毛挑了挑,“我不喜欢这种鬼鬼祟祟的路子。是你给我写信说,你知道苍云古齿剑的所在么?”

“是,我想拿它卖一点钱,所以约你在这里见面。”

“卖钱?”翼天瞻冷笑,“那么卖给诸侯不是更好么?还很少听说富有的天驱吧?”

“别的天驱或许不富有,可是宗主阁下却不同。不说你曾经拥有整个斯达克城邦的财富,光是你掌握的青铜之门的秘密,就足以买下整个诸侯国吧?”

“你……怎么会知道这些?”翼天瞻的目光忽地变了,像是一只扑向食物的猎鹰,虽然罩着黑氅下,但是可以清楚地看出他全身绷紧了一瞬,而后再舒展开。

他缓步地走向了桥头的人,长枪的枪尖有意无意地探在身前。

“因为我们有渊源。”

“什么渊源?”

“你这样逼迫我?是否没有诚意?”桥头的人还是站在阴影里不动。

“天驱武士不曾和鬼鬼祟祟的人有渊源。”

“什么是天驱?是太古铁皇们的后裔,或者只是一群追求荣誉的傻子?”

“露出你的脸来!”翼天瞻低喝,他已经走到桥头,距离对方不过一丈。

“为什么不自己来看?”

“好!”

翼天瞻笑笑,忽然抬手,银一样的枪锋就逼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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