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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咒-第14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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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最近一段时间日军一改往常固守态势,频频主动向我郊区前沿阵地发起进攻,参战部队多以伪军为主,虽然伪军士气不高,战斗力不强,但由于出击频繁,参战部队较多,还是给我们造成了一定的伤亡。不过据参谋部分析,日军的这些进攻有明显的练兵意图,其目的是想整合刚组建的伪军,提高他们的战斗力,还没有进一步攻取上海的意思。从整个宏观战略态势来看,日军并不是没有能力攻占上海,也不是担心在攻占上海的时候伤亡惨重,更多是不想背上上海市1600万人的沉重人口包袱。现在中央军委方面已明确表示无力为上海解困,一味电令我们死守,对日军实施战略牵制。而日军方面又不愿意早早攻占上海,为自己惹个大麻烦,只是拥兵自守,坐看中美两虎相斗。从某种意义上说,上海已经成为一颗不折不扣的弃子。” 

“大家看看,现在这个情况下,我们该怎么办?北京那边是指望不上了,看来上海的事情还是要我们上海人来自己解决。”气度不凡的老者发话了。 

“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啊,我看守是守不住了。” 

“总不能投降去做汉奸吧,那是会担千古骂名的。” 

“我是宁做饿死鬼,不做亡国奴。” 

“老赵,别那么冲动……” 

“现在就是想投降,恐怕日本人还不愿意接收……” 

“其实投降也不失为一种曲线救国的办法,既可以让日本人背上一个大包袱,又可以解救上海市1600万人的性命,何乐而不为呢?” 

见大家七嘴八舌讨论得差不多了,气度不凡的老者咳嗽了一下,打断了众人的议论,语气沉重地道:“现在留给我们的时间已经不多了, 

我们每多讨论一分钟,就意味着一条生命的消失,我不敢说自己多么伟大,但生命的可贵我还是清楚的,如果投降的想法会让大家感到难堪,那还是由我说出来吧,只要这样能多拯救几个孩子的生命,我愿意承担这个骂名。” 

在座的几位都沉默不语了,他们知道这个决定能从这为骄傲的老人嘴里说出来是多么的艰难。其实他完全可以不担任何责任,即使上海市的大饥荒死掉一千万人,也丝毫影响不了他目前的舒适生活。 

“明天,我会去见上海军区司令谭成,劝说他向日军无条件投降。你们从现在开始也要做好沦陷后的撤离工作,想继续留在国内的去西安,想出国的先去澳大利亚安家。虽然上海沦陷了,但谁也不许做汉奸,否则别怪我不讲情面。”老者最后一字一顿森然道。 

当杨少见到这家俱乐部的幕后老板时,吃惊得下巴都快要掉下来了,光他的名字就可以说是一个传奇,那曾经是一个站在权力巅峰的人物。不过更让他吃惊的是,从老者嘴里听到上海守军可能很快投降的消息。气度不凡的老者亲切地和两个小家伙交谈,问了问他们在前线的战斗经历,最后他将一封家书递到了国歌手中说道:“你父亲在国外很好,前一段时间他在澳大利亚还买了一个小农庄,上次国际人道救援机构的运送来物资时他托人带来一份信,希望你能够到国外去帮他。这次上海沦陷后,日本人会开放空中交通,如果你愿意的话,我可以安排你和你的朋友第一批撤离。不过,我个人希望你能够留下。” 

“上海沦陷后,我想在这里建立一个地下武装抵抗组织,开展城市游击战。有人向我推荐你,如果你愿意留下来领导这支队伍,我会大力支持你的。” 

“我愿意!” 

“你不需要好好考虑一下吗?”老者为国歌痛快的答复感到吃惊,他原以为还需要费一番口舌,没想到国歌不假思索就答应了,既没有推辞,也没有谦让。 

“没什么需要考虑的,您只要告诉我该做什么就行了。” 

老者犹豫了一下,探问道:“能谈谈你为什么要留下来冒生命危险吗?你和别人不一样,别人是没有选择,而你明明可以有更好的选择啊?” 

国歌微微一笑道:“留下来确实有风险,不过如果每个人都逃避责任,只想坐享其成,那我们这个民族就完了。天下兴亡,我的责任!父亲从小就教育我要做大事,要敢做大事,其实人生不过是一场游戏,既然都是玩游戏,我喜欢玩最刺激,最大的。” 

老者听了国歌这一套奇谈怪论式的“生命宣言”,不由的瞠目结舌,他苦笑着摇了摇头道:“栋强是个老实人,怎么生了你这么个怪物。 

好吧,既然你能看得开,那我就把这支队伍的领导权交给你。明天我会从部队上要几个人给你做教官,至于将来招什么人和怎么打仗的问题你们就自己研究吧。要论搞经济工作我是专家,不过要论打仗我可就不在行了,一切都要你自己摸索,将来我只能给你一些必要的资金上的支持。要嘱咐的事就两件:一是多杀鬼子,为国效力。二是组建好队伍,要记住枪杆子里面才能出政权啊。”老者最后意味深长道。

龙咒前传——阿尔忒弥斯计划(作者:议宣)

作者说明

本书原意是要为《龙咒》写一部前传,合起来成为中国的《基地三部曲》。沿用了原著的人物、性格,最终的情节也将与原著呼应、衔接,最终的目的只有一个——再造中华。 

北海附语: 

议宣兄的大作《阿尔忒弥斯计划》写得非常精彩,开辟了网络军事小说一代“文战”之风,给人以深刻的思维启迪。最近看到一则新闻,美国总统布什提名美国国防部副部长沃尔福威茨出任下任世界银行行长,而沃尔福威茨现任,被认为是伊拉克战争的主要策划者之一。未来的战争形态不再局限于单纯的战场,已经延伸到政治、科技、金融、能源、文化等各个领域。而这些领域的明争暗斗,比枪炮更隐蔽,需要更高的智慧和谋略。看了议宣兄大作里那些精彩的分析,让人不由自主感叹——将军决战,岂在战场!

楔子

2004年3月14日,人大审议通过了通过新的宪法修正案。“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可侵犯”被写入《宪法》。就在新闻发布会进行直播的同时,一条神秘的信息从世界某地通过互联网被输入了“纳蓝”计算机:“阿尔忒弥斯计划第六阶段完成”。 

与此同时,南非某私人庄园中,一双蓝宝石一般晶莹的眼睛,也从计算机的液晶屏上捕捉到了这条信息。那是属于一位有着黄金瀑布般秀发的少女的眼睛。“爷爷快看,那个神秘的人物又给我们提供情报了!”少女兴奋地叫着。房间另一端一位老者正在观看现场直播,他只是轻轻地转头向这边的屏幕望了一眼,问到:“是说‘阿尔忒弥斯计划第六阶段完成’?” 

“是的,这两天您不是正等着这一情报吗?” 

“追踪到发送和接收的IP了吗?” 

少女轻击几下键盘后清脆地回答:“发送的IP被隐藏了,接收方还是‘纳蓝’计算机。” 

“看来我们的猜测方向是对的。我们又得到了拼图中最重要的一块。”老者象是在自言自语地低声说着,随后便陷入了沉默。 

自从十几年前,第一次听说“阿尔忒弥斯计划”以来,老者就一直在注意搜集相关的一切信息。但这个神秘的计划一直保密的很好。十年来,计划一直在悄无声息地,缓慢却有效地推进着。最初,只是知道这是一个针对中国的计划。随后又知道这一计划一直储存在“纳蓝”这台世界上运算速度最快的计算机上。互联网兴起之后,每次都有一个神秘的人物将发送给“纳蓝”的信息转发过来。但这个神秘人物至今也只能破译其中很小一部分的信息,更不要说突破“纳蓝”的安全屏障了。只是靠着各种渠道得来的支离破碎的信息,老者象在玩拼图游戏一样,拼凑、猜测着“阿尔忒弥斯计划”的全貌。 

阿尔忒弥斯(Artemis),这个希腊神话中的月神和圣洁的女猎手,是不会轻易让人们看清她真实面目的。在希腊传说中,一次猎人亚克托安不小心看到她在洗澡,阿尔忒弥斯一怒之下便把猎人变成一头鹿,而后又被他自己的猎犬给吞食了。 

在中国数以亿计收看电视直播的观众中,有一个年轻人愤怒地关上了电视机。转身飞速地在电脑的键盘上敲打着。不多时一篇洋洋洒洒的评论在第一时间在网络的时事论坛上被帖了出来。随后就是不断地被点击着、被跟贴、转帖着。 

实际上这位笔名自称'思维教练'的年青人就象他的笔名一样,他宁愿更注重思维本身而不是政治立场。对于私有化,他并不是一味地反对,只要能作的比较公平合理,他完全可以接受。他所不明白的是中国的那些法学专家到底是干什么吃的,怎么最终竟能让这样一个在法理上讲不通的提法入宪呢?什么叫“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个人的工资收入、存款利息等,应该算是“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吧?国家凭什么收税?难道收税不算是“侵犯”? 

看着自己帖子后面不断增加的点击数和各种各样的评论跟贴,不论是赞扬还是谩骂,这个自称思维教练的年青人显得有些无动于衷。是啊,这些年关于私有化的话题在论坛上已经不知道谈论多少遍了。不论是支持者还是反对还是反对的理由,都早已经被说烂了,根本不会有任何新意了。 

自称思维教练的年青人心中不无感叹地想:实际上今天很多人对私有产权的理解水平还停留在18世纪,就象法国大革命时代的大多人一样,认为财产权为财产所有者的一种人权,一种自由。所谓人权,就是当时人们所认为的一切人类与生俱来的权利,就是构成人格的要素。但是生不带来,死带不走的私人财产,怎么能和与生具来的私人身体、居住、工作、言论、信教等等自由,视为性质相同的人权呢?那些人的真实目的,只在维护当时有产阶级的既得利益;他们所以认财产为人权,也只是在对于他们的既得利益追求最强大的保障而已。现在这些人也完全是出于同样的动机。他们可能不知道,但宪法学专家至少应该明白,现代各国宪法已经普遍放弃了说不通的“人权说”,转而采用“社会职务说”了。认为这种权利,是随所有权而发生的一种社会职务。财产权已经不是所有者的一种含有绝对性或不受限制性的权利。而只是所有人的一种有条件的与可限制的权利或社会职务。即便是被共产党称为典型的“资产阶级宪法”的《中华民国宪法草案》。也只是规定“人民之财产,非依法律,不得征用,征收,查封,或没收。”的呀。 

纳税就属于对合法财产“征收”的一种形式。这次修改中的:“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一条同样有很严重的问题。难道依法征税也需要补偿吗?在民国二十五年也就是1936年国民党的那部《中华民国宪法草案》中,虽然没有明确规定“补偿”问题,但是因为规定了“依法”的前提,这样一来就可以在相应的普通法律中规定是否补偿、如何补偿、补偿多少。毕竟相关法律还是要由立法机关来制定的。这样处理,既保证了普通法律的灵活性,又保证了宪法的严肃性。这种表述就很好。现在反而是越修改越乱了。这些话思维教练已经在以前的帖子中说的够明白的了,但是却很少有人听的进去。 

这次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喻权域在私有产权的修宪问题上旗帜鲜明地亮出了反对意见。指出现在亚洲、欧洲、非洲、拉丁美洲几十个资本主义国家的宪法,他们对财产权的规定,有三个共同的特点:一是保护私有财产,但是,私有财产并非“神圣不可侵犯”,即不把私人的财产权绝对化;二是宪法对私有财产作出了这样那样的限制,要求私有财产服从公共利益,或不损害公共利益;三是在必要时,政府可以依照法律,有偿征收私有财产。美国,1776年的《独立宣言》和1787年颁布的《美利坚合众国宪法》,都没有保护私人财产的条文。因为美国独立之前,英国的国王和政府并没有任意剥夺当地人民的私有财产。美国国会于1791年正式批准《宪法修正案(十条)》,也就是著名的《人权法案》,也没有像法国那样宣布“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只是在第五条中规定:“在任何刑事案件中不得强迫任何人自证有罪,未经正当法律手续不得剥夺任何人的生命、自由或财产;凡私有财产,非有相当赔偿,不得占为公有。”这种细微的表述差异,如果不是宪法专家,其他人是很难区分它们之间的实质差异的。这个自称思维教练的年青人,还是很高兴有人提出了这个问题。但是却没有什么结果,这就让他更加失望了。 

现在说什么都晚了,此次“私有产权不可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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