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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普通中国人的家族史-第1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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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齐的人在里面吃饭喝酒。三个饥肠辘辘、衣衫褴褛的孩子,总是站在橱窗外面,看着那令人垂涎的食物,久久不肯离去。

饥饿促使了农民向外逃亡。一九六一、一九六二年盛传新疆在招工,可以吃饱,于是很多农民背井离乡向新疆逃亡。由于当时不许农民自由流动,所有出逃的农民被叫做“流窜犯”,民兵、民警处处设防,捕捉着逃亡的农民。可是奇怪的是,内地围追堵截,新疆乌鲁木齐火车站外却挤满了招工的单位,农民只要一下火车,就有人热情地问想不想参加工作。等报了名,招工的人立刻端上馒头、稀饭先让这个幸运儿饱餐一顿,之后就成了全民所有制工人或军垦战士。真的有人在新疆参加了工作,还回家捎来了宝贵的粮食、粮票。半真半假的传言给了人们以希望,大量的农民开始逃亡,少数成功了,大部分被堵截回来了,也有很多因为饥饿和寒冷倒毙在途中、倒毙在货车车厢里。当时我母亲十一岁,外婆也开始为她准备行装让她逃亡,后来因为一九六二年麦收后饥荒缓解没有走成。

《一个普通中国人的家族史》 第三章 人间“天堂”(1958~1965) 三、“吹口琴”

一九五九年秋天以后,粮食一天比一天紧张了。我父亲劳改所在的新河农场供应比农村要好的多,但还是饥饿难忍。新河农场有一个用甘蔗作原料的制糖作坊,农场领导很明显地偏袒这些“犯人”,轮流让他们到农场的制糖作坊“劳动”,实际上是让他们补充营养。为此,很多人吃坏了牙齿但保住了性命。很多人也卖掉了自己的衣服、手表等财产换粮食吃。

腹中空空,人们就怀念起以前能吃饱的日子来。每天到了晚上,犯人们就说起以前吃过什么好东西,搞精神会餐。一天晚上,一个犯人绘声绘色地说,自己从前吃过满满一饭盒红烧肉,红烧肉作成酱色,一打开一股肉香迎面扑来。说到这里,他说不下去了,连忙咽了两口涎水,所有的听众也听得直想流口水。

当时农场里种着甘蔗和玉米,按道理是不许随便吃的。但是犯人们都很饿,总是琢磨着偷玉米和甘蔗吃。因为怕被管教干部发现,大家发明了一个暗号:管吃玉米叫“吹口琴”,管吃甘蔗叫“吹笛子”。一到晚上,犯人们就三三两两地凑到一起,说:“走,吹口琴去”,或者说,“走,吹笛子去”。当时我的父亲就总是“吹笛子”,结果把牙吃坏了,一辈子总是牙疼。

那时全国到处饿死人,上面总算认识到了吃饱肚子的重要性,于是提出“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粮食生产是基础的基础”。玉米要生火烤熟了再吃,有一个犯人每次吃烤玉米时,总是啃上一口,说一句:“唔,基础的基础”,再啃上一口,再说一句:“唔,基础的基础”。每到傍晚以后,农场的玉米地里总是这里一柱青烟,那里一堆篝火,都是犯人们在烤玉米吃。农场的管教干部都还不错,明明能够看见那些炊烟和火光,但总是装聋作哑。

实际上,我母亲所在的豫北和我父亲劳改所在的豫西,饥荒状况并不是全国最严重的。光河南信阳一个地区就饿死了一百万人,其中一个小小的息县就死了十万人,有六百三十九个自然村全村饿绝。这引发了后来的信阳事件,引发了中央对整个信阳地委的大清洗,最后找出几个“混入干部队伍中的地主阶级分子”处理做了替罪羊。就这样,中国以死亡三千万人的巨大代价,给毛泽东一手发动的“大跃进”划上了血红色的句号。(「注」饿死三千万人的说法,是个大致的、粗略估计数,具体饿死人口多少,一些学者互有争议。根据原国家统计局局长李成瑞在《大跃进引起的人口变动》一文中的分析,1959~1962年饿死人数在1700~2200万之间;另据重庆大学出版社《中华人民共和国史纲》记载,这一数字为1900万;据美国著名人口学家科尔根据我国官方公布的数据,在《从1952年到1982年中国人口的急剧变化》一文分析结果为2680万。不管饿死的人是三千万还是两千万,在和平时期内、没有全局性大规模的自然灾害的情况下,饿死相当于一个中等国家的人口,都决不是什么“一个指头”的小事。)

后来,某些人为了给自己推脱罪责,称一九六○~一九六二的饥荒是“自然灾害”,这其实是占不住脚的。根据我国历年水文气象资料来看,那几年的确发生过自然灾害,但是中国是个幅员辽阔的国家,每年不可能保证各地都风调雨顺。那三年的“自然灾害”的规模和程度,甚至远远比不上一九五四年的全国性洪涝灾害,为什么一九五四年就没有饿死人呢?当然,某些人也自感底气不足,又给加上了两条:“苏修逼债”和“美帝封锁”,其实这也是很可笑的——“苏修逼债”发生于一九六○年夏天,而饥荒发生于一九五九年秋后,到一九六○年春季最惨烈(“信阳事件”就发生在一九六○年春天),哪里有“因”在后,“果”在前的?事实上,苏联当时还曾经借粮食给我国东北地区,使得数十万人得到口粮而免于饿死。至于“美帝封锁”就更可笑了,“美帝”自一九四九年就“封锁”中国(无非是不跟中国进行贸易),特别以朝鲜战争时为烈;朝鲜战争后英、法等西方国家跟中国逐渐恢复了贸易关系,然而饥荒竟然是在“封锁”有所放松的情况下发生的!这种伪造历史、推脱罪责的做法,真是让人齿寒。

我的大姑父在信阳事件后随同毛泽东到河南郑州开会,会议在河南省军区礼堂召开,出席者是河南省地区以上党、政、军官员。一开始就是热烈鼓掌,伟大领袖的第一句话就是:“信阳人民不愧是革命老区人民!”接下来又是热烈鼓掌。晚上跳舞,吃的喝的应有尽有。据大姑父回忆说,信阳事件发生后,为了隐瞒灾情,信阳实行了特别措施,民兵占领了火车站,只许下、不许上,所有邮件都要拆开检查,查到有人写信上告或上访,都抓起来。当时人们都在死亡线上徘徊,关上两天没一个人能熬得过去,于是就在监狱里死了。到后来,有一个转业兵回到家乡,发现自己全家没活人。由于他当过兵,见过些世面,他没有写信或去坐火车,而是一路上昼伏夜出,靠转业时带的干粮维持生命,直接告到中央。

《一个普通中国人的家族史》 第三章 人间“天堂”(1958~1965) 四、短暂的喘息

六十年代初期,中央的确存在两条路线的斗争。一条是以刘少奇为首的、希望给予放松对农民控制,按农民自己意愿从事生产活动的路线;另一条则是以毛泽东为首,造成几千万人饿死、工农业总产值下降百分之四十的“三面红旗”路线。由于大跃进带来的严重后果,毛泽东的“三面红旗”已经难以为继,只好由刘少奇出来收拾这个烂摊子。

一九六一年后,刘少奇主持中央日常工作,提出“调整、巩固、充实、提高”,实行“三自一包”,政策逐渐宽松起来:允许农民有少量自留地、自留畜、自留树,也可以开小片荒。从一九六二年开始,农村缓慢地恢复和喘息。外公分得了四分的荒地作为自留地,于是用他种地的专长,精耕细作,家庭开始逐渐恢复生机。到一九六三年秋后,终于能够吃饱了。当时的食物都是一阵子一阵子的:一阵子顿顿是红薯,吃得人直吐酸水;过一阵子又都是南瓜,吃得人直想吐。

然而即便是能够吃饱也可以导致厄运。一九六二年麦收以后,很多饱受饥饿折磨多年的农民,由于长期的饥饿导致肠胃功能退化,饱食后胀腹而死。我的外婆知道一些科学常识,采取了循序渐进的方法让全家人恢复肠胃功能,才使家里无人遭此厄运。由于能吃饱了,大自然又开始了人口补偿,加之当时没有什么计划生育工作,于是满街出现了大肚子,中国又一个人口生育高峰来到了。在我参加工作后接触过的同事中,有很多都是一九六三、六四年出生的,却极少见到一九六○、六一年的。

《一个普通中国人的家族史》 第三章 人间“天堂”(1958~1965) 五、“老婆迷”

那时村子里有一个四十来岁的中年汉子,我母亲喊他“常叔”。常叔的老婆在粮食关时饿死了,给常叔留下了三个孩子。他老婆死的时候,常叔趴在他坟头上哭了好几天。那时吃不饱肚子,家里又穷,常叔也就没有再娶老婆。

到了一九六三年以后,肚子可以吃饱了,常叔就琢磨着再娶个媳妇。后来有人介绍了一个三十多岁的外地女人,常叔也不知道人家的底细,就跟那女人一起过了。谁知那个女人是个放鹰的(「注」“放鹰的”是滑县方言,意思是骗婚后偷窃财产的人),还不到一个月,就把常叔家所有值钱的东西一卷而光,还在外面借了不少钱,跑了。常叔人财两空,日子越发艰难。

但是常叔这人特别迷女人,总是还想找个老婆。那时人们本来就穷,又刚被放鹰的打劫了,常叔更是穷得家徒四壁,还背着一屁股债,自然没人愿意跟他。当时村子里有几个十八九岁的年轻人,觉得常叔这人有趣,就想愚弄他。于是,这几个年轻人就编造说有个寡妇愿意嫁给常叔,假模假样地到常叔家提亲。常叔一听,顿时喜出望外,连忙做了一顿好饭招待人家,一个劲地催着要求见面。本来那些人就打算骗他一顿饭算了,但看常叔如此急迫,禁不住又想逗逗他,于是答应常叔当天晚上(「注」河南风俗,见寡妇要在晚上)在生产队的场(「注」“场”是滑县方言,指农民晒粮食的空场地)里见面。

几个年轻人跑到邻近的任庄,跟那边人一说这个情况,任庄的几个小伙子也加入到恶作剧的行列中去。其中有一个长得比较清秀的小伙子,自告奋勇地充当女方,找了一身花衣裳一穿,又戴了一个花头巾,看上去还真有几分像个女人。到了晚上,就按约定在场里的麦秸垛前等着。那几个年轻人赶紧去通知常叔,常叔一听,高兴得合不拢嘴,赶紧去了。其实当时村子里好多人都知道这是恶作剧,但都想看常叔的笑话,也就不跟他挑明。常叔去的路上,跟着十好几个半大孩子起哄,麦场里也围了好几十个年轻人看笑话。常叔见了那“女人”,激动得不得了,问寒问暖,那小伙子只好捏着嗓子回答。常叔求偶心切,竟然没听出来,一本正经地问这问那,把看热闹的大人小孩个个笑得前仰后合。

寒暄几句之后,常叔就急切地要求人家当晚跟他回家住,那“女人”也不推辞,跟着走了。他们俩在前面走,后面跟着几十个大人小孩,边走边笑。等到了家里,常叔要亲人家时,那个小伙子实在憋不住了,哈哈笑出声来亮明了身份,常叔这才醒悟过来。从此,常叔彻底死了心,再没动过找媳妇的念头。

《一个普通中国人的家族史》 第三章 人间“天堂”(1958~1965) 六、阳光灿烂的日子

我的外公还有个外号叫“瓜把势”,意思是特别会种瓜。他在自己开出的四分小片荒地上,种了酥瓜、甜瓜、香瓜、面瓜、菜瓜、打瓜等瓜类,在一九六三年夏天获得了大丰收,收获时每天我母亲都要摘下满满两大篮子的瓜果回家。酥瓜是一种长型的小瓜,不太甜,但水分足、口感特脆,轻轻一碰就粉碎;甜瓜则是花皮、绿肉、红瓤,比现在的哈密瓜甜的多;面瓜是黑皮,淡黄色的肉,放在太阳底下看时,果肉能够映射出一些金星。家里人都吃不完,就送了不少给街坊邻居。但是这种局面没有维持多久,一九六六年以后就又不许开自留地了。

当时全村数外公的瓜种得最好,品种最多。外公除了种自留地,还给生产队种瓜,培训年轻人。但是吃大锅饭以后,年轻人对庄稼把势已经不是那么用心学了,所以外公的绝活没有传下来。我的外公一辈子都是老实的庄稼人,干活踏踏实实。跟种庄稼不一样,种瓜需要一棵一棵地打理,外公在瓜地里干活时一蹲就是一天,背都被太阳晒得爆皮了。外公给队里种瓜时,遇到有没长好的瓜摘下来以后,想想种瓜的辛苦,从来舍不得扔掉,都留下来自己吃。

那时社员们不偷别人自留地里的东西,只偷生产队的东西。因此当西瓜快熟了的时候,外公就一天二十四小时住在生产队的瓜棚里看着。每天中午我母亲放学以后,都要到地里替换外公回家吃饭。外公怕母亲饿着,就先准备一些淘汰下来的歪瓜、小瓜给母亲吃。母亲等外公走了以后,看看满地的大西瓜,心想干吗不吃好的,非要吃这些小破瓜呢?于是自己摘了一个大西瓜弄开吃。可我母亲那时才十一二岁,不懂得哪个瓜熟,一打开发现还是生的,吃了两口又酸又涩,就扔掉了。外公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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