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括苍山恩仇记-第36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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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的好人和绝对的坏人;二,一个人在阶级社会中从属于哪个阶级,代表哪个阶级,也不是一成不变的,更不是世世代代不变的。我基本上以我的家史为骨架,把我童年、少年时代在缙云县的所见所闻和当地的山水风俗作为烘托陪衬,生编硬造了一个根本不存在的“官逼民反”的历史故事。这就是我在“文革”期间而且还是在劳改农场里偷偷儿地写《括苍山恩仇记》的真正动机。当时的想法,打算就以缙云县壶镇为背景,写两个小小的山村中林、吴两个家族一百多年来的兴丧沿革和冤仇纠葛,初步计划写五部二十五卷共一千万字。我的意愿是:反正我已经被扔进了社会的最底层,一切希望都已经不存在了,我就学那曹雪芹,把下半生光阴用来写一部世界上最长的小说,只要小说确实写得好,我相信像《红楼梦》那样,哪怕在我死后三十年,也还是有可能出版的。没有想到的是,《括苍山》的第一部一百回二百万字刚刚脱稿,“四人帮”也完蛋了。我想像《静静的顿河》那样先出第一部,稿子交给中国青年出版社,他们倒是接受了,但绝不同意我写五部一千万字的“巨著”。他们说:看我的年龄和精力,写一千万字并不难,难的是读者等不及也买不起。他们不但不同意我继续写下去,还把第一部的二百万字愣从字里行间挤掉了五十万字,结构和故事一点儿也没动。──这就是现在出版的三卷五册本《括苍山恩仇记》的创作动机和出版经过。

正因为《括苍山》下笔之初是打算我死后三十年再出版的,所以写作中我什么顾虑也没有,想怎么写就怎么写,不但不去考虑“四人帮”的文学高论,就连平时我不敢跟任何人提起的观点(例如否定洪秀全)和故事,也敢于大胆地抒发了。

我的长篇小说《括苍山恩仇记》出版以后,好多读者和评论者都说书中的谢三儿谢振国写得比较成功。这个人既非气壮山河的英雄豪杰,也不是见利忘义的卑鄙小人。他是一个偷坟掘墓的职业“采蘑菇人”,既好酒,又好赌,更好色。但是他有正义感,同情穷苦百姓,反对官府豪绅的欺压。吴本良身入囹圄,是他打地洞把他救出来的。从此跟着吴石宕人一起造反,当了个探子头目,手刃了出卖他的仇人之后,多次为山寨刺探军情、传递消息、盗宝助饷,对于山寨的建立和巩固起了很大的作用。但是正因为他有好酒好赌更好色的毛病,吴本良婚娶前夕,派他到雪峰山去请朱松林赴宴,路过县城,被开茶馆的仇人认出,先用美人计骗他下场赌博,又用蒙汗药将他麻醉,掏出书信来给署理守备的林炳看过,不动声色地依旧放他走路。结果官军会合民团趁山寨上大办喜事之机,半夜偷袭,吴本良只带少数头领突围而出,几乎全军覆没。谢三儿被官府所捕,在牢房中自裁身亡。可以说,白水山山寨有一半儿是毁在谢三儿手里的。

人们都以为《括苍山恩仇记》中的谢三儿是我创作出来的人物,却很少有人知道我是按照真实生活中的谢三儿塑造的,连姓名都没有改动。因为这个人物在我的心中酝酿的时间实在太长了。每逢我的笔下写到这个人物,我的眼前就会出现一个活生生的谢三儿。

我是用我自己的方法,来怀念我少年时代的第一个社会学老师啊。

在《括苍山》中,我已经用隐晦的笔法告诉读者:卢尚书的真坟,是谢三儿找到并挖掘过的。不过他并没有把所有的珍宝全都取出来。他曾经设想一旦功成名就以后从前线回来再开发这一地下宝藏,与他的女人们共享,却没有想到正是因为女人,他客死江西,再也回不来了。今天,我干脆不顾一切地把我所知道的有关卢尚书墓的情况全部公诸于众,如果有人还想去发横财,不怕上当,那就请便吧!

──原载《章回小说》1998年第11期

  附录二:

 城隍娶妻的故事

一、引子:小说中的故事也可能是真的

1998年11月,《章回小说》杂志发表了我写的小说《我的舅舅是神偷》以后,我一连收到了好几封读者来信。有的小说读者同时也是我的电脑教材的读者,我的电脑教材上都印有我家的地址,给我写信并不难;但有的读者并不知道我的地址,因此有几封信还是通过作家协会和中央电视台转来的,可以说来得真不容易。

这些来信中,除了说几句“小说写得真好”之类的恭维话之外,一个共同的特点,是大都不相信我所写的“神偷”真有其人。有的说:小说嘛,是“创作”也就是杜撰出来的故事,难免真真假假,假假真真,即便有几分真的,也被作家的生花妙笔随意演绎,变成假的了。有个江苏盐城滨海县的小姑娘叫艳青的写信来说:因为您是个老作家,我对您绝对信任,所以我才相信您所写的是真事儿,要不然,我是不会相信的。──说到底,其实她还是不相信。

对于这些读者,我都回了信,而且无一例外地都再三说明我写的神偷谢三儿,至少在当时我是这样听说、这样看到的。至于他是不是真有这样高明的本事,真的能够在四个小时内来回走一百八十里路并作下了案子,真的曾经从卢尚书的坟墓中取出过金银元宝来,我并没有亲眼看见,一方面是人云亦云,一方面是听谢三儿自己所讲,由于我所处的那个历史环境,至少我自己是深信不疑的。

什么叫“我所处的那个历史环境”呢?这就有必要解释一下了。

我的故乡浙江省缙云县,是个相当特殊的地方。一方面,由于缙云地处浙南山区,早年交通闭塞,乡村百姓之间,虽鸡犬相闻,却老死不相往来,七八十岁的老人,一辈子没走出二十里地之外的,并不是少数。因此这里几乎是一块封建时代的“活化石”,到了三十年代,乡民的风俗习惯,基本上还保留着清朝末年的模式。另一方面,缙云又是个文化相对发达、民智相当开通的县份,读书人多,做官的多,外出闯天下的多。不说唐代名文《虬髯客传》的作者杜光庭是缙云县人,历代当过尚书、侍郎等“部长级”大官儿的,也为数不少,单是清代末年追随孙中山闹革命的老前辈,人数就相当多:与秋瑾同时从事革命活动、丽水光复以后当过军政府督军的吕逢樵,就是我们缙云县壶镇人;此外还出个一个国民党中央委员,一个外交部次长,还有许许多多“国民革命军”的军、师、旅、团长,至于团以下的营、连、排长,那就多如牛毛,海了去了。1949年蒋介石逃到台湾,去台湾的缙云人就相当多,后来台湾的空军副司令、《中央日报》副总编辑,都是我们缙云人。

1937年“八·一三”上海抗战以后,我随父亲回到浙南这个弹丸似的小县。这里是老少三辈儿,三个时代的人和平共处,各领风骚:老的居然还有留着辫子、裹着小脚的,中年人辫子虽然不梳了,却把前脑门儿剃得雪亮,留着齐脖子的长发,年轻的一代则不是分头就是“簸箕头”,而“到大地方走过”的人,则又是西装革履,洋派得很。当时县城里只有一所初级中学,两所中心小学,乡村里大都还是私塾。时局紧张的时候,我们全家逃进深山里,连我这个从上海来的穿西装的“小少爷”,都进过私塾跟白胡子村学究读过《三字经》、《百家姓》和《幼学琼林》。

我这个人从小就放荡不羁,喜欢游荡嬉戏,更喜欢赶热闹,不是个“读书种子”。特别是父亲和哥哥去了抗日前线,不识字的母亲管不住我,于是在一帮调皮同学的带领之下,经常逃学去参加“校外活动”──诸如到杀人刑场去看枪毙看杀头、随着求雨大军去看求雨、到婚丧喜庆人家去看盛大的场面,甚至与同学们一起赌博:掷骰子、打麻将、推牌九,什么都干。

四十年代初,这里有一个时期是国民党、共产党和日寇三方面“拉锯”的“锯口”,有些地方则成了政权、军权都鞭长莫及的“三不管”的“真空地带”,于是处理罪犯的生杀大权落到了“族长”或“自卫队”的手中。动用“族法”或民间私刑处理起罪犯来,比“官法”要厉害得多,不但还有杀头枭首、腰斩示众这些残酷的死刑方式,有几次族中处死谋杀亲夫的“淫妇”,居然还动用了“沉潭”(绑上大石头扔进水池里)、“骑木驴”(剥光了衣服骑在一段木头上被抬着游街)和“点天灯”(把人裹上棉花浇上桐油脚朝上绑在柱子上点火烧死)的惨刑。

我逃学的最高记录,是一个学期旷课214 课时,为此遭到过老师的训斥和母亲的痛打。但是现在回想起来,如果当年我是个规规矩矩的好学生,恐怕就不会有我那部一百五十万字的巨著《括苍山恩仇记》。因为我那部书里所写的缙云县的奇风异俗,几乎都是我用逃学的代价换来的呀。

我至今不后悔我小时候的逃学。我逃离的是正规的学校,投入的是另一个不正规的学校。在这个不正规的学校里,我学到了正规的学校里不能也无法教给我的学问。我也不埋怨我后来的二十三年劳改生涯;正像曹雪芹没有在大观园中的生活就没有他的《红楼梦》、韩邦庆没有在妓院中鬼混的经历就没有他的《海上花列传》一样,我如果没有那二十三年劳改和底层社会的生活,同样不会有我的《括苍山恩仇记》。

《括苍山恩仇记》一书中,除了谢三儿的故事是有真实的素材作为“底子”之外,还有许多故事,也都是有真实的事件作素材的。除去本忠拾金不昧、失主许亲、代新郎洞房团圆的故事几乎完全照抄宋代缙云县第一个状元詹骙的事迹是我听人传说的之外,例如第三卷第五十八回“城隍强占民妇为妻”一段,就是抗战期间发生在缙云县的一段实事,是我亲眼所见,只不过我把故事往前推了几十年,把它从民国年间安排到了清朝同治年间去罢了。

缙云地方虽然小,稀奇古怪的故事却不少。不管你是不是看过《括苍山恩仇记》,下面我就来给大家讲一个真实的城隍老爷娶民妇的故事。

二、闲  话  城  隍

六十岁以上的老人,脑子里大概都还有“城隍”这个概念;解放以后特别是“文革”以后出生的人,很可能就没有什么印象,甚至连听也没有听说过。因此,有必要先解释一下什么叫城隍,再说说缙云的城隍是何许人。

城隍不是官名,而是神职,却不知道起于何教,设自何朝。他为三教九流的人所共奉,都说他是阴间的地方官,不但管辖全县的死鬼,也管辖全县活人的生生死死和善恶报应,颇像是阎罗天子派驻各府州县的“代办”。

中国历史上第一位城隍是什么人,是谁所封,颇难考证了。《二十五史》中,汉代以前,似乎还没有关于城隍的记载;最早出现“城隍”二字的,是《北齐书》。后来唐人张说、张九龄也都有《祭城隍文》传世。唐代第一任缙云县令李阳冰是李白的从叔,也是与李斯齐名的我国古代两大著名篆书书法家。他用小篆写成的《求雨有应》碑,宋代以前一直立在缙云县城隍庙里。宣和年间方腊起兵,这块著名的石碑被造反派砸碎了,但是拓片流传在民间的甚多,明代根据拓片重刻的石碑依旧立在缙云县城隍庙中,直到解放以后城隍庙被拆,石碑第二次被革命派所毁。现在县文化馆中陈列展览的那块崭新的石碑,则是第三次重刻的了。根据碑文所记,可知唐代缙云县的城隍庙原本也设在城里,只因地方狭小,屋宇不大,有一次大旱之年,李阳冰向城隍求雨,跟城隍约定:十日之内如果有雨,就把庙宇迁到西山,广建殿堂,重塑金身;如果十日之内不下雨,对不起,连城内这小小的城隍庙也将拆他娘的。李阳冰是个文人,这次求雨,却颇带几分“匪气”。不知道是城隍被感动了呢,还是当城隍的也怕当地政府,特别是怕李阳冰的这一股子“匪气”。总之是在十日之内,果然下了倾盆大雨。于是李阳冰为了感激这个阴间的同僚,终于把城隍庙迁到了西山半山腰上,而且有了巍峨的屋宇、广阔的殿堂。从此,西山就被当地人叫做“城隍山”。

由此可证,至少在南北朝、隋唐以前,中国就已经有了城隍这个阴间的地方官了。但是城隍究竟是佛教的神还是道教的神,他的主管上级究竟是哪一路教主,却谁也说不清楚。就拿缙云县的城隍庙来说,庙里同时塑有观世音和地藏王菩萨,似乎与佛教有关,但是主持庙中日常事务的庙祝,却又是道家打扮,何况庙中还有非道非佛的关公塑像,更说不清城隍究竟跟哪一位是“同志”。至于李阳冰时代的缙云县城隍是什么人,他姓什么叫什么,根本就没有书面的记载流传下来,当然也就更加无法考证了。

不过从明代初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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